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规定在民事活动中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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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
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之中。我国于2017年正式颁布了民法总则,相对于之前的民法通
则,民法总则在很多方面都进行了修订,融入了时代特。在第一章,民法总则就确定
了民事活动的原则。那么,《民法总则》规定在民事活动中的原则是什么?下面小编给大
家具体做个分析。
一、《民法总则》规定在民事活动中的原则是什么?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
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2、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法律关系。意思自治是现代民法的“三大基石”之一。
3、公平原则
所谓公平就是以利益的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通过利益均衡配置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公平正义是对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本文发布于:2022-08-22 00:14: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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