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请求提前公布声明(与专利申请相关法律文书)
发明专利请求提前公布声明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份。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如果该申请
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专
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
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表。公布的,不需要再
提交本表。
本框由国家知识产
权局填写递交日
申请号条码挂号
条码
①
专利
申请
申请号
发明创造名称
申请人
②声明内容:
根据专利法第34条的规定,请求早日公布上述发明专利申请。
③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
盖章
月________日年____
④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的内容一致。其中,申请人
三、本表第③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
四、申请人已在发明专利请求书中填写第22栏请求提前公布的,不需要再提交本
五、申请人已在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发明)中填写第20栏请求提前
本文发布于:2022-08-18 21:24:4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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