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请求提前公布声明(与专利申请相关法律文书)
发明专利请求提前公布声明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申请号
①
专
利
申
请
本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
写
递交日
发明创造名称申请号条码
申请人
②声明内容:
根据专利法第34条的规定,请求早日公布上述发明专利申请。
挂号条码
③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④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的内容一致。其中,申请人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如果该
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③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
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四、申请人已在发明专利请求书中填写第22栏请求提前公布的,不需要再提交本表。
五、申请人已在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发明)中填写第20栏请求提前公布的,不需要再提交本
表。
本文发布于:2022-08-18 21:25: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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