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分则罪名比较

更新时间:2024-11-06 23:30:19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6日发
(作者:什么是公司债)

罪名比较

1受贿罪及贪污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

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

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的范围有所不同:受贿罪仅限于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还包括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

(2)犯罪目的的内容不同:贪污罪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自己主

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为目的;受贿罪在主观上表现为以非

法占有他人或者其他单位的公私财物为目的。(3)行为对象不同:

贪污罪的行为对象是公共财物;受贿罪的对象既包括公共财物,

也包括公民私有的财物。(4)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使用侵吞、

窃取、骗取等方法,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

受贿罪则是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

物,为他人谋利益。

2挪用资金罪及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A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B借贷给他

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C虽未超过3个月,但

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D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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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本单

位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本单位财产所有权(2)

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限于本单位的资金,而职

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自己所在单位内的其他财物,包括不动

产等。(3)犯罪目的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观方面不具有非法占

有的目的,只是非法使用本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的主观方面

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贪污罪及盗窃罪(罪)的界限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

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A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B窃取数

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罪是指依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

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

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和公共财产所有

权。盗窃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2)犯罪对象不同。贪污

罪的对象为公共财物,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3)犯罪

的客观方面行为不同。贪污罪中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是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实施的,而盗窃罪在客观方面没有职务上的便利。(4)

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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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挪用公款罪及贪污罪的界限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

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

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

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两罪的区别在于:(1)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以非法占用为

目的,即暂时挪用归个人使用,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意

图永久非法占有。行为人挪用后潜逃的,挥霍后不退还的以贪污

罪论处。(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是公款的使

用权,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所有权。(3)犯罪对象不同。

挪用公款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公款以及抢险,救灾等特定款物,贪

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既包括公款也包括公物。(4)客观

方面的行为手段不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手段是擅自私用公款,

实际案件行为人一般没有涂改,销毁,伪造帐簿的非法行为,贪

污罪的行为手段是侵吞,窃取等非法手段,实际案件中行为人往

往有涂改,销毁,伪造帐簿的行为。

5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及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界限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

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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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规等规范商业秘密的法

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

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不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

罪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保密制度,是指我国现有效的保守国

家秘密的法律,法规所形成的法律制度。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

客体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专用权和国家对商业秘

密的管理制度。(2)犯罪对象不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

对象是国家秘密,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禁止泄

露的有关国家安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

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特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此罪的国家秘密包

括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对象是商

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

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

息。(3)犯罪主体不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了解或知悉国家秘密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也可以作为本罪的主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和单

位,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竞争对手,第三者,有保密义务的个

人或单位。

6窝藏、包庇罪及伪证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

帮助其逃匿或者作明包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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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及

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明,鉴定,记录,翻译,

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

的场合不同。窝藏,包庇罪可发生在刑事诉讼之前,之中和之后;

而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之中。(2)犯罪主体不同。窝藏包

庇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

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3)犯罪对象

不同。窝藏包庇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而伪证罪的

犯罪对象只能是未决犯。(4)犯罪目的不同。窝藏包庇罪的犯罪

目的是使犯罪人逃避法律制裁,而伪证罪的目的既包括隐匿罪

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也包括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

事追究。

7伪证罪及诬告陷害罪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及

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况,故意作虚明、鉴定、记录、翻译,

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

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1)行为对象不完全相同:伪证罪的行为对象

主要是人犯;而后罪的行为对象是任何公民。(2)行为方式不同:

伪证罪是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重要情节作为证;而后罪则是捏造

整个犯罪事实。(3)犯罪主体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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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后罪是一般主体。(4)行为

内容不同:伪证罪的行为内容包括陷害他人或包庇犯罪;而后罪

则只是陷害他人。(5)行为实施的时间不同:伪证罪是发生在立

案以后的刑事诉讼过程中;而后罪则发生在立案侦查以前。

8徇私枉法罪及伪证罪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A对明知

无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诉,B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

不受追诉,或者C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

法裁判的行为。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

人,翻译人对及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明,鉴定,

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两罪的区别在

于:(1)犯罪客体不同。徇私枉法罪的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

常活动和司法公正,伪证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中的司法

秩序2)客观方面不同。徇私枉法罪限于利用司法职务之便,而

伪证罪无利用司法职务之便的行为特征3)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

体限于司法工作人员,而伪证罪的犯罪主体为证人,鉴定人,记

录人,翻译人。

9玩忽职守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

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

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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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

于:(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

常管理活动,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客体是工矿企业,事业单位

的生产作业安全。(2)发生的场合不同。玩忽职守罪发生在国家

机关的公务活动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发生在生产作业活动中。(3)

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

犯罪主体是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或工作人员。

8职务侵占罪及盗窃罪、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盗

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地窃取或者秘密窃取数额

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

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区别略

10抢劫罪及罪

罪是指以财物为目的他人,或者他人作为人

质,或者以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

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不同。抢劫罪的犯罪客体是公私

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罪的犯罪客体一般是单一

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但以财物为目的的罪也同时

侵犯了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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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罪是将

被害人掳走限制其自由后,以杀害,重伤或长期禁闭被害人,威

胁被害人家属或有关人员,迫使其在一定期限内交出所的财

物。(3)犯罪主体年龄要求不同。抢劫罪的主体是满14周岁的

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罪的主体是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

能力的人。

11破坏交通工具罪及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

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颠覆,毁坏危险,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

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

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颠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

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破坏交通设施往往会导致交通工具的颠覆毁坏的严重后果,破坏

交通工具也往往会毁坏交通设施;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破坏行为的直接指向对象不同:破坏交通工

具罪中行为人的直接指向对象为: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

空器;而破坏交通设施罪为轨道,桥梁,隧道,公路,航道,灯

塔,机场,标志等交通设施。

12生产销售假药罪及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界限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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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劣药罪

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

罪对象为假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为劣药(2)犯罪形态不同: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

13非法拘禁罪及罪的界限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

人身自由的行为。罪是指,以财物为目的,采取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他人,或者他人作为人质,或者以勒

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的行为。这两种犯罪在形式上都是剥夺了

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区别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是单

一客体,即侵犯客体为他人的人身自由;后者的犯罪客体一般是

单一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但以财物为目的的罪也

同时侵犯了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2)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既可

以作为方式,也可以不作为方式实施;而后者只能以作为方式实

施。(3)行为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使被害人遭受拘禁之苦,并

不提出财物或者其他不法利益的要求,后者是为了威胁被人

以达到自己获取财物或者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

14报复陷害罪及诬告陷害罪的界限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

报人实施报复陷害的行为。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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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两者的区别

在于:(1)犯罪客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即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诬

告陷害罪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

犯罪对象不同。报复陷害罪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

举报人,诬告陷害罪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3)犯罪行为方式

不同。报复陷害罪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

,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施报复陷害的行为,诬

告陷害罪表现为捏造他人的犯罪事实,并向有关国家机关或者有

关单位及人员告发,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引起司法追究的行为。(4)

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5)犯罪目的不同。报复陷害罪

的目的是报复;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为了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

15招摇撞骗罪及罪的界限

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

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两

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的客体为国家机

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同时也侵犯了公共利益或公民的合法权

益。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行为方式不同,招

摇撞骗罪仅限于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进行招摇撞骗

的行为方式,罪则不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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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非法利益不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骗取的利益包括财产在内

的各种利益,罪的行为人骗取的利益为财物。

16贪污罪及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

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

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

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

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

单位的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及职务侵占罪的

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职

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职

务侵占罪及侵占罪的区别有(1)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的犯罪

客体是职务行为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侵占罪的客体是公私

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本单位财产所有权。(2)犯罪

客观方面行为不同。贪污罪中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是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而实施的;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也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条件,而侵占罪在客观方面没有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但是有利用

自己控制他人财物的便利条件,这一便利条件不是基于职务产生

的,而是基于他人的委托以及获取他人遗忘物,埋藏物而取得的

(3)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及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

主体即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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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17挪用公款罪及挪用资金罪的界限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A挪用公款

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B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

营利活动的,或者C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A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B借贷给他

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C虽未超过3个月,但

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D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1)主体不同。两者都是特殊主体,但具体的范围

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

员。(2)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具体

表现为公款的使用权;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

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二者都有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的特征,

但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挪用

资金罪侵犯的是普通受雇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

洁性。

18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及受贿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

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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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的人员。(2)客体不同:受贿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

廉洁性;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3)受贿罪中为他人谋

取利益不需要达到数额较大;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中为他人谋

取利益需要达到数额较大(4)前者犯罪中不存在斡旋受贿,后

者则存在斡旋受贿的情况(该项为自己添加)

19侮辱罪及毁谤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

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毁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及名誉,情节

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及毁谤罪在犯罪主体、侵犯客体、主观方面都有相同或相

似之处,两者的关键区别有一下亮点:

(1)行为手段不同:侮辱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口头文字图画的

形式,也可以是暴力的方式;毁谤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口头或者

文字图画的方式,而不可能是暴力的方式。(2)行为方式不同:

侮辱罪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具体真实的被害人的隐私来

损害被害人的人格和名誉,但不可能捏造并散布事实的方法;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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谤罪则必须捏造事实,并公然散布这一事实为必要。

20毁谤罪及诬告陷害罪

毁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

严重的行为。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收到刑事追

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两者的共同点都表现为捏造事实,而且毁谤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

实。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不同:诬告陷害罪的犯

罪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毁谤罪的

犯罪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诬告

陷害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并且向国家机关或者其他

有关部门告发或者采用了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活动的行为;毁

谤罪则表现为捏造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并向他人散布,

但是并没有向国家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告发。(3)犯罪主观方

面不同:诬告陷害罪目的在于使他人收到刑事追究;毁谤罪目的

在于损害他人人格、名誉,而不是为了使他人收到刑事追究。

21侵占罪及盗窃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位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

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据不退还或者拒不

交出的行为。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

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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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罪的

行为人在持有公私财物之后才产生犯罪故意,即产生了非法占有

公私财物的目的;而盗窃罪的行为人是在没有占有财物之前就产

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2):犯罪的对象不仅相同:侵

占罪对象是行为人业已持有的公私财物,公私财物已经在行为人

的控制之下;盗窃罪的对象则是他人所有、管理、持有的公私财

物,公私财物在被害人的控制之下。(3)客观方面不尽相同:侵

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占行为,即将自己已经控制下的公私财物

非法占有;盗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行为,行为人采取自

以为不会被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持有人、看护人等发觉的方

法窃取其财物。

22挪用资金罪及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A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B借贷给他

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C虽未超过3个月,但

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D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不尽相同:两种犯罪虽然都

侵犯了财物的所有权,但是挪用资金罪侵犯了所有权的一部分,

即侵犯了资金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是未侵犯处置权;职务侵占

罪则侵犯了财物所有权的全部权能(2):犯罪的对象不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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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则是本单

位财物,外延广于资金。(3)犯罪故意内容不同:挪用资金罪的

故意内容只是暂时挪用资金,准备日后归还;而职务侵占罪的故

意内容则是将财物非法占有,完全不打算归还。

23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及徇私枉法罪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人民法院从事执行工作的人员,在执

行生效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

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在刑事诉讼

中,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收到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

意包庇使其不受到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

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

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同:执行判决、裁定失

职罪侵犯的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后二罪侵犯的是国家司

法机关正常的侦查、检察、审判活动。(2):犯罪主体不同:执

行判决、裁定失职罪限司法工作人员中的执行人员,后二罪是指

在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检察、审判人员或者在民事、行政诉讼中

的审判人员。(3)客观方面的表现有所不同:执行判决、裁定失

职罪表现为在执行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后二罪表现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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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枉法追诉、枉法裁判的行为或者在民事、行政审判活

动中作出枉法裁判的行为。(4)主观罪过不同:执行判决、裁定

失职罪是由过失构成,后而最是故意构成。

24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款物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

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

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

二者的区别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客体是国

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以及公款使用

权;挪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客体是国家对特定物款专款专用的财

经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和人民众的利益(2):犯罪主体不同:挪

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

经手、经办、管理特定物款的人员,而不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

(3)主观方面不同:二者都是故意,但是挪用公款罪以挪用公

款归个人使用为目的,即挪作私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为

了其他公用,即挪作他用。如果行为人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

应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这是二者最重要的区别之一。(4)行

为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对象是公款,包括特定款物在内。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行为对象仅限于特定物款,即救灾、抢险、防

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物款。这是二者的另一个重要区别。

(5)客观方面成立犯罪的条件有所不同。挪用公款罪将挪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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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行为分为三种情况,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构成犯罪的客观要

件;而挪用特定款物罪则在客观上要求致使国家和人民众利益

遭受重大损害的结果发生,否则不够成犯罪。

25罪及抢劫罪

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

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

为。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

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行为的内容不同:抢劫罪以当场实施

暴力、暴力相威胁为其行为内容;罪仅限于威胁,不当

场实施暴力,而且威胁的内容不只是暴力,还包括非暴力威胁

(2):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抢劫罪当着被害人的面实施,一般用

语言或动作来表示;罪的威胁可以是当着被害人的面,

也可以是通过第三者来实现,可以用口头的方式来表示,也可以

通过书信的方式来表示。(3)非法劫取财物的时间不同。抢劫罪

是当场取得财物;而罪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在实施威

胁、要挟之后取得他人财物。行为人以暴力相威胁使被害人限期

交出财物的行为,不应定为抢劫罪,而应以罪论处。(4)构

成犯罪的数额标准不同。抢劫行为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法律不

要求其劫取财物的数额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刑法规定以数额较大作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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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必要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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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考研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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