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
罪法》
第二节教育类法律法规解读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二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第九条【学校法律辅导】
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第十条【监护人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
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
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
【例2017年下-真题单选】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预防可能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
学校拟采取应对措施。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A.聘任优秀的律师担任法制教育的兼职教师
B.聘任当地派出所干警担任校外法律辅导员
C.要求教育未成年学生的父母配合开展法制
D.要求班主任承担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责任
网校答案:D
【例2014年上-真题单选】某初级中学开展法制教育月活动,要求学生的父母积极配合,有
些父母说:“孩子到了学校,学校就该负责他的所有教育,我们平时工作忙,哪有时间管哪?”
这些父母的说法()。
A.正确,学校不能推卸自己的责任
B.正确,父母没有承担法治教育的责任
C.不正确,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D.不正确,学校对学生负有全部责任
网校答案:C
网校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指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对未
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十六条【旷课及夜不归宿处理】
中小学生旷课时,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
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
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
报告。
第十九条
【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不得脱离监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例2017年上-真题单选】母亲杨某外出打工,将15岁的儿子小强留下长期单独居住。杨
某的做法()。
A.合法,可以改善小强的物质生活条件
B.合法,可以提高小强的独立生活能力
C.不合法,不得让不满16周岁者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D.不合法,不得让不满18周岁者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网校答案:C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得歧视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
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例2015年上-真题单选】初二学生小华染上不良行为习惯,学校可以对他依法采取的措施
是()。
A.勒令退学
B.开除学籍
C.批评教育
D.单独禁闭
网校答案:C
网校解析:学校有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开除学籍和勒令退学都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
权。同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
管理,不得歧视。
【例2013年下-真题单选】学生小涛经常旷课,不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学校对小涛进行教
育的恰当方式是()。
A.将他交给家长批评教育
B.了解情况后耐心教育他
C.等待他自我醒悟并改正
D.批评教育无效果开除他
网校答案:B
网校解析:学校有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开除学籍和勒令退学都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
权。同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
管理,不得歧视。
第四章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第三十四条【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或者情、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
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
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例2016年下-真题单选】初中生钱某屡次在学校偷盗其他同学的财物。学校对钱某的正确
处理方法是()。
A.学校提出申请,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
B.扭送公安机关,依规开除钱某的学籍
C.劝说钱某退学
D.责令钱某转学
网校答案:A
网校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
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
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第三十八条【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人员的监管】
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
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例2015年下-真题单选】初中生小王犯罪被判一年缓二年执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小王不可以回学校继续学习
B.学校可以取消小王学籍
C.小王只能去工读学校学习
D.政府依法收容小王
网校答案:D
网校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
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
法收容教养。
第三十五条,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
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例2015年下-真题单选】放学后,15岁的李某与同学王某在酒店和朋友聚餐,在喝完从
酒店买的白酒后,李某与王某发生了争执,李某拿起酒瓶击中王某的头部,致使王某成为植
物人,此次伤害事件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应承担刑事责任
B.未满16岁的李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C.酒店应当承担王某的全部刑事责任
D.李某的学校应承担王某的部分赔偿责任
网校答案:A
网校解析: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
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
刑事责任。”
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
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突破这一界限。
【补充】刑事责任具体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
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
-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
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
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
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
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8.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9.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保障收容教养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或者职业技
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解除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
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例2013年下-真题单选】教师对解除收容教育、劳动教养后回校复学的未成年学生,应当
()。
A.限制其与其他同学接触
B.限制其使用学校的设施
C.按其以往表现评价品行
D.允许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网校答案:D
网校解析:解除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
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
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例2018年上-真题单选】初中生冯某经常夜不归宿,其父母放任不管。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应由公安机关对冯某父母()。
A.予以拘留
B.予以
C.予以训诫
D.予以劝诫
网校答案:C
网校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
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
令其严加管教。
【例2017年上-真题单选】高一学生小峰的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小峰强行索要他人财
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权对小峰父母予以训诫的是()。
A.教育行政部门
B.公安机关
C.学校
D.人民法院
网校答案:B
本文发布于:2022-08-18 20:24: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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