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化层次论

更新时间:2024-11-08 02:54:0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5日发
(作者:一嫌犯戴手铐脱逃)

法律文化层次论

「内容提要」法律文化概念是在20世

纪60年代出现的。法律文化结构可分为三

个层次:物质层次——法律组织机构、法律

设施,心物层次——法律制度、政治制度,

心理层次——法律价值观、法律意识、法律

思维。中国近代法律文化经历了表层变化、

表层深化、深层结构的变化三个演变历程,

它是在西方法律文化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的冲突交融过程中整合而成的。法律文化的

演进始终与政治密切结合在一起,法律从属

于政治;近代80年间,法律文化变迁的内

容也是丰富多样的,在类型上出现了新的变

化。

「关键词」文化/法律文化/中国近代法

律文化/法律文化结构/法律文化变迁

一、法律文化的概念与结构

“在世界范围内法律文化概念的出现,

大约是20世纪60年代的事情。在美国,这

一概念最早始于1969年;在苏联,最早始

于1962年;在日本,最早始于60年代。而

在中国,将法律文化作为一个新的概念和问

题进行研究,最早则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

期。经过近20多年的研究,这一概念基本

得到我国学术界的认可,它也获得了作为一

个学科概念的合法性地位。”[1]

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中国法学界开

始了对法律文化的研究。学者们虽然从不同

的视角给出了法律文化多种不同认知意向

的读解,但大体上将法律文化分为狭义和广

义两种概念。广义的法律文化包括物质性的

法律文化和精神性的法律文化,即物质文化

和精神文化的总和;狭义的法律文化则仅指

精神性的法律文化。有人将法律文化分为法

律思想史、法学发达史;有人将法律文化视

做“文化教化”,文物指精神文化现象和它

的物化现象,如法律制度、政治制度,而教

化是指社会的精神状态、道德规范、法律意

识、社会习俗等。虽然不同认知意向上的分

析架构不同,但分析基架却是形成共识的,

即人是法律文化的核心。法律文化应当被视

为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它包括人的一切行为

方式和为满足这些行为方式所创造的事与

物,以及基于这些行为方式所形成的习惯和

意识。

要给法律文化下个确切并被公众所认

可的定义的确很困难,但我们可以通过解剖

法律文化的构成要素及其组合方式来说明

法律文化的内在组织结构。我国着名历史学

家庞朴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曾提出一个

“文化结构三层次”学说。他指出,作为一

个立体的系统,文化可分成三个层次:一是

外层——物质层;二是里层——心理层,包

括价值理念、思维方式、表达方式、信仰等;

三是中间层,即心物结合的一层,一切“心”

的产品以及一切外物中所蕴涵的人的思想,

都包括在这一层中。中间层还有人类精神产

品的非物质形式的对象化,如教育制度、政

治制度、法律制度,是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对法律文

化结构大致是从横向或纵向两方面来探讨

的。从内在组织结构方面观察,我们可以将

法律文化分为三个层次:物质层次,主要指

法庭、监狱、看守所等法律组织机构。心物

层次,主要指法律制度、政治制度以及人们

在社会交往中约定俗成的风俗和习惯,譬如

诉讼制度、审判制度、交易规则等。法律制

度、政治制度植根于法律文化世界的理性结

构之中,故而为法律文化的贯彻提供着体制

性保障。心理层次,是法律文化结构层次中

较深的一个层次,主要包括法律价值观念、

法律思维、法律意识、道德情操、民族性格。

法律文化的三个层次彼此相关,形成一个系

统,从而构成了法律文化的有机体。就法律

文化演进的速度而言:物质层次可由人们直

观所见,最易被人们所接受,故其演进最快;

心物层次次之;心理层次则是潜移默化的东

西,演化最慢,也最艰难。如,法庭、监狱、

诉讼制度、审判方式,等等,通过革命或改

革便可以立竿见影使之改变,而法律意识之

演进则要艰难得多,远不是一、两次革命或

改革就能够完成的。在法律文化演进过程中,

三个层次依次展开,相互影响,交错发展变

化。其中物质层次是最为活跃的因素,而心

理层次则最为保守,但它却是法律文化的灵

魂。一个社会要发展,就必须塑造一大批具

有法律意识的主体。法律价值观念、法律思

维、法律意识、道德情操的转变,不仅能够

改变法律文化物质层面,而且还能够推动法

律文化心物层面的变化。

中国近代法律文化的演进大致就经历

了三个阶段:中西两种异质法律文化接触时,

首先为人们所接受的是法律文化的最外层

——物质层次,即洋务运动的兴起;进一步

接触时才逐渐认识到中间层次——心物层

次,即戊戌变法、辛亥革命;最后深入到各

自的核心层次——心理层次,即五四新文化

运动的法律观念更新。我们强调中国近代法

律文化演进过程中三个层次依次展开的规

律,绝对不是要将其形而上化;也不是说这

个阶段结束后,后一个阶段才能开始。事实

上,法律文化演进过程本身是一个相互重叠、

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系统。法律文化三个层次

的演进虽然是依次展开、相互影响、交错进

行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的中心内容,它

们一层比一层理性和成熟,前者的演进为后

者演进之基础,后者之演进也促进了前者演

进的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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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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