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理的适用范围
1.可以代理的行为
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
义务的法律行为,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
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
2.不能代理的行为
〔1〕依照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展
的行为〔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
〔2〕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约稿、预约绘画、
演出〕;
〔3〕违法行为不得适用代理。
【例题】根据?民法通那么?的规定,以下行为中,
可以进展代理的是〔〕。
A.遗嘱
B.约稿
C.婚姻登记
D.申报行为
[答疑编号100102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三〕委托代理
第1页
手写板图示0102-01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当民事责
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000年单项选择题〕。
手写板图示0102-02
举例:A、B、C、D成立甲合伙企业,甲向乙贷款100万元,
到期不能还本付息,首先由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如果经过强制执行企
业的全部财产为40万元,那么缺乏的60万元,由各合伙人承当无
限连带清偿责任。
【相关链接】在"代理授权不明"的情况下,如果善意相对人有理
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的〔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有效,直接由被
代理人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2页
手写板图示0102-03
【案例】2005年4月1日甲委托乙以2-3元的价格去买牌矿
泉水,但在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矿泉水的数量。4月3日,乙代理甲
以甲的名义和丙签订了100瓶矿泉水的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250
元〕,丙于当日向甲送货,但甲拒绝付款。在本案中,甲对乙的授权
属于"授权不明",因此被代理人甲应当对第三人承当合同责任,代理
人对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如果甲拒绝付款,丙可以要求代理人乙支付
250元的货款。乙对外承当连带责任后,可以向被代理人甲进展追偿,
因为被代理人承当"最终的"合同责任。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的规定,被代理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由〔〕。〔2000年〕
A.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当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
B.代理人对第三人承当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负责任
C.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当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先由代理人对第三人承当民事责任,代理人无法承当责任的,
由被代理人承当责任
[答疑编号10010202:针对该题提问]
第3页
【答案】C
手写板图示0102-04
举例:甲授权A买入一台设备〔授权价格不能超过100万元〕,
A拥有该设备,于是以80万元的设备销售给甲,这是属于代理他人
与自己签订合同,是代理权滥用的行为,视为无效代理。
【相关链接】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市场定价的商
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
出卖人。此时,行纪人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手写板图示0102-05
举例:如果A受甲的委托买入一台机器设备〔授权价格为80-
100万元〕,同时A又受乙的委托卖出一台机器设备〔授权价格为80
-100万元〕。如果A分别以甲、乙的名义签订了98万元的买卖合
同,那么A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因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可以
第4页
独立地进展意思表示,甲代理双方当事人进展同一民事行为时,很难
有效地同时保护两个委托方的利益。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五〕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手写板图示0102-06
手写板图示0102-07
举例:甲授权A买入设备〔授权价格不能超过80万元〕,A以
甲的名义与乙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A的代理行为属于无权
代理。
一般情况下,无权代理视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对被代理人产生
任何法律效力。
1.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经过本人追认或者本人知道他人以
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有权代理,无权代理
人所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2000年判断题〕。
第5页
手写板图示0102-08
举例:甲授权A买入设备〔授权价格不能超过80万元〕,A作
为代理人,以甲的名义与乙签订了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权
代理。如果甲知道后表示同意的,A的代理行为视为有权代理。
【例题1】甲公司未授予王某代理权,王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企
业实施民事行为,甲公司知道该事项而不作否认表示的,王某所为的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甲公司承当。〔〕〔2000年〕
[答疑编号100102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2.表见代理〔重点〕
手写板图示0102-09
举例:甲公司授权A购入商品房,甲对A在出具委托书时有过
第6页
失〔把盖有章的空白的授权委托书和盖好合同章的空白的合同书交付
给A〕,A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以甲的名义和蔼意第三人乙签订
了保证合同,该代理行为视同有权代理〔表见代理〕。乙银行要求甲
承当保证责任,甲应该承当合同责任。
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
进展的代理〕"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有效,
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手写板图示0102-10
举例:甲公司和乙公司每次签合同时,标的都为100万元,由
甲公司的代理人王某签订采购合同,2006年4月1日,甲企业突然
解除对王某的授权,但甲公司并没有及时通知乙公司,王某被解聘后,
4月3日签订还代理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100万元的采购合同,该代
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但乙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代理行为应当有效。
乙向甲公司发货,甲公司应当承当付款责任。
第7页
手写板图示0102-11
举例:甲公司授权A买入设备〔授权价格不能超过80万元〕,A
以甲的名义和乙签订100万元买卖合同,该代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乙作为相对人"知道"甲公司对A的授权限制,那么可以催告甲在1
个月进展对该代理行为追认,该代理不属于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情形包括:
〔1〕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
授权;
〔2〕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
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交给他人,他人以该文件使第
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展法律行为;
〔3〕代理授权不明;
〔4〕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第三人无过
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进展法律行为;
〔5〕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
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展法律行为。
【例题2】乙以甲公司的名义采取以下方式与他人订立的合同,
法律效果归属于甲公司的有〔〕。〔2005年〕
A.乙使用偷盗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丙公司订立的合同
B.乙使用伪造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丁公司订立的合同
C.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超越甲公司授权范围与善意
的戊公司订立的合同
第8页
D.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在代理权终止后,与善意的
庚公司订立的合同
[答疑编号100102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解析】选项CD属于"表见代理",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当相应
的法律责任。
七、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保护其权益的权利。
2.诉讼时效消灭的是一种请求权,而不消灭实体权利。超过诉讼
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手写板图示0102-12
【案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而失去诉
讼保护的制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丧失的只是诉讼请求权,
其实体权利并不丧失。例如,2003年1月1日,甲企业从乙银行的
100万元贷款到期,甲企业拒绝还本付息。乙银行可以在2005年1
月1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的,乙银
第9页
行丧失的只是诉讼请求权,但乙银行要求甲企业还本付息的实体权
利,即乙银行的债权并没有丧失。
〔二〕诉讼时效期间
手写板图示0102-13
举例: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还款时间2006年1月1
日,A作为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B对A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
超过2年将丧失诉讼请求权。但B作为债权人,其拥有的债权并没
有消灭,A和B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继续存在。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重点〕
〔1〕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
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存放财物被丧失或毁损的。
〔2〕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解释】该考点曾出现在2000年、2004年的多项选择题和2003
年的单项选择题中。
【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的有关规定,以下
选项中,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形有〔〕。〔2000年〕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第10页
B.拒付租金的
C.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
D.存放财物被丧失的
[答疑编号100102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例题2】根据?民法通那么?的规定,以下情形中,诉讼时效期
间为1年的有〔〕。〔2004年〕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C.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
D.存放财物被丧失或者损毁的
[答疑编号100102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手写板图示0102-14
〔三〕诉讼时效和保护时效
1.诉讼时效〔2年、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
侵害之日起计算。
2.保护时效〔20年〕:自权利侵害"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11页
手写板图示0102-15
举例:A公司对B公司的权利侵害发生在1981年1月1日,适
用1年的普通诉讼期间:
〔1〕如果B公司于1994年1月1日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应当
在1年内〔1994年1月1日-1995年1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否那么将丧失诉讼请求权。
〔2〕如果B公司于2002年1月1日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
害,由于超过了20年的保护时效〔1981年1月1日-2000年12
月31日〕,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相关链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
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
销。撤销权的时效:〔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2〕自"债务人"的行为"实际"发生之日起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四〕诉讼时效的中止
第12页
手写板图示0102-16
举例:A对B的权利侵害事项适用于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2004
年1月1日-2006年1月1日,如果2005年9月1日出现了不可
抗力,那么2005年9月1日暂停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在2006年4
月1日不可抗力时终止的再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解释】诉讼时效的中止相当于计时器的"暂停键":在诉讼时效
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时,
应按下"暂停键";当不可抗力消失后,按下"恢复键",中间耽误的时
间往后顺延。考生应注意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按"暂停键":
1.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才能中止
诉讼时效的进展。
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
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失,那么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展〔2002年单
项选择题〕。
3.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
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那么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
的进展。
第13页
手写板图示0102-17
举例:A公司对B公司的权利进展侵害〔拒付租金〕,B公司于
2005年1月1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那么其诉讼时效期间为
2005年1月1日-2006年1月1日〔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
间〕,最后6个月从2005年7月1日开场计算。
〔1〕2005年2月1日发生地震,4月1日地震停顿。由于不
可抗力发生和完毕时间都在最后6个月之前,因此诉讼时效不能中
止。
〔2〕2005年9月1日发生地震,10月1日地震停顿。由于不
可抗力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后,因此应该中止诉讼时效
的进展,诉讼时效期间为2005年1月1日-2006年2月1日,顺
延一个月。
〔3〕2005年6月1日发生地震,8月1日地震停顿。由于不
可抗力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
力仍然继续存在,因此从7月1日起暂停计算,8月1日恢复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为2005年1月1日-2006年2月1日,顺延一个月。
【例题1】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
第14页
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
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那么?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
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002年〕
手写板图示0102-18
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
5月25日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2001年5月5日
至2003年5月25日
[答疑编号100102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1
年5月5日-2002年5月5日〕;〔2〕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个月内"〔2001年11月5日-2002年5月5日〕发生不可抗力
和其他障碍〔出差遇险〕,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展。如果在诉讼时
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
失,那么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展。因此,乙2001年8月出差遇险
耽误的20天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如果乙出差遇险发生在2001
年的12月,那么正确答案为B。
【例题2】2001年1月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
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6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
第15页
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那么?的规定,乙请求人
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手写板图示0102-19
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
1月10日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2001年1月1日
至2003年1月20日
[答疑编号100102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1〕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1
年1月1日-2002年1月1日〕;〔2〕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个月前〔7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
然继续存在,那么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展。因此乙
2001年6月20日出差遇险耽误的20天,只有进入7月1日后的
1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五〕诉讼时效的中断
【解释】诉讼时效的中断相当于计时器的"清零键",当出现法定
事由时,按下"清零键";待法定事由消除后,按下"开场键",2年的
第16页
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引起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
手写板图示0102-20
举例: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约定还款时间2006年1
月1日,A到期不清偿债务,B对A提起诉讼时间应当是2年。4月
1日,银行书面通知A还款,至5月1日,A仍然拒绝清偿债务,诉
讼时效应该从2006年5月1日重新计算2年。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1.权利人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
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例题1】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
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归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当
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2001年〕
[答疑编号100102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2】2001年4月30日,甲到某商店买衣服,该商店成心
隐瞒实情,将一件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衣服卖给了甲,甲仔细检查后未
第17页
发现。5月6日甲穿该服装上班,单位同事发现该服装存在质量问题。
甲商店退货,被拒绝。于是甲于6月1日2001年4月30日开场
计算
C.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止
D.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断
[答疑编号100102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解析】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
讼时效期间,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此题中,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
5月6日开场计算,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甲于6月1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而非中止,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例题3】甲将一工艺品存放乙处。2003年2月10日,乙告知
甲存放的工艺品丧失。2003年8月2日2003年2月10日至2004
年2月10日2003年8月2日至2004年8月2日
C.自2003年2月10日至2005年2月10日
D.自2003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2日
[答疑编号100102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存放财物被丧失或毁损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
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例题4】以下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2005
第18页
年〕
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
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展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
无效
[答疑编号100102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1〕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
日起计算,因此选项A错误;〔2〕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
"的法定事由之一,因此选项B错误;〔3〕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发生之后,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法定事由消失后,时效
继续进展,因此选项D错误。
手写板图示0102-21
〔1〕当事人没有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仲裁协议时,当事人才可以
申请诉讼。
〔2〕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但并非每一个案件必须经过一审程
第19页
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这三个阶段。如果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
不上诉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的,那么不发生二审程序,一审判决
即发生法律效力〔2003年判断题〕。
〔3〕当事人不履行发生效力的裁定、判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链接】对于仲裁裁决,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
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仍不服的,可以在"2年"内申
请再审,但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2004年判断题〕。
手写板图示0102-22
举例:某县的县长被人诬陷,当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
10年,县长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市人民法院经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属于生效判决,县长可以写信向请求再审,但
不停顿原判决的执行〔监狱里写信〕。
【解释】"再审"是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提起的诉讼〔"二审"
是对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因此当事人在2年内申
请再审的,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如果原判决确实有错误,经再
第20页
审推翻原判决的,因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请
求国家赔偿"等方式解决。
【例题1】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
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
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00年〕
[答疑编号100102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2】仲裁庭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争议作出裁决,自裁决书
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002年〕
[答疑编号100102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3】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上
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另一方当事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3年〕
[答疑编号100102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可在4年
内申请再审,但不影响该判决的执行。〔〕〔2004年〕
[答疑编号100102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3.判决、裁定的区别〔2005年新增〕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依法定程序审理后对案件的"实体
第21页
问题"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结论性判定"。裁定是指人民法院
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的事项作出的判定。
手写板图示0102-23
举例:A、B两个企业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A向B发货之
后,B认为货物质量有问题,拒绝支付货款,双方发生争议,如果设
备没问题,B应当付款。人民法院经过"判决"认为A设备符合合同约
定,B应当支付100万元货款,同时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
手写板图示0102-24
举例:A、B签订买卖合同,A〔北京市企业〕,B〔上海市企业〕,
A作为原告对B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如果A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北京市人民法
院可以作出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二者的区别如下: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的实体争议和
第22页
请求作出的结论;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
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只有一个判决。
〔3〕裁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判决只
能采用书面形式。
〔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
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能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相关链接】在整个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对各种问题均以裁定
方式解决。除"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
一律不准上诉。当事人对其他裁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者
申请复议。
【例题】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答疑编号1001021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4.上诉期限〔2006年新增〕
〔1〕可以上诉的裁定,当事人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
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23页
本文发布于:2022-08-27 12:21:3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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