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的现实意义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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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9日发
(作者:个人房屋出租)

20124

·第期年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JournalofTaiYuanUrbanVocationalcollege

总第129期

Apr2012期

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的现实意义探析

孙绪兵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十堰442002)

[摘要]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就是大学生体基于法律价值良好而对过法律生活的全身心认同。大学生要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已成为国家意志。这是因为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真正建成,也有利于大学生自身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形成自律意识

以及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信仰;意义

[中图分类号]

D9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046(2012)4-0063-02

等。法律信仰具有内隐的特点,致使其价值往往不被人

们所重视。然而,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法

条。马克斯·韦伯也认为:“在每一项事业背后,都存在

着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法律信仰就是法治事业后面

的精神力量。如果法治只是由一些“物质”的法律制度

构成的骨架,法治将徒具形式而无神采。

不仅法律信仰是法治国家建设必不可少的组成部

分,而且相对于法治的“硬件”而言,它对法治国家的建

设更具有决定性、先导性作用,它是实现法治的内驱力,

是法治建设的观念基础。因为法律制度的完备及其权威

高效率的实施,都需要借助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的树立、

信仰。就立法而言,人们只有产生了法律信仰,才会自觉

地去追求法的真理,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完善法律制

度。就法律统治的合法性而言,现代法治如果没有内生

性信仰,没有积极的守法精神和法治的文化霸权,则寸

步难行,法律只有具备神圣性而不仅仅是强制性,才能

到自身正当性、合理性的真正根源。法律帝国并非由

疆界、权力或程序界定,而是由态度界定的。法律具有权

威、得到普遍服从,只能来自人们自觉自愿的认同、信任

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就是大学生体基于法律价值

良好而对过法律生活的全身心认同。经过中央政治局审

教育部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统编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

社出版)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中的第四

节“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明确指出,大学生要“努

力树立法律信仰”。但目前不少高校法制教育工作者对

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培育工作仍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其

根源在于对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清。

为此,笔者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和大学生自身的

成长这两个方面对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的现实意义作

一基本分析。

一、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要完

备法律制度等“硬件”外,还要完备法律信仰等“软

件”。法律信仰反映的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态度,包含

着对法律现象的评价(正义与非正义、合理与非合理)、

反应(信任或厌恶、认同或抵制)及期望(要求、愿望)

·················································

非常大的挑战。一旦管理人倾向于维护某一方的利益,

那么必然使整个破产程序不公平甚至无法继续。所以,

对管理人的有效监督无疑是完善管理人制度的重中之重。

1.进一步细化管理人的责任

忠实的义务,应当有具体可行判断是否尽到勤勉、

的依据标准,这样不仅让管理人有章可循,而且限制了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更加显示出法律的权威性。同时,破

产程序包括清算、重整、和解,根据每一个阶段目的、功

能的不同,管理人的职责也应有相应的具体规定,而不

能一言概之。

2.进一步强化债权人对管理人的监督

事实上,管理人管理的是债权人的财产,并随时从

中拿走自己的报酬,因而债权人对管理人享有监督权,

然而个别债权人和债权人会议都无法对管理人进行有

可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一名或多名效的监督。所以,

常设的监督人,作为债权人会议的常设机构。并以法律

明文规定:管理人有义务对破产企业的事务处理和决策

向监督人通报;监督人认为管理人的行为有可能侵害债

权人利益时,有权向债权人会议进行汇报,并由债权人

债权人对管理人的监督就会议讨论后进行决断。这样,

有了更多的保障。

3.建立管理人行业监督机制

在没有建立相应的破产管理人资格制度之前,可以

先成立管理人协会,由管理人协会统一管理。如果出现

管理人不能胜任或有违法情形时,有权对其奖惩,并根

据相关规定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提请取消其管理人资格。

这样,对管理人的监督将会渗透到日常管理中,使监督更全

更彻底。面、

·63·

和推崇。法律只有在人们注入了虔诚的信仰后才会具有

生命的血脉,而仰仗强制力得以树立的权威终究是缺乏

内在生命力的。就法律实施而言,其高效运行也离不开

人们的法律信仰。老百姓有了它,就会自觉依法办事,不

做违法乱纪的事,并自愿将纠纷诉诸司法机关寻求公

断,甚至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而执法、司法人员

有了它,就会坚决抵制外来各种因素的干扰,客观公正

地适用法律。而如果没有这样一种法律信仰,法律规范

就不能内在化,进而落实到自发的行为之中……在这种

情形下,法的效力只有仰仗强制命令才能维持。这显

然增加了法律实施的成本。正如心理学研究现在已经证

明的那样,确保遵从规则的因素,如信任、公正、可靠性

的归属感,远较强制力更为重要。法律只有在受到信任,

并且因而并不要求强制力制裁的时候,才是最有效的,

依法统治者无须处处都仰赖警察……总之,真正能阻止

犯罪的乃是守法的传统。这种传统又植根于一种深切而

热烈的信念之中,那就是,法律不仅是世俗政策的工

具,而且还是生活的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分。

要使我国公民具有法律信仰,就必须首先使大学生

形成法律信仰。这是因为:(1)大学生是我国公民中文

化素质较高的一个“精英”体,他们的行为表现对社

会上其他人(特别是对大学生周围的人如家庭成员、亲

朋好友)具有示范效应。如果大学生体具有法律信

仰,就会带动我国一般公民对法律产生信仰,从而在总

体上扩大了我国信仰法律的公民数量。(2)促进法律信

仰形成的举措之一是法律信仰的培育,只有信仰法律的

大学生增加了,才能大大增加我国法律信仰培育队伍的

力量。人类社会向法治型社会发展是人们有意识选择的

结果。法治要变成现实,必须首先具有法治观念。而法治

观念的产生通常是一些社会精英首先产生,而后以文化

启蒙的方式向普通大众进行传播。所以,要使公民普遍

具备法律信仰,就必须让有法律信仰的人去培育无法律

信仰的人,而大学生是最有可能成为那些最先具有法律

信仰的人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也应该重视大学生

法律信仰的形成。

二、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有利于他们自身健康成长

大学生法律信仰对大学生自身的健康成长具有多

方面作用。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四个方面作用:

1.有利于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大学生的大学时代正是其人生价值观形成的黄金

时期。而法律信仰是人生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

对人生价值观的其他方面也有重要影响。大学生在大学

期间形成法律信仰,将对其一生的发展影响重大。如果

他们具有法律信仰,就会从法律的角度去认识社会、体

验人生,形成正确的人生目的和人生态度,就会在法律

的指导下正确地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增强对他人

和社会的责任感。

2.有利于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就法律信仰与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关系来看,大

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有利于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

全面提升。而且,大学生具有法律信仰,必将促进他们对

具体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结合自己今后的工作、生

活需要开展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这对于他们完善自身

·64·

知识结构、增强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以及更好地适应

法治社会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另外,由于法律信仰根

源于对法律中所蕴涵的人类生活终极价值的信仰,大学

生对这些价值的追求无疑会提升他们的思想道德境界,

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3.有利于大学生自律意识的形成

大学生如果缺乏法律信仰,就不会自觉自愿地按照

法律规则去行动,也会很容易游离于社会“游戏规则”

之外。现在一些高校里治安和刑事案件,如盗窃、故意伤

害、抢劫、、杀人等案件时有发生,大学生违法犯罪

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大学生违法犯罪人数占全社会违法

犯罪总人数的比例虽不是最大的,但其社会影响大,一

些案件(如马加爵杀人案)还影响极其恶劣。为了使大

学生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我们必须促进大学生法律意

识的增强,尤其是他们法律信仰的形成。

4.有利于大学生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学生在社会生活中难免会发生自身合法权益受

侵害的情况,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这是一个深受

大学生困扰的问题。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法

治化,大学生维护自身权益最重要的途径就是法律。大

学生具有法律信仰,对于增强其权利保护意识,更加积

极主动地寻求法律保护具有促进作用。如果大学生不信

仰法律,那么他们通过法律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就无从

谈起。

综上所述,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无论是对于国家的

健康发展还是对于大学生自身全面发展均具有不可低

估的现实意义。因此,高校法制教育工作者应把大学生

的法律信仰培育工作置于重要战略地位而抓紧抓好,真

正开创高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培养高素质的人

才、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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