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是基础

更新时间:2024-11-07 01:37:1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9日发
(作者:百度侵权)

特别 策. 划 

’ ~》 

定的事项作出规定,这些法律就构 “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 

存在,个别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成了宪法的组成部分。 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 仍存在滥用国家权力,不必要地干 

就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立法 

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宪 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情况。与国家 

法、选举法、各国家机关的组织法、 法第六十七条第八项);国务院有权 权力滥用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国家 

民族区域自治法、港澳基本法等属 “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 机关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 

于宪法这一部门法的组成部分。各 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宪 却没有履行,构成了法律上的不作 

种规范(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规范 法第八十九条第十三项)、改变或者 为。 

在内)不仅需要与宪法典的规定保 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 要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既 

持一致,还需要与构成宪法部门的 当的决定和命令”(第八十九条第十 要避免国家权力的滥用,又要避免 

其他法律的规定一致。立法法对法 四项);立法法中规定了层级多样的 不作为。这也是当代建设法治社会 

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法权限作了进一 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备案与监督制 和责任制政府的需要。当代社会公 

步规定,对影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 

度。只有真正落实立法监督制度,才 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并非总 

务的法律规范制定权的行使及限制 能使其他法律与宪法相一致,宪法 量一定、此消彼长的关系,公民权利 

作出规定。其中第八条原则性地规 所确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 和自由的实现需要国家权力的帮助 

定了只能由法律作出规定的事项 切实保障。 

(亦即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方 三、完善法律。明确国家机关应 

和支持。中国公民的诸多权利和自 

由更是需要国家积极承担保障义 

可行使此种权利),第九条则规定 当承担的责任 

了第八条规定的事项中,可以授权 

务。如现行宪法确认受教育既是公 

权利、自由往往与义务、责任相 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此义务 

国务院以行政法规作出规定的范 

关联,一方面包括权利和自由的享 既意味着接受基础教育是公民的义 

围。结合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可 有者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时应 务,为教育提供必需的条件是国家 

以看出,涉及公民犯罪与刑罚的问 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另一方 

应当承担的义务。尽管有了宪法的 

题、政治权利的剥夺问题只能由法 面则是其他社会主体需要对权利、 

规定,但国家并未按照宪法的规定 

律作出规定。另有其他法律作出了 自由的享有者承担相应的责任。由 履行其义务。一些地区的小学生仍 

类似的规定,如1996年通过的 于宪法主要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 然需要自备课桌方能上学,更有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 和自由,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则主要 

些地区,尚无可以挡风避雨的教室。 

对行政处罚的设定作了规定,其中 由其他法律做出规定,从宪法所调 

导致政府未能确实履行的原因很 

第九条明确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 

整的社会关系来看,宪法主要调整 多,法律未能对国家机关应当承担 

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 国家(及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关 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是重要的原 

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从以上规 

系,因此出现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因。 

定可以看出,行政法规既不能就犯 

对应于国家(与国家机关)的义务和 因此,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 

罪与刑罚问题作出规定,也不得有 

责任,即国家(和国家机关)对公民 经形成的新形势下,国家应把保障 

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但 义务和责任。就不同的权利而言,国 公民的自由与权利方面作为今后立 

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与宪法及相关 家和国家机关对公民权利和自由所 

法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立法计划, 

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情况,迫切需要 

负担的义务有包括尊重、不干预或 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应的立法活 

规范。 

促进的义务。 动;同时对现有的法律进行有效的 

为了保证其他法律与宪法相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一 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国家在保 

致,宪法及立法法确立了多种监督 段时期内,为了适应集中社会资源 

证公民权利和自由方面的责任,加 

机制。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进行国家建设的目标而实行的计划 

大责任追究,确保宪法法律所规定 

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 

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使政府成为了 的内容得到落实。 

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 一个全能政府,对公民权利和自由 

(作者系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和命令”(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七项)、 

干预较多,由于思维定势和惯性的 助理教授,法学博士) 

——_— 型 兰 


本文发布于:2022-08-19 11:27: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8056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基础法律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