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教和事业单位的公共基础知识

更新时间:2025-03-09 09:46:5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2日发
(作者:法学论文网)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公共基础知识

(总结出自2107年山香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通用版的。自认为重要的,就

整理出来的,在考试时有点用处,但还是临场发挥的较多。现在事业单位的考

试题都很灵活。西望望能够帮到看到的人)

第一部分政治理论

第二部分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理学

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体现的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法的内容由统

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法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公共事务。

赎回注意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法的制定指立法。立法的指导思想: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

为指导。基本原则:以宪法为依据,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从实际出

发,吸收、借鉴历史和外国的经验,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稳定性和连续性相

结合,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

法律渊源:根据法律效率来源的不同而形成的不同法律类别。中国正式的法律渊

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

国际条约。

法的分类: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和特

别法。

法律部门:指由法律部门组成的现行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我国的法律部门:

宪法,刑法,诉讼法,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经济法,劳动法,环境法,军事

法。

法律的实施:指法律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实现。包括:执法、司法、

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合法,及时。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

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比纠。法

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法律原则.种类:基础原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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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原则,公理原则和政策原则;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法律效力:指规范性文件若具有的普遍约束力和适用范围,是指法律在什么地方、

什么时间、对什么人有效。

法律对人的效力范围:属人主义:本国公民不论在国内外,都受本国法律约束,

对外国人不适用。属地主义:在本国管辖区内的任何人都受本国法约束,而辖区

外则不用。保护主义: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国籍和所在地域,受本法

的追究。结合主义:以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人主义、保护主义。我国采用这种

原则!

法律的时间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从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有具体的生效日期;

在发布该法律的命令中宣布;取决于其他法律的生效时间。

法律的溯及力(法的溯及既往效力):指新颁布的法律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

和行为能否适用。若适用,则有溯及力。我国采用“法不溯及既往”,但我国刑

法规定“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法律责任: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构成:法律责任主体,过错,违法行为,

损害事实,因果关系。惩罚性责任:制裁。

法治:一种社会意识,依据法律的治理,强调社会治理规则;法制:一个国家法

律制度的总称,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

法律解释遵循的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法制统一原则、历史与现实相统一原则。

二、宪法

宪法: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

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全国人大)——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级、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省级、较大的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修改程序比普通方法严格、复杂。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

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宪法的修改:修改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务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的制

定和修改的法律以外的法律。

法律解释权:全国人大常委。我国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现行的是1982年宪法,20XX

年进行了修改。

国体:国家性质。政体:国家的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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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普遍原则,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秘密投

票原则。(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直接选出。

全国人大、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选出。)

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人代会和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原有资本主义制度

50年不变,法律基本不变。

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起主导

作用。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

集体所有。

分配原则:按劳分配为主体(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前提,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生产力的

发展水平是物质基础,人们劳动的性质和特点是直接原因。),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按个

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生产要素分配:土地、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

国家结构:单一制。分为:省、市、县、乡。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

社会的基础和标志),政治自由,监督权,信仰自由,其他权利与自由。(精神病人也有

选举权,行使选举权和有选举权是两个概念。)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应遵循的原则: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统一,个人

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

全国人大: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掌握立法权。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军队选出的代表。每届任期5年。会议:例行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召集,每年一次;

临时会议:全国人大常委认为有必要,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正式会议:

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权利:(全国人大常委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提议,由全国人大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选举、决定和罢免权(、副主席、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检察院院长),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立,

特别行政区的建立,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其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每届任期

5年,正副委员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权力:解释法律、决定战争状态(人大闭会时,

全国以及以下的地区)以及进入紧急状态的权限。国务院:决定省以及以下地区进入紧

急状态。

:重要的国际机关。年满45,连任不得超过两届。颁布法律,任免权,授予

国家勋章。

国务院: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总理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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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届任期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常务会议:总理、副总理、

国务委员、秘书长。全体会议为全体人员参加。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闭会期间,

对全国人大常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实行主席负责制,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两

届。

地方各级人大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选出,

其他的是直接选出。任期5年。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

责制。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

系。

自治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的条例要报全国人大

常委批准生效。

人民法院:国家审判机关。最高法院监督地方各级法院,上级监督下级。

检察院: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最高检擦院领导地方各级检察院,上级领导下级检擦院。

三、民法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调整的人身关系:人格权、身份权。

基本原则: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诚实

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公民: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从出生入到死亡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完全民事权利:18

岁以上独立行使权利的人,16岁以上18岁以下有自己的劳动收入;限制民事权利:10

——18岁,不能完全辨认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10岁以下,精神病人。范围

小于自然人。自然人:本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法人: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条

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变更的民事行为: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对内容由重大误解有失公平的。

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按照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财产所有权: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共有财产: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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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为按份共有(分担义务,出售自己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力),

共同共有。

人身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合法

权益受保护权、男女平等权。

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时效是2年;特殊诉讼时效:身体受

到伤害要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

失或损毁的,都为1年。

债: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债发生原因: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

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产生的

费用),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

当利益反还给受损失的人)。债的担保:保证、抵押(将财产为抵押)、质押(债务人将

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留置(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

定金(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额的20%)。

合同: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原则: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形式: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的形式: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受

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重要的法条:买卖合同(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时,知识产权不属于买

受人;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出当事人约定的,损失、灭失的风险由买

受人承担)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力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

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经过公证的,不可撤销;因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

使赠与财产受损的,赠与人承担赔偿责任),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租

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为6个月以上的,采用书面合同,若没有视为

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应当承担维修义务)。

物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其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

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追及性和优先性。原则: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公

示原则。

所有权: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属于物权。

特征:最完全的物权权利,一种绝对权,具有强烈的独占性和排他性,具有永久性。法

条:遗失物在发布后6个月内无人领,归国家所有。天然孳息:有所有权人取得,有所

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归用益物权人取得。法定孳息: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来,没有货

约定不明的,按交易习惯来。

物权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民事权利,所有权是物权中民事法律关系最基本的民事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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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其他科技成果权。法律

特征: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客体要有为人感知的客观表现形式和首创性、新颖性;具

有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著作权: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归属:电影之类的归

制片人,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转移,原件的展览权归原件所有人所

有。

专利权: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专利权。期限:发明类的为20年,另外

两种为10年。

商标:注册商标为10年,有效期满还要使用的,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若未申

请,有6个月宽限,若是还没有申请,就注销;每次续展时间为10年。

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配偶、子女、

父母;第二:兄弟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

了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亲笔书写、签

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代书人和见证人都签名),录音形

式的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下可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书

面或录音的,口头的就无效。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

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为见证人。其他形式的遗嘱不得撤销变

更公证遗嘱。

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与赠

与所得的财产(特殊的除外)。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等原因的

医疗费、补助,遗嘱中规定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四、行政法

行政法:行政主体内部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点: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易

于变动;实体性和规范性交织在一起,并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中。原则:合法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应急性原则。

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律权力义务内容的行政政策。特征:主体的

恒定性和不可转化性;意志的单方性;内容具有法定性、不对等性、统一性和不可自由

处分性;争议解决的特殊性。

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

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特征:主体是个组织,不是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

能够独立承担起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范围: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行政相对人: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

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范围:我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我国境内的外国人、

无国籍人、外国组织。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特征:从

属法律性、单方性、强调性、效力先定性。分类: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强制、无偿的,税收、资源费、建设资金),行政征用(适

当补偿),行政给付(补助、安置、抚恤、优待),行政奖励(物质或精神),行政裁决

(损害赔偿、权属纠纷、侵权纠纷),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许可。

抽象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形式职权过程中,以一般管理事项为对象,制定和发布具有

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的行政行为。特征:对象的普遍性;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准立

法性;不可诉性。

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

特定活动的行为。设立权限: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

设定(国务院,但要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法律);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实

施程序:行政机关要在申请20日内作出决定,若没有,可以延长10日,并告知申请人。

行政处罚:类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

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设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处罚;行政法规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处罚;地方性法规科设定出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

执照外的处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有权的市可设定警告或。处罚的

管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处罚程序:处罚前应告知当事人,处以

50元以下,1000元以下的可当场处罚。执行:罚缴分离原则(当场缴除外);

20元以下或边远地区的,课当场收缴;当事人到期不履行,每日按的3%加处罚,

或将冻结、扣押、查封的财物抵交;申请法院执行。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合法权益,想

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程序:知道行政行为的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

定的时间除外。行政机关在受理后60日内做出决定,情况复杂的延长期不得超过30日。

国家赔偿:行政赔偿(人身侵权和财产侵权),刑事赔偿(人身侵权和财产侵权)。

公务员法:职位: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级别:分领导职务(国家级

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和非领导职务

(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一下的非领导职务。试用期为一年。考核:

德、能、勤、绩、重点是工作实绩。分为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定期以平时为基础。定

期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职务任免: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实行任

期制。职务升降为逐级晋升,特殊的可以破格或越级晋升,晋升领导职务的实行任职前

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度。奖励: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处分: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24个月)、撤职(24

个月)、开除。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交流:调任、转任、挂职锻炼。回避:关系和地域回避。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申诉控告:处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核,对复核不服的,在15日内申请。也可

不经复核,在30日内申诉。

五、商法与经济法:

公司法:调整的对象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是现代

企业典型的组织形式。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享有权利和承

担义务的组织。法人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和场

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由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

资格,独立承担责任和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50个以下股东出资,最低限额为3万元。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

事会是工资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不得少于三人(较小的公司可以少设或不

设),经理由董事会招聘或解聘,管理日常事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2人以上200

人以下,半数以上的人在国内居住,注资额最低为500万。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

会、经理、监事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开一次。

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出具的股份凭证。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反还出

资,但可以卖给第三者。经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同意,可以在股票市场上流

通买卖。股票收入:股息或红利,股票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

债券:债务证书,筹资者给投资者的债务凭证,在一定时期内之父约定的利息,并到期

偿还本金。分: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票据法:票据分为:汇票、本票、支票。时效:持票人自票据到期起二年;对支票出票

人的权力使出票日6个月;对前手的追索权是承诺或拒绝起6个月;对前手的再追索权

是3个月。

票据行为:出票;背书(在票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被拒绝或超过

时间的,不得转让);承兑;保证;付款。

汇票:有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

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银行汇票(出票人、付款人是银行),商业汇票(出票人

是企业或个人,付款人是企业、个人或银行)。必备条件: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

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本票: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出票人要有支付金额的可靠来源。必备条件:表明“本票”

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支票: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

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持票人在10日内提

示付款。必备条件: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

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证券法:广义:财物、货币证券、资本证券;狭义:资本证券。法定:股票、公司债券、

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新股发行条件: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持续盈利能力,财

物条件良好;最近三年财务无虚假记载,无重大违法行为;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条件。

发行债券条件:股份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有限公司不低于6000万,累计债券

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最近三年利润课支付债券一年利息。禁止交易行为:内幕交

易行为;操纵市场行为;制造虚假信息行为;欺诈客户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

社权、获取知识权、受尊重权、监督权。消协: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

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

六、刑法

刑法的宗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效力范围:属地效力,属人原则(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尤其徒

刑的不予追究;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犯罪:刑事责任年龄:满16岁的;满14岁不满16岁的,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

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已满14不满18的,减轻;不满

16的加以管教,收容所;已满75的,减轻。过失犯罪,从轻。又聋又哑或盲人犯罪,

从轻。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夫刑事责任,从轻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致步伐侵害

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紧急避险:超过限度负责任。避免本人危险的,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

人。

犯罪:犯罪预备(主观上为了犯罪,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事实上没有实施)、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中止(犯

罪过程中,自动放弃或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的)。

共同犯罪: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但两人以上过失犯罪不是。

犯罪类型: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

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罪,遗弃罪),侵犯财产罪,

贪污受贿罪,渎职罪。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附加刑可以独立也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

刑适用。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管制:公安机关执行: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时,不超过3年。

拘役:公安机关就近执行。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不超过一年,每月可回家一两天,

参加劳动法报酬。

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不超过25年。劳动改造。

无期徒刑:剥夺终身自由。

死刑:可缓两年执行,从判决之日计算;报最高法院判决和核准;不满18岁、审判时

怀孕的不适用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罚金:法院判决。罚金:属于刑事处罚。属于行政处罚。

没收财产:没收时,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个人抚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不得

没收其家属的财产;犯罪分子欠的债务需要以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偿还。

外国人犯罪:可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累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刑法执行完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

的以上刑罚的。

缓刑:条件: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悔罪表现并不在危害社会的;累犯不适用

缓刑。考验期限:拘役:原判刑刑期1年以上,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原刑叛以

上5年以下,不能少于1年。

减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来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不能少于13

年。程序:又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法院提出建议书。

假释:条件:有期徒刑执行原来的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0年以上的。

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不得假释。考验期限:有期徒刑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无期徒刑为10年。

追诉时效:不能追诉的:最高不满5年的有期徒刑经过5年;最高5年以上不满10年,

经过10年;最高10年以上,经过15年;最高为无期、死刑,经过20年,若是20年

后必须追诉的,报最高检察院核准。

七、诉讼法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诉讼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基本原则: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以事实为

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检察院

实行法律监督;审判公开(基本原则);合议制原则;回避原则;两审终审原则。

民事诉讼法:特殊原则: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自愿合法调解原则(调解是解决民

事的传统方式之一);辩论原则;处分原则;支持起诉原则。构成:主体(法院、检察

院、一切参与诉讼的人)、客体、内容。诉讼行为:作为和不作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

法行为。民事诉讼的主管:确定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范围和权限。

民事诉讼管辖的分类: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的转移。

级别管辖:上下级法院间手里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层:一般的民事案件。中

级: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院决定有中级审理的案件(海

事、海商案件;专利行政案之外的专利案件)。最高:任务是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法院。

地域管辖:一般为当事人所在地;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特殊地域管辖:法律事实所在

地。

专属管辖: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共同管辖:两个以上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任何一个起诉。若是向两个以上

都起诉,最先立案的管辖。

协议管辖:只限于共同案件;选择与合同没有关系的法院,协议无效;以书面形式,口

头无效;若选择两个以上法院,协议无效。

裁定管辖:移送管辖:受理案件的法院发现没有管辖权;指定管辖:上级指定下级对已

案件审理;管辖权转移:经上级同意,将下级的转给上级,或上级转给下级。

民事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等。

当事人:一审时:原告和被告;二审时: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共同诉讼人:当事人一方说双方位两人以上。

第三人:两个法律特征: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参加诉讼的时间为他人诉讼已开始。

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拘留(15日以下,法院

交由公安机关看管)

行政诉讼法:特殊原则: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被告者对作出的行为负有

举证责任原则;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法院审理时不适用调解原则;司法变更权有限原

则。法院不受理:国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对行政人员的奖惩、任免等;法律规定有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最初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特殊地域管辖(对限制

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不动产管辖(不动产

所在地法院)。

刑事诉讼法:原则:公、检、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

辩护原则(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制定辩护);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

罪原则;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依法监督原则。

诉讼参与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拘传: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超过12小时。权力属公、检、法。

取保候审: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限制:可能被管制、拘役、独立适

用附加刑的;被告人患重病、正在怀孕、哺乳的妇女;已拘留,需要逮捕证据不足的;

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实践中实行的很少。

拘留:公安机关执行。24小时内询问。

逮捕: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程序: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

立案:独最初的程序。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

门。

侦查:公安机关、检察院对已立案的案件的专门调查。

起诉: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公诉: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提交法院进行审

判。

审判:一审、二审、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执行:法院、公安机关、监狱。法院:无罪、免除刑罚、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立即执

行;监狱: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二年,未成年管教所;公安:拘役、缓刑、管制、

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看守所、拘役所。

第三部分公民道德建设与教师职业道德

一、公民道德建设概述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道德: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功能:认识功能、调价功

能、评价功能、服务功能。

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国主义、爱

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

着力点。基本规范:爱国守法(最首要),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社会公德:特点:基础性、全民性、相对稳定性。内容:文明礼貌(最起码)、助人为

乐(最一般的行为规范)、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最基本的行为规范)、遵纪守法(最基

本的要求)。

家庭美德:规范:尊老(尊老的最基本要求是赡养),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

持家、邻里团结。

二、职业道德与教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特点:使用范围的有限性;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一定的强制性;相对的稳定

性和强制性;与物质利益的直接关联性。内容:职业理想、态度、义务、纪律、良心、

荣誉、作风、技能。意义:是一种社会公德;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主要途径;是调整

和建立新型人际关系的需要。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核心:为人民服务。基本原则:集体主义。基本规范: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做人的基本准则)、办事公道、服务众、奉献社会(本质特征)。

教师职业道德:私学的兴起标志着教师职业正式诞生。特点:教育专门性(适用的针对

性),要求的双重性,内容的全面性,功能的多样性,标准的严格性,行为的典范性和

师范性(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是区别于其他道德的标志),影响的广泛性。作用:对教

师工作的促进作用;对教育对象的教育作用;对社会文明的师范作用;对教师修养的引

导作用。原则:教书育人(基本职责),为人师表,依法从教原则。基本内容:对待教

育事业的道德(最基本内容),对待学生的道德(核心),对待教师集体的道德,对待自

己道德。基本规范:教育部20XX年规定: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道德高低

的试金石)、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第四部分经济常识

二、西方经济学

经济学:微观经济(以单个经济单位为经济行为)和宏观经济(以国民经济整体的运行

为研究对象)。两个基本假设:理性精尽人假设,完全信息假设。

效用:指人们消费一定量的商品或服务中获得的满足程度。

棘轮效应(制轮作用):指人的消费习惯形成之后有不可逆性,即易于向上调整,而难

于向下调整。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消费者均衡:是研究在收入一定的条件下,消费者如何购买各种商品,其目标是实现效

用最大。

恩格尔定律(德,恩格尔):一个家庭或国家的食物支出在总收入中的比重随着收入的

增加而减少。是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是食物支出与总消费支出之比。饥寒型:

大于0.6;温饱型:0.5-0.6;小康型:0.3-0.5;富裕型:0.3以下。

生产者行为理论:研究如何把有限的资源用于各种物品的生产上而实现利润最大化。成

本:劳动、土地、资本、企业家才能。供给的影响因素:产品的成本,商品的价格,生

产技术水平,相关产品即互补品或替代品的价格的变动,政府的政策,生产者的预期。

规模经济:若厂商的产量扩大一倍,而厂商生产成本的增加低于一倍,这就存在着规模

经济。规模不经济:若厂商的产量增加一倍,而成本增加大于一倍,则存在着规模不经

济,原因是管理的低效率。

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原因:企业规模越大,支付的工资就越高;规模越大,对员工的激

励就越困难;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信息在企业各职能部门之间传递就容易产生失真,

出现决策失误;某些专门化资源很难随企业规模扩大而复制,导致规模不经济。

现代企业制度:特征: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内容:企业产权制

度;组织制度;负责制度;破产和兼并制度。

市场机制: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风险机制。

市场竞争的战略:高质量竞争战略、低成本竞争、差异优势竞争、集中优势竞争。

市场失灵:核心机制:价格机制。原因:外部影响(正向外部影响:积极的影响,无偿

为他人带来利益;负向外部影响:消极影响,无偿为他人施加了成本);公共物品(特

征:非竞争性:增加消费不会增加正本;非排他性:任何人都不能排除在该商品的消费

之外);不完全信息(市场参与者不拥有某种经济状态的全部知识。即买方或卖方占有

对方无法证实或没掌握的信息)。

收入分配:形式:按劳分配(按劳动价值分配),按生产要素(按生产收益分配,指:

资本、技术、土地、劳动力),由政府实施的再分配。原则:效率与公平原则(总指导

思想);共同富裕原则。

基尼系数(意大利,基尼):用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一个分析指标。

为1:完全不平等;0-1:不同程度的收入不平等;为0.4:警戒;为0.6:社会动荡。

宏观经济:包括:国内生产总值(GDP),国民生产总值(GP);国内生产净值(P)

国民收入(I),个人收入,个人可支配收入。

国内生产总值(GDP):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产

品市场价值的总和。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国民生产总值(GP):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

终结果。

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调控政策:政

府经济职能管理,调控手段,财政政策,货币政策。

调控手段:经济、行政、法律、计划。

财政政策:扩张性财政政策:支出大于收入。紧缩性:支出小于收入。工具:税收调节

(重要手段),国债调节(较为灵活),财政投资,财政补贴(企业补贴、价格补贴、社

会救济)。

货币政策:分为扩张性和紧缩性。工具:一般性政策工具(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

率,公开市场业务),选择性政策工具,补偿性政策工具。

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银行:中央银行(中国

人民银行:银行的银行,金融体系的领导力量);商业银行(工行、农行、建行、交通

银行、中国银行);政策性银行:(确保国家大型建设和大宗进出口贸易,建立健全国家

宏观调控体系,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利率:提高利率,可以抑制通货膨胀。

三、国际经济学

世界贸易组织:1995年,日内瓦成立。原则: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原

则);互惠原则;公平竞争与公平贸易原则;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原则。

经济全球化:新科技革命和生产的高度社会化(物质条件),国家贸易的发展(提供了

现实基础),国家金融的发展(推动力),国际间相互投资(加速了进程)。

国际贸易:复出口:输入本国的商品在输出时;复进口:输出国外的商品在输入本国时;

过境贸易:别国出口货物通过本国过境,未经加工,在基本保持原状下运往另一国的贸

易活动。作用:利用国际分工和比较优势,增进本国的财富;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

就业;增加外汇收入,促进伙计收支平衡;提高开放度,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

境。

国家结算:结算工具:汇票、本票、支票。方式:汇款、信用证、托收方式。

对外贸易政策:限制进出口措施(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鼓

励出口和其他政策(出口补贴,商品倾销,外汇倾销,出口管制)。

对外投资:直接投资:开办独资银行、收买并拥有外国企业的股权并达到一定比例,瓯

子合资企业,投资者利润额的再投资。间接投资:证券、借贷资本输出,不直接参与企

业的经营管理。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国家收支平衡:账户:经常性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平衡项目账户。影响:逆差:使本

国经济受阻,不利于对外经济交往,损害国际信誉;顺差:本币持续坚挺,易导致通货

膨胀,不利于对外经济的发展。调节:自动调节:货币-价格机制,收入机制,利率机

制。政策调节:外汇缓冲政策、财政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直接管制。

外汇:外币成为外汇条件:自由兑换性;普遍接受性。(不是所有的外国货币都称为外

汇)影响因素:国际收支状况(顺差时:外国对本国货币的需求增加,外汇供大于求,

外汇汇率下降);通货膨胀;利率水平(利息率高,外汇流入,外汇汇率下降)。

国际储备:作用:清算国家收支差额,维持对外支付能力;干预外汇市场,调节本国货

币的汇率。

第五部分管理常识

一、西方管理学概述

管理:产生:生存的需要、发展、人性。含义:法约尔的职能说:就是实行计划、组织、

指挥、协调和控制。管理对象:人、财、物、时间、信息。

管理者:角(亨利。明茨伯格):人际角、信息角、决策者角。技能:技术技

能,人际技能,概念技能。

管理学:现代管理学诞生标志:温斯洛。泰勒《科学管理原理》,法约尔《工业管理和

一般管理》。流派(哈罗德。孔茨《论管理理论的丛林》《再论管理理论的丛林》):古典

学派,行为学派,社会系统学派,决策理论学派,权变理论学派,管理科学理论学派。

古典管理理论:科学管理理论,组织管理理论,行政组织理论。

科学管理理论(温斯洛。泰勒(科学管理之父)《科学管理原理》):观点:根本目的:

谋求最高工作效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代替旧的经验管理;核心是要求管理人员和工人

双发在精神上和思想上彻底变革。

组织管理理论:法约尔《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思想精要:计划、组织、指挥、协调

和控制。

行政管理理论:马克斯。韦伯(现代社会学和公共行政学那个要的创始人之一)《社

会组织与经济组织理论》。实质:以科学确定的、“法定”的制度规范为组织协作行为的

基本约束机制,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合理的理论权威实行管理。理想的行政组织体

系为:官僚制。

行为科学理论:人际关子学说,需求层次理论,生存关系及发展理论,双因素理论,期

望理论。

人际关系学说:创始人:梅奥,进行了著名的霍桑实验,《组织中的人》《管理和士气》。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观点:工人是“社会人”不是“经济人”;企业中存在着非正式组织;新的领导能力在

于提高工人的满意度。

霍桑实验的结论:影响生产效率的根本因素是工人自身;在决定工人工作效率的因素中,

团体的融洽性和安全感比奖励性工资更有作用。

需求层次理论:马斯洛《人类激励理论》,个人城战发展的内在力量是动机。层次:生

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

生存关系及发展理论:奥尔德提出。分三种:生存(最基本的,对应马斯洛的第一、二

级需要),关系(友谊和归属,第三极),发展(第四、五级)。这些需要可以越级进行。

双因素理论(激励保健理论):赫兹伯格提出。引起工作动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

激励因素给人们带来满意感,保健因素消除不满,但不会带来满意感。理论依据:只有

激励因素的需要得到满足才能调动积极性;没有保健因素会引起不满,但不一定调动强

烈的积极性;激励因素以工作为核心,在职工工作时发生。

期望理论:詹姆斯(美)《工作与激励》,人们在工作中的积极性或努力程度(激发的力

量)是效价和期望值的乘积:M=V*E。M为激发的力量,V为效价,E为期望值。

二、政府职能与公共危机管理

政府职能(行政职能):实施主体:政府机构;主要内容: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实施手段:依法行政。包括:基本职能,层级职能、管理运行职能。

基本职能:政治职能(最基本);经济职能(宏观调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监

管);文化职能;社会职能(调节社会分配与组织社会保障;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

层级职能:中央政府专有职能,地方政府专有职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的职能。

管理运行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领导职能、控制职能。

政府职能的转变的重点:政企分开,政市分开,政事分开。

政府机构:广义: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僚机关。狭义:国家的行政

组织。设置原则:职能优先原则、完整统一原则、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相适应原则、权

责一致原则、精简与高效原则、依法设置原则。

我国政府构架:中央:国务院(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直

属机构和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国务院办公厅,办公机构)。地方:一般

地方行政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的首长负

责制);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自治机关:人大和人民政府,正职行政首长民族区域

的民族公民担任)。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公共危机管理:公共危机特点:突发性和紧急性;高度不确定性;影响社会性;决策的

非程序性。

危机事件预警分级:第一级(特别严重),红;第二级(严重),橙;第三级(较重),

黄;第四级(一般),蓝。

公共危机管理的原则:时间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协同性原则、科学性原则。

三、行政管理常识

行政管理:特点:主体: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管理组织,客体:公共事务。功能:

提供公共产品,实现社会公平,实施管制,宏观调控。原则:法治原则(核心),服务

原则,效率原则,责任原则。

行政领导:特点:法定性、权威性、协同性。本质:为人民服务。领导艺术:授权艺术、

用人艺术(知人善任是基本要领)、处事艺术、运时艺术。领导者的素质:政治素质、

品德素质、能力素质、知识素质、身心素质。领导者的产生方式:选任制、委任制、考

任制、聘任制。

行政领导的方式:按权力运用和控制程度分:集权式、分权式、放任式;决策指挥方式

的不同分:强制式、说服式、激励式、示范式。工作重心的不同:重事式、重人式、人

事并重式。

行政首长负责制: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确立。以前是委任制。行政首长的权

责:公务员责任、行政责任、政治责任、领导责任。首长:法定的和推定的首长。

行政决策:行政管理的首要环节,行政领导的重要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最重要手

段。类型:确定型决策、风险型决策和不确定型决策;程序性决策(常规性)和非程序

性(非常规性,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决策;个人决策和集体决策;经验决策和科学决

策;危机决策。体制框架构成:中枢系统(最核心),信息系统,咨询系统,审批控制

系统。

行政执行:行政活动的中心环节。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思想教育手

段。原则:公正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最高准则)、效能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核心:以人为本。

现代法治的核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维护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价值。

行政协调:首要原则: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前提条件:行政沟通。

行政监督:分类:主体上分:党、国家、社会和众。对象和内容上分:内部监督和外

部监督。时间: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经常监督、定期监督。

内部监督体系:一般监督(最经常、最直接):指行政机关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以及相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互之间进行的普遍监督;专门监督(行政监察和审计监察)。行政监督机关:监察部和

地方各级监察厅、局。审计机关:审计署和地方各级审计局。

外部监察体系:法制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的监督),社

会监察。

四、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研究政府理财活动及其对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影响的一门学科。职能:资源

配置职能(政府通过财政支出和税收等财政手段进行),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发展职能。

财政收入:税收是其最重要来源,发行国债是另一个重要来源。分类:税收收入和其他

收入;经常性收入和临时性收入;直接收入和派生收入;强制性收入与非强致性收入。

原则:发展经济,扩大财政收入来源原则;兼顾国家、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益关系原则;

规范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原则。

财政支出:购买性支出政策、转移性支出、财政补贴。

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石是公开竞争。

财政收支分类:财政管理体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财政收支的用途上:公共性财政和建

设性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税收:特征: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主要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

人所得税、关税。

拉弗曲线(美,拉弗):一般情况下,税率越高,政府的税收就越多,但税率的提高超

过一定限度,政府的税收会减少。(因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投资减少,收入减少,即

税基减少)

国家预算: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原则:预算的完整性、预算的统一性、预算的真

实可靠性、预算的时效性、公开性。财政收支平衡:国家预算收支在量上的对比关系。

目标:国民经济的基本平衡或大体平衡。

第九部分事业单位概况与国情

事业单位:特征:公益性、服务性、公立公有性、知识密集性。(非政府、非盈利、非

企业)。含义: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

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条件:依法成立、从事

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作用:物质文明建设的基础、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力量、

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保障。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原则: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

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岗位类别: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公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开招聘:新进人员。

聘用制度:合同:初次的屁用合同为3年以上,试用期12个月。连续旷工超过15个月,

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考核制度: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分平时考核、

年度考核、和聘用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年度考核: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聘期考核:合格和不合格。

奖励: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处分: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

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12个月)、开除。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绩

效工资、津贴补贴。

工资分类管理: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自收自支单位。工资调整:20XX年起,

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从第二年1月执行。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低级的岗位,

薪级工资不变。

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总体思路:脱钩、放权、分类、搞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建立形式多样、灵活自主的

分配激励制度;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是改革能

否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宏观管理和人事监督制度;加强领

导、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事业单位领导人管理原则: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众

公认原则;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具备资格:本科以上文化;六级以

上管理岗位,一般由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从副职到正职要有副职两年以上任职经历,下

级到上级,在正职工作三年以上。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人领导正职或4级以上管

理岗位,要从严掌握。任期:任期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一般为三年到五年,

在一岗位任职不超过10年,特殊的除外。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注

重业绩导向,社会效益,突出党建工作实效。领导班子考核等级:优秀、良好、一般、

较差。领导人员考核: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严格实行干部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辞职: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

令辞职。

第十部分公文、学术论文与综合写作

P483

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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