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指南作业
系别:物理与电子信息科学系
学号:12120122姓名:
牛团军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一、
案例:2005年9月下旬,浙江温州警方宣布,备
受社会各界关注的“7·28”跨省抢劫杀人案告破。令人
震惊的是,干下抢劫杀人重案的犯罪嫌疑人罗吉军
和卓科,竟是从长沙岳麓山下某知名高校走出来的
“天之骄子”。而他们作案的动机,则是为了获取创业
的“第一桶金”,早日实现当老板的梦想。他们此前还
在深圳劫杀了一名的哥。沉迷程序设计误了学业
今年27岁的卓科,1978年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市仁寿
县一个贫困的小山村。1998年,卓科以优异成绩考
入长沙某知名高校的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成为村
里走出来的第一名大学生。读大二时,卓科还保
持着勤奋的本。但他看到身边的同学一个个谈起
了恋爱,经常在饭店和歌舞厅出入,心理便失衡起
来。从1999年下学期开始,卓科便很少参与班上的
集体活动,甚至和同寝室的同学都很少交流,整天
沉溺于网络之中,琢磨着那些在外人看来极其乏味
的程序代码。读大三那年,他设计编写的“企业资源
计划软件”,令国内多家知名软件公司的老总刮目相
看,纷纷邀请他去工作。由于卓科一门心思想着
自己的程序设计,导致学业每况愈下。2002年6月
大学毕业时,由于差了0.5个学分,他没能拿到毕业
证书。尽管如此,他还是在一家高科技公司到
了工作。老总对他非常赏识,打算只要试用3个月
就办理转正手续。可惜3个月后,他因拿不出大学
毕业证书,只得选择主动辞职。结识损友劫杀的哥
就在卓科的人生陷入低谷的时候,他遇上了一个所
谓的朋友——罗吉军。罗吉军也是四川人,1998年
同样毕业于长沙那所知名高校的化工系。由于校友
兼老乡关系,两人很快便成了“铁哥们”。罗吉军
当时系广州一家集团公司的部门经理,日子过得非
常滋润,公司还为他配了专车。但没过多久,随着
该公司原负责人因经济问题出事,罗的日子便不好
过了。罗干脆辞掉工作,和卓科来到深圳“闯世界”。
可他们在外面奔波了好些天,也没有到工作,两
人的积蓄很快花光了,连房租都拖欠了一个多月。
2004年9月的一个夜晚,罗吉军专门将卓科约到海
边,两人作了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后,罗吉军鼓动
卓科和他一起有钱的老板下手,自己筹钱办企业
当老板。两人一拍即合。此后一段时间,罗吉军
和卓科悄悄地跟踪那些坐名车的老板,伺机寻下
手的机会。可这些老板大多带有保镖,防范非常严
密,令他们无法得手。于是,两人只得靠打零工维
持生计。为了方便跟踪那些老板的车辆,罗吉军
和卓科决定先搞辆汽车,他们将作案目标瞄准了司
机。2004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他们携带水果刀、
电击棍和绳索等作案工具,在深圳桂芳苑小区打了
一辆非法营运的“黑的”,伺机杀死了司机,
抢得100多元现金、40多元港币及一台手机。他们
连夜赶到广东省中山市,将尸体埋到一座荒山上,
然后迅速逃离。由于呆在深圳担心案发,罗吉军
和卓科决定转移“根据地”,到有钱人比较集中的温州
干一桩“大买卖”,以便在30岁前弄到当老板的“第一
桶金”。富翁死于“得力干将”手中2005年春节前
夕,罗吉军和卓科窜到温州。卓到了一份网络管
理员的工作,罗则到温州富商林某的公司做销售员。
他很快获得林某的赏识,成为林某的“得力干将”。罗
见林某的生意做得很大,知道他家非常有钱,心中
起了歹念。4月底,罗吉军偷偷地配了林某家的
钥匙。为了掩人耳目,他不顾林老板的苦苦挽留,
以“回老家做生意”为借口辞职。在接下来的几个
月里,罗吉军和卓科在温州市龙湾区租了一间房子,
由卓跟踪监视林某,摸清他每天的生活规律和活动
去向。7月28日凌晨1时许,见林某从外面回家,
在附近守候多时的罗吉军和卓科用丝袜套在头上,
戴上了口罩,用钥匙打开林家房门,像幽灵一样溜
了进去。在三楼的卧室里,已经熟睡的林某还没
来得及反抗,就被罗、卓用绳子反绑了双手双脚,
并用胶带纸蒙住了眼睛。他们在林某家里搜得1000
多元现金、一台手机和一台DVD机。之后两人逼林
某交出信用卡。但林某说信用卡放在公司的办公室
里,而且钥匙一直由秘书保管。罗不相信,便拿了
林某身上的一串钥匙跑到邻近的林某公司办公楼试
了一番,卓则在原地负责看守林某。罗发现钥匙真
的打不开办公室的门,又跑到林某的车上去寻,
结果也不见钥匙踪影。罗吉军回到林某的住处后,
继续逼林某讲出藏放钱物的地点,可林某始终一言
不发。这时,卓科说“就这么一点钱,没有必要再杀
一个人”,但罗不同意。两人最终用绳子将林某活活
勒死,并掩埋了尸体。第三桩“买卖”提前流产尽
管已夺去了两条人命,但由于没抢到多少钱物,罗
和卓又在继续物新的目标,准备选择时机干第三
桩“买卖”,幸而在动手之前案发。7月30日,温
州警方接到林某家人报案,称林某已失踪多日且音
讯全无。8月下旬,警方在对林某的社会关系展
开调查的过程中,一个曾在林某公司工作过的名叫
“罗辉”的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经调查,“罗辉”就是
罗吉军,而此人在进入该公司工作时提供的所有资
料都是伪造的。同时罗吉军和一名叫卓科的人来往
密切。9月14日晚,民警在一家网吧将卓科抓获。
卓如实交代了伙同罗吉军两次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随后,民警循迹追踪,将罗吉军抓获。二、案
例分析人人都有自卑感,人人都追求成功与优越,
这是构成人类精神生活的必要要素,罪犯也不例外。
低劣的社会经济条件是引起个人自备感主要因素之
一。案例中的卓科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市仁寿县一个
贫困的小山村,是属于社会经济低的人。受到自身
条件的限制,很可能采取不符合社会要求的、过度
的补偿行为来克
服自备感。这样做往往会触犯社会禁律,导致犯罪。
特别是当他看到身边的同学一个个谈起了恋爱,经常
在饭店和歌舞厅出入,心理便失衡起来。这个是他犯
罪的潜在心理因素。犯罪是有需要和动机的。卓科
大学毕业证书没拿到,工作不顺,并且罗在深圳奔波
了好些天,也没有到工作,两人的积蓄很快花光了,
连房租都拖欠了一个多月。这就形成他对最基本的需
要---生理需要的缺乏。两人去海边商讨。需求激起人
进行活动并维持这种活动。于是需求变成了活动的动
机。可以说这是有一定强度的需要促使形成的犯罪动
机。卓科和罗这次的犯罪是预谋型犯罪行为。预谋
型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是一种基本的、典型的犯罪行
为的发生模式。这种模式从犯罪动机的形成,到作案
的准备,到实施犯罪,都是犯罪人有意识、有计划、
有目的的活动。卓科和罗的犯罪目的都很明显---有
钱的老板下手,自己筹钱办企业当老板。为了达到这
个目的,他们积极创设寻觅发现犯罪情景,以实现犯
罪动机。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在进行作案准备的时候就
实施了第一次犯罪。在杀害的哥后,他们表现为不安
与恐慌。因此逃离了深圳,转移作案地点。但是他
们的犯罪目的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现,犯罪动机依然
存在。犯罪动机具有维持和调节功能。如果犯罪没有
达到目的(赚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他们就不断
进行调整,使之不偏离原来的方向。它将驱使个体维
持(或加强)这种犯罪行为,或转换方向以达到目标。
因此,罗和卓科逃到温州,并上温州富商林某实施
犯罪。从上文可以总结出,卓科本来也是个勤奋上
进的大学生。他受到的教育使他在犯罪过程中出现心
理的对立面。他说“就这么一点钱,没有必要再杀一
个人”。这是产生心理冲突并是犯罪心理向良性转化
的动力。可是由于不良诱因的刺激,卓科不但没有接
受进一步的教育是犯罪心理向良性转化,反而因同伙
(罗)的拉拢、教唆,实施了第二次犯罪(杀人)。让
犯罪心理进一步向恶性转化。杀害林某后,由于夺
得的金钱不多,卓科和罗的犯罪目的依然没有得到实
现,于是他们继续密谋第三宗作案。相信如果他们没
有被警方人员捉获的话,他们会一直实施直到达到他
们的犯罪目标。学校方面,应该在大学生毕业前对
他们进行正确的择业和创业教育,要让他们认识到成
功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无任何捷径可走。而作为
用人单位,要善待刚毕业的大学生,多考虑他们的感
受,帮助他们不断进步和提高。有资料显示,目前我
国大学生犯罪率呈逐渐上升的趋势,其中很大程度上
是由于毕业后的心理失衡而引起的。罗吉军和卓科
之所以犯下如此重案,并不是由于一时冲动,而是有
着更为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他们的出身都比较卑微,
然而他们周围的生活圈子都比较优秀。在这种情况下,
他们极想有一番大的作为。但现实社会中能干出一番
作为来的,毕竟只是极少数人。罗吉军和卓科渴望创
业,但又不愿脚踏实地,而是不惜铤而走险,其实,
学会享受平淡生活的幸福该有多好啊!
本文发布于:2022-08-27 15:33: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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