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男,××××族,××××年
××××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电
话:××××。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女,××××,××××年
××××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
电话:××××。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公司
住所地:××××××××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
××××月××××日出生,住××××号,身份证号:××××,
电话:××××。
××××因与××××、××××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不服××××市人民法院
于××××年××××月××××日作出的(××××)××××民
初××××号民事裁定,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初
××××号民事裁定书;
2、撤销××××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初
××××号《民事调解书》;
3、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及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三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裁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应依法撤销。
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为××××市××××工程(以
下简称“××××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和实际承包人,二人间系合
伙关系,二人共同享有合伙所承接的项目工程的利润。
根据上诉人在一审中提交的《协议书》、加盖××××公司××
××工程项目部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投资款银行转账凭证、《××
××结算表》等证据可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二人系借用被
上诉人××××公司的名义来合伙承接××××工程的,二人各自融
资并合伙对××××工程进行施工与管理。而××××公司却从未参
与过涉案工程的任何施工与管理,其只负责定期向二人收取固定挂靠
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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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第二条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并结合上
述基本事实可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系××××工程的实际
施工人和实际承包人,且二人间已形成了合伙关系,二人应共同享有
合伙工程的利润。
2、上诉人同原审法院审理的(××××)××××民初×××
×号××××借贷纠纷一案(即:××××诉××××公司民间借贷
纠纷案,以下简称“××××号案”)的处理结果有着法律上的利害
关系。
根据上诉人在一审中提交的《协议书》、加盖××××公司××
××工程项目部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投资款银行转账凭证、《××
××结算表》等证据已知,被上诉人××××公司只是出借资质方,
其并没有实际参与管理××××工程项目,该项目部的所有事务均由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共同管理,凡该项目部的资金收支等事宜
均与××××公司无关。
被上诉人××××起诉要求用××××工程项目部应收的工程
尾款来偿还其所谓的借款,暂且不论该借款的真实性,只从偿还借款
的结果来看,凡动用××××工程项目部的资金对外进行支出的,都
涉及到了上诉人的合法利益,因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间系合
伙关系,二人共同对××××工程的项目尾款依法享有所有权。
由上可见,但凡涉及××××工程项目部的任何一笔资金的支付,
都与上诉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都应征得上诉人的同意。
3、××××号案的内容存在明显错误,该案的处理结果已直接
损害了上诉人的民事权益,且该案还存在虚假诉讼情形,故一审裁定
认为上诉人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明显于法无据,应当予以撤销。
首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作为××××工程的实际承包
人和合伙人,对被上诉人××××所谓的为解决该工程资金周转问题
而××××借贷××××万元一事毫无所知,对被上诉人××××
起诉被上诉人××××公司××××借贷一案(即:××××号案)
更是毫不知情。而作为合伙人之一的××××,却直接以特别授权代
表人身份签署了向××××还款近××××万元的调解协议。这一重
大情况,上诉人在××××法院向××××工程的发包方下达《履行
到期债务通知书》(编号:(××××)鄂××××执××××号)后
方才得知;
其次,被上诉人××××在××××号案中诉称,其一共出借了
××××万元资金给被上诉人××××公司,但其提交的证据《借条》、
《银行转账记录》却显示,收款方账户均为被上诉人××××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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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该××××万元借款并未打入被上诉人××××公司的账户。
更何况,被上诉人××××公司作为资质出借方,其从不管理×××
×工程项目部的任何事务。可见,假使该××××万元借款真实存在,
实际借款人也应是被上诉人××××,而不应是被上诉人××××公
司;
再次,根据上诉人向××××市公安局调取的证据《询问笔录》
显示,被上诉人××××无职业,其并没有出借××××万元资金给
被上诉人××××作周转使用,其之所以去××××法院起诉×××
×公司要求还××××万元借款,都是受其儿媳××××所托请而为
之的。因此,××××起诉××××公司××××借贷纠纷一案(即:
××××号案)明显系虚假诉讼。
综上,上诉人作为承接××××工程的合伙人之一,因原审法院
作出的××××号案的处理结果,实质上已涉及到××××动用××
××工程的尾款来对外进行支付,该案处理结果既未征得合伙人之一
的上诉人的同意,又直接损害了上诉人的民事权益,同时××××号
案还存在虚假诉讼情形,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百九十六条之规定,
以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无论上诉人作为虚假诉讼的
受害方,还是民事权益的受损方,均有权以原告身份对××××号案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因此,一审裁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
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二、一审裁定的作出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应当予以撤销。
上诉人在向一审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即:(××××)
××××民初××××号案),一审法院虽组成了合议庭,但却并未
依法通知上诉人到庭对该案进行审理,依据《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四条关于“人民法院
对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之规定,一审裁
定的作出已违反了法定的程序性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三、××××号案明显系虚假诉讼,应当依法撤销原审法院作出
的(××××)××××民初××××号《民事调解书》。
1、被上诉人××××已承认其没有出借××××万元资金给被
上诉人××××公司及××××,该案涉及的借款一事根本不存在。
根据上诉人向××××市公安局调取的证据《询问笔录》显示,
被上诉人××××并没有出借××××万资金给被上诉人××××
公司及××××,其只是受其儿媳××××托请去帮忙起诉的,出借
××××万元一事根本不存在。由此可见,××××号案中涉及的借
款一事明显系被上诉人××××、××××二人所共同虚构和伪造。
2、被上诉人××××根本不具备出借××××万元资金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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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能力。
根据××××号案中两张借条所涉及的时间(分别为××××年
××××月××××日出借××××万、××××年××××月××
××日出借××××万)来看,假设存在所谓的借款一事,但被上诉
人××××在出借××××万元巨款给他人时,其年龄就已经60多
岁了(××××身份证号:××××××××)。试问,一个退休的
老太太怎么有能力出借××××万元巨款给他人?!同时,被上诉人
××××也在《询问笔录》中承认了其无职业,就在家带小孩。可见,
被上诉人××××根本就没有出借××××万元巨款给他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