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员工手册

更新时间:2024-11-08 08:58:3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0日发
(作者: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律师事务所员工手册

第一章、MM简介

一、MM进展纲要

二、MM治理经营模式

第二章、事务所专业部门

一、业务部门设置

二、业务部门简介

第三章、事务所行政服务系统

第四章、事务所治理制度

第一节、MM律师事务所人事治理制度

I、新职员入职程序

II、考勤治理方法

III、薪酬规定

第二节、MM律师事务所业务治理制度

I、公共案源治理制度

II、公共案源合作办案制度

III、个人案源合作治理方法

IV、业务冲突规范

第三节、MM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服务经营责任制度

第四节、MM律师事务所客户治理制度

第五节、MM律师事务所品牌宣传治理制度

I、媒体宣传治理方法

II、个人网络治理规范

III、TT市MM律师事务所职员行为规范

第五章、附则

《MM律师事务所职员手册》(以下简称职员手册)旨在明确所内

规章制度及全体职员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MM律师事务所的所有职员对《职员手册》所述各项规定负有执

行责任。

第一章MM简介

MM律师事务所成立于XXXX年,历经XX年的进展,MM在不断的

求索中进步,已由创立之初规模小、业务领域相对单一的小型律师事

务所进展成现在拥有XX余名执业律师、XX余平方米办公面积、X家

分事务所、业务领域涵盖证券与资本市场、金融和银行、知识产权、

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和社会保证、国际贸易、海商与海事、

诉讼与仲裁等诸多方面的全方位、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

一、MM进展纲要

中国律师行业正面临着以法律服务市场为导向,以专业化为核心

的重新洗牌。这次冲击对每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差不多上一次机会和

考查。MM律师事务所应该抓住本次重新洗牌的重要契机,努力实现

建设一家中国特的、强大的律师事务所的奋斗目标。

MM律师事务所进展纲要分要紧分如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建设。

截至XXXX年12月底,MM律师事务所已进展成为拥有职员XX人

(其中执业律师近XX人)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总人

数已跃居TT律师事务所第X位。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建设已初见成

效。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须连续努力,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规模化

建设工作的力度,努力实现如下规模化目标:

XX年12月底,律师事务所要努力完成全所职员总人数超XX人、

执业律师总人数超XX人的目标,届时我所执业律师总人数将跃居TT

律师事务所第X位。

(二)加强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建设,形成律师事务所具有核心

竞争力的法律服务拳头产品。

律师事务所在以后的X年中,将建立以专业特为核心的律师专

业服务团队,进一步优化组合,在金融、税务、IPO、知识产权、环

境能源等领域,形成一批MM律师事务所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法律服务

产品。抢占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的制高点,取得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三)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化建设,让“MM”成为驰名商标。

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建设需要长期的积存和不懈的追求。律师事务

所要有长远的进展目标和品牌意识。不断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建

设,树立MM律师在行业内外的阻碍和美誉度。把“MM”的法律服务

商标,建设成为享誉律师行业内外的驰名商标。

(四)加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

MM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应成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先进单位。

加强律师的文体活动建设,组建律师事务所各运动队,包括:乒

乓球队、羽毛球队、足球队等。

(五)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各项制度建设。

连续制定完善MM的治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各项治理工作,要建立一支优秀的专

职的律师事务所治理团队,全面拓展律师业务,加强律师业务指导,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纪律。

建立科学的律师事务所治理体制,包括:合伙人决策机制、利益

冲突解决机制、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薪酬分配制度、合作办案机制、

市场开拓机制、品牌建设机制等等。

二、MM治理经营模式

(一)治理结构图

【略】

(二)各机构治理职能职能划分

【合伙人大会】

MM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是律师事务所的最高权益机关,由全

体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大会有权决定如下事项:

1、决定律师事务所中长期规划;

2、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进展打算;

3、决定律师事务所各项重大制度;

4、决定律师事务所的盈利分配和亏损补偿方案;

5、决定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任命;

6、决定律师事务所主任、治理委员会主任任命;

7、决定分所的设立以及名称变更;

8、决定律师事务所增资、减资事宜;

9、决定合伙人的退出、加入事宜;

10、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事宜;

11、合伙人大会认为需要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事务所主任】

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所。主任由

合伙人大会任命。

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主任依据合伙人大会决议行使职权。

经合伙人大会确认主任不适合履行职责的,合伙人大会有权罢免主

任。

【党支部、工会、共青团】

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律师事务所的基层组织。

党支部的工作重心是团结和带领律师事务所全体党员、预备党

员、入党积极分子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学习党的方针政

策,领导工会、共青团工作,督促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遵守国家的

法律法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榜样作用,保证律师事务所又好又快

的进展。

【决策委员会】

MM律师事务所决策委员会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的日常办事

机构。在合伙人大会闭会期间,代行合伙人大会职责。

律师事务所决策委员会职能包括:

1、参与律师事务所中长期规划的制定;

2、拟定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进展打算,提交合伙人大会审议表决;

3、制定律师事务所各项重大制度;

4、就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治理提供决策意见;

5、决定治理委员会成员的任命;

6、决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任命;

7、决定各专业部门主任任命;

8、合伙人大会托付的其他事项。

决策委员会任期与合伙人大会任期一致,三年一届。决策委员会

委员的任命由合伙人大会决定。决策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治理委员会】

MM律师事务所治理委员会是律师事务所日常治理执行机构,依

据合伙人大会和决策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律师事务所的日常治理工

作,实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会、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各项进展目标。

律师事务所治理委员会职能包括:

1、依据合伙人大会、决策委员会的各项决策,治理事务所日常

事务;

2、拟定律师事务所各项治理制度;

3、就律师事务所经营治理事项,向合伙人大会、决策委员会提

供决策参考;

4、合伙人大会、决策委员会托付的其他事项。

治理委员会任期与合伙人大会任期一致,三年一届。治理委员会

委员的任命由合伙人大会或决策委员会决定。

【专门委员会】

为了加强全所的治理工作,提高律师事务所的治理效能,更好地

为宽敞律师服务,MM律师事务所实现分级治理,设立了专门委员会,

由各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执业纪律、业务指导、市场治理、文化品牌、

提成律师工作。

【执业纪律委员会】

执业纪律委员会职责包括:

1、负责全所律师的执业纪律教育;

2、受理客户所内投诉并做出处理决定;

3、对客户到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投诉代表本所进行处理;

4、拟定律师事务所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5、爱护律师执业的合法权益;

6、律师执业保险和理赔;

7、律师困难救济;

8、治理委员会托付的其他事项。

【业务指导委员会】

业务指导委员会职责包括:

1、指导全所的专业化建设;

2、加强律师的定期业务学习和培训;

3、加强和法学院校的交流和合作;

4、制定不同专业的法律服务指导手册,业务指南;

5、规范律师事务所档案治理;

6、实习律师的指导和鉴定;

7、治理委员会托付的其他事项。

【市场治理委员会】

市场治理委员会职责包括:

1、指导全所的法律服务市场开拓工作;

2、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个人案源登记治理工作

3、律师业务的交流合作治理;

4、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客户治理;

5、律师事务所网络建设及推广;

6、拟定律师事务所市场治理相关制度;

7、书籍出版、律所杂志、业务论坛举办;

8、治理委员会托付的其他事项。

【文化品牌委员会】

文化品牌委员会职责包括:

1、律师事务所文化品牌建设;

2、律师事务所年度重大活动;

3、媒体俱乐部的运作;

4、律师事务所VI系统设计;

5、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以及律师个人的媒体宣传、网络推广;

6、治理委员会托付的其他事项。

【提成律师工作委员会】

提成律师委员会职责包括:

1、加强提成律师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2、了解提成律师诉求;

3、加强提成律师自我治理、自我约束、自我治理能力;

4、服务提成律师;

5、治理委员会托付的其他事项。

【秘书处】

为加强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律师事务所依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

作需要配备专职秘书,组成专门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

事务所治理委员会主任助理负责主持秘书处工作,并直截了当对

管委会负责。

第二章事务所专业部门

一、业务部门设置

在专业化建设的整体战略引导下,事务所突破成立之初业务领域

不健全、人员业务专长不突出的格局,在规模化的基础上组建了七个

专业化方向明确的业务部门,建立起了以专业化团队为主体的作业模

式,并设立由各业务部门资深律师组成的业务指导委员会,实施统一

业务培训与指导。

二、业务部门简介

(一)公司企业法律事务部

公司企业法律服务是MM的核心业务之一,MM的公司企业法律事

务团队由具有丰富执业体会的律师组成。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我们能够为公司的筹建、设立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请注册登记;

为公司变更、注销、资产清算等提供法律咨询,代为办理相关法律手

续;参与公司合同治理、重大合同谈判以及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草拟、

审查、修改、制作各类法律文书、文件,包括合同、意向书等;参与

公司资产转让、招标投标、融资租赁、合并分立等涉及公司权益的重

要经济活动,协助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协助办理商标、专利、运算机

软件、商业隐秘等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同意托付,优先代理公司诉讼

和仲裁;办理公司托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公司治理服务】

公司治理是一个专门宽泛的概念,包括股权结构设计、治理层持

股、股权鼓舞打算以及资本重组及优化等方面。MM律师团队能够依

照中国国情,在借鉴国外先进体会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内部机制和外

部环境,促成公司体制的更新和完善。我们能够为客户设计并协助实

施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方案,参与相

关商务谈判;拟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公司章程等规范

性文件;代办公司注册登记手续;为公司进展战略、重大经营决策提

供法律意见;协助设计、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股权结构、公司股

东权制度以及职员持股鼓舞打算,制作公司日常规范化文书范本;对

公司决策人员、治理人员、营销人员等进行相关法律培训;协助策划、

实施公司重大资产项目,并参与相关谈判;为公司融资决策提供法律

意见,设计融资方案,协助起草相关文件,并参与谈判;为公司股权

融资后导致的公司股份稀释、变更提出审核意见;提供关联交易专项

法律调查服务,并为企业的关联交易出具关联交易法律意见书;提供

投资者利益爱护专项法律服务等。

【企业税务法律服务】

MM企业税务法律事务专业团队由资深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

税务师组成,能为您提供专业的个税筹划、税案代理、专项审计、税

务调查、企业税务筹划等法律服务。我们能够协助客户制定税务战略

与打算,制作《税务战略建议书》;就客户生产、经营、治理等方面

的重大决策提出税务法律意见,提供税法依据;参与客户重大项目涉

税谈判,并就有关税务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提供与客户经济活动有关

的税收法律信息,指导客户依法利用税收优待政策合理避税;制作、

审查重要涉税法律文件;协助设计纳税流程操纵程序;协助客户对治

理层、财务人员、购销人员等进行税务培训;提供专项税务法律服务,

如:公司资产重组税务法律服务等;代理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和

税务行政诉讼。

【法律风险治理服务】

MM法律风险治理律师团队,聚拢业内资深律师、企业高管、会

计师、税务师等有着丰富风控体会的专业人员,专为客户提供发觉、

预防、治理法律风险的解决方案及相关的法律服务,增加客户经营治

理的安全度,关心客户稳固和提升自身市场价值。我们能够关心客户

评估分析法律风险;查企业业务流程中的风险隐患,评估企业法律

风险级别,撰写法律风险评估报告;制定风险治理方案;开展风险治

理培训;编制风险治理岗位手册,设计法律风险治理考核制度等。

【企业并购法律服务】

MM是中国兼并收购法律业务领域正在升起的新星之一,积极参

与了多宗复杂、重大的并购交易。MM并购律师团队结合税务、投资、

劳资、知识产权、环境、反垄断、审批等并购中各个环节的专业知识

和实务技巧,关心客户最大程度实现其商业目标。MM向客户提供并

购全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包括选择与评估目标公司,分析当地并购

政策,提供政府事务咨询与公关服务;分析、推测并购行为的法律风

险并制定并购行为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全面审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

格、现存资产、财务收支、重大交易合同,知识产权权属,税费缴付

等情形;调查目标公司治理结构、规章制度以及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

仲裁;主持、参与并购交易结构的策划,设计最优并购方案;协助开

展并购谈判,配合托付人操纵收购进程;起草、修改、审核并购涉及

的法律文件;协助策划并购交易的最佳税务安排;出具相关的法律意

见书;协助办理各项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等报批手续;协

助、指导并购完成后的公司治理,包括协助处理原目标公司签订的重

大合同、设计原有人员的安置方案、策划不良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置方

案;代理并购相关诉讼与仲裁等。

【劳动人事专项服务】

MM劳动人事律师团队由资深律师、人力资源师、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兼职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等专业人士组成,他们在代理

劳动案件、调剂劳动争议以及审理案件过程中,积存了丰富的人力资

源风险防范体会,能够通过提供人力资源治理培训、劳动法专项顾问、

高管人员辞职方案设计等新兴劳动法服务产品,最大限度的爱护客户

权益。我们能够提供人力资源治理培训服务;提供劳动法专项顾问服

务;提供劳动争议的人民调解服务;协助企业组建工会及工作委员会;

设计企业改制、重组、并购、破产的职员安置方案;设计重大经济性

裁员方案;设计高管人员辞职方案;设计、磋商与代理签订集体劳动

合同;制定人力资源合同制度,拟定相关文书;代理重大疑难劳动争

议案件等。

(二)金融证券法律事务部

金融证券法律业务是MM重点建设的领域之一,MM金融证券律师

团队聚拢了一批有着丰富行业体会的资深律师。

【证券法律服务】

MM证券法律事务专业律师团队谙熟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

政策、法规,擅长股票发行上市等事务之运作技巧,从整体方案设计

到具体法律障碍的排除均有一套独到的体会。我们能为客户提供证券

上市发行前的律师尽职调查服务;为公司股票、债券的上市发行以及

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可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资产重组出具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就资产及业务收购、处置提供涉及投资、证券、

税务及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并参加相关的谈判工作;为上市公司的

改制、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提供方案设计;为证券承销机构从事发行、

配股业务制作相关笔录;拟定承销协议、商定承销条款及分销文件、

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等规范性文件;为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

证券市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全程代理创业板证券发行上市法律事

务;代理证券业务相关诉讼与仲裁。

【融资法律服务】

融资是企业进展的关键,MM企业融资专业律师团队对资本市场

时刻予以紧密的关注,高度重视对实践案例、市场创新和立法进程的

系统研究,以厚积薄发的服务实力为客户在各类资本市场的融资项目

提供最专业、优质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能为客户提供融资项目实施

前的律师尽职调查服务,完成目标公司资质调查及资源整合工作;协

助项目客户进行BT、BOT等投资模式的选择;依照客户的实际情形,

为客户设计不同的融资策略;协助客户进行融资谈判;从融资角度对

项目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防范方案;协助撰写个性化的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打算书、投资建议书等;拟制相关法律文件;

协助解决融资过程中个案问题;协助办理报批、登记、变更等行政手

续;代理融资相关诉讼与仲裁。

【银行法律服务】

商业银行法律服务是MM律师事务所最重要的业务领域之一。在

该领域内,我们拥有多名体会丰富的资深律师和银行法律专家。我们

曾为数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金融非诉与诉讼代理服务,取得

良好成果;并与多家金融机构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能为客户

提供一般商业贷款、政府贷款中的条款协商和咨询服务;设计外国政

府、国际组织的贷款和转贷款方案及实施打算;参与国内或国际间的

项目融资的谈判;制作、审查融资相关法律文件;对外汇治理、外汇

买卖、结汇付汇、外债治理等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分析服务;提

供双边贷款、联合贷款全程实务操作服务;分析押汇、打包贷款及其

它贸易融资法律风险并提供风控方案;提供国际项目融资、债务重组

及清算律师全程跟踪服务;为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设立、合并及变更提

供法律意见;代理银行类金融机构相关诉讼与仲裁。

【保险法律服务】

MM保险法律事务专业团队凭借其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执业

体会,能在保险和再保险领域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我们能够

提供的服务包括:参与新型保险险种的法律论证和分析,并提出法律

意见;参与保险公司与其他经营机构的业务合作谈判,草拟、审查业

务合作协议;就疑难的保险索赔或理赔案件提出处理意见;为保险业

务人员提供法律培训;参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谈判;

为被保险人办理索赔、退保事宜;为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并提供法律

意见;参与投资者与相关合作者的合作谈判,起草、制作相关法律文

件;代理保险相关诉讼与仲裁。

(三)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部

MM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部差不多组建形成了一支知识层

次高、理论功底扎实、实践体会丰富的专业律师团队,竭诚为客户提

供最专业、最用心、最优良的法律服务。

【土地法律服务】

MM土地法律事务专业团队由具有丰富实践体会和办案技巧的专

业律师组成,以最大限度地爱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爱护社会

稳固和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我们能为客户提供承包权流转专项法律

咨询服务,设计、制作流转合同,为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代

理因土地承包权诉讼与仲裁;协助申请农村宅基地,解决宅基地权属

纠纷,就宅基地的流转、小产权房纠纷提供专项法律咨询并代理相关

诉讼与仲裁;为城中村改造中房屋拆迁补偿、违法建筑拆除以及“村

改居”过程中显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土地权属纠纷

的调解,参与土地行政执法机关的听证复议程序,代理相关诉讼与仲

裁;设计土地使用权流转程序,参与谈判、订约、拍卖、设抵、出租

等法律程序,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制作相关法律文件;提供征地补偿

安置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谈判磋商,代拟相关法律文件;代理农

用地开发涉及的申请、报批、谈判、订立法律文件等事务;为村民治

理组织、乡镇企业、农民个人、各类综合开发区、主题开发区企业提

供土地事务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等。

【房地产法律服务】

多年来,MM房地产律师团队不仅作为相关政府机构的立法代表

活跃于政策法规制定的第一线,而且在TT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

会等数个专业、权威的房地产委员会担任委员,从而更有力、有效地

指导和服务于该行业。我们能够为房地产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

务;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房地产公司提供起草、

审查相关法律文件、代发相关律师函件、代办相关登记手续及代理相

关诉讼与仲裁等单项法律服务;为房地产融资、信托项目沟通融资渠

道、提供国际范畴内资信调查、可行性评审、方案设计、风险评估等

法律服务;协助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陪同客户购房,提

供拟购房产前期调查、审查起草相关法律文件、代办过户登记手续以

及律师见证等法律服务;代为办理与房屋产权相关的行政手续;参与

二手房交易洽谈,设计二手房交易、合法避税、风险操纵等法律方案,

代为办理相关行政手续;参与大宗房屋租赁合作事务洽商,起草、审

核相关法律文件;代理房地产相关诉讼与仲裁等。

【建筑工程法律服务】

MM建筑工程法律事务专业团队对建筑业相关知识有着专门深的

了解和把握。在长期的法律服务过程中,积存了丰富的办案体会和办

案技巧,能够以专业的眼光,团队的协作,解决建设工程实践中遇到

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我们能够协助制作、审查招

投标文件,提供招投标法律咨询以及招投标程序法律见证服务;参与

工程承包、发包项目谈判,制作、审查相关法律文件,协助调查分包

方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并提供工程施工全程法律监督服务;提供

工程保险、融资信贷项目资信状况调查分析服务,并协助订立有关合

同;协助工程质量操纵与验收,并处理质量事故及质量保修时期的相

关问题;参与施工图会审,依照施工图变化情形,提出必要的造价增

减报量;协助托付人操纵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协

助承包单位及时签证,做好索赔资料的积存、保管;协助施工企业审

查、签发开工报告;审查施工过程中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设计

变更单;协助竣工结(决)算;调查安全事故、分析事故发生缘故,

协助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催收欠款、提出

税收筹划方案;评估BOT项目法律可行性,进行风险分析与评估,提

供涉外工程专项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建筑企业专门法律顾问服务;代

理相关诉讼与仲裁等。

【物业治理法律服务】

MM物业治理法律事务专业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物业治理纠纷咨

询、调解、组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物业治理费用催缴等全

方位的物业法律服务。在律师团队方面,我们的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家

重点院校法学专业,专业基础扎实,服务水平高;在办案标准方面,

物业治理法律事务专业团队的奉行的办案标准为:客户利益为最高办

事准则,以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为客户争取利益,最大限度地为

客户挽回缺失;在办案效率方面,物业治理法律事务专业团队以办案

及时、快捷为准则,力争做到在案发的第一时刻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

法律服务。

(四)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是MM律师事务所要紧业务之一。

【专利法律服务】

我们的具体服务项目包括:代为提出专利申请;专利的检索和分

析;协助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代为提出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要求;

代理专利的许可和转让;代理专利行政诉讼;代理专利侵权的调查、

取证、诉讼;协助专利的海关备案;专利战略分析;提供专利治理服

务;提供企业专利顾问服务。

【商标法律服务】

我们的具体服务项目包括:商标设计;代理商标查询、注册;代

理商标变更、转让、许可、续展;协助商标监测;代理商标驳回、异

议、争议、撤消的申请和答辩;驰名商标申报咨询及代理;代理商标

行政诉讼;代理商标侵权诉讼;提供企业商标法律顾问服务。

【著作权法律服务】

我们的具体服务项目包括:代办版权登记;代办运算机软件登记;

代理著作权纠纷诉讼和协助行政查处;代理运算机软件纠纷诉讼和协

助行政查处;代理网络传播权侵权诉讼与协助行政查处;起草、审查

各类版权法律文件;起草、审查运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合作、许可、

转让合同以及解决相关纠纷;提供其它与著作权有关的诉讼及非诉讼

法律服务。

此外,我们还能为客户提供以下服务项目:代理植物新品种的申

报;代办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登记;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协助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代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行政程序及诉讼;代

理商标隐秘的维权诉讼等。

(五)诉讼仲裁法律事务部

作为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MM在建所之初就设有

专门的诉讼仲裁部,并依照具体案件的不同特性分为刑事诉讼、行政

诉讼、商事仲裁、婚姻家庭纠纷解决、医疗纠纷解决与交通事故纠纷

解决几个子部门。

诉讼仲裁部的律师实行合伙人领导下的工作小组办案制,针对每

个案件的具体需要委派最擅长相关业务的律师组成工作小组承办案

件,并能在法律业务、客户所属行业情形以及其他方面得到其他律师

的有效支持。

诉讼仲裁部的业务范畴并不局限于只为客户争取有利的诉讼仲

裁结果,还要向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法律风险治理及法

律纠纷解决方案,其中包括关心客户尽可能地幸免或者预备应对再次

发生的相同或相似法律纠纷。例如,诉讼仲裁部能够依照客户的具体

要求,结合差不多发生的法律纠纷和诉讼仲裁结果,为客户制订相应

的法律风险治理方案,包括起草、修改相关的合同、协议,制订商务

流程过程中的证据搜集、储存规范等。

第三章事务所行政服务系统

为律师执业提供最佳服务环境,是行政服务团队的最高目标,律

师的中意度是评判行政服务的第一标准。为律师提供热心、细心、耐

心、诚心的服务是MM行政团队的宗旨。

律师事务所设行政经理,全面负责事务所日常行政治理工作,直

截了当对事务所治理委员会负责。

行政部门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一)客户治理部

职责:

1、律师事务所公共客户资源登记(建立来电、来访和成案客户

的专门数据库);

2、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的来电咨询;

3、选择合适的律师承办公共案源,并对律师的谈案办案水平进

行监督;

4、对重要的咨询进行专门的追踪,促进成案率;

5、律师个人客户的备案登记;

6、律师之间、专业部门之间、律师与专业部门之间客户资源共

享合作的平台;

7、同意客户资源合作共享产生纠纷的投诉,报律师事务所市场

治理委员会处理;

8、同意客户的投诉,报律师事务所执业纪律委员会处理;

9、公共客户资源的后期跟踪服务,培养客户忠诚度;

10、市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

职责:

1、参与并组织对中层职员的考核、培训工作,落实聘免职务的

具体工作,参与考察、培养中层后备人员的工作;

2、拟订工资分配治理制度,编制工资总额支出预算,监控工资

总额使用情形;

3、分析律所人员结构,了解各部门人员需求情形,编制年度定

岗定编打算,组织人员的聘请与岗位调配,提出人员配置意见,实行

人员动态监控治理;

4、组织岗位描述与岗位评估等工作,与各部门及时沟通岗位设

置,编制岗位职责,修订岗位说明书;

5、为各部门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和咨询,加强与各部门的工作沟

通与和谐,及时解决部门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三)信息网络部

职责:

1、负责信息与网络中心的信息研究、开发和治理;

2、负责为各部门的信息上网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主页相关站点的技术处理;

4、负责有关律所治理系统的项目开发;

5、负责律所有关网络信息系统的爱护;

6、负责律所档案资料的信息数字化工作,让档案资料能够为律

所提供决策依据,从而提高律所的治理水平。

(四)财务部

职责:

1、依照会计法相关法规,结合律所实际,制定各项财务治理方

法、规定和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

《会计人职员作规则》,等依法进行财务核算工作;

3、组织编制律所年度财务预算,按照打算进行资金运作,合理

调配资金,确保律所经营活动正常资金需求;

4、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负责律所所有资金收支的审核、报销、

记账、编制报表等日常财务工作。正确实施会计监督,遵守、爱护、

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财政纪律、财务制度;

5、参与审核律所各部门有关财务、经济等方面的业务打算、报

告、协议、合同,加强律所资产的治理,发觉问题及时向主任汇报并

提出调整意见;

6、按照国家和银行有关现金治理、银行结算的规定,治理好现

金和支票;

7、按照《会计档案治理方法》,整理保管好律所的会计档案,同

意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审计、监督;

8、律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办公室

职责:

1、保管好律所印章;

2、做好来访人员接待;

3、办理全所的社保;

4、具体办理全所人员的人员调动、入职、离职手续;

5、完成律所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四章事务所治理制度

第一节MM律师事务所人事治理制度

I、新职员入职程序

(一)新职员经笔试、面试合格后,在人力资源部填写《新进人

员入职登记表》。

(二)新职员需向行政部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及律师

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及两张1寸照片,转所律师还需提供关系调转证

明。

(三)符合入伙条件的律师,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入伙审核

表》,申请入伙律师应取得2名以上合伙人举荐意见并在合伙人会议

上进行陈述,经合伙人会议审议批准后,办理合伙人注册手续。

(四)经规定程序办理入职审批(注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

与新职员签订相关协议。除行政人员外,合伙人、律师、公共律师助

理均需选择业务部门,与该部门主管人员建立督导关系。

(五)入职辅助手续办理指引:

1、新职员由行政部统一办理社保、安排工位、发放必要办公用

品、设定部门打印(复印)密码及分机号码,并按照姓氏汉语拼音先

后顺序编入律所人事名册;

2、须遵守律所考勤制度规定的新职员需在财务部办门卡,并在

前台登记、激活;

3、信息部负责为新职员开通MM律师事务所所内办公邮箱,并将

合伙人、律师及助理简历上传至MM网站;

4、请关注MM律师事务所网站以及MM内部交流平台相关信息公

布以便了解律所各项治理制度及进展动态;

5、MM律师事务所网站:_____________

6、MM职员内部交流平台指引:

(1)MMQQ:_________________

(2)MM内部BBS论坛:_________

7、MM职员办公位、分机号获得方式:

(1)致电MM前台询问:________________

(2)参见MM律师事务所办公区划分图及MM内部通讯录

8、MM职员办公邮箱设置、获得及登录方式:

(1)获得:向网络信息部申请开通;

(2)设置:职员姓名全拼@______。

(六)本程序适用于MM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正式聘用的律师、

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

(七)本程序规定于公布之日起生效,MM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

部享有本规定的最终说明权。

II、考勤治理方法

为加强劳动治理,严格劳动纪律,爱护我所的正常运营和工作秩

序,保证职员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

TT市劳动行政治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形,制定本

方法。

(一)本方法适用于MM律师事务所全体工薪律师、实习律师、

律师助理以及行政人员。

(二)认真贯彻和执行考勤制度是职员的因此职责与差不多义

务,每个职员都应自觉遵守本方法,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不旷工或无故缺勤。

(三)考勤是运算工资的依据,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员

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以身作则,秉公执行考勤治理制度。

III、工作时刻

(一)事务所日常工作时刻为:

周一至周五早9:00-12:00及下午13:00-17:30

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00为午休时刻

(二)相关人员应于上述时刻内到所工作,职员是否到所工作,

以每日考勤记录为判定标准。

(三)职员因公出差视为正常出勤,出差须在行政主管处登记备

案,具体程序为:离所前、回所后均需在行政部填写《外出登记表》,

并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两日内交至行政主管处;如遇专门情形无法

提早登记,相关人员应于归所后第一时刻补填写《外出登记表》,两

日内交行政部备案。

(四)职员上下班应自觉刷卡,因外出公干提早离所或推迟到所

亦需刷卡,每人每天应有两次刷卡记录,凡是无刷卡记录且无《外出

登记表》、《请假申请表》可查的,一律视为无故旷工。

(五)不记得打卡的职员须到前台如实登记上下班时刻。

(六)严禁代人刷卡,一经发觉,代为刷卡者与执卡人同样以迟

到或旷工计。

IV、考勤治理

(一)行政部于每月月底汇总各部门考勤情形,将考勤结果交财

务部作为工资发放的差不多依据。

(二)迟到

超出规定上班时刻15分钟未到岗者,视为迟到;一个月内迟到

两次以上者,自第二次起,以每人每次50元的标准从当月工资中扣

除;迟到一小时以上(包括本数)者,按照事假半天标准自当月工资

中扣除相应金额。

(三)早退

未经批准、登记擅自提早离所者,视为早退,早退一次按照旷工

半天标准自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四)旷工

下列情形均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缺勤两小时以上者(包括本数);

2、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申报续假,或申请续假未获准,

或不能提供有力的续明而无故拖延到岗日期的;

3、以虚假理由请假或谎称公出的;

4、部门或职位调整后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旷工者,按如下标准予以处罚:

★旷工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运算,超过半日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运

算,超过一日不足两日的按两日运算,以此类推;

★旷工半日,扣除1日工资,每旷工1日,扣除2日工资;

★一个月内连续旷工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事务所可

主张与其解聘劳动关系,并不需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五)全勤奖

事务所给予每月全部出勤,无迟到、无早退、无旷工的优秀职员

一定数额的奖金,于每月发薪日统一发放;全勤考核以刷卡记录为表

准标准,每月月底由行政部统一进行统计,并报财务部作为奖金发放

依据。

全勤奖金额由事务所治理委员会另行研究决定,相关结果将以公

告形式予以公布。

V、休假制度

(一)事假

1、职员有事必须向直截了当主管申请事假,填写《请假申请表》,

由部门主管签章,交行政部备案;请假需提早一天申请,如无专门紧

急情形,不承诺于当天以及短信等非书面方式申请,情形专门无

法书面申请的,经直截了当主管同意,可于两日内补填《请假申请表》。

2、事假以日为单位运算,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运算,超过半日不

足一日的按一日运算,超过一日不足两日的按两日运算。

3、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即按照事假天数扣除相应工资额。

4、请假期满需要续假时,应至迟于假期满前一个工作日征得直

截了当主管同意,申请续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由部门主管签章,

交行政部备案;专门情形下,也可于销假归所后补填。

5、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没有通过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假

期届满未归又无续假批准手续者,一律视为旷工,给予相应处罚;因

擅自离岗而给事务所所造成直截了当或间接缺失的,给予相等金额的

经济处罚,情节严峻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律所有权赶忙予以辞

退。

(二)病假

1、职员因病或因非工负伤需休假就诊的,应提早向直截了当主

管申请病假,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附具指定的社保医院开具的患病

证明(能够事后补交),交行政部备案。

因情形紧急无法事先申请的,应在情形承诺后及时联络直截了当

主管,说明情形,补填《请假申请表》,出示医院证明。

2、职员因病或因非工负伤休假,应持相关医院的医疗证明,不

能提供医疗证明的,视为事假,除在事务所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紧急就

诊的情形以外(因有多人见证无需另提供医院证明);医院证明需包

括相关病情描述和大夫关于休假时刻的建议。

3、职员病假期间按其差不多工资的60%核发工资,工伤按照法

律规定的其他标准处理。

4、病假期满未痊愈,需延长病假的,应向直截了当主管提出续

假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附具指定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交行

政部备案。

5、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没有通过批准而擅自休假、谎称生病、

假期届满未归又无续假批准手续者,一律视为旷工,给予相应处罚;

因擅自离岗而给事务所所造成直截了当或间接缺失的,给予相等金额

的经济处罚,情节严峻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律所有权赶忙予以

辞退。

(三)年假

1、职员在本所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能够享受带薪年假制度;

2、年假长度与工作年限直截了当相关,按下述标准运算:

3、职员休年假须提早10天向直截了当主管提出申请,填写《请

假申请表》,由部门主管签章同意,送交行政部备案;年假不得续期、

不得延长,亦不得跨年度累计。

4、休假期满应及时回所上班,若有专门缘故不能回所上班的,

应提早向直截了当主管申请事假或病假,并于回所后及时补填《请假

申请表》,超时部分按事假或病假处理。

5、职员能够自主决定是否休年假,关于因公务繁忙舍弃休假的,

律所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

6、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没有通过批准而擅自休假、假期届满未

归又无续假批准手续者,一律视为旷工,给予相应处罚;因擅自离岗

而给事务所所造成直截了当或间接缺失的,给予相等金额的经济处

罚,情节严峻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律所有权赶忙予以辞退。

(四)其他假期

1、婚假

职员结婚按国家规定给予连续3个日历日的婚假,晚婚者(男

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连续10个日历日的婚假,请婚假须出

具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由部门主管签章,

交行政部备案。婚假期间不停止支付薪酬。

2、产假

女职员生育享受90个日历日的带薪产假,女职员怀孕不满4个

月流产的,给予15—30个日历日的带薪产假,怀孕4个月(包括本

数)以上流产的,给予42个日历日的带薪产假;男职员在妻子生产

期间享有3个日历日的带薪护理假;

因躯体缘故需要超期休假的,可向直截了当主管提出请假申请,

经批准可休无薪产假。

3、丧假

职员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妹、配偶及配偶父母)死

亡,可休3个日历日的带薪丧假,非直系亲属死亡可休1个日历日的

带薪丧假,超时需另外申请事假。

4、法定节假日

元旦1日;清明节1日;五一劳动节3日;端午节1日;中秋

节1日,国庆节3日;春节3日。

上述法定节假日轮休或换休方法依据每年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办

理,休假期间不停止支付薪酬。

以上方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MM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部对此方

法享有最终说明权。

VI、薪酬规定

为规范事务所人力资源治理制度,保证职员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作为职员薪酬发放依据。本规定仅对与事物所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律

师、律师助理、实习律师、行政人员以及事务所本身产生约束效力。

(一)事务所依据TT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经费治理方法》和

国家有关规定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确定

薪酬标准。

(二)律师和职员的薪酬收入与业务数量、质量相结合,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分别采取金额浮动酬金和月固定工资两种形

式。

(三)非合伙人律师的薪酬形式:

1、实行效益提成酬金,依照效益浮动。

2、每月可从个人提取的酬金中支取工资。超标部分按国家规定

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事务所代扣代缴。

3、可从酬金额内报销业务费。业务费包括差旅费、通讯费、餐

费、书刊费、培训费。

(四)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和行政人员采取月固定工资的形式。

按其岗位性质、工作能力、学力、及在本所服务年限等确定,超标部

分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事务代扣代缴。

具体薪酬设计如下:

1、薪酬结构:工资+奖金+补助

2、工资:

(1)事务所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按月以现金支付职职员资;

(2)事务所依据个人岗位、学力、服务年限,设定不同工资级

别。

3、奖金:

(1)事务所不对奖金发放与否、发放数额、发放时刻等做任何

一致性承诺。

(2)事务所依据经营业绩、职员个人表现决定奖金发放事项,

事务所治理委员会主任对此享有决定权;

奖金名目包括:

项目奖金:以具体项目实施终止为准,在完成日当月或下月的发

薪日统一向有关人员发放项目开始时承诺的奖金。

全勤奖金:以月为标准,向符合《MM律师事务所考勤治理制度》

中规定的全勤奖标准的个人发放全勤奖金,具体额度另项规定,详见

人力资源部公告。

绩效奖金:事务所每年年底依照整体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向职员

发放绩效金,发放时刻及运算方法由治理委员会会议批准决定。

缓发扣发:事务所有权因业绩欠佳、治理策略重大调整等决定缓

发或扣发奖金,但需对相关理由予以公告说明,职员不得以此为由对

事物所主张违约责任。

4、补助:

(1)事务所原则上只对由于公务产生的专门需求予以补助,补

助形式、发放时刻等另行规定,治理委员会对此享有决定权。

(2)事务所仅对以下两项补助的发放给予承诺:

加班补助:职员超时工作可按《MM律师事务所加班补助治理方

法》享受倒休或加班补偿。加班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并征得征得部

门主任或直截了当主管的同意,加班申请表为每月一报,在每月三日

之前报到人力资源部。

项目补助:职员承担事务所公共项目实施,可享受项目补助。参

与项目须事先填写申请表并征得部门主任或直截了当主管的同意,申

请表为每月一报,在每月三日之前报到人力资源部。事务所应给与职

员餐饮、交通、差旅等补助,具体名目、金额另行规定,该项目负责

人与管委会主任对此享有决定权。

(五)发薪日:月薪及其他酬劳约于每月十日前后统一支付。由

于银行账户受该行假期、工作日调整等因素限制,故每月由事务所确

定实际发薪日。

(六)代扣代缴:依照事务所所在都市政府的法规、政策,事务

所可从职员的工资中扣缴应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及其它应缴费

用。

(七)除本规定中列明和法律强制规定以外,律师事务所对其他

任何形式的有关职员的酬劳、补偿、津贴等均无责任负担。

(八)MM律师事务所治理委员会对此规定享有最终说明权。

(九)本规定于公布之日起即时生效,由于情事变更、律所经营

理念、策略等重大调整导致该薪酬方案不适应律所进展需要必须重新

修订的,应由治理委员会另行颁布新薪酬规定,本规定自新规定颁布

之日起失效。

第二节MM律师事务所业务治理制度

I、公共案源治理制度

公共案源的治理是律师事务所品牌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公共案源

客户更多地基于对律师事务所整体品牌的信任从而选择律师事务所

提供法律服务。公共案源是律师事务所利润的最大来源,是律师事务

所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和国际化的基础。

一、公共案源客户的界定

公共案源客户是指由律师事务所投入资金、人力、品牌对法律服

务市场进行市场推广所形成的案源客户,公共案源客户属于律师事务

所所有。

具体而言,由以下途径形成的客户属于公共案源客户:

1、律师事务所举办的各种会议、论坛所形成的客户资源;

2、律师事务所出资加入的各种协会所形成的资源;

3、律师事务所杂志投寄形成的客户资源;

4、律师事务所法律丛书、出版物吸引的客户资源;

5、律师事务所已有客户所产生的二次或多次法律服务资源;

6、律师事务所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推广形成的资源;

7、律师事务所合作伙伴提供的案源;

8、不指定律师的法律咨询形成的资源;

9、通过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的咨询形成的资源;

10、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举荐给律师事务所的案源

11、律师事务所职员、律师举荐给本所的案源;

12、分所提供给律师事务所的案源;

13、律师事务所组织参加的各种法律服务投标活动所形成的案

源。

律师事务所应通过法律服务市场推广工作开拓律师事务所公共

案源客户,并通过公共案源奖励提成机制鼓舞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为

律师事务所开拓案源。凡是为律师事务所提供公共案源客户的律师事

务所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对公共案源客户提供人按收取律师服务费

35%的比例进行奖励。

二、公共案源客户治理机构

律师事务所客户治理部负责公共案源客户的治理,设立律师事务

所公共案源客户数据库,对公共案源客户进行跟踪服务,建立良好的

律师事务所和公共案源客户的互动机制,最大限度地稳固和提升公共

案源客户对律师事务所的忠诚度。

三、公共案源的分配方法

律师事务所的公共案源客户法律服务由本所律师提供。由律师事

务所市场治理部依照律师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律师本人的意愿等

因素综合决定承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鼓舞律师承办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承办公共案源的

律师享受公共案源律师服务费的30%(含办案的各项费用)提成额度。

四、律师承办公共案源规定

1、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两年以上合作合同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

签订五年以上合同的律师助理能够承办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律师或

律师助理承办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应恪守“诚信、专业、勤奋、责

任”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2、承办公共案源的律师和律师助理离开律师事务所的,必须将

公共案源移交给律师事务所。在离开本所工作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到律

师事务所公共案源客户处工作,亦不得承办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客户

的法律服务工作。否则视为违约,律师或律师助理从律师事务所公共

案源客户处所得收入全部归律师事务所所有。

3、律师承办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私自把

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变成个人案源。一经核实,在全所通报批判,律

师事务所有权收回公共案源的全部律师服务费收入,承办律师应按收

取的该案件律师服务费的50%向律师事务所支付违约金。情节严峻的,

予以除名。

五、监督治理

对承办公共案源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律师事务所相关治理部门

有权进行监督,保证服务质量。

六、本方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II、公共案源合作办案制度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的合作办案机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

专业高效优质的律师法律服务,加强律师之间、不同专业部门之间的

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方法。

1、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客户是指由律师事务所投入资金、人力、

品牌对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市场推广所形成的案源客户,公共案源客户

属于律师事务所所有。

2、律师事务所不同专业部门之间应通过公共案源合作方式为客

户提供专业化高效优质的律师法律服务。

3、律师事务所客户治理部是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合作的主管部

门。

4、律师事务所的不同专业部门的公共案源客户均应通过案源合

作方式由客户治理部登记后安排专业部门律师进行承办。承办律师的

提成比例或办案酬劳由律师事务所治理部予以确定。

5、律师事务所提供公共案源的部门通过案源合作方式由客户治

理部登记后交由专业律师服务承办的,律师事务所保证该客户在两年

内的法律业务仍属于提供公共案源的部门所有。在两年内承办律师未

经原提供案源的部门的同意不得私自承接该客户的任何其他法律服

务。两年内私自承接的,必须向原案源提供部门支付案源费。

6、承办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的律师或工作人员离开律师事务所

的,必须将公共案源移交给客户治理部。在离开本所工作之日起两年

内不得到承办的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客户处工作,亦不得承办律师事

务所公共案源客户的法律服务工作。否则视为违约,律师或工作人员

从律师事务所公共案源客户处所得的全部收入归律师律师事务所所

有。

7、凡是提供公共案源的部门交由客户治理部登记安排专业律师

承办的案源,提供公共案源的部门享受该案源客户律师服务费一定比

例的案源费。提供公共案源的部门享受的案源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

治理部予以确定。

8、在公共案源合作中发生的争议由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予以裁定,

相关各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服从。

9、本方法最终说明权归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所有。

10、本方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III、个人案源合作治理方法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案源的合作办案机制,致力于为客户

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律师法律服务,加强律师之间、不同专业部门之

间的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方法。

1、律师事务所鼓舞律师之间、不同专业部门之间通过个人案源

合作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化高效优质的律师法律服务。

2、律师个人案源指由律师个人投入资金、人力对法律服务市场

进行市场个人推广所形成的案源,个人案源属于律师个人所有。

3、律师事务所客户治理部是律师事务所个人案源合作的主管部

门。

4、律师事务所鼓舞并引导律师个人案源通过案源合作方式由客

户治理部登记后安排专业律师进行承办,承办律师的提成比例或办案

酬劳由律师事务所治理服务部予以确定。

5、律师个人案源通过案源合作方式由客户治理部登记后交由专

业律师服务承办的,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保证该客户在两年内的法

律业务仍属于提供律师个人案源的律师个人所有。在两年内承办律师

未经原提供案源的律师的同意不得私自承接该客户的任何其他法律

服务。两年内私自承接的,应向原案源提供律师支付案源费。

6、承办律师个人案源的律师或工作人员离开律师事务所的,必

须将个人案源移交给客户治理部。在离开本所工作之日起两年内不得

到承办的律师个人案源客户处工作,亦不得承办律师个人案源客户的

法律服务工作。否则视为违约,律师或工作人员从律师个人案源客户

处所得的全部收入归原案源律师个人所有。

7、凡是提供个人案源的律师交由客户治理部登记安排专业律师

承办的律师个人案源,提供个人案源的律师享受该案源客户律师服务

费一定比例的案源费。提供公共案源的部门享受的案源费的比例由律

师事务所治理部予以确定。

8、在个人案源合作中发生的争议由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予以裁定,

相关各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服从。

9、本方法最终说明权归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所有。

10、本方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IV、业务冲突规范

TT市MM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利益冲突的情形及处理原则

第三章违反本规则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的业务活动和律师的执业行为,爱护托付

人的利益,树立本所律师的良好职业形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

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和《TT

市律师执业规范》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所所有律师。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法律事务,是指各项托付代理事项,包括各

类诉讼代理、仲裁代理、非诉讼代理、常年或者专项法律顾问以及法

律没有明文禁止的可由律师从事的其他法律业务。

第四条规则条款的表述:本规则中采纳“应当”、“必须”、“不

得”之术语表述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款,其他术语表述的条款为指导性、

建议性条款。

第五条本规则所称利益冲突行为,是指同一律师事务所或者同

一律师差不多或者拟代理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托付人之间存在相

悖的利益关系,但仍旧同意托付代理的行为。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承方法律事务过程中,应当恪守执

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幸免因利益冲突而给托付人造成损害。

第七条在同意托付之前,律师事务所应当进行利益冲突查证。

只有在托付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形下才能够建立托付代理关系。

第八条托付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律师应当向拟托付的托付人

明示,在取得相关托付人书面同意给予豁免后,方可与托付人建立托

付代理关系,并报律师事务所备案。

第二章利益冲突的情形及处理原则

第九条同属本所的律师在承方法律事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

利益冲突行为:

1、在同一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同时同意对立双方托付的;

2、在同一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曾在前置程序中代理一方,又

在后置程序中同意对立方托付的;

3、在担任常年或者专项法律顾问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又

在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同意该法律顾问单位或者个人的对立方托付

的;

4、在同一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同

时同意对立双方或者利益冲突各方托付,而同意了托付的;

5、律师或者其近亲属与承办的法律事务的托付人有利益冲突的;

6、其他与本条第一到五项情形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体会能够

判定可能直截了当或间接阻碍到相关托付人的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本所的同一律师在承方法律事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

利益冲突行为:

1、在同一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同时同意非对立但存在相互利

益冲突的两方或者两方以上托付的;

2、在同一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曾在前置程序中代理一方,又

在后置程序中同意非对立但存在相互利益冲突的另方托付的;

3、在担任各类诉讼代理人、仲裁代理人、非诉讼代理人期间及

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又在其它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同意以该托付人为

对立方的他人的托付的;

4、其他与本条第一到三项情形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体会能够

判定会直截了当或可能阻碍到相关托付人的利益的行为。

第十一条本所的同一律师在承方法律事务过程中,从事下列利

益冲突行为,必须向拟托付的托付人说明,同时取得相关托付人的书

面同意:

1、在同一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同时同意可能会有利益冲突的两

方或者两方以上的托付,办理无事实争议的具体性事务;

2、在同一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同时同意可能会有利益冲突的两

方或者两方以上的托付,进行和谐、调解工作;

3、在同一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曾经建立过托付代理关系,又同

意对立方或者利益冲突方的托付,但仅提供过法律咨询意见的除外;

4、在同一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曾经建立过托付代理关系,又

同意对立方或者利益冲突方的托付,但仅提供过法律咨询意见的除

外;

5、其他与本条第一到四项情形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体会能够

判定可能直截了当或间接阻碍到相关托付人的利益的行为。

第十二条利益冲突的禁止:对符合第九到十一条规定的利益

冲突,本所及本所律师不得同意对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托付。除非本所

及本所律师取得了各方当事人明确的书面豁免,方可慎重同意代理。

但法律明文禁止的除外。

第十三条利益冲突发生后的代理顺序:

1、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形下,已存在的代理优于拟进行的代理。

2、在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所规定本所同一律师在代理中发生利益

冲突情形下,本所不同律师拟同意该托付的,必须向拟托付的托付人

说明,取得相关托付人的书面同意,同时应当在相关律师之间设立防

火墙,以防止因利益冲突而给相关托付人造成损害。

第十四条利益冲突豁免的定义:指在发生利益冲突行为时,

对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通过向本所及本所律师签发书面豁免函的

形式,承诺本所及本所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第十五条利益冲突豁免的例外:假如本所及本所律师在往常

的代理中获知某些与当事人有关的保密信息,而在同意新的托付业务

中将有可能或不可幸免地披露或利用已知的保密信息,从而违反对前

当事人的保密义务,则即使有各方的书面豁免,本所及本所律师也不

得同意该项托付。

第十六条利益冲突豁免后事务所的内部防范:本所及本所律

师在获得当事人的豁免后,经手业务的律师要幸免与本所内有间接利

害关系的律师、对方当事人的律师进行同一案件的交流,和有关案件

信息的披露。

第十七条利益冲突发生后的款项处理:在本规则禁止代理的

利益冲突情形发生后,本所及本所律师应当和当事人协商终止托付事

项,并视工作情形退还全部或部分费用。

第十八条本所应当履行治理职责:对本所律师在执业中显现

的利益冲突行为,应当针对本规则第七条至第十条所列情形,通过下

列方式进行防止和补救:

1、督促律师履行告知义务;

2、查验相关托付人的豁免文件;

3、指令律师不得同意托付;

4、拒绝签署托付代理合同;

5、及时终止托付代理合同。

第十九条利益冲突查证制度:在同意托付之前,本所应当进

行利益冲突查证。原则上只有在托付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形下才

能够建立托付代理关系。

1、本所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托付人业务资料信息库,信息

库应当收录本所承方法律事务的托付人及各方当事人完整信息。逐步

建立、完善、统一收案集中登记制度、档案保管制度、内部信息公布

制度。

2、本所负责办理收案手续的行政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则在办理托

付手续前进行利益冲突检索,检索无冲突的方可办理托付手续;检索

有冲突的,暂不办理托付手续,由拟接案律师与已接案律师参照本规

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报业务指导委员会处理。

第二十条律师在行政部门办理托付手续时应当提交“案件信

息登记表”,表中各方当事人信息填写应当完整,若因律师上报当事

人信息不完整而造成利益冲突的,该责任由未上报完整当事人信息的

律师承担。

第二十一条第九条第五项以及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利益冲

突情形,由律师本人在接案前进行利益冲突查证。

第二十二条豁免函的要求:

1、豁免函应当为书面形式。假如在托付人做出明确同意时获得

或者向其转交书面确认不可行,则律师必须在此后的合理时刻内获得

或者向其转交该书面确认。

2、豁免函应当向当事人告知存在利益冲突的差不多事实和代理

可能产生的后果。保证托付人享有对托付事项充分的知情权、决定权

和获得其他律师独立代理的机会。关于存在的风险应当向托付人说

明,假如有多种选择,就必须分别向托付人说明利弊,不得就不当执

业行为与托付人达成限制性协议。

3、豁免函应当由当事人签字,并有明确同意事务所代理的声明。

4、豁免函需要附上律师同当事人的谈话笔录,笔录应当包括律

师向当事人说明存在利益冲突的差不多事实和代理可能产生的后果,

当事人明确同意本所及本所律师代理等内容。

第三章违反本规则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所、本所律师因违反本规则而导致托付人缺失的,

本所应当依照托付代理合同的规定向托付人承担责任,合伙律师应当

依照合伙人协议的规定向其他合伙律师承担责任,律师应当依照聘用

合同的规定向律师事务所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律师违反本规则的投诉,由本所业务指导委员会会

议进行核查、认证、评议,报合伙人会议作出相应决定。经查证属实

的,能够依照情节作出警告、所内通报批判等处罚,情节严峻的依照

情形报送司法行政治理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进行行政处理或者追究法

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托付人因未如实说明利益冲突情形,造成本所律师

违反本规则的,应当由该托付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则于XX年XX月XX日试行。

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委员会对本规则享有最终说明

权。

第三节MM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服务经营责任制度

为加强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建设,提高专项法律服务业务拓展能

力,充分调动宽敞律师的积极性,明确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权益义务

关系,特制定本方法。

1、律师事务所鼓舞律师通过组建律师团队的方式经营律师事务

所专项法律服务,经营责任人向律师事务所缴纳相应的经营收益后,

独立承担该专项法律服务经营风险,享受该专项法律服务经营收益及

分配权。

2、专项法律服务类别包括:劳动人事部(劳动人事)、知识产权

部(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隐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金融证

券部(银行业务、保险、风险投资、项目融资、融资租赁)、房地产、

建筑工程部(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基础设施、物业服务、房地产

交易、房地产项目合作)、公司企业部(公司法律顾问、企业风险操

纵、公司改制、兼并收购、公司上市)、环境能源部(环境爱护、能

源、矿业资源)、诉讼仲裁部(婚姻家庭、医疗纠纷、交通事故、人

身赔偿、商事诉讼仲裁、刑事、行政诉讼)、政府事务部(政府法律

顾问、非政府组织)、消费者维权、法律援助等。律师事务所有权依

照法律服务市场增加、减少或合并专项法律服务类别。

3、律师经营专项法律服务,应通过竞标或协商方式进行。竞标

人应向律师事务所提交经营目标、经营方案及为完成经营目标需律师

事务所支持的各项经营条件。律师经营专项法律服务,应以组建团队

方式进行。律师事务所治理机构在综合考虑各竞标人经营目标和方案

后择优确定经营责任人。

4、律师事务所依照自身中、长期进展目标与经营责任人协商确

定经营目标,包括团队进展、律师创收要求、客户中意度、业界阻碍

力、出版物等各项具体进展目标,明确律师事务所给经营责任人的支

持,原则上律师事务所的公共资源应充分支持经营责任人及其团队的

进展。

5、律师经营专项法律服务的,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合同,

明确彼此的权益和义务。经营责任人及其团队应遵守律师事务所的各

项治理制度,包括业务指导委员会、文化品牌委员会、执业纪律委员

会、市场治理委员会的各项治理制度。

6、经营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按年度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

格的,律师事务所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经营责任人。

7、经营责任人有权决定其专项法律服务团队的人事任命及内部

利益分配事项。团队的利益分配方法应交律师事务所财务部备案并执

行。律师事务所对团队内部的纠纷享有完全的处置权,经营责任人及

其团队对律师事务所的处理意见应无条件服从。

8、经营责任人及其团队在独立经营前已承办的法律服务客户属

于经营责任人及其团队律师个人客户,在经营合同签订后经营责任人

及其团队承办的法律服务客户属于律师事务所客户。经营责任人应配

合律师事务所客户治理部完成公共客户资源统计和服务工作。由于经

营方自身缘故导致经营合同终止、无效或解除的,自合同终止或解除

之日起两年内,经营责任人及其团队成员非经律师事务所同意,不得

私自承办律师事务所客户法律服务业务,亦不得到律师事务所客户单

位工作,否则经营责任人及其团队从律师事务所客户处得到的全部收

益归律师事务所所有。

9、律师事务所治理委员会对本方案享有最终说明权。

10、本方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四节MM律师事务所客户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律师事务所客户资源治理,规范律师、部门之间客户资

源的共享合作机制,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特制定本方法。

一、律师事务所设立客户治理部,客户治理部的职能包括:

1、律师事务所公共客户资源登记;

2、律师个人客户的备案登记;

3、律师之间、专业部门之间、律师与专业部门之间客户资源共

享合作平台的爱护与治理;

4、同意客户资源合作共享产生纠纷的投诉,报律师事务所市场

治理委员会处理;

5、同意客户关于本所律师的投诉,报律师事务所执业纪律委员

会处理;

6、公共客户资源的后期跟踪服务,培养客户忠诚度;

7、律师事务所决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客户治理部设负责人一名,工作人员若干,由律师事务所市

场治理委员会领导。负责人由律师事务所市场治理委员会举荐,报决

策委员会通过并任命。

三、部门之间、律师和部门之间的客户资源共享合作应通过客户

治理部进行。同时律师事务所鼓舞律师之间的客户资源共享合作工作

也通过客户治理部进行。

凡通过客户治理部进行客户资源共享合作,客户治理部应依照律

师事务所有关客户资源共享合作的相关文件爱护共享合作各方的利

益。合作各方对客户治理部的意见不服的,能够交由律师事务所市场

治理委员会决定。市场治理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各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四、律师之间未通过客户治理部进行的客户资源共享合作产生的

纠纷,客户治理部能够做调处工作。

五、客户治理部应遵循公平、公平、廉洁的原则从事客户资源治

理工作。

六、律师事务所决策委员会对本方法享有最终说明权。

七、本方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五节MM律师事务所品牌宣传治理制度

I、媒体宣传治理方法

律师事务所将品牌宣传作为现时期重点工作予以关注,事务所全

体成员应积极配合、努力提升MM品牌知名度,打造更大品牌价值。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媒体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一、MM律师应以爱护事务所良好专业形象为己任,在同意媒体

宣传时,务必保证专业观点正确、表述清晰准确、态度认真负责,注

意爱护当事人隐私,保守商业隐秘,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杜绝不

实宣传、夸大宣传,幸免纯粹炒作性的宣传。

二、MM律师事务所媒体宣传治理模式

1、律师事务所文化品牌委员会设媒体总监,全面治理事务所的

媒体宣传工作,通过和媒体的沟通和和谐工作,提升律师事务所和律

师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媒体总监同意律师事务所文化品牌委员会的领

导,对文化品牌委员会负责。

2、MM律师事务所依照媒体宣传内在规律、事务所品牌建设需求

等统一规划宣传事务,凡事务所安排的媒体宣传,由事务所负担全部

经费,由媒体总监决定宣传方式、人员等具体细则,宣传需以律师事

务所名义进行,MM律师事务所对该宣传内容负担全部法律责任。

MM律师事务所鼓舞并协助律师进行个人媒体宣传,但律师本人

需负担全部宣传经费,律师个人宣传必须与事务所宣传理念、对外观

点、核心价值观保持一致,一切宣传活动必须履行事务所对外宣传统

一备案程序,同意媒体总监的监督、指导,经媒体总监审核同意,方

能够“TTMM律师事务所”名义进行,事务所仅对以本所名义进行的

相关个人宣传内容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三、律师个人认为必要时能够向媒体总监申请由事务所统一安排

媒体宣传,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律师有突出的业务专长,能代表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

2、所代理的案件或所从事的法律服务具有极大新闻价值、有助

于提高律所品牌知名度;

3、承担完成事务所业务进展目标及专业化建设任务并对事务所

做出突出奉献的律师和合伙人应予优先宣传;

4、律师能够积极配合事务所安排的媒体宣传工作。

四、媒体总监职责要紧包括:

1、负责律师事务所与各媒体日常联络工作;

2、搜集媒体信息,要紧包括媒体口碑、专业特点等;

3、了解事务所媒体宣传需求,律师专业状况、服务能力等;

4、事务所对外宣传材料(口头或书面)的总体审核、把关;

5、统一事务所对外宣传口径,制定详细宣传规划;

6、制定并实施具体宣传方案;

7、事务所对外宣传备案治理;

8、对律师要求进行媒体宣传的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制定具体

的宣传方案,重大方案提交文化品牌委员会讨论决定;

9、对事务所职员进行宣传技巧与策略培训;

10、对宣传成效进行跟踪,保证宣传目的的实现;

11、文化品牌委员会、管委会托付的有关媒体宣传的其他工作。

五、事务所媒体宣传统一备案程序,具体流程为:

1、律师应在同意媒体采访或约稿前填写媒体宣传备案登记表,

交媒体总监统一备案;

2、如遇紧急宣传事件,律师应尽可能先与媒体总监取得口头联

系,征询宣传意见,若律师无法认同总监建议而按照本人意愿同意媒

体宣传,MM律师事务所将对此次宣传后果免责;紧急宣传事件应补

填备案登记表;

3、涉及重大新闻的宣传,相关宣传方案应形成书面意见,报文

化品牌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4、律师宣传形成的文字、图片和视频成果,应及时向文化品牌

宣传委员会报送,由相关人员整理、归档,并在主网站予以公布;定

期整理汇总相应宣传成果,精选后出书成册。

六、由事务所统一安排的媒体宣传所形成的有关文字、图片、音

频及视频材料,律师事务所有权编辑出版,或为事务所宣传需要而使

用,相关人员不得主张付费。

七、MM律师事务所治理委员会对此方法享有最终说明权。

八、本方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II、个人网络治理规范

为规范本所律师个人网络宣传推广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一、律师事务所鼓舞律师通过个人网络进行宣传、拓展业务,提

升律师个人的知名度,带动律所品牌知名度。

二、律师事务所文化品牌委员会设网络治理专员,负责规范律师

个人网络推广工作。网络治理专员同意律师事务所文化品牌委员会的

领导,对文化品牌委员会负责。

三、网络治理专员具体职责包括:

1、搜集律师个人网络宣传需求相关信息;

2、指导并监督律师个人网络宣传推广工作;

3、对律师个人网络宣传推广进行备案;

4、文化品牌委员会、管委会托付的有关网络宣传治理的其他工

作。

四、律师通过个人网络进行宣传、拓展业务,应遵循下列规定:

1、律师通过网络进行宣传推广、拓展业务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

则,对自己的执业经历、执业能力等做出如实描述、不得虚假宣传欺

诈公众;

2、非律师(包括实习律师)不得以律师名义对外宣传;

3、非经律师事务所同意,非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人名义对外宣传;

4、非经律师事务所同意,律师个人不得以律师事务所专门委员

会委员、专业部门负责人的名义对外宣传;

5、非经其他律师同意,不得将其列为自己专业团队成员进行个

人网络宣传和业务推广;

6、律师进行个人网络宣传推广,应明确标注“TT市MM律师事

务所***律师”字样,并将律师事务所的整体介绍一并推广;

7、律师的个人网络内容不得阻碍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形象,且务

必与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理念、专业观点等保持一致,否则律师事务所

有权责令其改正。

五、文化品牌委员会负责起草、制定网络治理登记备案程序规定,

交管委会审议通过,由网络治理专员负责具体执行。

六、MM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治理委员会对此方法享有最终说明权。

七、本方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III、TT市MM律师事务所职员行为规范

为配合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建设,树立良好的律师事务所形象,特

制定本规范,作为MM律师事务所全体职员日常行为准则,本所职员

有义务自觉履行、认真贯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为

MM品牌建设做出奉献。

一、标识治理规范

(一)名片使用

1、MM律师事务所全体职员应使用事务所统一设计、印制的名片

进行对外联络和宣传,任何人不得擅自设计、制作和使用其他名片;

2、名片由事务所文化品牌委员会统一设计并制作,职员个人有

权对名片版式设计、材料选取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邮箱使用

1、MM律师事务所全体职员应使用事务所统一开通的办公邮箱处

理公务、联系业务;

2、邮箱的获得、设置及登录方式等请参考《新职员入职指引》

中的介绍说明。

(三)电脑统一标识使用

1、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用于公务的手提电脑,应统一加贴MM律师

事务所标识;

2、标识贴由文化品牌委员会统一设计并制作,职员可在行政部

领取。

(四)职称、职务使用

1、律师事务所决策委员会有权决定律师事务所的机构设置及机

构工作人员的职称、职务和岗位定编;

2、律师事务所文化品牌委员会依据决策委员会的相关决定,对

事务所职员的职称、职务进行统一治理;

3、非经律师事务所文化品牌委员会同意,禁止下列职称、职务

使用行为:

(1)非委员擅自使用律师事务所各专门委员会(包括业务指导

委员会、执业纪律委员会、市场治理委员会、文化品牌委员会、提成

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委员职务的;

(2)非负责人使用律师事务所各专业部门负责人职务的;

(3)非负责人使用律师事务所各项法律业务负责人职务的;

(4)非合伙人使用合伙人职务的;

(5)擅自编造、使用律师事务所机构名称、设置及人员组成的;

(6)非律师(含实习律师)使用律师职称的;

(7)不具有某种资格而使用该职称的。

4、对违反律师事务所职称、职务治理规范的一切行为,文化品

牌委员会有权予以禁止并责令其改正,经劝止三次以上仍拒绝改正

的,经决策委员会同意,能够强行终止其在本所业务,勒令其调离律

师事务所。

二、办公区着装规范

1、周一至周五工作时刻内(周五下午除外),律师事务所全体职

员应依照律师职业特点着正装;周五下午为职员文体活动时刻,能够

着商务休闲装(有客户约见、领导视察等重要外事活动时除外)。

2、凡事务所统一定制工作装的职员,应着工作装;非统一置装

的职员(包括律师私人助理)应在工作时刻内着与律所工作装款式类

似的正装。

3、“与工作装款式类似正装”系指:

(1)女士应穿深蓝或黑正装裙(膝上2至3厘米长度为宜)

或裤,搭配白衬衫,黑不露脚趾高跟鞋与肉或黑长筒丝袜;

约见客户时应着同小西装。

(2)男士应穿深蓝或黑西装,内配白长袖衬衫,黑不

露脚趾皮鞋,领带颜不易过于鲜艳。

4、妆容要求:

(1)女士应化淡妆,不宜佩戴款式夸张的饰品,不宜染发(染

黑除外),不宜使用气味浓烈香水,不宜涂抹彩夸张的指甲油;

(2)男士应保持外表整洁,不宜留过耳长发,不宜蓄须。

5、即使在非工作时刻,出入事务所,亦应注重着装礼仪:

(1)不得穿过于暴露、过于鲜艳的服装;

(2)不得穿拖鞋、凉鞋、运动鞋。

6、律师接待客户、洽谈业务应戴领带(男士)、佩戴统一胸牌。

7、前台有权拒绝妆容、服饰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职员进入律师事

务所;文化品牌委员会有权对上述职员提出公布批判,并责令改正。

8、律师事务所设置男、女衣帽间供职员换装和存放衣物。

9、律所为工薪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统一免费

定制工作装,标准为一季度两套;由职员本人自行打理、清洁。

职员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年限服务期满后,服装归职员本人所

有,可自行处置;职员提早离职(仅指主动离职),应依照使用年限,

扣除折旧费用,向事务所购买该工作装。

非统一置装职员,能够主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定制工服,但须自

己负担费用。

10、律师事务所文化品牌委员会对此规范享有最终说明权。

11、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三、办公区秩序规范

1、律师事务所的一切公共办公场所(包括办公大厅、会议室、

多功能厅)禁止吸烟。职员应到办公室外指定场所抽烟,不得阻碍他

人。

2、职员在办公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交谈、嬉闹,

不得大声打,不得扫瞄无关网站,不得玩游戏、看视频,不得在

办公时刻睡觉以及从事阻碍他人正常办的其他不良行为。

3、职员出入合伙人办公室应主动敲门,得到许方可入内,离开

时应随手关门。

4、职员应保持办公区卫生环境整洁,不得随手丢弃垃圾,不得

食用难清理或有异味食物;个人桌面应保持整洁。

5、职员应珍爱他人劳动成果,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用空间(咖

啡厅、卫生间等)清洁。

6、职员应养成节约适应,增强环保意识,节约用水、人走关灯。

7、MM全体职员应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爱护事务所,共建良好工作

环境。

8、事务所文化品牌委员会对本规定享有最终说明权。

本规范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五章附则

一、MM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部对本手册享有最终说明权和修订

权。

二、本手册内容与事务所进展中新创建的制度有冲突时,以新制

度规定为准。


本文发布于:2022-08-20 07:40: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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