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民法篇·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1.意思表示
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3.代理制度
专题一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意思:当事人欲使得其内心意思发生法律上效力的效果意思。
表示:行为人将其内在的效果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为行为相对人所了解。
二、具体含义
(一)内心要有法律上效力的意思(设立、变更、消灭权利的意图)
设立:签订买卖合同,设立了债的权利与义务。
变更:合同变更履行期限,由3个月变更为5个月。
消灭:张三免除李四的债务,此时消灭了债权。
(二)表现于外部、被他人所了解(形式)
1.明示方式
(1)口头形式。
用谈话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如当面交谈、电话交谈等。
(2)书面形式。
用书面文字、数据电文进行的意思表示。
(3)推定方式(默示方式)。
当事人并不直接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使得他人可
以推定其意思表示的形式。
【示例】公交车上车刷卡、招手打车、超市购物、将车停放在收费停车场、自助餐厅取用食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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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沉默形式
(1)行为人以“消极的不作为”代替意思表示。
(2)沉默只有在法律明文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
表示。
【示例1】《合同法》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
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示例2】张三想借用李四的自行车,但又害怕路途遥远蹬着费劲儿不好骑。张三对李四说:“我
先骑出去5分钟,不回来的话,就当借我一天了”,李四允诺,张三骑走5分钟后未见归来。此为双方
约定以张三沉默方式作出借用的意思表示。
三、意思表示的分类
种类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
示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
示
举例生效时间
对话
对方知道时生
效
到达对方时生
效
要约和承诺、债务免除、授予代理权、合同解除
非对
话
遗嘱行为、抛弃动产意思表示完成时生效
【例题·多选题】(2018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沉默可以视为行为人的意
思表示的有()。
A.当事人有约定
B.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
C.法律有明文规定
D.当事人纯获利益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
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例题·多选题】(2018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的有()。
A.抛弃动产
B.授予代理权
C.设立遗嘱
D.行使解除权
『正确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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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意思表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于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除法律
另有规定的,如遗嘱行为、抛弃动产等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但并非所有单方行为都是无相对人的意思
表示,如撤销权的行使、法定代理人的追认等为单方行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又分为对话的意思表
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如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要
约和承诺、债务免除、授予代理权、合同解除等意思表示,均采取到达主义。
专题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备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三个要素。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无法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
包括: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生效要件(行为人)
点击查看>>“详细图示”。
【提示】
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纯获得利益的行为是否有效?2019年注会经济法教材在写作观
点上前后有矛盾。
按照民法业内“通说”的解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益的行为,亦应为无效。
2.生效要件(意思表示)
(1)欺诈(一方欺诈或第三人欺诈)
(2)胁迫(一方胁迫或第三人胁迫)
(3)重大误解
(4)乘人之危→显失公平
(5)虚假的意思表示
【归纳】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情形
欺诈
第三方欺诈
胁迫、第三方胁迫
主体
受欺诈方
受欺诈方
受胁迫方
民事法律行为
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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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
受损害方
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
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
①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消灭;
②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③行为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虚假意思表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恶意串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生效要件(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违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
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小结】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情形
无行为能力人
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
民事法律行为
①独立实施:无效
②有代理:有效
①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或同意前:效力待定
②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
③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有效
④不相适应、也未经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无效
虚假意思表示的行为:无效
可撤销行为
可撤销行为
可撤销行为
可撤销行为
无效
违反强制性规范无效
无效
虚假意思表示
重大误解
意思表示欺诈
胁迫
危困状态、显失公平
恶意串通
违法
违背公序良俗
【例题·单选题】(2019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
正确的是()。
A.撤销权可由司法机关主动行使
B.撤销权的行使不受时间限制
C.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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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被撤销行为在撤销之前的效力不受影响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主动适用,选项A错误。撤销权有存续时间,选项B错误。可撤销民事法
律行为在成立之时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如果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该民事法律行为因撤
销而归于无效,选项D错误。
专题三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三方关系
(1)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所产生的代理权法律关系;
(2)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关系(代理行为);
(3)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承受代理行为产生法律后果关系。
二、代理的适用范围
(一)适用的情形
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不适用的情形
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
三、代理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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