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法律制度的演变_秦汉时期的上计制度

更新时间:2024-11-07 05:37:1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9日发
(作者:凤翔在线)

秦汉时期法律制度的演变_秦汉时期的上计制度

自公元前770年周平王迁都洛阳开始,中国历史进入了“春秋战国”

时代。经过多年的征战和兼并,诸侯国的数量大大减少,齐、楚、燕、韩、

赵、魏、秦七国各霸一方,历史上称之为“战国七雄”。各国既注重发展

自身的军事实力,也注重加强自身的经济实力。

这时的上计活动在内容和形式上与西周差不多,但不同的是,这种上

计已不再仅仅局限于中央财政会计部门,而是按行政区划逐级进行上计,

逐级呈送上计报告。那时候,上计报告由各级主管会计的官员负责组织,

一般由会计经办人员在年前将下一年各项租税收入的预算数字,写在专用

的木板、木券上面,木券从中一剖为二,称为左券和右券,右券要上交给

诸侯国的国王,左券要上交给诸侯国负责会计工作的主管官员。年终上计

时,各地主管会计的官吏,将各个项目的实际收入写在竹简或木券上,同

时也将各项费用开支数目写在上面,如实地向国王报告一年来的财政收支

结果。国王根据右券对照上计报告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考核官吏的

功过,决定奖惩和升降。当然,国王也可以委托中央负责会计工作的主管

官员代其审听下级官员的报告。如果国王从上计报告中发现了疑难不解的

问题,或听到当地的人对主管官员有什么反映,一般还要到当地进行视察,

以了解情况。

战国时期的上计之制,重点已放在财政与会计方面,上计制度已经成

为封建国家经济集权的重要工具。国王注重这件事,目的在于独揽财权。

臣下认真贯彻这个制度,也是从维护国王的统治出发。这种自下而上地进

行上计,统一集中地进行检查,无疑比西周时代的上计制度要进一步。

二、秦代上计制度的发展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继承和发展了战国时各国普遍实行

的“上计”制度。由于秦朝统治时间短促,故秦代的上计制度缺乏系统经

济史料记录。但根据睡虎地秦墓出士的秦简。和我国两汉时代史家对秦代

经济情况的零星记载,我们对秦代的上计制度仍可管中窥豹,见其一斑。

秦朝以每年的十月份作为一年的开始,因此规定各郡、县及各部门

“上计”的日子在每年的九、十月间。睡虎地秦简《内史杂》所记:“上

会九月内[史]”,《仓律》中记载:“到十月牒书数,上内史”都是这个

意思。由于秦朝疆域广大,各郡、县距离都城成阳所在地有远有近,因此

较远地区的会计人员一般在九月份就开始动身起程赶赴成阳,这样,全国

各地的所有“上计”报告,一般到十月便可以会齐。等各地上计报告会齐

之后,中央便可统一进行查核。《史记》与《汉书》均记载:秦朝中央设

有负责全国上计工作的专门机构“柱下史”,张苍当时担任御史大夫,主

管“柱下史”方面的工作。张苍这个人对全国各地的农田开垦之数和经济

发展状况较为熟悉,并且精于算数之学,因此秦始皇委任他代替自己翻看、

审阅各郡县、部门呈送的有关人口、农田开垦,以及货币、粮食的收入与

支出等方面的“上计”汇总报告。张苍最后将审理结果报告给始皇帝,由

他决定奖惩。

由上述史料可见,秦朝的上计制度较战国时代有所发展,对于上计内

容的规定更加明确、具体。御史大夫行使监察之权,对上计工作进行审理,

可以讲是秦的首创。后世的审计机构,以及审计体制建设大体是在秦朝这

一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三、西汉时期上计制度的完善

上计制度到西汉时代已比较完善,成为当时中央控制全国财政经济收

支的重要经济制度。上计制度从西汉到东汉四百年间几乎没有间断过,皇

帝特别看重它,将其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上计作为一种专门的制度被

写进当时的法律条文中,被称为“上计律”。此律规定:凡上报不及时者

治罪、凡在上计报告中弄虚作假者治罪。

西汉时期的上计制度要求各级主管官吏每年均需自下而上的逐级呈递

上计报告――上计簿。具体程序是:每年秋、冬季节,乡一级的主管官吏

对有关上计事项进行审查核实,然后登记并上报到县;各县委派负责会计

工作的官员――“计吏”,将该县的户口、垦田、税赋、钱谷出入等汇总

编制成上计簿,呈送郡国;郡一级的最高长官――太守或郡一级负责会计

工作的主管官吏――“上计吏”主持召开上计会议,审理本郡一年来的财

政收支及人户变化情况,并根据中央的规定作出下一年度的安排。通过

《汉书・朱买臣传》记载的一个小故事,我们可以了解西汉时代郡国一级

上计时的一般情形。史书记载:朱买臣,会稽郡人,早年家境贫寒,靠替

人放牛、上山砍柴卖钱维持生计,但他不为贫所困,有志于学,一边放牛,

一边读书,会稽郡的上计吏很同情他,让他跟着自己做点杂事。一直到四

十岁朱买臣还没有发达,周围的人都瞧不起他,他的妻子也嫌弃他。一次

朱买臣跟随上计吏去长安办公,机缘巧合他的学识得到汉武帝的赏识,数

年后被任命为会稽郡太守。朱买臣不想声张,因此他有意穿着旧时的服装

回到会稽郡守的府衙,那里正在召开上计会议。会稽郡的上计吏正同各县

计吏们在一起饮酒作乐。上计吏看见朱买臣衣衫破旧,以为他仍然是穷困

潦倒,便仍像以前一样很随便地对待他。各县的计吏们也不以为然,继续

大吃大喝,直至酩酊大醉。可见,在当时,每逢上计之期,郡国的上计吏

与下面各县的计吏们除了例行公事,集中举行上计会议之外,借机大吃大

喝一场是免不了的。

西汉的最高统治者,不仅亲自过问上计之事,而且注重物有管理经

济才干的官员去主管这方面的事。事实上,当时的上计工作是十分辛苦的,

并非任何人都愿意去做这件事;同时,上计工作还需要比较高深的专业知

识,也并非任何人都能够承担这份重任。《汉书・严助传》记载:严助在

担任会稽太守时,常年不闻不问政事,也不向朝廷汇报,引起朝廷诏书责

难,严助很害怕,在向皇帝上书请罪时,提出“愿奉三年计最”作为对自

己的处罚,也就是说愿意亲自主持三年的上计工作,以此将功折罪。由此

可见,上计工作并不是一个很容易完成的工作。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

年)任命张苍为计相,主管中央的上计工作,且一任就是4年。张苍在秦

朝时就担任过柱下史的主管官员,主管郡国上计,对全国各地的经济地理、

上计报告都十分熟悉,是一个善于抓会计核算的老手,丞相萧何的推荐,

及刘邦对他的重用都是从财政会计方面考虑的。汉武帝的时候,先后任用

大商人出身的东郭成阳和孔仅为大农丞,主管全国的财政会计工作。这些

人不仅精于理财,而且在会计方面都是一把好手,对于督促郡国上计工作,

改善中央财政状况作出了巨大贡献。

总体来讲,上计既有会计工作的意义,也有审计工作的意义,其基本

宗旨在于通过审查每年的账簿来考核财政收支和财物出入情况,审查是否

存在贪污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法行为,进而考察各级官吏的施政状况。到

西汉时代,上计制度的内容已经比较充实、完善,有了一套上下贯通一气

的组织机构,以及比较完备的推行办法。这一制度对维护封建统治者的经

济利益,监督会计核算,加强经济集权发挥着愈来愈显著的作用。

康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王涛

湖北大学商学院

①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发掘过程中发现了大量

竹简,史学界称之为睡虎地秦墓竹简。云梦睡虎地秦简是我国首次出土的

秦简。这些秦简详尽记载了秦代的部分法律条文,是研究秦代政治、经济

(包括会计)、军事和文化的宝库,具有极高的史学价值和考古价值,被列

为国家一级文物,位列新中国建国50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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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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