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可
作者机构:东南大学法学院
出版物刊名: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页码:67-71页
年卷期:2012年第1期
主题词: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关系原理
摘要:有关法学方法论与法律方法论之间联系的学说均不尽如人意,但其中一些观点亦揭示
了两者生长的共同基础。法学方法论和法律方法论生长的基础是大致相同的。因而,法学方法与
法律方法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两者共享同一个基础,即法律本体论、认识论和实践论相统一的"
法律唯物辩证观";二是两者往往在同一时空中为人们交互使用,且相互转化。从法律传统上看,两
者之间存在实质上的一致性。以关系原理视之,两者联系的纽结在于它们都是一个解决理论/规范
与实践/事实之间不一致的问题并提出理论/规范假说的过程。无论是在法律方法还是在法学方
法,"先归纳后演绎、先经验后理论"是其基本运行路向。
本文发布于:2022-08-21 16:46: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8377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