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中劳动法普及的意义与途径-劳动法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

更新时间:2024-11-06 15:28:38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9日发
(作者:医疗保险转移)

大学生体中劳动法普及的意义与途径-劳

动法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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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劳动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

与劳动过程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全国性、综合性法律,如《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广义的劳动法除了包括上述的狭

义劳动法中的法律规范以外,还包括其他各种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调整

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各地

市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的各项条例。大学生掌握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意

义重大,高校有义务从大学生接受信息的特点出发采用多种渠道增强

大学生对劳动法的重视程度和熟识程度。

一、在大学生体中普及劳动法的重要意义。

伴随着人力资源法制化进程、市场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复

杂化等因素的出现,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普法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正

如青年压力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熊汉忠所言,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应

该把《劳动法》作为基础性的知识,大学生对于《劳动法》的忽视就

是等于缺乏一般的常识。青年压力管理服务中心同新浪网教育频道

合作共同的《2010中国大学生就业压力调查报告》指出,只有14%

的大学生肯定自己了解《劳动法》,绝大部分的学生对《劳动法》知

之甚少,因此加强普及《劳动法》的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从劳动力市场目前的状况来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实际处于

(一)大学生学习劳动法保障自身权益。

不平等地位,用人单位占据优势,而劳动者处于劣势地位,大多数大

学生求职者没有地位优势可言,再加上社会经验欠缺、自我保护意识

差、缺乏对劳动法各项规定的认识,求职过程中遭遇的陷阱层出不穷。

例如,部分用人单位以职前培训、延迟签约等方式,将某些条款强

加给求职心切的大学生,以达到实际上不需要支付或者少支付劳动报

酬的效果。另外,大学生从事兼职工作已经成为高校中的普遍现象,

[1]大学生兼职本身不同于勤工助学和实习,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也时

有发生,集中表现为超时用工、拖欠或克扣工资、扣取证件及收取押

金以及人身权利遭受侵害等。

劳动法对劳动者工作条件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用人

理应受到法律部门的制裁和处罚,但是由于大学生求职者对劳动法规

定知之甚少,在面临权益受损的时候不能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一

方面自身利益受损,另一方面也纵容了部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对

大学生进行劳动法普法教育固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利益受损的情况

发生,但是大学生知法懂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利益受损程度。

大学生在求职和初就业过程中也不乏出现违反劳动合同、损

(二)遵守劳动法,促进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赢。

害用人单位利益的情况,例如不重视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片面强调

个人利益忽视集体利益等,令许多用人单位十分苦恼。

武汉招聘网4月中旬完成了大学毕业生离职分析报告,对

2012届、2013届大学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显示,在已就业的大学生人

中,平均有61%的本科生毕业三年内发生过离职,而高职高专生

有79%.更值得注意的是,在离职的大学生中,有98%是学生主动

辞职,而非雇主提出解聘。员工离职会影响用人单位正常运转,尤其

是不遵循常规离职程序擅自离职更是给用人单位造成困扰。权利和义

务是相互依存的,通过学习劳动法相关规定,大学生不仅可以保障自

身的权利,而且通过履行义务也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利益,打造双赢局

面。

法治社会建设需要每个公民都参与其中,成为法治进程的推

(三)大学生知法守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

动者、参与者。大学生体数量庞大,是人力资源市场的重要组成部

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助于推进人力资源法制化,规范劳动

力市场。

二、高校拓宽普及劳动法的渠道。

目前,大学生普法教育主要是通过开设通识课程来实现的,

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该教育方式存在两个明显问题:

就课堂效果而言,该课程一般由高校的思想教研室承担,上课多采

用课堂教育的说教模式,课堂效果差;就教学内容而言,由于其不

涉及具体的法律条目,实用性差。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同时考虑到当下大学生接受信息的渠道

趋于多元化,高校在对大学生进行劳动法教育时,不仅要积极拓阔可

利用渠道,还要丰富教学内容,使其自愿接受教育,成为法律履行者。

以互联网、移动通讯和手持智能终端为基础的新媒体技术的

(一)新媒体在普及劳动法过程中的应用。

运用,让信息沟通和传播变得即时、直观、便捷和广泛。当代大学生

对新鲜事物始终保持热情,人手一部智能手机和电脑已成为常态。

中国青少年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占比达80.0%,高出整体

网民的平均水平(69.3%)10.7个百分点。其中,大学生占青少

年上网体的13.6%,大学生体在大部分网络应用上表现活跃,所

有网络应用的使用率均高于整体网民平均水平,在网络娱乐、交流沟

通、信息获取和商务类应用方面,大学生网民表现较活跃。虽然不少

教师和家长正在为学生成为低头族而头痛不已,但是,如果能够利用

新媒体,让其成为传播有益信息的渠道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如何利

用新媒体向大学生体普及劳动法非常具有探索价值。

为迎合当代大学生接受信息多渠道、网络化的特点,高校也

在积极探索新的交流渠道,建立公众平台和微博账号已不足为奇。

利用和微博平台定期推送劳动法相关信息,让大学生在浏览

和微博的同时学习到劳动法条文,可以更好地将法律信息深入到大学

生体中去。

劳动法包含的法律条目数量庞大,让大学生熟记法律条目显

(二)采用案例教学法提高普法效果。

然是不现实的。案例教学法具有趣味性强、实用性强等特点,将法律

条文编写成案例或者直接采用现实中发生的大学生求职法律故事来

进行宣传教学,让大学生在听法律故事的同时掌握法律用途,势必会

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法律的效力体现在法律被使用的时候。每年都有数百万大学

(三)加强大学生毕业季劳动法普及力度。

生进入就业市场,毕业季是大学生转换自身角的重要时刻,也正是

在毕业季、在求职的过程中更容易出现由于缺乏对劳动法的认识而导

致的一系列问题。所以,在大学生毕业季,高校应加强对毕业生进行

劳动法宣传和教育,普法宣传册、劳动法培训班、新媒体开辟普法专

栏等方式可以有效增强毕业生对劳动法的重视和应用程度,使其在知

晓法律规范的前提下走向劳动力市场。大学生积极学习劳动法、高校

重视劳动法宣传对实现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双赢有重要意义,但是,我

们也应该看到,[4]

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还在进行之中,存在着法律体系不完善、

执法不严等问题,劳动法体系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只有加强劳动立法、

严格劳动执法,多管齐下才能营造出良好的劳动力市场秩序,实现人

力资源法制化。

[1]朱岩。在校大学生兼职法律权利保障状况调查报告[D].兰

[参考文献]

州大学,2008.

[2]季海菊。新媒体时代思想教育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

2013.

[3]华中人才网。大学生毕业生三年内跳槽率竟高达

98%[EB/OL].

[4]董保华。劳动法律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和谐共存[J].浙江大

学学报,2008(4).

[5]朱升杰。论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D].南京师范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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