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法治”主张史鉴 附法治名言

更新时间:2024-11-08 18:37:49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4日发
(作者:高速免费节日有哪些)

法家“法治”主张史鉴

先秦诸子中法家和儒家是塑造中华法律思想史的两个

最强大的力量,儒家主张“礼治”、“德治”或所谓“人治”,

而法家则崇尚“以法治国”,很明显,法家更注重法律在政

治和社会中的作用。在中国法律思想发展史上,法家先驱管

仲在《管子》就最早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概念:“威不两

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其字面意思是说,

统治者治理国家,自己的权威不必要建立在更多的基础之

上,只要不政出多门,仅仅运用法律,就会象人们举手抬足

那样,轻而易举地治理好国家了。可见我们的古人早在二千

多年前就已经可以站在治国战略的高度来看待法治,从历史

的实践来看,魏国因李悝变法而富强,赢政以商鞅、韩非理

论为指导结束汹汹乱世,建立强大的大一统秦朝,自西汉后

期开始,尽管统治者为加强封建专制政权实行“废黜百家独

尊儒术”,但实质上他们是采取儒法并用“儒表法里”的理

论来治理国家,而之后在中国古代史上出现过的几次盛世局

面,如贞观之治、康乾之治等,无不体现出封建法制相对健

全和完善,吏治清明,上自皇帝下至百官百民重法、守法等

共同特征。法家的“法治”主张必定有其内在的进步性才会

给出这样一个耐人寻味的结果。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法家的

治国主张毕竟是为新兴地主阶级建立和巩固统治地位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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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的,它必定有着其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诸如我们在

《管子》中也看到管仲同样在中国法文化史上第一次响亮地

提出了“法出乎权”、“法自君出”的口号,他把法的归结点

和最终界限落在了“权”上,这就使中国古代法治概念具有

了自己鲜明的特,换言之,中国古代“法治”不可能是“法

的统治”,它是有别于我们现代意义法治的。那么,法家“法

治”思想与现代意义法治有没有相通的地方呢?在我们正努

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法家思想是否仍有其意义

和价值?本文试从对法家治国主张的浅析中略作探讨。

法家“法治”思想窘于其局限性,不可能涉及到宪政、

人权等实质性的法治概念,因而只能是形式上与现代意义法

治有着某些相似之处,作为一种史鉴,它对我们社会主义法

治建设仍不失其应有的价值:

一、“以法为本”、“事断于法”

韩非主张“以法为本”,凡“言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

要求将人们的一切言行都纳入法律的轨道,以法律作为判断

是非的惟一标准。管仲更主张“君臣上下贵贱皆以法”,这

种思想在等级森严的封建专制下要求君主也应该遵守法律,

以法治国,以法发号施令是难能可贵的,尽管它在当时历史

背景下没有现实的可能,但其内涵的法治精神至今熠熠生

辉。法家还从“法治”与“心治”对立的角度去阐释“法治”

的重要性,如韩非,他反对儒家“为政在人”的观点,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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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国家的兴亡完全系于“圣主、贤主”身上,他认为:

“释法术而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

能成一轮……使中主守法术,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

矣”,意思是即使出现象尧舜那样的圣主明君,如果不搞法

治,完全凭“心治”是治理不好国家的,而一个中等才能的

国君,只要“守法术”、“以法治国”,也可以把国家治理好。

当然,法家如此阐述法律的重要性,是希望皇帝能擅用法律

治理国家,好好地运用法律这种御用工具,因此法家的“法

治”只能是一人之外的法治,但是法家强调“法治”的重要

性,提倡“以法为本”,反对“身治”(或所谓“人治”)的

思想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现代意义法治与人治是相互

对立的两种治国方略,前者强调法是最主要的、最权威的社

会控制方法,也就是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就在于

它强调治理国家的最基本的依据是法,即法的至上性,体现

了代表广大人民众意志的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

社会生活中的极大的权威。法治通过严格的程序使法律保持

其合理性和稳定性,避免了人治渺茫而不可期、时治时乱的

人性弱点,从而使法律统治下的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同时

现代意义法治强调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这

就更能集中众人的智慧进行科学决策,从而可克服因个人专

断而导致的重大决策失误。

二、法律适用上“法不阿贵”、“刑无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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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提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所谓

一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

犯国禁者,罪死不赦”。韩非进一步提出:“法不阿贵……刑

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当然,新兴地主阶级提出“刑

无等级”原则的目的,主要是限制和取消奴隶主贵族的法律

特权,并不是废止一切等级制度,但是,这种“平等适法(君

主不在次列)”的理念是对西周以来“礼不下庶人,刑不上

大夫”的彻底否定,具有历史进步性,它在中国法律思想史

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后世人们反抗法外特权奠下了一定

的理论基础,蕴涵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思想的启蒙

火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现代法治的灵魂所在,是社

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今天的中国社会正在推进“依法治

国”战略,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强

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执法理念,司法公正是国家对司

法工作者在实现“依法治国”战略中的必然要求,只有这一

法律意识真正的得到贯彻执行,法律的威严才能更加体现出

来,社会法制环境才能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国”的战略目

标才能最终实现。

三、历史进化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审时度势,锐意改革。

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

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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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地提出:“不法古,不循今”,“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

同法而霸”。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

移而治不易者乱”,他将人类历史划分为上古、中世、当今

三个阶段,在他看来:“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

今争于气力。”,“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他认为历史

是不断变化、不断进步的,应仔细分析研究当代面临的问题,

根据现实来制定各项措施。商鞅更将这种历史进化观付诸实

践并取得巨大的成功,在战国初年,西周分封制已经崩溃,

周王室早已是形同虚设,整个中国为战国七雄所主宰。而七

雄的大规模兼并战争,也正在推动着中国从封建割据走向封

建统一,在这种不可逆转的形势下,维护周制、重建分封,

不但没有任何可能,而且从根本上说,乃是历史的倒退。商

鞅顺乎历史潮流,携《法经》入秦,协助秦孝公改革,一方

面实施一系列“富国强兵”的政策,为秦大一统奠定强大的

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推行郡县制度,取消分封制以及由此建

立的诸侯割据,把全国的军政大权集中到了中央,从而建立

起封建专制中央集权政体。此为历史上著名的“商鞅变法”。

它为全国从劫乱走向,从割据走向统一作出了莫大的贡

献。今天,锐意改革的精神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同样重要,

加入wto是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

的重大举措,但加入wto同时意味着wto的一整套制度将引

入我国,使我国承担相应的义务,而我国市场化改革才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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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的时间,在法律上,仍存在市场主体不规范、竞争规

则不完善、自律体制不发展等问题,如何建立一套与wto规

则相衔接的国内法,如何规范、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等问

题已经摆在了我国立法者、司法者和政府的面前,面对wto

带给我们的机遇与挑战,我们更加需要锐意进取的精神,在

改革中求发展,在开拓中求出路。

四、“令则行、禁则止”,强调严格执法

法家提出“名主治吏不治民”的论断,其实质不在于轻

视和否定治民,而在于强调吏治的重要性。《管子》认为,

必须“令则行,禁则止。”为了保证“令行禁止”,他提出:

“亏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从令者

死。五者死而无赦,唯令是视。”,“五死”之禁体现了管仲

要求执法者必须严格执法的理念,他认为只有加强对执法者

执法才能使执法者忠诚于法律,并依法行事,从而建立起良

好的社会秩序,实现以法治国的目标。我们知道,法治建设

需要良法与廉吏,立法只是国家治理的一个前提,只有依靠

秉公执法的官员才能够使国家立法走向现实,如仅有善法而

不循法,立法则犹过于一纸空文,因此,执法者的素质如何,

执法者能否客观、公正、准确地依法执法成为法治发展的关

键。在当代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一些执法者玩忽职守,执法

不力,甚至知法犯法,结果给国家、人民和社会造成了巨大

的损失,这种沉痛的教训理应当使我们警醒。只有建立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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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的严格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者监督,严惩违法的执法

者,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使良法得

以适用,人民得以重视法律,从而促进法治环境的建设。

法治名言

1、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

2、民无信不立。——《论语》

3、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

4、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孟子

5、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

6、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孟子

7、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墨子

8、法不阿贵,绳不绕曲。——韩非子

9、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管子

10、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

11、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三国志》

12、见人恶,即内省,有则改,无加警。——《弟子规》

13、白日所为,夜来省己,是恶当惊,是善当喜。——《养正遗

规》

14、渴不饮盗泉水,热不息恶木阴。——陆机

15、壮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后汉书》

16、积善三年,知之者少;为恶一日,闻于天下。——《晋书》

17、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沈家本

18、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

——孙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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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万国之上还有人类在。——胡适

20、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21、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肯

22、我们成为法律的奴隶,是为了能够保有自由。——西塞罗

23、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24、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25、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

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法学格言

1、人无信不立国无法不安

2、普法是国家安康的基石守法是为人处事的根本

3、诚信塑造美丽人生法治铸就平安中国

4、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5、好的习惯比好的法律更有价值

6、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

7、保护恶就是侵害善

8、法律不会强迫一个人去做他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9、好人因为爱好美德而憎恨犯罪,坏人因为恐惧刑罚而憎恨犯罪

10、以身试法者愚,以法维权者智

11、绊人的桩不在高,违法的事不在小

12、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1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14、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币,一面写着平等,一面写着自由,这枚金币叫人权。——卢梭

15、我们成为法律的奴隶,是为了能够保有自由。——西塞罗

16、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17、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国作家丁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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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19、渴不饮盗泉水,热不息恶木阴。——[晋]陆机

20、壮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后汉书)

21、多行不义必自毙(左传)

22、没有什么比善更受欢迎。

23、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子

24、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

时运而变化。——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7页

25、有损害即有赔偿

26、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三国.刘备)

27、天平的一边放上自由,另一边放上守法,它才能平衡。

28、知足得安宁,贪心易招祸。

29、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波洛克

30、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31、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

32、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

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33、乐不可极,极乐成哀;欲不可纵,纵欲成灾。——吴兢《贞观政要.刑法》

34、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35、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

36、法,治国安邦之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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