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协议书
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经审核,中国XX大学同意录取_(此处填写学
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号)__为2015级自筹经费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就在读
期间的有关事宜,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自筹经费MPA研究生(以下简称“自费生”)学习期限为三年,在校期间的学
习、论文指导、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方面,与本校全日制硕士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自费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处理好工作与学习
的关系,不得以工作需要为由影响正常学习。自费生因自身原因缺课超过学校规定的时
间范围,相应课程必须重修。
三、自费生培养费共伍万元,分二次付清。自费生入学报到时,支付培养费贰万伍
仟元;第三学期开学注册时支付培养费贰万伍仟元。若逾期未交学费,学校有权拒绝该
生注册入学。缴款时请注明学号(见录取通知书)、姓名、“MPA研究生学费”。
四、自费生在校期间如因成绩不合格不能毕业或不能授予学位,或由于其它原因休
学、退学而离校者,不办理退款。
五、根据国家规定,自费生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自费生的培
养费、生活费用及医疗费由学生本人支付。
六、自费生在读期间,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导致无法继续在
校学习者,由中国XX大学将予以退学处理,本协议自行终止,已付培养费不退还。
七、本协议内容以国家现有法规和政策为依据,若今后国家法规与政策调整,协议
内容亦须作相应修订。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中国XX大学MPA教育中心和自费生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中国XX大学MPA教育中心(盖章)自筹经费研究生(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2-08-27 08:18: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8864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