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法教程
第一章
1、信息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⑴信息法与宪法的关系:(2)信息法与民法的
关系(3)信息法与经济法的关系(4)信息法与行政法的关系(5)信息法与诉讼法的关
系(6)信息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2、信息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国家三大类。
3、信息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为信息权利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所指向的对象或称标的。
4、信息政策概念:它是一个国家或组织在一定时期内为处理信息产业中出现
的各种矛盾而制订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一系列规定德总和。
5、信息政策作为信息资源管理手段,其特点主要表现在:①战略全局性,②指
导性,③时间性,④变异性。
6、从信息政策的内容角度考察,信息政策体系由下列分支政策构成:⑴信息产
业政策,⑵信息技术政策,⑶信息市场政策,⑷信息投资政策,⑸信息人才政策,⑹国
际信息交流政策。
7、信息政策与信息法律的区别:⑴形成过程和表现形式不完全相同。⑵实施
方式和范围不完全相同。
⑶作用的时效和影响作用过程不完全相同。
8、信息政策与信息法律的关系:⑴信息政策和信息法律具有本质上的同一
性。⑵信息政策是信息法律的重要基础。⑶信息法律是保障信息政策得以贯彻和实
施的重要法律手段。
9、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为制定,一为认可。
10、最早的信息立法产生于17至18世纪的欧洲,此时的信息立法仅限于知识
产权和信息公开出版制度方面。
11、信息立法的基本原则:⑴效益原则,⑵实事求是原则,⑶吸收借鉴原则,⑷
协调原则。
第二章
1、产权的基本含义是指财产所有权,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
分及其他与财产有关的权利,产权的客体是财产。
2、信息作为财产应属于无形财产。基于财产产生的权利称为财产权,基于信
息这种财产也必然产生一种财产权,这就是信息产权。也就是说,信息产权是指基于
信息财产而产生的各种权利的总和。信息产权与信息权不同,信息权的含义是指依
法确定的获得、控制、传播信息的权利。两者是交叉关系,非等同关系。
3、狭义的知识产权范围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传统的知识产权,即版权(或称著
作权)与工业产权两部分。
4、知识产权的特征:1、专有性2、地域性3、时间性4、无形性
5、可复制性。
5、知识产权法概念:它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综合调整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相互之间在创造、使用、转让智力成果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共同
指向的对象,即符合知识产权法要求的智力成果。这种客体和一些法律关系的客体
不同,它的最大特点是属于无形物。狭义的知识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专指著作权、专
利权和商标权。
第三章
1、专利权是专利法律制度的核心,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主管部门
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
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它具有知识产权最基本的特征: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2、我国专利权客体的种类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不属于发明创造的智力成果(包括三类: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
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方法。)某些特定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的
技术领域主要包括两类:1.动物和植物品种,2.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4、专利申请原则:书面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单一性原则。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形式有以下几种:普通许可合同,独家许可合同,独占
许可合同。
6、专利权的期限: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7、专利权的限制,只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权用尽
以后的使用或者销售2)善意的使用或者销售3)优先权4)在外国运输工具运行中
的使用5)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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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1、商标的法定条件: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七
条对商标的构成要素作了明确规定,商标应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而构成,其他的
形式暂都不能成为我国商标的构成要素。这里的“文字”包括各种语言文字、拼
音、阿拉伯数字等,而“图形”仅指平面图形,不包括立体图形。
2、从商标的用途来分类:营业商标、等级商标、证明商标。﹡等级商标是指
同一企业、同一类产品因不同规格、质量而使用的系列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
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
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
商品或服务商标。
3、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的是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
合的原则,即除了人用药品、卷烟制品外,其余商品是否使用注册商标,采取自愿注
册。
4、商标权是商标法确认和保护的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其主
体是商标权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客体是注册商标。
5、商标权内容:①商标专利权②商标续展权③商标转让权④商标许可使用
权。
第五章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中的表述,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就是作品。所谓作
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
作成果。”
2.要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要求一般必须具备五个
条件:①独创性②表达性
③可复制性④合法性⑤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3、通过继承、遗赠、赠与、转让等继受方式取得著作权的主体,称著作权继
受主体。
4、著作权的继受主体主要包括下列五类:①继承者②继承人③受遗赠者④作
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⑤国家
5、著作权主体它属于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方面的内
容。
6、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也称为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使用或他人
依法利用其作品,而使著作权人获得一定经济利益的权利。
7、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特征:①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有保护期限,而民法中的所
有权是一种绝对权,没有保护期限,可以世代相传②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行使具有较
多的限制③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使用方式很多④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客体一般是无
形物,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与人身权联系较密切。
8、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相比,前者在行使时有保护期限制,
并可以转让;而后者则是永久的,不能继承或转让,不能与作者脱离。
9、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两类,即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入进一步细分,可分
为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发行权,摄制电影、电视和录像权或者改编权,翻
译权,注释权,编辑权,许可权以及获得报酬权。
10、著作权的限制其限制实际上主要是对著作权财产权的限制。
对著作权主体的财产权利进行限制,其理由有二:第一,由作品的社会性所决
定。第二,制定著作权法是为了鼓励和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激发和保护创作人员的
积极性,而不是为了搞文化垄断。
著作权的限制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对著作权行使期限的限制,即时间限制;二是
著作权的地域限制;三是对权力行使范围的限制。
1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行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
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12、作权法是国内法,只能在本国内有效。
13、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目的,为了教育、科学
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使用他人作品,不需征得作者同意,也不需要向其支付报酬。
14、解决著作权纠纷的途径有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三种。诉讼是一种最有权
威、最有效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方式。
15、著作权的邻接权实质上是指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邻
接权主要包括表演者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着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16、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了四种作品传播的权利:①出版者的权利(一是
复制印刷作品,二是发行
作品)②表演者的权利③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④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
第六、七章
1、中国类别域名含义:ac:科研机构com:工、商、金融等企业gov:政府部
门net:互联网络、接入网络的信息中心和运行中心edu:教育机构org:各种非赢
利性的组织。
1、申请域名注册的条件:(1)域名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组织;(2)申请注册的域名必须符合《暂行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3)
其主域名服务器在中国境内运行,并对其域名提供连续服务;(4)指定该域名的管理
联系人和技术联系人各一名,分别负责该域名服务器的管理和运行工作。
2、ISP分类:一类是只向用户提供网络接入服务的LAP,另一类为ICP,它一般
都拥有自己的信息资源,可为用户提供多种信息增值服务及相关网络服务和培训。
这类ISP的建设投资大,覆盖面广,能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和较大区域内的
连网能力。
3、ISP提供的服务方式和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⑴接入服务⑵域名的申
请、取得、保护和出租⑶主页和广告设计。
4、BBS信息发布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首先,BBS信件的发布者必须对自己
粘贴的“帖子”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不得在网络上制作、传播妨碍社会治安、淫
秽情和其他恶意信息,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发布信息。其次BBS经营者必须在信件
发表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后,按照“表面合理标准”对信件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
有不当之处应予以删除。BBS经营者超出“合理时间”后怠于履行审查义务或应该
发现并删除不当内容却疏忽而没有发现或删除,或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而没有及时
报告,则BBS经营者应情况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
5、合理时间:是指用户信件发表后至其依据“表面合理标准”必须被删节或
删除的一段时间。
6、所谓“表面合理标准”意为BBS经营者只负有对信件表面依据常理进行审
查的义务:一是:BBS经营者应当剔除明显是反动、情、侮辱人格、诽谤他人和其
他明星将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字眼、词句和段落,即审查的主要对象
是用语而非内容本身。二是:这些用语必须以公众的常识看来是明显不当的,即判断
的标准是非专业编辑的一般常理。
7、网络有害信息分为以下几类:1)政治领域及文化领域中的有害信息2)伦理
道德领域中的有害信息3)信息传播领域中的有害信息(失实信息,垃圾信息,超载信
息,过时信息)
8、综合性非新闻单位网站登载中央新闻单位、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新闻单位以
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应当注明新闻来源和日期。
本文发布于:2022-08-24 23:13: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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