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二建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

更新时间:2024-11-07 19:20:4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7日发
(作者:什么是人事代理)

1、挂靠、超越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惩;拒不改正,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减少资质级别;情节严重,吊销资质证书。

2、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

元以上30万元如下;情节严重,减少资质级别,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导致重大安全事故,

构成犯罪,对直接负责人员,依照刑法关于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导致损失,依法承担补偿责

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办法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二)发现安全事故隐

患未及时规定施工单位整治或者暂时停止施工;(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治或者不断止施工,未

及时向关于主管部门报告。

3、考点法形式P1-4

【立法权限】国内立法权较为分散,有立法机关立法,行政机关立法和地方立法,因而有必要

予以规范。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行政机关和地方无权进行立法:(1)国家主权事项;(2)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法院、人民检察院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自治区域制度、

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剥夺、限制人身自

由强制办法和惩罚;(6)税种、税率、税收征管;(7)对非国有财产征收;(8)民事基本制度;(9)

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外贸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11)其她。

【地方立法权限】省级人大及常委会,可以制定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区市人大及常委会,在不

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我省地办法规前提下,可以对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保、历史文化

保护等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市地办法规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四个月内批准),

如市地办法规与我省地方政府规章抵触,由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如何解决。

【部门立法权限】国务院部门可以制定部门规章。但没有上位法根据时,部门规章不得设定

减损公民、法人和其她组织权利或增长其义务规范,不得增长本部门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法

定职责。(简记为:不得减少民权利增长民义务,不得增长官权力减少官职责。)

4、考点法人法定条件、地位和作用P6-7

【条件】一种单位要具备法人资格,应当满足4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自己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以其重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3)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其所有财产承担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单位名义从事行为,一律由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分类】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成立日期,涉及各类

公司。

(2)非营利法人涉及:事业单位、社会团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依法不需要办

理法人登记从成立之日起,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需要登记,自登记之日获得事

业单位法人资格。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城乡农村合伙经济组织法人、基层众自治法人。有独

立经费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备法人资格。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必要是独立法人。建设单位可以是法人,

也可以是没有法人资格其她组织。

5、考点代理法律特性和重要种类P9-10

【分类】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基于授权委托而产生;法定代理是为未成

年人、精神病人而设立,其监护人就是其法定代理人。因而,建设工程活动中一切代理均属于

委托代理。

6、考点建设工程代理行为设立和终结P10-11

【委托代理设立】建设工程中,招标、采购、诉讼活动均可以委托代理(其中,诉讼代理人必

要是律师或法律承认其她公民),但工程施工、监理、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等活动禁止代理。

同一事项代理人为数人,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

【委托形式】委托代理可以书面委托,也可以口头委托。法律规定必要书面,应当书面。书面

委托授权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

盖章。

【委托代理终结(即:委托关系消灭)】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毕;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不必对方批准,告知到达即取消);

(3)代理人或被代理人,任何一方死亡或终结。

7、考点转代理、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P11-13

【转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应当获得被代理人批准或者追认。

【经批准转委托】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批示转委托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选任

以及对第三人批示承担责任。(简记为:各对各批示担责任)

【未经批准转委托】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第三人行为承担责任。但①状况紧急,②为保

护被代理人利益而转托,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结后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告知一种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

未作表达,视为回绝追认。代理人实行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撤销应当

以告知方式作出。

8、考点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P13

【代理过错责任】

1.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导致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

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2.第三人懂得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结还与行为人实行民事

行为给她人导致损害,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代理人懂得被委托代理事项违法依然进行代理活动,或者被代理人懂得代理人代理行为

违法不表达反对,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简记为:一种人有错,一种人承担责任;两个人有错,两个人负连带责任。

9、考点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P15-16

【土地所有权(公家)、建设用地使用权(私人)】

土地公有制,涉及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都市市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都市郊区和农村

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属于农民

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地表、地上或地下分别设立。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

采用出让(卖)或划拨(送)两种方式。工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

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应当采用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出让(卖)。设立建设用地使

用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地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

得变化土地用途,需要变化,应当依法经行政机关批准。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

(1)有效期限由当事人商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期限;

(2)应当申请登记;

(3)附着于该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她附属设施一并处分(房地一体、房地不

分离)。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其她用地使用权,到期消灭。

10、考点地役权P16-17

地役权是当事人为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运用她人不动产权利。是通过合同商定设立

用益物权。地役权是特殊不动产物权,无需登记。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合同普通涉及下列条款:(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

供役地和需役地位置;(3)运用目和办法;(4)运用期限;(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6)解决争议

办法。(未考,留意)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转让某些涉及地役权,受让人同步享有地役

权。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某些转让时,转让某些涉及地役权,地役权对受让人

具备约束力。(简记为:地役权是从权利,具备从属性、不可分性。主权利转让,从权利一并转

移。)

11、考点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P17

【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依法属于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做登

记。注意:当事人之间订立不动产物权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并不影响

合同效力。

物权效力,由《物权法》评价;合同效力,由《合同法》评价。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无关:

(1)不动产物权,自登记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产生物权效力)。

(2)不动产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例如:甲乙3月1日订立房屋买卖合同,3月15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则合同3月1日生效,物权变

更3月15日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机动车、船舶、航空器、公司动产

物权设立和转让,同样自交付时生效(可以登记可以不登记,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人)

【物权保护】物权受到侵害,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侵

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12、【建筑物侵权(考前记)】

脱落、坠落

崩塌

(因其她负责人因素崩塌)

抛掷

1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获得条件期限起点展期

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其她负责人

也许加害建筑物使用人予以补偿

著作权

文学、艺术、

影视作品、计

算机软件作

独创性

自然人:作者

死后50年;

单位:初次刊

登后50年

创造20年

实用新型、外

观设计10年

10年

作品完毕日不予展期

专利权

工业领域创

创造

新颖性、

创造性、

实用性

明显性

申请日不予展期

商标权注册商标核准注册日可以展期

14、考点担保与担保合同规定P28-29

【反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规定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

用《担保法》规定。

【担保从属性】担保具备从属性、不可分性。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15、考点保证基本规定P29-30

【保证人资格】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幼儿园、公司职能部门不能担任保证人。公司分支机构

经法人书面授权,方可为保证人。

【保证责任】

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

保证范畴

按商定

有商定无商定或商定不明

按连带保证

按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按所有债务(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补偿金+实现债权费

用)

16、考点抵押权P30-32

【可以抵押财产=可以买卖】

(一)建筑物和其她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获得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送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其她财产。

【不得抵押财产=不得买卖】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单位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她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财产;

(六)其她。

【抵押权设立】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抵押权实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抵押权:

(1)与抵押人合同将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

(2)合同不成,起诉申请拍卖、变卖。

简记为:合同或起诉

17、考点留置P32

【留置】留置权无需对方批准,即可单方行使,是非常激烈担保方式,因而受到法律严格限制。

法律规定普通仅在保管合同、运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对合

同标物(动产)有留置权。留置权人应当妥善保管留置物,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毁损、灭失,

应当补偿。

【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规

定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合同应当书面商定,自定金交付

时生效。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额20%,否则超过某些无效。

18、考点施工允许证合用范畴P43-44

【开工允许方式】建筑工程开工实行政府审批,涉及两种方式:施工允许证或开工报告。

(1)常规方式:施工允许证。合用于各类房建及市政项目施工。由县级以上住建局审批。

(2)特殊方式:开工报告。合用于政府直接投资个别项目。由县级以上发改委审批(详细审批

权限和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注意:法律上“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报告政府部门,民对官)≠建

设监理中“开工报告”(施工单位报告监理单位,民对民)。

也有某些工程开工不实行任何政府审批:

(1)小型工程:投资额≤30万元或建筑面积≤300m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本地实际状况,对限额进行调节,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合用《建筑法》)。

(2)抢险救灾、暂时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合用《建筑法》)。

19、考点施工允许证法定批准条件P45-48

规划允许证和施工允许证

在都市、镇规划区,建设单位应当向都市、县规划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和建设工程规

划允许证。在乡、村规划区进行乡镇公司、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须核发乡村建设

规划允许证。其中,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可以由镇政府颁发(须经省政府授权拟定)。

【施工允许证申请条件】

(一)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任何单位进行建设必要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本来系农民集体土地,应通过国家征收转为国有

土地。

(二)在都市、镇规划区建筑工程,已经获得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和建设工程规划允许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征收进度符合施工规定;

(四)已经拟定施工公司(应当招标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没有公开招标,拟定公司无

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献已按规定审查合格(指政府审批,

不是监理审批);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详细办法: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允许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当按

照国家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允许证时(或开工报告批准后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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