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北京市XXXXX)公司职员,住北
京市海淀区知春路XX号。:XXXXXXXX
被告:北京X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所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里XX号
院X号楼X层XXX号。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履行合同条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被告须按照合同和合同补充协议向
原告返还租金及利息、结清水电费、赔付违约金、解除委托代理关系。依法判决被告
执行如下具体条款:
(1)返还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9月5日至法院判决做出之日的尚未
交付的租金(租金为每月8000元,非整月的按天计)。
(2)返还租金利息。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9月5日至法院判决做出之日
的尚未交付的租金的利息,租金利息按银行半年期定期最低利息1.55计
算。
(3)结清水费、电费。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9月5日(租赁开始之日)至
法院判决做出之日的尚未结清的水、电费,请法院依据自来水公司和电力
公司水电费或直接依据实际的水表数和电表数计算。。
(4)赔付违约金16000元。被告向原告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数目为合同约定的
两个月租金16000元。
(5)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合计:上述条款涉及的有关金额,有数的共计XXXXXXE。
2、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委托代理关系,委托期限共计24个月,即2017年7月5日至
2019年7月5日止,原被告双方通过合同订立租金,佣金,及交付方式。但被告自
合同成立之日起并未按约定如期支付租金,被告自2017年9月5日至法院
判决做出之日一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给甲方租金。2017年9月5日被告未能
按约定时间支付房租,并且停机失联。被告未依照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
务,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即两个月租金16000元),同时需要结清房
租,水电费用等。被告的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同时严重损
害了原告的经济利益,也对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故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
依法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2018年4月22日
证据与证据来源:
1、《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一份附件:本诉状副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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