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适用范围

更新时间:2024-11-07 08:38:1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7日发
(作者:上海居住证年限查询)

〔二〕代理的适用范围

1.可以代理的行为

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

义务的法律行为,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

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

2.不能代理的行为

〔1〕依照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展

的行为〔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

〔2〕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约稿、预约绘画、

演出〕;

〔3〕违法行为不得适用代理。

【例题】根据?民法通那么?的规定,以下行为中,

可以进展代理的是〔〕。

A.遗嘱

B.约稿

C.婚姻登记

D.申报行为

[答疑编号100102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三〕委托代理

第1页

手写板图示0102-01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当民事责

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000年单项选择题〕。

手写板图示0102-02

举例:A、B、C、D成立甲合伙企业,甲向乙贷款100万元,

到期不能还本付息,首先由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如果经过强制执行企

业的全部财产为40万元,那么缺乏的60万元,由各合伙人承当无

限连带清偿责任。

【相关链接】在"代理授权不明"的情况下,如果善意相对人有理

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有效,直接由被

代理人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2页

手写板图示0102-03

【案例】2005年4月1日甲委托乙以2-3元的价格去买牌矿

泉水,但在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矿泉水的数量。4月3日,乙代理甲

以甲的名义和丙签订了100瓶矿泉水的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250

元〕,丙于当日向甲送货,但甲拒绝付款。在本案中,甲对乙的授权

属于"授权不明",因此被代理人甲应当对第三人承当合同责任,代理

人对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如果甲拒绝付款,丙可以要求代理人乙支付

250元的货款。乙对外承当连带责任后,可以向被代理人甲进展追偿,

因为被代理人承当"最终的"合同责任。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的规定,被代理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由〔〕。〔2000年〕

A.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当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

B.代理人对第三人承当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负责任

C.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当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先由代理人对第三人承当民事责任,代理人无法承当责任的,

由被代理人承当责任

[答疑编号10010202:针对该题提问]

第3页

【答案】C

手写板图示0102-04

举例:甲授权A买入一台设备〔授权价格不能超过100万元〕,

A拥有该设备,于是以80万元的设备销售给甲,这是属于代理他人

与自己签订合同,是代理权滥用的行为,视为无效代理。

【相关链接】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市场定价的商

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

出卖人。此时,行纪人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手写板图示0102-05

举例:如果A受甲的委托买入一台机器设备〔授权价格为80-

100万元〕,同时A又受乙的委托卖出一台机器设备〔授权价格为80

-100万元〕。如果A分别以甲、乙的名义签订了98万元的买卖合

同,那么A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因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可以

第4页

独立地进展意思表示,甲代理双方当事人进展同一民事行为时,很难

有效地同时保护两个委托方的利益。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五〕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手写板图示0102-06

手写板图示0102-07

举例:甲授权A买入设备〔授权价格不能超过80万元〕,A以

甲的名义与乙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A的代理行为属于无权

代理。

一般情况下,无权代理视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对被代理人产生

任何法律效力。

1.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经过本人追认或者本人知道他人以

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有权代理,无权代理

人所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2000年判断题〕。

第5页

手写板图示0102-08

举例:甲授权A买入设备〔授权价格不能超过80万元〕,A作

为代理人,以甲的名义与乙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权

代理。如果甲知道后表示同意的,A的代理行为视为有权代理。

【例题1】甲公司未授予王某代理权,王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企

业实施民事行为,甲公司知道该事项而不作否认表示的,王某所为的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甲公司承当。〔〕〔2000年〕

[答疑编号100102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2.表见代理〔重点〕

手写板图示0102-09

举例:甲公司授权A购入商品房,甲对A在出具委托书时有过

第6页

失〔把盖有章的空白的授权委托书和盖好合同章的空白的合同书交付

给A〕,A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以甲的名义和蔼意第三人乙签订

了保证合同,该代理行为视同有权代理〔表见代理〕。乙银行要求甲

承当保证责任,甲应该承当合同责任。

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

进展的代理〕"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有效,

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手写板图示0102-10

举例:甲公司和乙公司每次签合同时,标的都为100万元,由

甲公司的代理人王某签订采购合同,2006年4月1日,甲企业突然

解除对王某的授权,但甲公司并没有及时通知乙公司,王某被解聘后,

4月3日签订还代理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100万元的采购合同,该代

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但乙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代理行为应当有效。

乙向甲公司发货,甲公司应当承当付款责任。

第7页

手写板图示0102-11

举例:甲公司授权A买入设备〔授权价格不能超过80万元〕,A

以甲的名义和乙签订100万元买卖合同,该代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乙作为相对人"知道"甲公司对A的授权限制,那么可以催告甲在1

个月进展对该代理行为追认,该代理不属于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情形包括:

〔1〕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

授权;

〔2〕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

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交给他人,他人以该文件使第

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展法律行为;

〔3〕代理授权不明;

〔4〕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第三人无过

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进展法律行为;

〔5〕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

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展法律行为。

【例题2】乙以甲公司的名义采取以下方式与他人订立的合同,

法律效果归属于甲公司的有〔〕。〔2005年〕

A.乙使用偷盗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丙公司订立的合同

B.乙使用伪造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丁公司订立的合同

C.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超越甲公司授权范围与善意

的戊公司订立的合同

第8页

D.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在代理权终止后,与善意的

庚公司订立的合同

[答疑编号100102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解析】选项CD属于"表见代理",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当相应

的法律责任。

七、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保护其权益的权利。

2.诉讼时效消灭的是一种请求权,而不消灭实体权利。超过诉讼

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手写板图示0102-12

【案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而失去诉

讼保护的制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丧失的只是诉讼请求权,

其实体权利并不丧失。例如,2003年1月1日,甲企业从乙银行的

100万元贷款到期,甲企业拒绝还本付息。乙银行可以在2005年1

月1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的,乙银

第9页

行丧失的只是诉讼请求权,但乙银行要求甲企业还本付息的实体权

利,即乙银行的债权并没有丧失。

〔二〕诉讼时效期间

手写板图示0102-13

举例: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还款时间2006年1月1

日,A作为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B对A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

超过2年将丧失诉讼请求权。但B作为债权人,其拥有的债权并没

有消灭,A和B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继续存在。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重点〕

〔1〕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

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存放财物被丧失或毁损的。

〔2〕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解释】该考点曾出现在2000年、2004年的多项选择题和2003

年的单项选择题中。

【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的有关规定,以下

选项中,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形有〔〕。〔2000年〕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第10页

B.拒付租金的

C.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

D.存放财物被丧失的

[答疑编号100102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例题2】根据?民法通那么?的规定,以下情形中,诉讼时效期

间为1年的有〔〕。〔2004年〕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C.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D.存放财物被丧失或者损毁的

[答疑编号100102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手写板图示0102-14

〔三〕诉讼时效和保护时效

1.诉讼时效〔2年、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

侵害之日起计算。

2.保护时效〔20年〕:自权利侵害"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11页

手写板图示0102-15

举例:A公司对B公司的权利侵害发生在1981年1月1日,适

用1年的普通诉讼期间:

〔1〕如果B公司于1994年1月1日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应当

在1年内〔1994年1月1日-1995年1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否那么将丧失诉讼请求权。

〔2〕如果B公司于2002年1月1日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

害,由于超过了20年的保护时效〔1981年1月1日-2000年12

月31日〕,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相关链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

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

销。撤销权的时效:〔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2〕自"债务人"的行为"实际"发生之日起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四〕诉讼时效的中止

第12页

手写板图示0102-16

举例:A对B的权利侵害事项适用于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2004

年1月1日-2006年1月1日,如果2005年9月1日出现了不可

抗力,那么2005年9月1日暂停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在2006年4

月1日不可抗力时终止的再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解释】诉讼时效的中止相当于计时器的"暂停键":在诉讼时效

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时,

应按下"暂停键";当不可抗力消失后,按下"恢复键",中间耽误的时

间往后顺延。考生应注意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按"暂停键":

1.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才能中止

诉讼时效的进展。

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

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失,那么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展〔2002年单

项选择题〕。

3.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

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那么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

的进展。

第13页

手写板图示0102-17

举例:A公司对B公司的权利进展侵害〔拒付租金〕,B公司于

2005年1月1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那么其诉讼时效期间为

2005年1月1日-2006年1月1日〔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

间〕,最后6个月从2005年7月1日开场计算。

〔1〕2005年2月1日发生地震,4月1日地震停顿。由于不

可抗力发生和完毕时间都在最后6个月之前,因此诉讼时效不能中

止。

〔2〕2005年9月1日发生地震,10月1日地震停顿。由于不

可抗力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后,因此应该中止诉讼时效

的进展,诉讼时效期间为2005年1月1日-2006年2月1日,顺

延一个月。

〔3〕2005年6月1日发生地震,8月1日地震停顿。由于不

可抗力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

力仍然继续存在,因此从7月1日起暂停计算,8月1日恢复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为2005年1月1日-2006年2月1日,顺延一个月。

【例题1】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

第14页

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

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那么?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

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002年〕

手写板图示0102-18

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

5月25日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2001年5月5日

至2003年5月25日

[答疑编号100102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1

年5月5日-2002年5月5日〕;〔2〕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个月内"〔2001年11月5日-2002年5月5日〕发生不可抗力

和其他障碍〔出差遇险〕,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展。如果在诉讼时

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

失,那么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展。因此,乙2001年8月出差遇险

耽误的20天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如果乙出差遇险发生在2001

年的12月,那么正确答案为B。

【例题2】2001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

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6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

第15页

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那么?的规定,乙请求人

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手写板图示0102-19

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

1月10日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2001年1月1日

至2003年1月20日

[答疑编号100102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1

年1月1日-2002年1月1日〕;〔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个月前〔7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

然继续存在,那么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展。因此乙

2001年6月20日出差遇险耽误的20天,只有进入7月1日后的

1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五〕诉讼时效的中断

【解释】诉讼时效的中断相当于计时器的"清零键",当出现法定

事由时,按下"清零键";待法定事由消除后,按下"开场键",2年的

第16页

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引起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

手写板图示0102-20

举例: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约定还款时间2006年1

月1日,A到期不清偿债务,B对A提起诉讼时间应当是2年。4月

1日,银行书面通知A还款,至5月1日,A仍然拒绝清偿债务,诉

讼时效应该从2006年5月1日重新计算2年。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1.权利人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

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例题1】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

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归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当

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2001年〕

[答疑编号100102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2】2001年4月30日,甲到某商店买衣服,该商店成心

隐瞒实情,将一件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衣服卖给了甲,甲仔细检查后未

第17页

发现。5月6日甲穿该服装上班,单位同事发现该服装存在质量问题。

甲商店退货,被拒绝。于是甲于6月1日2001年4月30日开场

计算

C.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止

D.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断

[答疑编号100102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解析】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

讼时效期间,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此题中,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

5月6日开场计算,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甲于6月1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而非中止,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例题3】甲将一工艺品存放乙处。2003年2月10日,乙告知

甲存放的工艺品丧失。2003年8月2日2003年2月10日至2004

年2月10日2003年8月2日至2004年8月2日

C.自2003年2月10日至2005年2月10日

D.自2003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2日

[答疑编号100102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存放财物被丧失或毁损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

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例题4】以下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2005

第18页

年〕

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

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展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

无效

[答疑编号100102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1〕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

日起计算,因此选项A错误;〔2〕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

"的法定事由之一,因此选项B错误;〔3〕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发生之后,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法定事由消失后,时效

继续进展,因此选项D错误。

手写板图示0102-21

〔1〕当事人没有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仲裁协议时,当事人才可以

申请诉讼。

〔2〕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但并非每一个案件必须经过一审程

第19页

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这三个阶段。如果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

不上诉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的,那么不发生二审程序,一审判决

即发生法律效力〔2003年判断题〕。

〔3〕当事人不履行发生效力的裁定、判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链接】对于仲裁裁决,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

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仍不服的,可以在"2年"内申

请再审,但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2004年判断题〕。

手写板图示0102-22

举例:某县的县长被人诬陷,当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

10年,县长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市人民法院经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属于生效判决,县长可以写信向请求再审,但

不停顿原判决的执行〔监狱里写信〕。

【解释】"再审"是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提起的诉讼〔"二审"

是对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因此当事人在2年内申

请再审的,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如果原判决确实有错误,经再

第20页

审推翻原判决的,因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请

求国家赔偿"等方式解决。

【例题1】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

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

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00年〕

[答疑编号100102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2】仲裁庭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争议作出裁决,自裁决书

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002年〕

[答疑编号100102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3】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上

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另一方当事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3年〕

[答疑编号100102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可在4年

内申请再审,但不影响该判决的执行。〔〕〔2004年〕

[答疑编号100102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3.判决、裁定的区别〔2005年新增〕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依法定程序审理后对案件的"实体

第21页

问题"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结论性判定"。裁定是指人民法院

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的事项作出的判定。

手写板图示0102-23

举例:A、B两个企业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A向B发货之

后,B认为货物质量有问题,拒绝支付货款,双方发生争议,如果设

备没问题,B应当付款。人民法院经过"判决"认为A设备符合合同约

定,B应当支付100万元货款,同时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

手写板图示0102-24

举例:A、B签订买卖合同,A〔北京市企业〕,B〔上海市企业〕,

A作为原告对B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如果A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北京市人民法

院可以作出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二者的区别如下: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的实体争议和

第22页

请求作出的结论;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

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只有一个判决。

〔3〕裁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判决只

能采用书面形式。

〔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

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能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相关链接】在整个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对各种问题均以裁定

方式解决。除"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

一律不准上诉。当事人对其他裁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者

申请复议。

【例题】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答疑编号1001021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4.上诉期限〔2006年新增〕

〔1〕可以上诉的裁定,当事人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

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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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代理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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