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
二、办理依据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
2、《河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冀司通
〔2009〕13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的到拟执业的基层
法律服务所管辖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
四、申请条件
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律师资格、
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
的,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
务工作者执业证》:
1、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
2、基层法律服务所决定聘用;
3、申请执业登记时要符合:①拥护宪法,遵守法律,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品行良好;③身体健康。
申请执业登记前从事过律师、公证和企业法律顾问工
作,审判、检察业务工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其他法律业
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不经实习,直接申请执业登记。
五、申请材料
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式2份):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证登记表》;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
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公安部门出具的个人品行证明;
4、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人员
考核鉴定表》;
5、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
6、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户籍人员还应提供执业地公安
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复印件);
7、无其他职业证明(包括单位批准辞职或解除劳动合
同的正式文件、失业证、待业证、退休证复印件,乡政街道
政府或县级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无其他职业证明原件);
8、申报前一个月内经过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
证明;
9、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六、基本流程
申请执业登记材料,由拟聘用申请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
提交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
上报执业登记机关(市司法局)。
执业登记机关(市司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以
书面形式作出准予执业登记或者不准予执业登记的决定。不
准予执业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对准予执业登记的申请人,由执业登记机关颁发《法律
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从受理到办结法定时限为15日,
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从受理到办结法定时限为30日;
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6161443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初审
时限
工作流程
1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
申请
材
料
不
全
一
次
告
知
申请人提出申请
受理部门给申请人
打印受理凭条和
受理通知书受理
基层股将申请人
基层股股长
审查
材料扫描上传
主管局长
审批
审查
一、申请条件:1、具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2、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3、基层法律
服务所决定聘用;4、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提交材料:1、申请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2、基层法
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3、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聘用申请人的证明;4、健康状况证明;5、登记机关
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设置依据: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60号)
四、承办单位:固安县司法局
五、:6161443
六、备注:法定时限为15个工作日,现执行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6161443
审批
申请公证员执业审查初审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申请公证员执业初审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三、申请程序
申请公证员执业,首先由拟申请公证员执业的申请人提出书
面申请,经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提交市级
司法行政部门,市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人员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
申请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正确。符合申办条件的
将按照规定受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初审,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
给予书面答复。
四、申请条件
申请公证员执业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6
5、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
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6、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并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
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
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五、提交材料:
1、担任公证员申请书;2、公证机构推荐书;3、申请人
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
历的应当同时提交相应的经历证明;4、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
书复印件;5、公证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实习鉴定和所在地司法行政
机关出具的实习考核合格意见;6、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人
的审查意见;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从受理到完成初审法定时限为20日,承诺
时限10日。
八、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6161443
7
公证员执业初审流程图
8
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提交材料:1、担任公证员申请书;2、公证机构推荐书;3、申请人居
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应同时提交
相应的经历证明;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公证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实习
鉴定和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实习考核合格意见;6、所在地司法行政机
关对申请人的审查意见;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县司法局律师公证指导股审核
申请材料不全,一
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初审并作
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县司法局律师公证指导股拟制初
审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核
报市局公证指导处审核
不批准,退回
责任处室:县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指导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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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三、申请程序
提出书面申请,经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查合格
后提交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市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人员审核申请
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正确。符合
申办条件的将按照规定受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初审,对不符合
申办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
四、申请条件
公证机构负责人应具备如下条件: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
公证员中推选产生。
五、提交材料:
1、担任公证机构负责人申请;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
印件和个人简历;3、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4、所
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审查意见;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从受理到完成初审法定时限为10日,承诺
时限5日。
八、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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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6161443
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应提交下列材料:1、担任公证机构负责人申请;2、申请人的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3、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
件;4、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审查意见;5、其他需要提交
的材料。
申请材料不全,一
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县司法局律师公证指导股
初审
拟制初审意见文书,报主管局
长审核
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上报市局不批准,退回
责任处室:县司法局律师公证指导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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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12
1、公证员执业初审;2、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
资格初审
由县司法局业务股室提交
材料不全,一
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县司法局法制部门初审
拟制初审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核
报县局党组会议审议
不批准,退回
责任处室:县司法局法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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