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检讨书范文
这是一份检讨书,检讨我在大学时代的一些无故“缺
席〞行为。我对这些“缺席〞行为耿耿于怀,并且直至现今
仍要作出检讨是因为本人当时已是法律系的学生,却没有一
点的权利观念,懵懂无知,与法律精神格格不入。
那时的学生宿舍美称为“公寓〞,其实也就是一幢幢六、
七层高灰头灰脸的楼宇罢了,一个十多平方米的房间里置四
张双层床,住八个人。空间的拥挤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是
整座“公寓〞只有一台机,而且是通过学校的总机进
展接驳!那台唯一的机是老式的转盘机,得用小指头
插进盘里顺时针地拨弄完号码才能将打出去。机就摆
放在一楼的传达室里,每当外面有打进来,传达室的老
大爷就向楼里头那个时好时坏的传音器使劲喊:某某某房,
某某,!那天我风风火火地趿拉着拖鞋跑到一楼接上
了。说了一会,冷不防里没头没脑的冒出一把妇女的
声音:“快点聊!〞奇怪,怎么回事?我问里的对方,
对方说没听到妇女的声音,噢,可能是线出故障,窜线
了,我想。不一会,刚刚那把妇女的声音又响将起来:“还
没完?人家等着用哩!赶紧!〞很不耐烦的样子,我到
底搞不懂今天的是怎么回事,心里局促不安,匆匆挂
了。后来将此事告诉了同学,同学笑得人抑马翻:“哈
哈,那是学校总机的接线阿姨在跟你说话呢,她们都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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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这样做,她们也有这个权利……〞是吗?她们都喜欢这样
做?真见鬼!我骂了一句,事情就这样子过去了,未放心上,
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被侵权了。
到大学三年级时,学校购置了一套膳堂结算电子系统,膳
堂里每一个营业窗口都安装一台电子付款终端,然后是每一
个同学都得购置一张电子饭卡,学生自主存款入卡。每次购
置饭菜时,只要用饭卡在营业窗口的电子终端刷一下,终端
便会显示该饭卡的余额,然后由司膳员按数字键盘从饭卡里
扣除款项。此举大大方便了分秒必争的同学们,缩短了排队
打饭的时间,但新的情况随之出现,当饭卡的余额低于十元
钱时,每一次刷卡,电子系统便发出“哔、哔、哔〞的声音,
持续数秒的时间,此时周围的同学,不管相识不相识的都会
自觉不自觉的发出一些哄笑,有时司膳员也会笑着说:“同
学,要快点去存钱咯!〞听不出同学们与司膳员的笑声和话
言里是否含有嘲笑的意思,但使用饭卡的当事人却自然而然
地有了为难的感觉!至少本人当时便每每有为难的强烈感
觉,感觉自己的隐私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为难归为难,我
亦无可奈何地习惯了哔声,仍未想到要向校方反响一下情
况,要求改善一下系统的程序设置,放弃这种名为好心提醒,
实那么有损权利的哔声。作为法律系学生的我,权利意识再
次缺席。
毕业后不久便听说每个“公寓〞里都分装了独立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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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再出现“阿姨插话〞的事件了,但膳堂的哔声仍不时的
伴随着好心的笑声此起彼落地响着。
然而最能考验我的权利意识的并不是上述这两件事情。
在我们上大学时,东北地区的高校普遍地一次性收取了四
年的学杂费。临近毕业时,一些同学发现同城的其他几所大
学都已按国务院、国家教委和国家财政部等单位的结合发
文,将预收的学杂费兼利息退回给学生,但本校却不见丝毫
的行动和表示。于是乎,同学们开场自发组织起来商讨此事,
谋求向校方反映意见的方法。我的几位法律系同学负责查
法律根据,几经艰辛后,终于从旧报纸上复印到相关的部委
文件,然后挨门挨户的将资料分发到每个宿舍里,以期能唤
醒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活动中来。在毕业生居住的6号楼前,
经常聚集着一些同学在讨论此事,由于未能形成比拟固定的
指导机构,整个活动只好由几名比拟活泼的同学主持着,然
而工作却是有条不紊地进展着,一局部同学开场了签名行
动;一局部同学作为代表与学校的指导进展了对话;一局部
同学开场了义捐经费活动。
学校学生处的教师接待了代表同学,并拿出了一些不能令
同学们满意的理由来,最后口头容许与学校更高层指导商量
后妥善处理好此事。结果,学校发动各院系指导员、学生干
部在学生中做工作,分化瓦解,孤立活动的带头同学,一些
积极的同学更被学校的保安人员全天候贴身跟踪,学生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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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开场出现杂音,不理解者有之,不理解者有之,反对者有
之。“退费〞活动进入两难的境地,再加上毕业前择业问题
的困扰,参与活动的同学们便“理所当然〞地快速地分崩离
析,校园复归平静。然而,秋后算帐的事情不久后便不出意
料地发生了。毕业典礼之后,本班的一名同学被校方认定为
活动的“积极分子〞,毕业派遣证被学生处扣压住不放,我
的同学不得已地到了副校长,到了学生处处长,赔了四
天的不是,最终才换来校方的“原谅〞,“赎〞回派遣证!
一叶知秋,其他所谓“积极分子〞的同学的境况可想而知。
当我那些得意的同学们在为权利而斗争的时候,我正在与
朋友、老乡喝酒耍乐,展望着毕业后的美妙前程;当我的那
位同班同学在向学生处处长赔不是的时候,我正踌躇满志地
走在去工作单位报到的路上……多年后重提这些事情,是因
我最近读到了一些关于法律本科与法律专科的区别的争论
文章,其中有人提到法律本科生的显著特点是注重对法学理
念的培养!比照之下,我在法律本科的求学阶段,在应该出
现权利意识的觉悟时却没有觉悟;应该参与对权利的保卫时
却没有参与!在形式上,我虽然是法律本科毕业生了,但我
的法学理念和我的权利意识却从未曾毕业过。
或许直面事物的阴暗面总是容易招致打击报复,或许匡正
错误的思想观念总会教既得利益者忌恨的吧?多年经历与
教训的积淀,并不是短短四年的法律本科教育所能扬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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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这么样自欺欺人地抚慰过自己,然而我的所谓法律人
格始终存在过缺憾,这却是不争的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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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26 00:28: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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