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书(房屋租赁纠纷)最新范文

更新时间:2025-01-12 06:21:1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4日发
(作者:网络安全法)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北京市XXXXX)公司职员,住北

京市海淀区知春路XX号。:XXXXXXXX

被告:北京X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所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里XX号

院X号楼X层XXX号。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履行合同条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被告须按照合同和合同补充协议向

原告返还租金及利息、结清水电费、赔付违约金、解除委托代理关系。依法判决被告

执行如下具体条款:

(1)返还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9月5日至法院判决做出之日的尚未

交付的租金(租金为每月8000元,非整月的按天计)。

(2)返还租金利息。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9月5日至法院判决做出之日

的尚未交付的租金的利息,租金利息按银行半年期定期最低利息1.55计

算。

(3)结清水费、电费。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9月5日(租赁开始之日)至

法院判决做出之日的尚未结清的水、电费,请法院依据自来水公司和电力

公司水电费或直接依据实际的水表数和电表数计算。。

(4)赔付违约金16000元。被告向原告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数目为合同约定的

两个月租金16000元。

(5)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合计:上述条款涉及的有关金额,有数的共计XXXXXXE。

2、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委托代理关系,委托期限共计24个月,即2017年7月5日至

2019年7月5日止,原被告双方通过合同订立租金,佣金,及交付方式。但被告自

合同成立之日起并未按约定如期支付租金,被告自2017年9月5日至法院

判决做出之日一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给甲方租金。2017年9月5日被告未能

按约定时间支付房租,并且停机失联。被告未依照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义

务,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即两个月租金16000元),同时需要结清房

租,水电费用等。被告的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同时严重损

害了原告的经济利益,也对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故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

依法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2018年4月22日

证据与证据来源:

1、《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一份附件:本诉状副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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