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
示文本
(2003版)
市信息化委员会制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2003年11月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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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本《示文本》供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有关的单位参照使用。
有关空格的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
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
充或修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
在使用《示文本》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二、应当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
三、在订立重大的或容复杂的合同时,应当向法律专家咨询。
《示文本》的使用推广工作由市软件行业协会具体承担,市信息
法律协会协助处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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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定义--------------------------------------4
二、甲方所需信息系统与原有信息系统描述--------5
三、乙方所提供/代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描述-------6
四、信息系统的开发、进度与管理----------------7
五、项目变更----------------------------------11
六、交付、领受与验收--------------------------13
七、所有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15
八、价格与付款方式----------------------------17
九、与非竞争------------------------------17
十、项目培训与服务----------------------------19
十一、系统保证和维护--------------------------19
十二、违约与赔偿责任--------------------------20
十三、不可抗力--------------------------------22
十四、争议解决--------------------------------23
十五、通知------------------------------------23
十六、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24
十七、信用------------------------------------24
补充条款--------------------------------------26
附件------------------------------------------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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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合同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订: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资质名称:资质证书号:
联系::
鉴于甲方有意为其公司(财务、企业经营管理等)业务建立计算
机信息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所需的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统。甲
乙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
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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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词除另
有指明外,均指本合同项下由甲方投资,乙方承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里程碑
里程碑是指乙方在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中,在技术上和项目
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
3、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甲、乙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
息、方式方法、顾客、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
源代码、计算机文档和技术资料等,或由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
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
工作日是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
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5.规格
“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它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关于硬件和软件
的技术标准、规。
二、甲方所需信息系统与原有信息系统
1、甲方所需信息系统描述
甲方为其(公司经营的业务)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该系统处理
的业务对象为(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等);建立
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要求、主要功能和目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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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
甲方原有的系统(技术设备名称)(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为(财
务、客户资源管理、仓储管理等),其主要功能是、。乙方将按照甲方
要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
关软件,对原有系统进行集成,向甲方提供其要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
统。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其中注明:选用的设备与软件,
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建立的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自行处理)。
甲方保证对选用的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注:如
甲方无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将建立的信息系统与甲方原有计算
机系统是互相独立的,则本条可免填写)
三、乙方所提供/代购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乙方将依据甲方的需求,并根据甲方业务的描述情况向甲方提供
以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硬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代购的硬件系统设备为(生产厂商)所生产的产品,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
和交付日期等见附件。
2、软件系统
2.1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系统名称)。其中
(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
(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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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人开发的软件为。
2.2集成的软件系统分为个子系统,包括子系统、子系统和子系
统,与(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集成。该
软件集成系统的主要功能为、、。该软件集成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
规格、版本、价格等相关情况见附件。
3、集成围
3.1(1)以上条款所约定的硬件和软件;
(2)前款所描述的甲方原有计算机信息系统;
(3)前款所描述的甲方业务流程与相关功能。
3.2乙方在集成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时,除甲方明确表示需依照
合同由乙方升级且可以不予保留其原有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
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而损坏其原有功能。(本款供选择)
4、信息系统的目标
信息系统的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经营、管理等)系统的
要求,应达到(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等)的技术
指标。
四、信息系统的开发、进度与管理
1、本信息系统的交付日期与进度
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的日期为年月日;
整体信息系统工程分为个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项目完成后,
均应依据附件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本合同第条
规定进行付款。乙方采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行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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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标准。其具体规格、检测标准、阶段和进度、交付时间与地点、付
款方式等见附件。
2、项目管理
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
和通讯方式见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管理小
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
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该能够符合项目的
要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如涉与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应
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该与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
议。双方应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此项更换。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
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
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
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
研究和设计。对此甲方应该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
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建立的信息系统功能和目标的需求方面的信息
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
提供,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4、需求与需求分析
4.1甲、乙双方将根据第条款中甲方为其业务建立的信息系统与
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
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与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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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需求构成与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与
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4.2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与时完成需求分析书。
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
5.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
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目标与上述需求分析书,在年月日
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在年月日
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以上三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甲
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对其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需求性和
使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应分别在年月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的审
核,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在年月日之前完成详
细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的,则在上述文件中签字;
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如乙方认为不构
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与时予以修改并
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5.2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息系统
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等的认可。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
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在今后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所相关的技术
问题或进行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5.3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
以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该延期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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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损失。
5.4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经双方签字
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一样的效力。
6、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环境提供
甲方应依据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的条件和性质,根据乙方的要求向
乙方提供信息系统的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乙方应依据工程的进展,
在甲方提供相应施工和安装环境所需的合理时间之,提前个工作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未能在该时间提供该施工和安装环境,乙
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还应依本合同
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进度报告
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书
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容包括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
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的情况、本项目的预期效果、
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与/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
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问题或重要变
更发生,乙方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
乙方也应当在7/工作日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
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
和甲方不能与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
报告后,应当在7/工作日回复乙方。
8、第三方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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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
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
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
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
9、转包与分包
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
下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
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信息系统的质量,在本合同签
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
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建议,包括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
应功能/提高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
方同意:
1、甲方应当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个工作日
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
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与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回复后,应在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
否接受乙方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
变更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有关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
复,但该项目的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信息系统的正常使用或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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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则乙方应当执行甲方的变更要求。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
照第十三条的规定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在回
复中的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要求执行。(本条款供选择)
4、鉴于合同标的总量与合同总价相关,因此双方同意,如果甲方提
出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下降的,则合同总价每下降%,甲方应补偿乙
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的金额。
5、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
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
与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当在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
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回复,则双方
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作出确认,双方按照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
的相关风险,包括信息系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交付、领受与验收
1、交付
1.1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工作日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当根据
附件中的检测标准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
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2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乙方将按延
期时间顺延交付。如果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实际损失,甲方应当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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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赔偿。如果甲方能接受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
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容
2.1乙方应按照合同与其附件所约定的容进行交付,如果本合同
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
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并可供人阅读的。
2.2如果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造成所交付项目
的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帮助处理此项故障
或问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领受
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工作日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
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信息系统的任务、
需求和功能。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述需要改进的缺陷。
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当于工作
日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
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4、系统试运行
4.1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4.2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
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
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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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与时排除该缺陷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
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
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甲方自行采购的,则由甲
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乙方应与时排除该
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4乙方应在合理时间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
影响系统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并且排除或处理问题所需时间超过
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或问题是由甲方引起
的。
5、系统验收
5.1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与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当以
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个工作
日,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甲方有
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
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个工作日,直至系统完
全符合验收标准。
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
间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
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验收,则由乙方
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乙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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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单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
验收后的个工作日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
七、所有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1、硬件设备所有权
硬件设备所有权(选择:自甲方检验合格且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
款后/自乙方交付后),转移至甲方。(乙方代甲方采购的,则不用此
款)
2、知识产权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本信息系统所开发软件的知识产
权。非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
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
文件。除本项目研发工作需要外,未得到甲方/乙方的书面许可,甲
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上述规定的资料和技术。如甲
方/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以与赔偿甲方/乙方的损失。
3、使用权(如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需订立本款)
甲方/乙方对软件具有使用权。本使用权的使用围为:(总公司、
分支机构)。
4、甲方对乙方许可其的使用权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软件或相关知识产权,并不
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5、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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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乙方应将该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
件交甲方参阅。
6、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
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
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后成立的单位。如果双方在本合同
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后成立的单位分别享有的,则甲、乙双方与
后成立的单位分别享有相关权利和义务。
7、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当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与
软件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围使用本信息系统。任
何因甲方非经授权而实施商业性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应当由甲方承但。
八、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信息系统的总价为,其中
设计费用价格为;
硬件系统价格为;
软件系统价格为;
系统集成服务价格为;
以上各部分价格组成分别见附件、。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方式
见附件。
2、项目增减价格
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方/乙方依据本合同第条对项目作出任何
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的增减等,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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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所规定的价格标准商定变更后的具体价格。
九、与非竞争
1.信息传递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
业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
2.
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以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
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
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以防止商
业秘密未经授权而被使用、传播或公开。除非对方书面许可,或该信
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
在10/年不得对外透露。
3.非竞争性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年,双方
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
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聘用对方在本项目中的相关技术和
管理人员。
4.上述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
4.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
4.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
4.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担义务;
4.4向第三人披露,且第三人不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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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
4.6法律强制披露;
4.7披露方书面许可。
5.信息安全
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的
义务。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
符合上述所规定的义务。
十、项目培训与服务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与
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
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培训计划见附件。
十一、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声明并保证
1.1对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来自第三方的,应用于本合同
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乙方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
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1.2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1.3如果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进行修改、
添加或升级,则乙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权;
1.4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
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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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果
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当保证所提
供的软件已经完成上述手续。
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
甲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引起的全
部损失。
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与其附属产品不存
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要求和功
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
合本项目的版本。
3、乙方自各项目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
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
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
瑕疵,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故障类型
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
系统严重故障、部分
服务不正常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
支持方式
立刻专人应答处理
2/小时答复
4/小时答复
响应要求
立即出发
1/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4、在保修期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
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5、在保修期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
费用由甲方承担。
6、系统保修期期满后,如果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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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系统进行维护,则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十二、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
目,除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和采取补救措
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为:
1.1每延期10/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但
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1.2如果延期时间超过10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
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应当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金额作为对甲方
的赔偿。
2、付款违约
2.1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甲
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
过合同总价的10/%;
2.2如果延期时间超过10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
定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对乙方进行赔偿;
2.3如果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当按照
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应相应顺延;
2.4如果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当按照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
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已付
款的硬件和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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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本合同总金
额的%作为违约金。如果包括利润在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
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4、软件条款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
当按照该软件价格的%支付违约金。
5、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
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
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于天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果
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
式实现违约金。
十三、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与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
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
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
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
在15天之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
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
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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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
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
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
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十四、争议解决
1、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采取
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期为争议发生后的天。如
果超过该协商期而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可
供选择)
1.1向市信息法律协会申请调解,并按照其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1.2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3双方当事人另有选择,则划去前款,具体约定如下:。
2、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
事项所涉与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五、通知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与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
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应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
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送达生效。
2、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为:
甲方
22/28
乙方
如果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六、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署和/或盖章后生效。
2、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是须以书面方式
通知对方:
2.1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
段;
2.2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支付到期债务;
2.3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
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
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
本合同所列的附件与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
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的
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
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信用
1、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其信用报告。
23/28
2、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并进入司法等争端解
决程序,任何一方可以将生效判决提交给本市的联合征信机构。
甲方:
签署日期:
乙方:
签署日期:
24/28
补充条款:
1.
2.
3.
以下附件容仅供参考,由各方当事人依据实际需要选用:
附件1硬件配置
硬件配置: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规格、数量、规格、价格、备
注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付款方式:
附件2软件系统
软件系统:模块名称、功能、等级、版本、规格、价格、备注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付款方式:
25/28
附件3、系统集成工程进度
里程碑阶段项目:名称、容、完成时间、规格、检测标准、备注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任务与目标(关键事件与目标边界—里程碑)总体详
细设计说明书、需求分析、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
书:构成本合同的附件。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
第二阶段—任务与目标┉┉┉。
测试和测试用例
阶段性交付:业务流程方案,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
准书,软件产品评审文件,项目计划,软件需求分析文件,软件
设计文件,软件实现和单元测试文件,集成和系统测试文件,双
方对上述文件进行评审和调试和调整。
阶段性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附件4项目小组成员:
26/28
甲方成员:乙方成员:
::
职务:职务:
负责项目:负责项目:
:
:
职务:
负责项目:
:
备注
………
附件5
培训项目培训科目
培训所达到的目标:
:
职务:
负责项目:
:
培训
培训对象与人数
27/28
培训时间
:
备注
附件6…….
28/28
本文发布于:2022-08-24 23:34: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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