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往年公务员考试行测考试练习题:法律基础
(654)
➢第1题:
张某受王某的委托,为王某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就这幅画的版权归属做
出约定。王某去世后,其继承人王一将这幅画卖给了李某,李某未经任何人同
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下列关于李某做法的认定中,表达正确的是()。
A.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B.李某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
C.李某侵犯了王一的著作权
D.李某的行为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行为
【答案】:A
【来源】:2013年陕西
【解析】
《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
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故本题中肖像画的著作
权属于张某,本题答案为A。
➢第2题: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国家机构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B.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C.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D.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五十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
【答案】:D
【来源】:2013年河北
【解析】
解析:根据《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
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副主席。故本题答案选D。
➢第3题:
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该合伙企业经营亏损,财产不足以
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乙、丙对该债
务应承担()。
A.无限责任
B.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答案】:C
【来源】:2011年北京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据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4题:
在行政诉讼的执行措施中,可对行政机关采取的是()
A.司法建议
B.查封
C.扣押
D.划拨
【答案】:D
【来源】:2012年北京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
效力的判决、裁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
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因此,行政诉讼执行措施中,
人民法院可对行政机关采取的是划拨,本题选择D选项。
➢第5题:
下列哪项不属于公务员所享受的权利是()。
A.公务员非经所在地人大许可不受公安机关逮捕
B.非因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
C.小李因个人原因向所在单位申请辞职
D.小王不满上级给予的处分,提出申诉和控告
【答案】:A
【来源】:2012年安徽
【解析】
《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
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
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
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公务员非经所在地人大许可不受
公安机关逮捕不属于公务员的权利之列,故答案选A。
➢第6题:
高某无证经营被区工商局300元,高某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市工
商局决定600元,后经确认,区工商局所作的行政处罚违反法律,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A.高某可以请求市工商局赔偿600元
B.高某可以请求区工商局赔偿600元
C.高某既可以请求区工商局赔偿600元,又可以请求市工商局赔偿600元
D.高某可以请求区工商局赔偿300元,市工商局赔偿300元
【答案】:D
【来源】:2010年江西
【解析】
本题中区工商局作出300元的决定,复议机关市工商局决定600元,复议机关应对
加重的300元承担责任,因此区工商局所做的行政处罚违反法律时复议机关的决定
也是不当的,应由请求区工商局赔偿300元,市工商局就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7题:
某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作铂金戒指卖给李某。首饰店的这一行为属于
(________)。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有效民事行为
【答案】:C
【来源】:2013年北京
【解析】
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绝对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相对无效民事
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
➢第8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使用罪的是()
A.甲用总面额1万元的参加赌博
B.甲是某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换取真币
C.甲在与乙签订经济合同时,为显示自己的经济实力,将总面额20万元的冒充真
币出示给乙看
D.甲用总面额10万元的换取乙1万元的真币
【答案】:A
【来源】:2012年北京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规定》第4条规定:使用罪是
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数额较大的,……”。“使用”是指将取代真币在经济交易中
运用,即用于流通,如正常的买卖活动,也有的用作赌资非法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19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
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的规定,数额较大的起点为四千元。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第9题: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但不得采取的
措施是(____)
A.
B.警告
C.吊销营业执照
D.行政拘留
【答案】:D
【来源】:2008年安徽
【解析】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无权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
➢第10题:
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哪个人不适用取保候审?()
A.有证据证明甲犯故意杀人罪,有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B.乙在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需继续查证
C.丙涉嫌侮辱罪被起诉
D.丁被逮捕后发现其怀孕3个月
【答案】:A
【来源】:2014年河南
【解析】
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
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11题:
近年来,“民告官”案件时有发生,“民告官”的法律依据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答案】:D
【来源】:2014年吉林乙级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行政诉讼法》是
“民告官”的法律依据。故本题答案选D。
➢第12题:
由于港澳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在特别
行政区()
A.具有部分法律效力
B.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C.通过基本法实施
D.无法律效力
【答案】:C
【来源】:2011年吉林乙级
【解析】
中央人民政府对特别行政区的统一领导。全国人大分别于1990年和1993年通过了《香港特
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两个基本法的第1条规定:特别行政区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12条规定: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享有高
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这是将我国宪法的规定具体化。故选C。
➢第13题:
下列国家公务员中属于领导职位()
A.调研员
B.巡视员
C.主任科员
D.副乡长
【答案】:D
【来源】:2010年江西
【解析】
调研员、巡视员、主任科员属非领导职位。副乡长即乡科级副职属于《公务员法》上的领导
职位。
➢第14题: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哪一情形
的,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A.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
B.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C.多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
D.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
【答案】:D
【来源】:2014年浙江A卷
【解析】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造成严重后果”,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
者1人以上重伤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
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四)妨碍国家重大活动进行的;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15题:
下列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范围的是(____)
A.老王下岗后自谋出路,想自己开一个小饭馆,于是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工商局经审
查,发给了老王营业执照
B.公安交通部门根据李某的申请,发给李某驾驶执照
C.某大学希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拨款对学校扩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其申请予以审批
D.进出口食品检疫机关,对某公司的出口食品鉴定后,贴上了检疫标签
【答案】:C
【来源】:2008年安徽
【解析】
C项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范围,而属于上级行政批示。
➢第16题:
下列法律现象与概念对应错误的是(____)
A.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自由裁量权
B.载于简牍谓之书,合而验之谓之契──合同
C.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物权
D.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疑罪从无
【答案】:A
【来源】:2013年国家
【解析】
A项翻译过来,指的是春秋时处理案件时,根据犯罪人的动机和情节来判定其罪行,对应的
应该是“原心定罪”或“论心定罪”。B项翻译过来,指的是古代将交易的内容写在简牍两边,然
后从中间破开,两家各得其一,检验时两片合在一起验证交易合同,这就是契约,对应合同是
正确的。C项翻译过来,一个兔子在野外跑,很多人去追,但集市有很多兔子,人们却看也
不看。说明在野外跑的那只兔子所有权不确定,所以人们都想得到,而集市上的兔子所有权
已经确定,不能争夺,只能买卖,以此对应物权是正确的。D项翻译过来,指的是罪行轻重
有可疑之处,只应从轻判处;授功时有疑惑,只能重赏。在处理模棱两可的疑难案件时,宁可
偏宽不依常法,也不能错杀无辜。这对应疑罪从无是正确的。因此A项符合题干要求。
➢第17题:
在我国,各级人民检察院属于()。
A.立法机关
B.执法机关
C.司法机关
D.法律监督机关
【答案】:D
【来源】:2011年北京
【解析】
《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虽然广义上
讲,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广义是包括检察机关,但狭义上仅指法院,因此本
题选D更合适。
➢第18题:
某化肥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废水,受该厂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承包的
农田,造成农作物大量减产。村民的下列做法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是(____)
A.直接向该厂提出派出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的要求
B.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请求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C.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厂家停止侵害、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D.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答案】:D
【来源】:2010年425联考
【解析】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
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有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
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ABC项都有法律
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
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本题中不存在
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合法权益问题,受害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D项
没有法律依据。所以选择D选项。
➢第19题: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
下列哪一机关或者单位实施行政许可(____)
A.所属事业单位
B.其他行政机关
C.其他国家机关
D.其他行政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
【答案】:B
【来源】:2011年4.24联考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
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因此B项正确。
➢第20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下列有关公务员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
是()
A.公务员工资由其职务决定
B.我国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C.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D.挂职锻炼是公务员交流的方式之一
【答案】:A
【来源】:2014年四川
【解析】
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
据。”A项说法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B项说
法正确。本法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C项说法正确。根据本法第
六十三条:“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
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
职锻炼。”D项说法正确。本题选择A项。
➢第21题:
关于我国人民调解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
A.基层人民检察机关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B.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众性组织
C.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必须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D.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可依法适当收取费用,但不能超出工作经费需要
【答案】:B
【来源】:2012年山东
【解析】
《人民调解法》第5条第2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
指导,因此A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
众性组织,因此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8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
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因此C项说法错误。该法第4
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D项说法错误。
➢第22题:
王某不服工商所对其依法作出的300元的决走,应向____提出复议。
A.该工商所
B.派出该工商所的工商局的上级机关
C.该工商所所在地的乡政府
D.派出该工商所的工商局
【答案】:D
【来源】:2014年北京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5条……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
定,对工商所作出
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
复议。本题中,该工商所是工商局的派出机构,所以应向派出该工商所的
工商局或该工商局所在的区县政府提出复议。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第23题:
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由起诉、受理、审理和裁判四个相互衔接的阶段构
成,以下关于该四个阶段的相关表述中,不正确的一项是(____)
A.原告起诉,应当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B.人民法院对起诉作审查后,认为符合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的,应在7日内立案受理
C.行政诉讼一审审理的方式为书面审理
D.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答案】:C
【来源】:2012年浙江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
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因此,行政诉讼一审应为开庭审理,不能采用书面审理方
式,C项表述不正确,符合题意。A、B、D三项的表述均正确。
➢第24题:
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
A.某区人大常委会接受区长辞职
B.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县教育局的案件
C.某省人民政府制定《行政程序暂行规定》
D.某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长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答案】:C
【来源】:2011年4.24联考
【解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由此可见,A项
符合法律规定。
➢第25题: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
A.国务院可以通过决定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
B.省级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C.省级发改委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D.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答案】:C
【来源】:2014年河北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第十六条,行政法规可
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可以在
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
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
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C项,省级发改委为省级政府职能部门无权创设行政
许可。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第26题:
2013年4月,吴某在微博上散布H79禽流感在宁波某地爆发的谣言。当
地警方依法对其作出拘留五日的处罚。吴某的行为属于(____)
A.违纪行为
B.行政违法行为
C.民事违法行为
D.犯罪行为
【答案】:B
【来源】:2014年河北
【解析】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
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而
《治安管理处罚法》又属于行政行为法,它与《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行政处
罚制度体系。由此可见,吴某的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因此,本题答案为B项。
➢第27题:
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进行全市煤矿企业安全情况大检查时,发现甲
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巨大隐患,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进行整顿,该企业对
此决定不服,该企业(____)
A.可以向该市安全生产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B.只能向该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应该先向该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若不服复议决定,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
【来源】:2010年浙江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
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
定不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对拘留、、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
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因此,题干中的甲企业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
以提起行政诉讼。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一款:对县级以上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
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
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外,申请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以,甲企业既可
选择向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上级机关(市政府或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本题选择C项。
➢第28题:
下列关于设立行政学科与行政处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
A.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评价
B.部门规章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C.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D.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任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答案】:C
【来源】:2010年425联考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
价,但行政处罚法没有相关规定》,A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和《行政处罚
法》第十二条,部门规章只能对已经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实施的具体规定,但可以在法律、
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设定一定的行政处罚,B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必
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D选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十四条,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地方性
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C项正确。
➢第29题:
共和制作为一种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
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共和”一词来源于拉丁语respublica,意思是
“公共事务”。共和制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
的政权组织形式。共和政体区别于君主政体,而且是作为君主政体的相对面而
存在的。关于共和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历史上的“周召共和”是现代共和制的雏形
B.美国是历史上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典型国家
C.法国实行的是议会制共和制
D.罗马由共和制转变为帝制的主要原因是人民的要求
【答案】:B
【来源】:2012年天津
【解析】
周朝国人攻入王宫周厉王逃跑,政权由大臣周公和召公共同执掌称为周召共和或共和行
政,从周召共和开始中国历史有了确切的纪年,A项错误。总统共和制是指以总统为国家元
首和政府首脑,由总统直接领导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而对总统负责的国家政体形式。美
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B项正确。法国实行的是半总统制半议会制共和
制,总统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掌握着重要的全国最高行政权力;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国会仅能从立法上对其实施影响,但不能利用不信任案迫使其辞职。内阁由在议会中占多数
的政党组成;政府向议会负责,C项错误。罗马由共和制转变为帝制的主要原因是版图急剧
扩大,D项错误。故选B
➢第30题:
张某有甲乙丙三子,张某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其在遗产处理前,甲明
确表示放弃继承,乙明确表示要继承,丙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的继承表示,那
么丙的行为视为()。
A.放弃继承
B.接受继承
C.丧失继承权
D.转继承
【答案】:B
【来源】:2012年安徽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
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
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丙作为继承人没
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
➢第31题:
某工商局任意改变了其所颁发的营业执照中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从行政法
理论上说,该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行为效力中的(____)
A.确定力
B.拘束力
C.执行力
D.公定力
【答案】:A
【来源】:2008年湖南
【解析】
行政法律行为爵确定力是指行政法律行为的不可变更力,即指行政法律行为有效成立后,不
得变更或撤销。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确定后,未经过合法途径是不能随意变更的。
➢第32题:
行政处罚法规定,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的,处罚机关可以(____)
A.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B.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自己执行,但应当由上级机关批准
D.自己执行
【答案】:B
【来源】:2008年云南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
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
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务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33题:
下列关于行政监督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
A.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法纪检查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实行监督
B.王某不服从交警处罚向交警支队提起行政复议不属于行政监督的范畴
C.人民政协委员可以通过视察、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行政监督
D.行政监督的主体是执政党以外的政党组织、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众组织和社会
公众
【答案】:C
【来源】:2011年4.24联考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治常识。
➢第34题:
王某将与其有私仇的李某打昏在地后逃走,此时李某的熟人张某路过,见
李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机、钱包拿走。本案中(____)
A.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没有犯罪
B.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夺罪
D.王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答案】:B
【来源】:2008年安徽
【解析】
本案中两人均构成犯罪,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第35题:
下列表达中,正确的是(____)。
A.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B.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C.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宣告缓刑
D.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无期徒刑
【答案】:B
【来源】:2013年陕西
【解析】
《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
罚。本题答案为B。
➢第36题:
某作家写了一本散文集,他对这本散文集所享有的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为
()。
A.30年
B.作家终生
C.作家终生及其死后50年
D.永久享有
【答案】:C
【来源】:2011年北京
【解析】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作者发表权属于著作权的一种,著作权的保护期
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C
➢第37题:
张某在路上发现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
小偷用刀刺伤。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
针对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
A.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担该医疗费用
B.如果该小偷逃逸,则应由李某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C.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从道义上应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非李某的法律义务
D.如果该小偷逃逸,张某向李某提出补偿请求,李某有义务予以适当补偿
【答案】:D
【来源】:2011年浙江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
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
当补偿。由此可知,张某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小偷承担,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应当给予张某
适当的补偿,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因此D项说法正确。
➢第38题:
下列表述错误的是(____)
A.地级市与地区、自治州、盟属于同一行政层级
B.地级市一般管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
C.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地级市不具备立法权
D.海南省三沙市是我国总面积最大的地级市
【答案】:C
【来源】:2012年915联考
【解析】
➢第39题:
在我国,全国武装力量由()领导并统一指挥。
A.国务院
B.中央军事委员会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D.国防部
【答案】:B
【来源】:2011年北京
【解析】
《宪法》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故本题正确答
案为B
➢第40题:
基层行政组织结构的基本形态是(____)
A.职能制
B.直线职能制
C.直线制
D.矩阵制
【答案】:C
【来源】:2008年安徽
【解析】
基层行政组织结构的基本形态是直线型。
➢第41题: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权力,针对特定的
相对人,就特定的具体事宜,做出的能对相对人实体权力,义务生产直接影响
的行为。以下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A.某县政府发布命令拆迁该县鼓楼街东西两侧30米内的房屋
B.某市住房和建设局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住宅建设合同书》
C.某税务局向某公司送达《减免税批准通知书》
D.某工商局向公民甲颁发营业执照
【答案】:B
【来源】:2012年安徽
【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采取具体措施的行
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利或义务.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行
为对象的特定化和具体化。包括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B项属于民事合同,不属
于具体民事行为。正确答案选B。
➢第42题:
很多人认为夫妻吵架、动手纯属家务事,外人不应干涉更无权干涉。不仅
如此,就连公安机关也在“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思想影响下,对于家庭暴力
的投诉处理简单、轻率,有的甚至根本不管。这种认识属于:()
A.法律思想体系
B.刑法意识
C.法律心理
D.阶层法律意识
【答案】:C
【来源】:2012年天津
【解析】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的现象的思想、观点、心理和知识的总称。根据人们对法的现
象的认识阶段的不同,可以将法律意识分为两个阶段: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法律心理
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认识的感性阶段,它直接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法律生活相联系,是人们对
法律现象的表面的、直观的、感性的认识和情绪,是对法律现象的自发的、不系统的反映形
式。如题干中人们通常认为夫妻吵架动手纯属家务事,外人不应干涉;公安机关认为“清官难
断家务事"而简单轻率处理家庭暴力投诉甚至不管。法律思想体系则是法律意识的理性阶段,
是人们关于法的现象的系统化、理论化的思想观点。故选C
➢第43题:
某县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①某食品厂生产腐竹时非法添加硼砂被当场查
获,县工商局以证据确凿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不再另行举行听证会;②县
矿业公司将含镉的工业废渣倾倒入河,造成河水镉浓度超标,县环保局、县水
利局分别决定对其10万元和5万元;③县卫生局接到众举报某火锅店
使用过期牛油,遂派一工作人员前往检查,对牛油进行查封、送检。上述县直
单位做法妥当的是(____)
A.县工商局
B.县环保局
C.县水利局
D.县卫生局
【答案】:B
【来源】:2013年国家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
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可见,①中县工商局“不再另行举行听证会”的做法错误。
➢第44题:
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
A.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时限为24小时—48小时
B.出现跨省份体性、不明流行疾病应发布黄预警
C.确诊属于食物中毒引起呕吐的,应立即为病人止吐
D.出现毒物外泄时,应封存所有可疑物品并留存样品
【答案】:D
【来源】:2012年915联考
【解析】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时限为1小时—2小
时,A项说法错误。出现跨省份体性、不明流行疾病应发布红预警,B
项说法错误。确诊属于食物中毒引起呕吐的,应立即为病人催吐,而不是止吐,C项说法错
误。出现毒物外泄时,应封存所有可疑物品并交封存样品,D项说法正
确。故答案选D。
➢第45题:
以下案件不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是()
A.某市副市长贪污受贿案
B.某法官徇私枉法案
C.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
D.王某告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案
【答案】:C
【来源】:2014年四川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
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
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因此本题只有C项不属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本题选择
C项。
➢第46题:
王某明知某电器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仍然大量进货销
售,销售金额达80万元。某企业因使用这种电器造成短路,引起火灾,致3人
轻伤,部分厂房被烧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
A.王某的行为己构成失火罪
B.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C.对王某应按照失火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处罚
D.对王某应按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过失伤人罪,数罪并罚
【答案】:B
【来源】:2014年北京
【解析】
王某实施了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行为,是显而易见的,企业因使用这种电器而导致短
路,引起火灾,不能另行定罪,只能作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量刑情节加以考
虑。所以,选项B正确。
➢第47题:
下列哪项职权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D.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答案】:B
【来源】:2010年江西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
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职权时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
一位的其他法律,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项。
➢第48题:
一个国家的宪政制度如果常常为其他国家所效仿,这个国家的宪法就被称
之为“宪法之母”,据此,下列国家的宪法被称为“宪法之母”的是()。
A.美国
B.法国
C.英国
D.德国
【答案】:C
【来源】:2011年吉林
【解析】
英国是近代宪法的策源地,英国宪法常被人们誉为“近代宪法之母”。英国近代宪法最初是资
产阶级革命的成果,由英国资产阶级最早制定。英国的资产阶级宪法在内容上确立了君主立
宪的政治体制,但是在形式上没有完整的宪法典,是典型的非成文宪法。本题正确答案为
C。
➢第49题: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是(____)
A.合肥市蜀山区人民代表大会
B.安徽省人民政府
C.中共合肥市委
D.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D
【来源】:2008年安徽
【解析】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立法机构,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地方性立法机构。
➢第50题:
关于知识产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有,不能随意转让
B.知识产权只是在特定的国家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C.知识产权如无设定期限,则永久有效
D.企业的注册商标不属于知识产权
【答案】:B
【来源】:2012年安徽
【解析】
选项说法错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
其权利,但知识产权是可以转让的。B选项说法正确: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指任何一项知识
产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C选项说法错误: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
止。D选项说法错误:知识产权有两类:(1)版权,也称著作权、文学产权,(2)工业产
权,也称产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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