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表示和恶意串通
一、制度理解
民事法律行为要想受到法律的保护就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其
中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意思表示真实。在日常生活中,部分行为人和相对人
为了特定的目的可能会通谋作出虚假的意思表示而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
来掩盖真实的目的,我们称之为通谋虚伪行为。这些行为不具备真实的意
思表示,故法律对这类行为的法律效果予以干预,以确保正常的民事秩序。
如果当事人为了掩盖一个真实的法律行为,而进行了虚假的意思表示,该
虚假意思产生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小张为了躲
避债务,将自己的汽车虚假卖给小王。这里的买卖行为就是通谋虚伪行为。
老李担心子女攀比,将一套房屋卖给大儿子小李,但没有收取小李的房款。
这里的买卖行为也是虚伪的通谋行为,实际的行为目的是赠与。
我们可以看到在通谋虚伪行为中,可能出现两个行为,一个是表示于
外的伪装行为,另一个是隐藏于下的隐藏行为。伪装行为因为双方不具备
真实的意思表示,法律直接规定这类行为无效。行为人无法要求对方按照
伪装行为的约定履行义务,即使对方不履行,法律也不会保护这种通谋的
人。比如,上文中的老李不能根据合同要求小李支付房屋的价款,小李也
不能因房屋有瑕疵而要求老李承担责任,因为二人之间没有买卖的意思表
示。还有一个是隐藏的行为,该行为才是出自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老
李和小李之间的真实意思是赠与的意思表示。关于这个行为的效力,法律
规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那么,该赠与有效与否,就要看其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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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了。隐藏行为根据可能呈现出来上一目所
讲的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等多种状态。
《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个恶意串通的法律后果,即如果行为人和相对
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其实和通谋虚伪
行为有重合的地方。如果一个串通行为也具有通谋虚伪行为的样式,实际
上存在伪装虚假表示,那么,同上面所讲,伪装行为无效。隐藏行为因为
行为人的恶意串通,且损害了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法
律也将其法律效果归于无效。恶意串通行为和通谋虚伪行为有一定的重合,
但不完全相同。恶意串通是行为人通谋,主观上有恶意,后果上损害了他
人的合法权益。恶意串通也不一定有虚伪的意思表示。恶意串通的意思表
示有可能是真实的,比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骗取第三人为其提供
担保,债权人和债务人真实意思就是要进行借贷,就是要让第三人提供担
保,整个过程中不存在虚伪的意思表示。而通谋虚伪行为也不一定都是恶
意,有时出于人情或者其他考虑,如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可能就是为了顾及
其他人的感受或者其他原因,且该行为如果没有损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就不是恶意串通。
二、案例解析
案例一
小赵和小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了少交税,小赵和小杨签订了两份
合同,房屋成交价不同,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价格低的合
同即阳合同拿来交税,价格高的合同即阴合同才是双方真正认可的买卖合
同。后来二人和小钱因生意结识关系渐好,小赵有闲置车辆一辆,小钱想
正好要租一辆汽车。为了避免小杨有想法,小赵和小钱签了一份汽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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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私下就把车借给小钱用了。
小赵和小杨的行为是通谋虚伪行为,也是恶意串通。小赵和小杨价格
低的合同表示于外,逃避税收,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无论从虚伪的意思表
示角度看,还是从恶意串通的规定看,小赵和小杨的阳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而阴合同的效力,则要依照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来看,为了交易繁荣,
体现自治,二人真实价格的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而小赵和小钱
的行为就是虚伪通谋行为,但不属于恶意串通。依据虚伪通谋行为的规定,
租赁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借用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如果因为汽车产生了
纠纷,则要依据借用合同的规范来处理,而不能依据租赁合同处理。
案例二
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关联公司,乙公司欠丙公司大量债务。乙公司以明
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将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设备转让给甲公司。
乙公司实际变成一个空壳公司后,乙公司所欠债务无法实现。
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行为则是一个典型的恶意串通行为,但不存在虚伪
意思表示,乙公司将公司资产低价转卖给甲公司,实际上是侵害了丙公司
的权益。甲乙公司系关联公司,甲公司明知乙公司的债务情况,甲乙串通
起来损害了丙公司的债权利益,该买卖行为无效。
三、注意事项
1、诚信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在
日常生活中,我们在民事交往中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应当恪守诚实信用
原则,避免通谋或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否则,不
但通谋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不会受到保护,还要为自己的串通行为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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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为了规制通谋的虚伪行为,规定了伪装行为无效,隐藏行为根
据相关法律规定。但是,行为人不能以伪装行为无效对抗善意的不知情的
第三人,也不能以隐藏行为有效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例如,双方通谋,一
方将手中的挖掘机以买卖之名出租给了另一方。如果不知情的第三方又以
合理对价买到了该挖掘机。此时,出卖方不能以买卖合同无效和租赁合同
有效来主张对挖掘机享有所有权,法律不保护不诚信的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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