于欢母亲获刑3年曾经的同情还能重来吗

更新时间:2024-11-07 14:27:5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7日发
(作者:安全没有保障)

11月14日,于欢家人非法吸储案宣判,于欢母亲涉非法吸储获刑3年,于欢父亲获刑4年。

据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消息,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

司、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被告人于西明等6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此前,于母遭

催债受辱,于欢刺死辱母者曾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北京青年报11月14日)

在前段时间,“于欢案”犹如一个法律的专属符号存在着,由此社会对这个案子无人不知,无人

不晓,当然它也成为了近年来的经典案例。其中的原委,在于此案的一波三折,而正当防卫概

念是它的核心,也是在这个起起伏伏的波浪中,让人们看了法律操作界定的边际所在,应当说,

对于“于欢案”的社会争论,使人们对正当防卫有了更清晰的法理认知。

而这次,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被告人于西

明、于家乐、苏银霞、张振永、程笑、樊正安于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间,通过源大

公司在济南收购的山东正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508.85万元。其中,

源大公司、于西明、于家乐、苏银霞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508.85万元。

但当今天人们看到于欢父亲获刑4年,母亲获刑3年的时候,会产生怎样的心理感受呢?可

以肯定的是,人们还沉浸在之前的“于欢案”中,因为在那时,于欢是广受社会同情的一方,他

的主角地位,在人们心目中至今还以一个弱者符号的形式存在着,因此,对于这起“于欢家人

涉非法吸储案”来说,人们就会产生某种心理的矛盾,或无所适从,简而言之,就是该不该同

情于欢的家人?

人们的这种心理纠结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人的心理认知在某种程度上,都存在着一定的惯性轨

道,而这也是一种客观现实。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显然不是应当考量的对象,因为之前

的“于欢案”是整个案发背景中的一个局部,换言之,是因为有了杀人的结果和正当防卫的争论,

才使“于欢案”在人们心目中成为了一个案中案,和一个特定的符号。

但应当明确认识到的是,这是在一个大背景中发生的两个截然不同的案件,之前的“于欢案”已

经从法律上了结,而这个“于欢家人涉非法吸储案”是一个独立的案子,但两个案子之间的情属

关系,其实是一个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对于法律理性认知的问题。理性要求人们,既要保存之

前一定的认知,又要有全新的解读,交迭之中,应当是人们认知的螺旋式上升。

非法吸储,也是社会的毒瘤,每一起非法吸储,都会使很多家庭走向没落,妻离子散,无家可

归,甚至是家破人亡。因而,非法吸储历来都是人人喊打的对象,由于它的存在,社会不得安

宁,由于它的存在,社会诚信发生了危机和扭曲,更有很多人因为倾家荡产而失去了生活的勇

气,其后果,不言而喻。

因此,人们虽然同情过“于欢案”,但那是因为人们对恶的憎恨,而对于这起非法吸储案,人们

依然会同情弱势的受害者,但同样,也会是因为对其中恶的憎恨。虽然,在一些事情上,人们

的意识会发生意象的交叠,但毕竟,人们对恶的憎恨已经达成了稳定的社会共识,这是人们看

等任可法律案件的理性基础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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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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