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处理的困惑与对策建议

更新时间:2024-11-08 20:38:3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8日发
(作者:女性婚前检查项目)

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处理的困惑与对策

建议

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处理的困惑与对策建议第1条为妥善处

置学校学生意外伤亡事故、事件、案件(以下统称事件),保障学校订

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护学校和社会和谐

稳定,根据《x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2号

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

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产生学生高坠、溺水、中毒、触

电、猝死、自杀、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意外伤害事件,和因治安案

件和刑事案件造成学生伤亡及由此引发的体性事件的处置。

第3条学校意外伤害事件处置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

责”、“谁主管,谁负责”,学校校长是第1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第

2责任人;有关部门统1领导,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原

则。

第4条学校及各学院应当加强学校内部安全及周边治安综

合治理工作,防患于未然,催促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

关法规,严格履行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干教育防范措施,积

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学生伤亡事件的产生;积极配合协助学校有关

部门落实处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配套完善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矛

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引发不稳定问题。

第5条学校要主动对接,接受公安机关对校园治安保卫工

作的监督、检查、指点,做好在校学生伤亡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和涉校体性事件处置的调和。

第6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当加强学生伤亡事件处置的指点调

和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积极调和学生入学前所在地有关部门做好事件

处置配合工作。

第7条应当将预防和处置学生伤亡工作纳入相干职能部门

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严格检查考评,严格赏罚。

第8条学校应当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管理、保护稳定工作的

法规规章和工作部署,依照“安全第1、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要

求,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学生法制安全和心理危机

干预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伤亡事件的产生。建立健

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

第9条学生伤亡事件的责任划分,应当依照《x侵权责任

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学校与学

生或亲属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

第10条触及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籍学生和少数民族学

生伤亡事件的处置,政府外事部门、港澳台办、民族宗教等相干部门

应当积极配合,协同做好工作。

第2章学生伤亡事件的处置

第101条产生学生伤亡事件,情形严重的,应当第1时间

向学校第1责任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再由学校向主管束育行政部门及

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

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1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产生学生伤亡事件,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亲属。

产生学生伤亡事件,学校应当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有关人员应当及时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处置,及时展开救助、现场保护

等工作。学校法律顾问应当全程参与处置工作。

第102条保卫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是

不是要求公安支援,组织警力到达事发现场,展开调查、处置、保持

秩序等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录音录相、约请报警人或与案件无关

人员到现场见证。造成学生死亡的事件,现场勘验结束后,应当通知

有关部门将尸体移交殡仪馆妥善保存。对已查明死因、排除刑事案件、

无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及时通知死者亲属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处

置。对不排除刑事案件造成死亡的,应严格依照刑事案件办理规定配

合公安机关展开侦察工作。

第103条对非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

制作《调查意见告知书》,投递当事人学校及学生亲属或其法定代理

人,同意公安机关调查意见的,应当签字确认,要求法医鉴定的,可

申请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

第104条学校与学院应当紧密配合,积极做好伤亡学生亲

属的接待抚慰工作,答复其咨询和疑问,耐心聆听其诉求,同时积极、

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105条根据事件性质和具体情况,学校没法处置的,应

当由教育、公安、综治、维稳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共同处置。

第106条学校订学生伤亡事件负有责任的,应当依法承当

相应的责任,无责任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依照人性主义精神给予伤

亡学生或其亲属必要的经济补助。

第107条学校和伤亡学生亲属双方对责任划分或经济补助

金额有分歧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能够直接提起诉讼;协商应当

在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地点进行;学生亲属要求集体反

应诉求的,应推选人数不超过3人的代表。

如果学生亲属认为学校应负法律责任或协商补助金额不能

达成1致意见的,应走诉讼程序解决。

第108条对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的伤亡学生,学校应当负

责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核实情况,积极调和理赔工作。

第109条学校与学生亲属双方进行协商期间,引发矛盾激

化,引发过激行动的,要求公安机关出警协助,依法予以处置。

第210条学校应当掌握学生亲属的思想状态等有关情况。

公安机关应配合学校结合事件的性质、起因、范围、危害程度和局势

发展,进行维稳风险评估,及时向校党委、校长办公会议报告。

第3章体性事件处置

第2101条学校产生学生伤亡事件引发体性事件的应急

处置,由学校所在地党委、政府统1领导,公安机关协助学校共同处

置。

公安机关指点学校成立由学校、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

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

学校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身负责,调和学校相干部门,积极配

合公安机关展开处置工作。

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应积极配合事

件的处置工作,做好学生亲属的抚慰、教育和劝导等工作。

第2102条公安机关处置因学生伤亡引发的体性事件,应

当严格遵照《公安机关处置体性治安事件规定》,以“发现得早,

控制得住,处置的好”为工作目标,保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2103条有以下情形之1,构成违背治安管理法规的,由

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校园内寻衅滋事,产生打、砸、抢、烧的;

2.在校园内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

3.侮辱、要挟、恐吓、殴打学校工作人员的,或擅自进入学

校工作人员住宅骚扰的;

4.非法限制学校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的;

5.在校园内抢夺尸体或背法停放尸体的;

6.占据学校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影响学校订常教育教学办

公秩序的;

7.在校内及周边因学生伤亡事件拉横幅、停棺、散发纸钱、

摆花圈、设灵堂、张贴或散发传单、燃放鞭炮、堵门堵路,扰乱校园

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

8.其他扰乱校园秩序的行动。

第2104条对因学生伤亡引发的重大体性事件,学校所在

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及时赶到现场指挥、处置,并及时上

报实际情况。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应视情况指点调和处置工作,

避免局势进1步扩大。

第2105条在学生伤亡事件和由此引发体性事件的处置

进程中,学校应当依照相干规定,会同宣扬部门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工

作,依照有关规定发布相干信息或接受采访。

第2106条在处置因学生伤亡事件引发的体性事件中,各

部门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政策,讲求方式方法,稳妥处置,注意社

会、法律和政治效果的统1,避免因工作简单、粗鲁引发炒作,造成

不良的社会和政治影响。

第4章责任追究

第2107条各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实行职责,严格依照本办法

做好学生伤亡事件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对履行不力,具有以下

情形之1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1.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学院对处置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

力,工作机制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重大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解决,

造成处置工作严重混乱,引发重大不稳定问题的。

2.学校订有关职能部门及学院管理指点不力,学生非正常伤

亡责任事件频发的;在处置工作中调和配合不力,处置不当,引发影

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

3.学校订有关职能部门及学院贯彻履行安全管理法规不力,

管理不到位和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致使产生伤亡事件的,或对应急处

置工作不重视、不配合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处理的困惑与对策建议在市县两级,

中小学不但布点面广,而且受教育体庞大。以信阳市为例,全市有

普通高中66所,在校学生19.09万人;

普通初中320所,在校学生34.7万人;

普通小学1100所,在校学生67.3万人;

全市中小学在校人数占全市人口的13.8%。在这个庞大受教

育体中,未成年人占95%以上,他们大都具有好奇心强、自控能力

差等特点;

再加上信阳市是劳务输出大市,留守儿童占多数,他们缺少

父母的监护。因此学生意外伤亡事故时有产生,这些事故主要是以下

几种类型。

(1)溺亡事故

淮信阳市内水域广,淮河支流众多,流域面积大。塘、湖、

堰、坝:水库鳞次栉比,全市有大型、中型、小型水库984座,万方

大塘25万多个,信阳的水域资源总量占河南省总量的22%。信阳每

一年有10名以上中小学生溺亡,成为信阳学生意外死亡的主要杀手。

(2)交通安全事故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产业也在不断发展,我市道路上

的汽车快速增多。近几年,我市交通事故频繁产生,其中有很多受害

者是中小学生。

(3)猝死事故

因学生本身缘由或其身体特质产生猝死事故。2018年9月,

某县农村中学7年级学生熊某某,女,14岁,上午第2节体育课先

做完准备活动后开始跑操,在跑了50米左右晕倒,体育老师立即拨

打了120电话并进行人工心肺复苏急救,然后送镇卫生院抢救,经医

院抢救无效死亡。

(4)自杀事故

2018年11月,某高中寝室管理人员在男生公寓楼2楼平台

发现高3(1)班学生舒某坠楼。2019年4月,该高中在进行全省普通

高中毕业生高考适应性摹拟练习,练习结束后,周某从教学楼上跳下

身亡。

2、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产生的主要缘由

对信阳市近几年产生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进行梳理分析,我

们发现产生各类意外伤亡事故产生的缘由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未成年学生人数众多,其本身自控、自律性差

未成年学生活波好动,精力旺盛,但由于年龄限制认知能力

又有限,这就是使得未成年学生很容易产生意外伤亡事故。

(2)留守儿童数量多,家长的监护和教育缺失

我市是劳务输出大市,大量的农民工外出务工后,留下大量

的未成年儿童,留守儿童多为隔代看护,囿于年龄、身体、精力等缘

由,有的只看不护,有的不看不护。

(3)学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工作未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配合

目前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在保证学生安全的教育工作中付出

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在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产生上面获得了

1定的成效,但是单靠教育部门的单打独斗,其实不能从根本上解决

问题。就信阳市的现状来讲,由于没有得到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导

致学校的安全工作困难重重。例如教育局每一年暑假来临都要发出预

防溺水的相干安全预警,学校和老师也会对学生进行大量的预防溺水

安全教育,但是我市1到暑假期间都会有学生溺亡事故的产生,并且

还不止1起,主要是由于暑假期间家长的监护不到位,导致孩子缺少

束缚,还有大量的河、沟、库、堰存在缺少安全警示、救生设施等危

险隐患。

3、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处理的现实让学校很无奈,也很

困惑

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受害者都是年幼的孩子,孩子产生意外,

对1个家庭来讲是1种沉重的打击。学校1旦产生学生意外伤亡事故,

先不说是不是要承当法律责任,来自社会和家长的压力就令学校苦不

堪言。目前信阳市中小学生产生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由于媒体聚焦,

社会关注,领导指示,家长取闹,党政领导为了稳定和谐大局的需要,

签发稳妥处理意见。事发学校大多没有依法、依规处理,而是和稀泥,

相安无事,采取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的方法来处理,

使得1旦产生意外伤亡事故,不管校方有没有责任,都会出现家长闹,

领导批,学校赔的为难局面。

2019年4月27日(周6)14时许,商城县达权店镇初中3名

男性未成年学生在周末休息结伴外出游玩时,1人不慎落水,另外两

人施救不当,3人均不幸溺亡。事故产生后,家长情绪激动,到学生

所在学校吵闹,要求校方赔偿。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2

条指出:“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行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

的校外活动中,和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

施、生活设施内产生的,造成了在校学生人身侵害后果的事故。”此

条文明确指出中小学意外伤亡事故必须是在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职责

范围内。学生在周末休息期间游泳溺亡,学校是不需要承当责任的。

2018年9月,某县农村中学7年级学生熊某某,女14岁,

上午第2节体育课先做完准备活动后开始跑操,在跑了50米左右晕

倒,体育老师立即拨打了120电话并进行人工心肺复苏急救,随后送

镇卫生院抢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其家长到学校大吵大闹,

索要赔偿,教育行政部门和校方根据领导指示尽快调和解决,只好花

钱解决。根据教育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02条的规定:

“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难以知

道的,学校已实行了相应职责,行动并没有不当的,没法律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学生因本身身体缘由产生人身伤亡事故,学校之前其

实不知情,且在危险产生后积极实行了紧急救助义务,这类情况下,

学校是不需要承当法律责任的。

2018年4月,我市某高中复读班学生,周某,18岁,在参

加完全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适应摹拟练习后,从教学楼跳下身亡。

经事后调查发现,该生性情孤僻,心里承受能力差,因感觉在模考中

发挥不好,惧怕接下来的高考也发挥不好,遂产生轻生动机。在此之

前,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对其进行了屡次心里疏导和沟通。但是还是产

生了学生伤亡事故。根据教育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

102条的规定:“学生自杀、自伤的,学校已实行了相应职责,行动

并没有不当的,没法律责任。”此事故产生后,学生家长情绪激动,

不分责任,逼迫学校给付了赔偿金。

作为公益性教育机构的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

既要承受极大的社会和家长的压力,又要承当沉重的经济压力,既无

奈又困惑。

4、妥善解决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对策建议

大量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都是采取的非正规手段,乃

至在1些地方产生了围堵学校大门事件,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

秩序,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如履薄冰,因此我们既要保障学生的身心

健康、为那些遭到伤害的学生提供合法的救济,也需要在1定程度上

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

(1)制定《河南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处理条例》

虽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

法》都对学校如何进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如何进行意外伤亡事故处

理作出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都比较笼统,没有细化具体程序,可操

作性不强。希望省人大、省政府参照《河南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预防与处理条例》,尽快着手制定《河南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

处理条例》,具体规定学生人身伤害处理的基本原则、各部门的基本

职责、学校的工作内容、学校的法律责任等,使得学生人身伤害处理

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2)构成各方调和配合的联动机制

想要处理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单靠教育系统是不行的,需

要社会各界和政府各个部门通力协助,才能到达最好的效果。建立和

完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联动机制就是用制度来明确政府、学校、

教师和家长等的主体责任,强调程序,强化义务,保证事故处理的公

正、透明,从而减少争议和纠纷,保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事故产

生后,教育、公安和司法等部门立即启动联席会议,合法、公道、有

效、快速的处理好事故。

(3)加强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处理的专业化、法治化

与学校的其他工作不同,学校的安全管理的法治化、专业化

特点越发明显。教育行政部门的普通工作人员和学校面对各类伤亡事

故没有处理经验,导致学校在处理这类问题上堕入巨大窘境。这就需

要探索事故处理的专业化、法治化机构。

最近几年来1些医院针对常常出现的“医闹现象”,成立专

门的“医疗事故调解中心”,我们教育部门面对“校闹现象”,可以

成立“学生伤亡事故调解中心”,专门负责辖区内涉校、涉教的各类

学生伤亡事故处理纠纷。

(4)加强法治宣扬,强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和法治意识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最大窘境在于家长没法掌控维权

的边界,不遵守正确的途径,因此有必要加强法治知识宣扬,强化监

护人的监护职责和法治意识。监护人要切实提高本身的责任观念和预

防意识,采取预防措施,加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保护;

并且在事故产生后,能够做到以法律程序理性处理,而不是

纠缠、闹访,信访不信法。

在我国山东的1些地方,利用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参与学校安

全事故的处理,利用家长委员会常常性的对家上进行监护责任提示,

强化家长的法治意识,事故产生后公道沟通疏导家长的情绪,获得了

良好的效果。另外学校可在开学之初以《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的情

势告知学校教育和家长监护的具体责任;

并要求家上进行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情况登

记;

告知家长《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具体条款。

(5)进1步落实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保障体系建设

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在全面落实师生校方责任保险的同时,还要积极鼓励支持学生参加政

府推行的社会医疗保险,还可以鼓励和引导家长为学生购买社会医疗

保险、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通过逐渐完善学校、家庭、

社会和学生“4位1体”的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保障体系建设,切

实增强学校和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妥善处理,不但是教育系统的重大任

务,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只有坚持保

护学生生命安全的原则,积极探索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新路径、

新趋势,才能既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受伤害的学生提供合法的救

济,又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

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处理的困惑与对策建议在现行条件

下,中小学校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更是未成年人高度集中的地方.

但是最近几年来,由于中小学生认知水平较低,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

范能力差,所以安全事故频发,学生伤亡事故数不胜数.这严重影响了

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给家长带来了精神和经济上沉重的负担,破坏

了学校订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中小学校园安

全已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大部份校园安全事故存

在着1定的共性问题:学校订校园安全事故不够重视,关注学生安全

问题的意识不够强烈,对学生安全问题缺少有效的预防措施.对学生

安全事故,只要能够做到有效预防,才能把安全事故的几率降到最低.

本文主要罗列出1些常见的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并针对各种事故提

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期给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者提供有益的鉴戒.

1校园踩踏事故及防范措施

案例:1、2013年2月27日,湖北省老河口市某小学产生学

生踩踏事件,4名学生死亡,11名学生受伤;2、2014年9月26日,昆

明市明通小学产生学生踩踏事件,6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法

制晚报》记者统计发现,从2000年起至今的10几年里,媒体报导的踩

踏事故最少有15例,140人在事故中丧生.

面对惨重的踩踏事故,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者,应当采取1

些措施防范校园踩踏事故的产生,具体以下:

(1)由于1栋教学楼有多层楼房,楼梯通道是学生上下楼的

必经的地方,学校要对各班行走的楼梯作出明确的规定;(2)全部师生

上下楼梯时,1律依照靠右行走的规则,而且要渐渐行走,相互礼让;(3)

严禁学生沿着楼梯扶手往下滑行,这样极易造成安全隐患;(4)严禁学

生在楼梯上快跑乱窜、弄恶作剧或嬉戏打闹,有时候1不谨慎就容易

产生安全事故;(5)教育学生,若在上下楼梯时遇到突发事件产生,要

冷静冷静,立即止步,不能惶恐失措,大叫大喊、推拥乱挤;(6)上下楼

梯如果有突发事件产生,1切人员要服从老师或学生的指挥,老师和学

生都有权利和义务组织在场人员疏散;(7)学校要常常检查楼梯的安

全隐患,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交通安全事故与防范措施

最近几年来,在我们身旁产生的,和媒体报导与学校相干的

交通事故不胜枚举,学生伤亡事故时有产生,让人触目惊心.中小学生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少数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不遵照交通规则,不

注意视察车辆和路况,容易产生交通安全事故.其他缘由造成学生伤

亡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学校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学生交通安全事故

的产生非常必要.以下是笔者认为有效的交通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教育学生出行注意交通安全,遵照交通法规,做到“安全

乘车,安全骑车,安全步行”;(2)教育学生过马路要走人行道,养成

“1停2看3通过”的习惯;(3)教育学生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4处

顽耍,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4)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有安全隐患

的车辆;(5)学生集体出行要制定时确保安全,责任到人;(6)定期检查

校车是不是安全,1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坚决停运;(7)约请交警到校

举行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扬教育.

3校园伤害事故及防范措施

学生在课余时间追逐、打闹时由于不注意安全,常常会由于

意外酿成的伤害;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不遵照纪或不正确使用体育器械

酿成的伤害;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得力,学生遭到校外社会人士酿成

的侵害;学生为小事磨擦使用武力打架斗殴而酿成的伤害等等,校园

学生伤害事故时有产生.那末应当如何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产生呢?

可以尝试以下方法:

(1)学校必须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2)班主任老师要常常组织班干部展开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3)定期约请法制相干领导到校作法制教育报

告,每学期最少1次;(4)定期收缴学生的管制刀具,每个月进行1

次;(5)教育门卫严格检查登记制度,切实把好学校安全的第1关;(6)

选择1个比较典型的暴力伤害案例,讲清暴利伤害带来危害,以期到

达对学生警示教育;(7)安排老师在课间值日,在教学楼走廊巡查检

查,1旦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4溺水伤害事故与防范应急措施

案例:2014年4月24日下午,云南通海县秀山镇某小学6名

6年级学生溺水身亡;2014年5月30日,湖南韶山两名初中女生青沟

里水库溺水身亡;2014年5月31日下午放学后,4川广元市某小学4

名(3女1男)小学生溺水身亡.这些沉痛的教训时刻告诫我们必须做

到以下几点避免溺水伤害事故的悲剧产生.以下是预防预防溺水事故

产生的5个措施:

(1)利用班会课、国旗下讲话、集会等场合,常常对学生进行

防溺水教育;(2)严禁学生私自结伴下水游泳,要求学生做到游泳“4

不去”,即未经家长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

地方不去,陌生水域不去;(3)教育学生不在冰面上顽耍,以避免浮冰

破裂产生溺水事故;(4)教育学生发现有人溺水时呼唤成人施救,不做

力不能及的抢救,以避免造成更多、更大的伤害;(5)教育学生发现有

人溺水时,应当学会冷静,并及时,成人施救.

5消防安全事故及防范措施

校园火灾事件是除校园踩踏、溺水事故、暴力事故的又1校

园安全隐患.中小学生缺少消防安全知识,部份供电线路老化和设施

装备残旧,但由于学校存在侥幸心理,对这些老旧装备依然凑合使用;

另外,消防器材不足,楼房过道设计不符合消防规定,学校订消防安全

工作管理措施松懈,如学生随意使用电器、煤气及烛炬等易燃、易爆

物品等等,导致校园火灾事故极易产生.采取有效措施把校园火灾防

范于未然,是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者的又1职责.

(1)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机构,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聘请校

外消防辅导员,安排专职人员进行逐日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2)常常

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3)定期约请消防大队

官兵来学校作119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教会学生正确使用灭火器;(4)

教育学生1旦发现火情,要有秩序地疏散,严禁拥堵踩踏造成人员伤

害;(5)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

舍;(6)配足配齐灭火器和应急照明灯、逃生标志,常常检查消防器材,

及时更换过时和残旧的消防器材;(7)每一年最少进行1次火灾逃生

自救技能演练,教会学生在火情产生时如何自救;(8)让学生牢记火警

电话119,发现火情立即报警.

6中毒伤害事故及防范应急措施

案例:据媒体公然报导,2011年4月22日上午7点左右,在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某小学产生1起学生集体食品中毒事件,中毒人

数达251人.2014年9月1日至4日,在不到1周的时间里,湖南株洲

醴陵市某中学58名学生食品中毒,江苏徐州丰县26名中学生食品中

毒,海南文昌1幼儿园65名学生集体呕吐,疑似感染急性胃肠炎.2014

年12月,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1名中学生在家洗澡煤气中毒身亡.

因而可知,作为学校管理者,预防学生食品中毒和煤气中毒

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容忽视,1定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中毒事故产生.

(1)健全食品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食堂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要上墙;(2)食品卫生、食品采购、食品验收、食品

熟加工、食品留样、蔬菜浸泡、消毒工作、锅炉等每一个环节,必须

要有专人负责;(3)常常向学生宣扬预防食品中毒方面的知识;(4)常

常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教育;(5)教育学生不要购买零售

摊点,特别是活动摊点出售的“3无”食品;(6)学校领导常常深入食

堂检查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宿舍用煤炉取暖

要安装烟囱弯头,使用煤气热水器要注意安全,避免煤气中毒;(8)教

育学生避免农药中毒和农药污染物中毒.

校园安全事故还有很多,本文仅罗列了6种常见的校园安全

事故,并针对每种事故提出了1些防范措施,希望对学校安全管理工

作者有所鉴戒.家长把学生托付到学校读书后,学校除传授知识、教书

育人以外,还应当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到心上,坚决预防任

何校园踩踏、交通安全、校园安全、溺水伤害、消费安全、中毒伤害

等关于学生安全的事故产生.因此,安全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制定

安全工作制度和实行细则,与全部师生签订安全责任状,常常对学生

进行安全教育,常常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预防校

园安全事故的产生,确保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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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学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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