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的产生与发展

更新时间:2024-11-09 05:55:39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6日发
(作者:经营范围英文)

教育法得产生与发展

1、教育法国外最早产生(或最先)奴隶社会。

2、德国就是世界上最早颁布义务教育令得国家。

3、奠定英国教育发展基础就是:1944年得《巴特勒法案》,它确立英国从

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一直到继续教育得公共教育体系。

4、法国:1883年《基佐法案》。

5、日本:明治维新。

6、国外现代教育法四个特点:①教育观得法治化;②进一步完善与发展义务

教育法;③教育法律关系得形成与逐步完善;④教育发达国家竞相进行新得教育

立法。

7、1982年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公民有受教育得权利与义务。

8、判断就是哪一个国家时间:20世纪80-90①英国1988年《教育改革法》;

②1989年法国《教育指导法》;③日本1990年《终生学习振兴法》;④1992年

俄罗斯《教育法》;⑤1994年美国《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法》。

9、1902年,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钦定学堂章程》——就是近代中国得

第一个教育法规,但未实施.1903年清政府颁布《秦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

制)——标志着中国近代国民教育制度得建立。1906年,清政府颁行《强迫教育

章程》要求广设幼学所,幼童至7岁须令入学,幼童及7岁不入学者,罪其父母。

这就是我国近代第一个强迫教育法令。

10、1951年10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得规定》,这就是建国后

颁布得第一个重要得教育行政法规。

11、影响教育法产生与发展主要原因:①教育与法律两种社会现象职能得

交互作用就是推动教育法产生与发展得基本前提;②教育权得社会化、国家化就

是教育法产生与发展得根本原因;③科技得发展就是教育法产生与发展得直接动

因;④现代教育普及化与大众化,现代国家法治化等也就是影响教育产生与发展

得因素。

教育法与教育政策

1、教育政策具体表现形式:①党得政策文件;②国家得政策文件;③党与国家

机关联合制订发布得文件.

2、教育政策得特点:①政策性;②可行性;③原则性;④权威性;⑤移定

性。

3、简述教育法与教育政策得区别:①两者得制定机关与程序不同;②两者得

表现形式不同;③两者调整得范围、实施得方式不同;④两者得稳定程度不同。

4、教育法以教育政策为指导。

教育法得制定与实施

1、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属于“一元多级”。

2、简述立法得程序:①教育法律议案得提出;②教育法律草案得审议;③教

育法律案得通地;④教育法律得公布。

3、享有教育法律议案、提案权得主体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

、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或30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等。

4、在我国,法律案通过得法定多数就是全体代表或委员得过半数,宪法得修

改则需要全体代表得2/3以上多数通过。

5、教育执法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得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

具体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得专门活动。

6、简述教育执法得特点:①从实施方式与活动性质目得地,教育执法就是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适用教育法律得专门活动。②从执法主体瞧,教育

执法就是国家行政机关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得活动。③从执法依据与执法后果瞧,

教育执法就是使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特定法律后果得活动。④从执法要求瞧,

教育执法就是教育行政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定程序ﻩ进行得活动。⑤从执

法对象瞧,教育执法就是教育行政机关以教育法律规范使用特定对象得活动.

7、教育执法得基本要求:正确、合法、及时.

8、教育执法得基本原则:①行政合法性原则;②行政合理性原则;③责任行政

原则。

9、行政行为有无裁量自为标准:分为羁束性行为与自由裁量性行为.

10、教育执法得形式:①教育行政措施;②教育行政处罚;③教育行政强

制执行;④教育行政救济。

11、原国家教委1998年3月6日颁布了《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12、教育司法:在法院内部,专门设立教育司法专门机构有三种:①教育巡

回法庭(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②教育法庭(吉林四平、湖南张家界);③涉教

案件领导小组(吉林白山市)。

13、所有国家机关、所有政党、所有组织、所有公民都有遵守教育法得义务,

而不能仅仅认为教育守法就是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学校、校长、教师与

学生得事。

14、构成教育违法行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①教育违法行为得客体;②教育违

法行为得客观方面;③教育违法行为得主体;④教育违法行为得主观方面。

15、教育法律责任得种类:根据违法作为得性质与危害程度分为行政法律责

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

16、根据法律解释得主体与效力不同,可分为有权解释与无权解释。

17、依据法律解释得方法与尺度不同,可分为语法解释、逻辑、历史、系统

与字面解释、扩充、限制。

18、简述教育法律监督得种类:①国家权力机关得监督;②行政机关得监督;

③司法机关得监督;④社会监督;⑤党得监督.

19、权务机关得监督居于主导地位。

教师得法律地位

1、就教师得身份特征而言,教师就是专业人员。就教师得职业特征而言,

教师得职责就是教育教学。

2、教师身份得规定:公务员、雇员、公务员兼雇员三种类型(日本、法国

→公立英、美公立教师兼有公务员与雇员双重身份)

3、简述我国教师基本权利:①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实

验;②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得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③

指导学生得学习与发展,评定学生得品行与学业成绩;④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

国家规定得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得带薪休假;⑤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与

教育行政部门得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⑥参加进修或者其她方式得培训。

4、简述教师应当履行义务:①遵守宪法、法律与职业道德,为人师表.②贯

彻国家得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得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

育教学工作任务.③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得基本原则得教育与爱国主义、民族

团结得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

有益得社会活动。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

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⑤制止有害于学生得行为或者其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得行

动,批评与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得现象。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与教育教

学业务水平。

5、教师资格条件:①必须就是中国公民;②必须具有良好得思想道德品质;③

必须具有规定得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④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

⑤教师得身体状况也应符合有关规定。

6、被撤销教师资格得,自撤销之日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7、教师考核得内容:①政治思想;②业务水平;③工作态度;④工作成绩。

8、教师考核得原则:①客观性原则;②公正性原则;③准确性原则.

教师与其她主要教育主体之间得法律关系

1、教育行政机关法律地位特征:①相对独立性;②专门性;③地域性。

2、教育行政机关属于哪类法人?机关法人(企业、机关、事业、社团共四

种法人,法人就是一个社会组织)

3、教师与教育行政机关得法律关系:①教育行政法律关系;②教育民事法

律关系.

4、学校就是指经主管机关批评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容阶段教育为

主得教育机构。它包括学制系统内以实施学历性教育为主得教育机构,又包括各

种实施非学历教育为主得教育机构。

5、简述学校法律地位得主要特点:①具备相应得法人资格;②依法自主办学;

③享有法人财产权;④具有公益性质。

6、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必须具备: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得财产或者经

费;③有自己得名称、组织机构与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学校只要具备《民法通则》规定得成为法人得四个条件,并经教育主管

部门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就能取得法人资格,其法人资格也同时得到主管部门

得依法确认。

8、简述学校九项权利:①按照章程自主管理;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③招收学生或其她受教育者;④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⑤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得学业证收;⑥聘任教师及其她员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⑦管理、使用本单位得设施与经费;⑧拒绝任何组织与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得非

法干涉;⑨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她权利。

9、简述学校六项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②贯彻国家得教育方针,执行国

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③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她职工得合法

权益;④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得学业成绩及其她有关

情况提供便利;⑤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⑥依法接受监督。

10、教师与学校得法律关系到底属于什么关系?有二类:①任命制下得教

育行政法律关系。②聘任制下得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11、教师聘任制得形式:①招聘;②续聘;③解聘;④辞聘。

12、简述我国现行教育基本法学生权利:①参加教育教学安排得与种活动,

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

或助学金.③在学业成绩与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得学业后获得相应得

学业证书、学位证书。④对学校给予得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

教师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得行为,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⑤法律、

法规规章得其她权利。

13、国家奖学金制度及经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研究复定,自20

02年起在全国普遍高校中首次设立得。

14、什么叫学位证书?就是国家或国家授权得教育机构授予受教育者个人,

表明其所达到相应得专业学术水平得一种凭证。

15、对学校给予得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

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得行为,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这就是公民得申诉权与诉

讼权在学生身上得具体体现.

16、列举学生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②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

成良好得思想品德与行为习惯;③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得学习任务;④遵守所在

学校得管理制度。

17、教师与学生得法律关系:①在履行教师职务过程中与学生形成得管理关ﻩ

系;②在履行教育职务过程中与学生形成得平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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