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会职责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IUL-DQQTY-
法学会工作职责
(1)组织县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
领、基本经验,提高政法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引领、繁荣县法学研究,推进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为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3)参与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
题和实践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4)组织县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
题,加强信息交流和传播;
(5)参与地方立法总体规划的研究和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与论证工作;
(6)组织评选和表彰本县法学届、优秀法学成果的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
良好环境;
(7)组织与各县法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
(8)参与本地法制宣传,主管主办本会法制、法学刊物,编辑出版相关资料;
(9)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10)指导、协调本县团体会员的工作;
(11)履行本县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社团的职责,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
(12)反映本县广大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和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
(13)完成上级法学会及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文发布于:2022-08-24 12:27: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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