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doc

更新时间:2024-11-08 17:10:0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6日发
(作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

第一篇在大学期间,我们开设了大学生法律基础课程,

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工作了,走上

工作岗位也真正的领悟到了法律的深层次内涵,也对法律有

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参加公司的一些法律学习使我的法律意

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在每次学习结束后,我都静下心来,参

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

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

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通过不同渠道了解了很多鲜活生动

的案例,使我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邓

小平的民主法制思想,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

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理解和实践党的十五大报告提

出的依法制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

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做为国营企业的一名管理人员,

作为21世纪的中国的建设者,我通过学习加强自我修养,

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学习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

育法。是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使我们能够

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

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

守法律规定,使我们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

身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

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

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

义务。同时我们还学到了国与国之间的法律,这些法律

所规范的范围不仅仅在国内,而是规范国际关系。了解了如

何处理国际关系。

作为一名国营企业的员工,要不断努力家强公民意识,

法律意识的培养,树立人民公仆的法律义务感和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的思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通过学习,在我们心中重新建立了法的概念,全面认识

了法的功能,懂得了法律是整个社会的调解器的功能。懂得

了法律在社会中的全面调解功能,我国法律的调解范围已经

涉及民主保障、社会管理、经济协调、文化科技发展、生态

平衡、环境保护、人口控制、资源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

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调解器。

学习法律常识,普及法律,刻不容缓。

第二篇

近一段时间,作为一名国企员工,我通过对社会主义相

关法制体系核心读物的学习,了解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

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

个方面。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

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

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

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党正确的领

导人民众,管理国家事务,建设经济,逐步实现我国的社

会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到工作当中就是例

如公司财务要做到独立、公开、依法、程序。

二是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执政为民,是我们党

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党在各项社会建设中取得胜利的根本

保证。我个人认为,作为一名国企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全心

全意为职工谋福利的理念,要把服务人民的思想贯彻始终,

要为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思路。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建设取得

成功的必要保证。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权力,敢于碰硬,

敢于反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

使命。要解决体制和制度问题,不仅要惩前,还要通过制度

的完善来毖后,不

仅要能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还要能够通过分析问题发

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要为社会、企业财经制度

建设做出贡献。

五是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必须遵守的根本

原则。从新中国建立的60周年里,无数次实践证明,只有

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建设好的国

家,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广大人民众过上幸福安康的

生活。

通过对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社会

主义法制是每一个公民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基本准则,只有坚

持在工作中,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理念,才能更好的解决问

题,发挥好作用。

第三篇

在学习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一定要

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

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

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

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

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

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

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觉得至少应做

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

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应当通过认真

学习法律知识,深

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

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

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

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

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

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

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

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不仅要有守法意识,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

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

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篇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

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

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

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

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

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

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

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

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

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

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程度呈

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

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

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

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

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

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

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

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

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

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

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

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

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

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

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以上就是我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

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

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

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

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

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

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

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

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

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

越多地延续下去。

大学生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社会的,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

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

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然而许多人不懂公

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

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

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

要.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

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

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

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

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

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

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

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

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

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

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

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

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

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

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由于

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

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

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很有好处。比如:在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

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

其中实体法部分对我以后很有帮助,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基

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

相关内容,,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

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基

本规定和精神,培养大家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

意识。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掌握

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

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

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

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

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

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

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

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奋斗。

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在日后的学

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

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

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更

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

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

救济的能力。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

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

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法学是一门科

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

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

经济学、法学等。法律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

性、正义性、实用性:

一、社会性

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

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学作为

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

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

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

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

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

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

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2、研究者

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

对象密不可分。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

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

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

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

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

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

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

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

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

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

能是正确的。

二、规范性

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

规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如经济学讲的是

效率问题,是效益最大化,而法学家讲的是合法不合法,规

范不规范的问题。因为法律的规范性,每一法律条文都可以

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只要我们掌握了它

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那么我们对这个法律条

文也就掌握了。

法学特别强调的是规范性、逻辑性、体系性。规范性也

就是我们说的可操作性。如我们将要制定民法典,是要制定

一种松散性的呢?还是制成规范性、逻辑性的呢?江平教授

说要制定一种开放性的民法典体系。民法典如何开放呢?我

认为一定要有逻辑性和规范性。

三、概念性

法学之概念性来源于法律规则。如欺诈行为,欺诈、行

为分别为两个概念,欺诈行为又是一个新的概念;再如损害

赔偿,直接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为三个不同概念,只有

掌握了概念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规则。

法学说开了就是一套概念体系。掌握了概念体系我们就

可以建立起一套法律思维,就具备了法律人的资格。因此我

们的学习方法就是从概念入手,一定要掌握概念,要理解概

念,切记不可死记硬背,先记忆,然后要理解。如欺诈行为,

我们先要弄清什么叫欺诈,才能进一步理解欺诈行为。这种

方法在法律解释上叫文义解释。文义解释就是指每一个法律

条文都是由语言文字组成的,所以要先把语言文字弄清楚了

才能把握概念之含义。同时语言文字又有多义性和模糊性。

如法律上所说“产品”与社会生活中所说“产品”就不一致。

所以我们就不能仅*字面意思来理解,应该有多种其他的理

解方法。一个法条就可能有多种理解,因此法律人在现实生

活中就大有用武之地。

四、目的性

法律是行为规则,是人制定的。在我国是由人民代表代

表人民来制定各项法律的。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一定有目的。

法学当然也有目的性,在历史上曾不被人注意,特别是德国

的概念法学,它们过分注意概念问题,而忽略了目的性。直

到德国著名学者耶林,他本是个概念法学派的学者,到中年

时逐渐意识到概念法学派有僵化的缺点,于是写了一本书。

在这本书中,他指出每部法律都是有特定目的的,我们要了

解、掌握、运用一门法律,必须先搞清楚它的目的性,我们

学习任何一部法律,不能只是搞清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

法律后果,还要思考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的目的,这样

才能真正掌握它,如果只讲概念,就会成为“概念”法学。

耶林说,光讲“概念”的法学,会成为概念游戏,他说,法

律的目的就好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而法律的目的正像天上

的北极星一样,引导我们学习、掌握、运用法律。对每一个

法律制度、规则,我们都从目的入手,这就构成了现在法学

上的一种新的法学研究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即解释、运

用每一个制度、规则,一定要紧紧扣住立法目的,如果有两

种解释,则只有紧扣立法目的的那个解释才正确。

五、正义性

法学正义性源于法律正义性,法律规则因为有正义性才

能区分于技术规则,同时法律也就有了良法、恶法之分。我

们评价法律的好、坏、先进与落后就是依据法律的正义性。

同时,现在还存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问题。现在很多人

过分关注形式正义而忽略了实质正义,但是形式正义只是获

取实质正义的手段,只有在无法获得实质正义时退而求其次

满足于程序正义。实质正义是目的,程序正义是手段。一旦

我们将形式正义强调过分,我们就悖离了法律的正义性。

法官、律师这些法律人不同于社会上其他的人,他们是

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之道,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所以,不

能把法律混淆于其他职业。我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因为

我们选择了法律,我们就选择了正义!

六、实用性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

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

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像我们在家

的时候,可能会有左邻右舍拿一些案件来请教我们拿什么回

答他们呢,所以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

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有人向我咨询什么是投案自首?

如何才能从轻处理?通过对刑法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

的罪行的,是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

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

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

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

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

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

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

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

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

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

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

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

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

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

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

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

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

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

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

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

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

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

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

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

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

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

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

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

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

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

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

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

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对人人都是平

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

用法。

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

法律基础学习心得体会

在大学3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很荣幸地,我有机会学习

到《法律基础》这门课。学习这门课后,让我对“法律”这

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词汇有了深一层的认识和理解。

从这一门课,我学习到了民法、诉讼法等与自身生活相

贴近的法律知识,使我更加识法、懂法,相信在将来,这些

认识也能够带给我实实在在的意义!我们一直提倡建设法治

社会,无论是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还是当代大学生,贯彻国

家宗旨,我们也应该提高法律常识,为祖国建设法治社会作

贡献。因此,我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努力修读《法律

基础》。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

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

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

抛"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

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个性自

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

是社会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

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

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许多至理名言。古罗

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

仆。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自由是

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

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

这个权利。"马克思对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法律

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

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

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

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

。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

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

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

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

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

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

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进程。因此,大学生,无论什么专业,学习法律基础,

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

发展的必然产物。

同时,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事就是法制经济。而我

们每一位大学生毕业后都将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

道路。因此,我们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素质,使自己可以充

分运用法律这一武器来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市场主体的

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对资

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几我们自身未来发展的需要是我们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法

律素质。

而且,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

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

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

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兼职做的时候,能够

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

我觉得自己比以前更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也更坚定的确立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这对我自己以后的发展

是有很大帮助的。也让我更加明白了入党的积极意义。

我们大学生,是国家现在和将来的主人,应当以主人翁的姿

态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而由于法律是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这些得以正常运行的基本准则,因此,

通过这门课的学习,我了解了依法正确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及

社会生活的意义。

学完这门课,我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

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

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

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此门课程不止让我们具备了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

也使我们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完善,适应新时代对大学生的要

求。提高了我们自身的综合素质。让我们更能适应现代科学

技术的发展。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价值观念都

发现了重大变化,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

据调查,我国大学生犯罪有逐年递增趋势。这个时候,正是

《法律基础》这样的课发挥作用的时候,我认为,即使这样

的课不能拯救所有犯错误的人,也一定会对一部分人有作用

的吧。

在我国进入WTO以后,法律知识更是我们必备的基本知

识,我们更应该把这些法律知识用在处理好国际关系上。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们掌

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

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

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

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

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

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

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

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奋斗。

如果有机会,我还会将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传给那些法

律意识薄弱的人,积极参与普法,让更多的人学会用法律武

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学生,我不仅要学习好专业知识,还要博览

书,扩阔视野,学习《法律基础》这门课,使我加深了对法

律认识,提高了法律常识!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要拥护党

的领导,积极配合国家建设法治社会,做到知法、守法、用

法,绝不做有违法律、法规的事!

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继续修读有关法的知识,继续

提高法律常识,并把法运用到日常生活中,为祖国构建法治

社会作出一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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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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