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重新鉴定申请相关法律知识

更新时间:2024-11-13 04:08:3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8日发
(作者:珍爱网 骗子)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相关法律知识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的相关法律知识

伤情鉴定是指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

中人身伤害程度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

在故意伤害类案件司法实践中,伤情鉴定结论对案件的定性起着举足轻重的

作用。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乃至审判环节,当事人一方往往会对伤情鉴定

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对伤情重新进行鉴定。申请伤情重新鉴定的知识点在法

律、法规中分布较散,大理著名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对此作一个总结,希望

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

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

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重新鉴定,为确保鉴定结论的质量,公安机关会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或

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均可以要求对伤情重新进

行鉴定。下面对大家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问答式讲解。

1、如何申请伤情重新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

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

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申请重新鉴定的鉴定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

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

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

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

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

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外的

第1页共4页

医院或者其他机构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无效,不能作为证据采信和使用。另外,

重新鉴定的鉴定人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中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的医务人员。

对于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已对伤情进行重新鉴定后,需再次重新鉴定的,

仍应当聘请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重新鉴定。

3、申请重新鉴定的费用如何承担?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的规定,如果经重新鉴定

后,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

鉴定费用则要重新鉴定申请人自行承担。

4、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应该提交给公安局哪个部门?

申请伤情重新鉴应向原办案机关申请重新鉴定。

申请书一般提交给负责该案件的部门,具体就是交给承办案件警官。

5、申请伤情重新鉴定后受害人如果不去做鉴定司法机关会怎样处理?

办案机关会要求受害人予以配合的。不配合的,对其提交的原鉴定结论不予

采用。

6、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在什么阶段提出?

对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如果对伤情鉴定结论不满意,可以在接到伤情鉴定

结论书后,法院判决前,随时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当然,越早提出重新鉴

定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

7、伤情重新鉴定申请的条件?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

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

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8、如何书写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

第2页共4页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XX,男,汉族,XX年1月30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郴

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小区3-4-150号,居民身份证号XXXX,

*******。

申请事项:

申请重新对李XX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案情简述:XX年12月17日0时20分左右,申请人与朋友去XX唱歌。

凌晨4时许,申请人在与该店结账时,发觉所记帐目与实际消费明显不符,

当即向工作人员提出异议。歌厅老板李XX上前推搡申请人,借故与申请人发

生争执。当时申请人因饮酒无力,无法挣脱,为了摆脱他的纠缠,申请人拿

起旁边的啤酒瓶恐吓李XX。李XX借机抢过申请人手中的啤酒瓶,重重地砸在

申请人头部,当即血流不止,并掐住申请人的脖子往墙上猛撞,同时喊出该

打手。申请人在挣扎过程中,摸到一个啤酒瓶自卫。李XX仍然死死拽

住申请人的衣服,指使五六个手拿钢管的打手,把申请人打倒在地。李XX趁

机挖申请人的双眼,申请人用双手拼命自护,避免遭受更大的伤害。而后,

李XX逃离现场,申请人等待警察来处理。警察来到现场后,申请人如实陈述

案件经过。经鉴定机构查明:申请人的伤情为轻伤以下。同时,凭借李XX的

伤势证明,鉴定李XX为轻伤。XX年12月17日,依*公刑保字(2016)1208

号,申请人被决定取保候审,并先支付李**医药费1500元。案发后,申请人

为共花费元。

申请人认为,李XX的伤情依法不构成轻伤,理由如下:

1、依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

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

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李**做鉴定时,伤情

不确定、后果无法预测。

2、依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四条第2款,“鉴定人有权了解案

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机构没有

了解案情、查阅病历、勘验现场,仅仅凭借李**的伤势证明,就做出轻伤结

论,证据材料单薄,难以让申请人信服。

第3页共4页


本文发布于:2022-08-18 20:53: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7998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申请法律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