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答辩状

更新时间:2024-11-09 03:06:0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4日发
(作者:诉讼)

保险答辩状

保险答辩状怎么写?不同的保险理赔有不同的写法,看看下面的保

险答辩状范文吧,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哦!

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答辩状【1】

答辩人: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被答辩人:雷x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3)惠

城法陈民初字第xx号一案,为澄清事实,分清责任,特提出如下答辩

意见:

一、答辩人作为赣Dxxxxx号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的保险人,可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

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交强险赔偿限

额内将保险金赔付予被答辩人,但是应当遵循交强险分项赔偿的原则。

二、被答辩人部分诉讼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依法不应得

到支持。

本次交通事故发生于20XX年3月26日,在计算相关赔偿金额时,

应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下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和事故发生地即广东省

201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下称"12标准")有关

数据为依据。

1、误工费部分

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评定准则》肋骨骨折为30天,

而牙齿脱落或折断亦仅为30-40日,多处伤情取其最高值。

本案中被答辩人的合理休息实际应至多为45天。

故此其误工损失应为(37+45)×107元∕天=8774元。

2、护理费部分

护理费用明显过高,被答辩人无法证明确实系其丈夫在医院进行

护理,同时未提供其丈夫的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记录、银行工资流水

记录作为证据以证明其护理人员真实收入,依法应按照60元∕天的标

准进行计算,护理费用为(37)×60元∕天=2220元。

3、住宿费用部分

被答辩人在事故发生后即被送往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不存

在因不能及时住院而需要外宿情形,该主张缺乏依据且原告未提供住

宿费用的发票,依法应不予支持

4、住院伙食补助费用部分

依据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文规定,伙食补助费用以50

元∕天为宜。

5、营养费部分

本次事故未造成原告方伤残且营养费用过高,依法不应予以支持。

6、交通费用部分

被答辩人未提交交通票据,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住院37天,住

院地及居住地均在仲恺高新区,交通费应不超过500元较为合适。

7、后续费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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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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