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面砖脱落法律责任
一、维修责任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4、55条之规定,
保修期内由施工单位维修,由责任方承担费用;维修期满后由责任方
承担维修费用,由谁维修未明确。
二、侵权赔偿责任
《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为
业主,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赔偿
责任,赔偿后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三、结论
1.外墙面砖脱落造成损害的,业主或者物业公司应承担侵权赔偿责
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赔偿后有权向建设、施工等责任单位追偿。
2.建筑物倒塌造成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赔
偿后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四、法规
《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
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房屋质量安全责任,履行保修和质量缺陷治理义务。
但因使用不当、第三方责任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除外。
第十四条建筑区划实行委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按照约
定,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养护等日常管理责任,并建立
相应的管理档案;实行自行管理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责任由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共同承担。
第十五条房屋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
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确定。
《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
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
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
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
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发布于:2022-08-21 17:39: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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