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学习资料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学习(一)
一、语言文字法
我国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何意义?
2001年1月1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实施,促进语言文
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对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发展科学文化、提高经济和
社会信息化水平、增进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中华民族凝
聚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5月27日,贵州人大常委会通过《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字条
例》,进一步规范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
二、普通话
(一)什么是普通话?
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
在北京召开,从语音、词汇、语法三方面确定了普通话的内涵,即“以北
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
规范”。
(二)国家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奋斗目标是什么?
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
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
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
行业工作人员,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的要求。21
世纪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经过未
来四五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国民语文素质将大幅度提高,普通话的社会
应用更加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需要,形成与中等发达国家
水平相适应的良好语言环境
二、规范汉字:
(一)什么是规范汉字?规范汉字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
简化字以及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正体字:195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
整理表》中选用的字为准。
简化字:1986年10月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中所收
的简化字为准。
传承字是指历史上流传下来沿用至今,未加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
化的字。
规范汉字的字形以1988年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
《现代汉语通用字表》规定的新字形为准。
此外,作为现行规范汉字的依据的还有:1977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和国家标准计量局发布的《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1981年国家
标准总局发布的《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符集•基本集》、1955年到1964年
经国务院批准更改的地名生僻字等。
规范汉字是国家的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我国现行的
语言文字的通用范围有所不同,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自治地方和
少数民族聚居地方通用语言文字两个层次。普
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包括民族自
治地方和少数民族聚居地方。
(二)规范汉字与汉字有什么不同?
规范汉字与汉字不是同一个概念。汉字是记录汉语的文字。已有
6000多年历史,现用的汉字是从甲骨文、金文演变而来。在不同的历史时
期形成各种不同的表现形态,并存于今天的现实生活中,为人们所使用。
而规范汉字是新中国成立后,对汉字进行了整理和简化而形成的。规范汉
字的标准由国务院颁布实施。
(三)规范汉字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1.简化字以198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
为准。(该表共收简化字2235个)
2.异体字中的选用字以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稿委员
会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准。(该表实际淘汰异体字1027
个)
3.字形以1988年3月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
汉语通用字表》为准。(该表共收字7000个)
4.更改的县以上地名生僻字以1955年至1964年国务院分九
次公布的为准。(共更改地名生僻字37个)
5.更改的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用字以1977年7月中国文字改稿委员会
和表决标准计量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
为准。(该表淘汰了旧译名中的20个复音字、生僻字)
(四)国家推行规范汉字的重点是什么?
国家推行规范汉字的重点是:学校的教育教学用字,机关
公务用字,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媒体用字,公共场所的标牌、宣传标
语、广告等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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