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学专科民法2简答

更新时间:2024-11-08 20:58:47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0日发
(作者:广安在线)

电大法学专科民法2简答

民法2------问答题

1.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2.5分)

(2)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2.5分)

(3)债务人的债务陷入迟延履行。(2.5分)

(4)有保全债权的必要。(2.5分)

2.简述遗赠与赠与的区别。

遗赠与赠与的区别在于:

(1)遗赠是遗赠人生前所为的单方法律行为;赠与则是赠

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5分)

(2)遗赠是于遗赠人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则是

赠与人和受赠人生前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5分)

1,简述债的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债的主要特征是:

(1)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

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3分)

(2)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内容为债

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

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而是请求权。债务具有

特定性。债务表现为特定人的特定行为。(3分)

(3)债的客体的多样性。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共同指向

的对象。它能够是物、行为,也能够是智力成果。(2分)

(4)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2分)

2.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资料仅供参考

遗嘱的有效条件有: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3分)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3分)

(3)遗嘱处分的内容必须合法;(2分)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2分)

1.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3分)

(2)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3分)

(3)债务人的债务陷入迟延履行。(2分)

(4)有保全债权的必要。(2分)

2.简述继承权的法律特征。

(1)继承权的享有者只能是与被继承人有一定身份关系

的公民。(2分)

(2)继承权的发生根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

的遗嘱。(2分)

(3)继承权的客体只能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遗留的个人

财产。(2分)

(4)继承权的行使须以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为前提。(2分)

(5)继承权的接受或放弃以继承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2

分)

1.留置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2

分)

(2)必须是债务人的债务因债权人取得占有的同一合同

资料仅供参考

约定的应付给的款项;(2分)

(3)必须是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限

3.民事责任的特征是什么?

(1)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故

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2分)

(2)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财产责任。(1分)

(3)民事责任的范围与损失的范围相适应。(1分)

(4)民事责任是一种对违法行为的强制措施。(2分)

2.简述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

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在

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2分)

(2)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是指对法律禁止性

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

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2分)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

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的是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

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2分)

(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

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2

分)

1.不当得利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一方取得利益(1分)。所谓取得利益是指一方在事实

上得到财产,包括积极取得与消

资料仅供参考

极取得。(2分)

(2)她人受到损害.(2分)

(3)取得利益和受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2.5分)

(4)无合法根据,指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这是

构成不当得利的实质要件。

2.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2分)

(2)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2分)

(3)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2分)

(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2分)

(5)知识产权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属性(2分)

1.要约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作出

的意思表示。(4分)依《合同法》

014条规定,要约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成立:

(1)须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要约既是以订立

合同为目的.一经对方承诺,台司就成立.因此,作为要约

的意思表示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

约束.(2分)

(2)须是由特定的当事人向受要约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

约人必须是特定的,否则受要约人无法承诺.要约人作出要

约的目的,只有经受要约人承诺才能实现,要约人应是向特

定对象作出订约的意思表示。(2分)

(3)须内容具体确定.确定是指其内容包括足以决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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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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