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对立法机关来说,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的第一
个年头,也是贯彻实施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
律体系的重要一年。
半月谈记者就2014年有望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热门”法律进行梳理和预判,以
飨读者。
预算法
立法背景
预算法将政府花钱的各个环节——从制定计划到实施——均纳入法定程序,因此又被称
为“经济宪法”。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
全会决定中,更是多次提及“预算”,由此看出,加强预算管理是我国今后多领域改革中的
重要一环。
审议过程
我国现行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审。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
和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见。2012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草案进行
第二次审议。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2年7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通过全国人大网公开征求到33万多条意见。网民
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人大如何加强对预算的监督”“公民如何实现对预算的监督权”等方
面。
加强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意味着政府的全部收支都要纳入人大监管视野,不光
是公共预算,还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其他三本预算。中
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肯定了这种监督,称:“都是百姓的血汗钱,都应
纳入人大监管。”
立法前瞻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议程审议的,该法律案终止审议。本已列入
2013年立法工作中进行第三次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未能如期审议,这意味着今年肯定会
安排审议。
如何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
监督”的要求体现在这次修法中,将是这部法律第三次审议的重点。草案若获通过,不论对
我国财政工作还是对保障公民民主权利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环境保护法
立法背景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极为关心的问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立法规划中,
已明确的68件立法项目有11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足见立法工作对环境问题的重视。但解决
环境问题非一日之功,过去两年中,已经过三次审议的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草案没有按惯例提
请表决。
审议过程
201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2012年8月31日至9月
30日,修正案草案初审稿公开征求意见。2013年6月,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后,再次向社会
公开征求意见。
2013年10月,对这部法律案进行第三次审议时有一个细节:立法机关将环境保护法修正
案草案更名为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改动体现了对这部法律的修改范围进一步扩大。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草案三审稿从加大财政投入、公益诉讼主体范围、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
进一步修改。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进一步加强违法责任追究、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健全官员环保绩效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立法前瞻
审议中的意见,尤其是如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无疑仍是2014年摆在立法
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行政诉讼法
立法背景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大量的行政纠纷。由于行政机关不愿当被告,法院不愿受理,人民
众对行政诉讼中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反映强烈,许多应当通过
诉讼解决的纠纷进入信访渠道,导致信访数量居高不下,也出现了“信访不信法”的状况。
行政诉讼法是三大诉讼法中,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最后一部需要修改
的程序法。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推动这部被称为“民告官”法律修改背后的艰难。
审议过程
2013年12月23日,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这是该法自1989年通过、1990年施行后迎来的首次大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在作草案说明时介绍说,草案着力强化了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维护行政权依法行使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寻求司法救济渠道
畅通之间的平衡。
修正案草案共51条,修改幅度大。其中,草案对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
一管理作出相关规定,被认为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改革司法管理体制的实质性
体现。
立法前瞻
经过初审的草案极有可能在2014年继续提请审议。下一步如何维护行政诉讼制度的权
威,强调依法保障公民诉讼权,如何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特别是是否设立行政法院、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是否作出行政公益诉讼规定等内容,都将成为值得关注的焦点。
资产评估法
立法背景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大到国企改制、证券上市、跨国兼并、企业品牌评估,小到个人融
资贷款资产抵押、房屋拆迁补偿、农民用地征用补偿等,资产评估行业已成为经济社会运行
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一直以来,资产评估行业缺乏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行业法律。
目前我国资产评估业务涉及综合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估价、矿
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和保险公估等类别,分别由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
资源部、商务部和保监会等部门管理,这种“五龙治水”的局面催生了诸多行业壁垒,阻碍
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然而,从2006年成立资产评估法起草组至今,这部法律迟迟不能出台,原因主要在于资
产评估领域多头管理局面难以打破。
审议过程
2012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资产评估法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
2013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草案二审稿明确了资产评估行业是“一业多会”,确定了矿产、房产、保险等不同类别
的评估都属于一个行业。业内人士认为,草案二审稿释放出行业整合、简政放权、政社分开、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思路,对理顺行业管理体制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013年9月6日至10月5日,草案二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30多万条意见。
立法前瞻
资产评估法草案2014年有望进入三审,如何对多头管理局面进行规范管理,将是政府、
立法者、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
此外,根据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全国人大还将修改刑法,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
制工作委员会已经着手调研论证这部法律的修改。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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