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
根据上级《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
知精神,积极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市人民
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现制定全市公共
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
围绕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工作目标,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依托现有的便民服务资源,不断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更好
满足人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法
律服务体系,为人民众提供公益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公
共法律服务,为XX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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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
与,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
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坚持改革创
新、统筹协调,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
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
(三)基本要求
1.整体设计与重点推进相结合。着眼于缩小城乡之间、
镇际之间、体之间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水平差距,加强公共
法律服务体系整体设计,打破城乡分割、行业分割和镇村分
割,加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园区镇、村社区和社会弱势
体倾斜力度。坚持统筹兼顾,以基层为重点强化供给能力建
设,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全面提高各项公共法
律服务供给水平和可及性。
2.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从人民众的根本利益
和法律需求出发,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法律服
务供给能力,制定实施合理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保障城乡
居民享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城乡提供
一体化的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纠纷调解和行政
复议等法律服务保障。努力增加投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
源配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和提高保障标
准。
3.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明确政府作为公共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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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提供主体和责任主体。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体制,
在切实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效率的前提下,充分发挥
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鼓励引导
各方面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
格局。
(四)主要目标
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众覆盖面、知晓率、满意度“三提
高”;法律援助案件、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违法犯罪率“三
降低”;服务供给方式“三个化”,即多元化、现代化、实效
化。加快推动“服务资源由集中向全面覆盖拓展、服务内容
由单一向综合拓展、服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拓展”,全面提升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
2020年,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覆盖,提高
众覆盖面、知晓率、满意度。健全完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
心;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0%建成,达到省厅有关镇级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贯标要求;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窗口)
依托现有便民服务中心100%建成,人员配备基本到位,服
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着重打造1-2家品牌化、有影响力的
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21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制度
建设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不断推出,公共法律服务
品牌不断涌现,法律援助案件、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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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率不断降低,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
加快推进建设科学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覆盖城乡、
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现雏形,服
务供给方式多元化、现代化、实效化“三化”目标达成,持
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法
律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
着力构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实体平台方面,健全完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镇(园
区)所在司法所建设镇(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村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全
市所有村(社区)均派驻村居法律顾问,以政府购买法律服
务的方式,安排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实现三级法律
服务平台全覆盖。热线平台方面,以“12348”法律援助服
务热线为公共法律平台,在XX市局统筹管理下,
为市民众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申请
等法律咨询服务。网络平台方面,以司法行政微博为主,
村(社区)法润民生为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栏目与话题,
并推广运用“12348”中国法律服务网和XX法网。确保众
任何时候点击XX司法或12348法网,都可以享受到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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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做好XX公共法律服务e小司的应用;
2020年年底,80%的乡镇要完成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的建设使用。发挥人工智能在资源整合和集约化发展中的作
用,减少可复制劳动和替代性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功能,推动
提升法律服务优势资源整合和服务效率。2021年上半年,试
点建设“互联网·无人律师事务所”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2022
年在有条件的镇(园区)推广建设。通过“指尖上”的网络
服务、“面对面”视频客户端链接、“点对点”扫码联系,
将法律资源和众法律需求实时对接,实现实体平台和网络
平台的高覆盖。(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办公室、公共法律服
务管理科、普法和依法治理科)
(二)加快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覆盖城乡的便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
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提供便民、惠民的公共法律服务。
2020年,初步实现行政复议规范化,配备行政复议听证室、
档案室、阅卷室、接待室、图书室,其中听证室按照科技化
标准建立,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卷宗装订,配备执法记录仪、
照相机、可携带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实现行政复议制度上
墙;完善城乡公共场所宣传教育设施,加强法治长廊、法治
公园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新建1-2个企业法治文化阵
地,培育打造2-3个单位法治文化阵地,研发推出法治文化
产品3种以上,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个;全面推进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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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调解信息化工作模式,继续推广使用“人民调解小助手”
APP,推进调解当事人身份证实名登记录入,加强专业性行
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化医疗、交通、物业、劳动、环
境污染等纠纷多发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年内建设专业
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0个,指导各镇(园区)建立老兵调
解室,打造个人调解工作室品牌1个,按照5:3:2:1的配备比
例配齐配强专职调解员,即市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5名以
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名
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镇(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
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
上专职调解员;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
作,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活动,优化法律援助程序,推进服务流
程规范化、服务工作制度化、办理案件标准化建设,提升法
律援助质量;完善家事公证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巡回办理公
证,组织公证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乡镇、村(居)委和部分
行动困难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家中开展公证咨询和业务
办理,满足基层众公证服务需求;发挥XX市名优律师作
用,通过律所和司法所结对共建,鼓励、支持和引导城区优
质法律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均
衡合理供给。2021年,制定行政复议法律服务实施办法,畅
通公民行政复议的通道,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受
理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全覆盖,对确有困难的众提供行政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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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法律援助;争创“七五”普法全国先进1个、省级先进2
个、XX市级先进2个,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1个,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9个,省级“法
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个以上;推行调解员专业等级评定,
推动律师、公证员、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纠纷化解,积极
引导全市百人以上企业建立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镇(园
区)和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与体
性事件、司法救助等的应急衔接机制,加强与工会、妇联、
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开辟城乡共享的重点人法律援助
绿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大对老年人、
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
建档贫困户等弱势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力求实现“接受咨
询零距离”“受理案件零等待”“援助对象零遗漏”“服务质量
零投诉”的“四个零”目标,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
件代理制度,开展试点,逐步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
政裁判、决定,以及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引入电子化公证模式,推进网上办公证、自助公证及互联网
公证的建设,践行减证便民的行动,严把公证质量关,践行
“最多跑一次”,推动公证流程化。2022年,创新行政复议
工作,进一步推进立案便民利民和规范化建设,实现申请流
程短平快,推动行政复议法律服务常态化。深入开展法律“八
进”活动,精心打造法治XX建设品牌,创新推进“电商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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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通过线上构建网络平台,线下提供讲座和现场咨询,
针对不同体提供差异化和互动式法律服务,提高普法和依
法治理针对性、实效性,市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创建”全
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
个;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全面建立企业
调解组织;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等
10项法律援助惠民专项行动,为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等特殊
体开辟“绿通道”“”等便民措施,扩大法律援
助惠及面;逐步完善公证处、司法鉴定所依法减免相关费用
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公证、司法鉴定工作的衔接。(责任
单位:各司法所、行政复议应诉科、普法和依法治理科、人
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
科、矛盾调处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二是加快覆盖城乡的惠民法律顾问体系建设。2020年,
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
职律师工作覆盖面,积极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公司律
师试点;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村(居)
法律顾问全覆盖;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为乡村振兴、环境
保护、信访调解、知识产权保护、世园会建设运营等提供法
律服务和法治保障。2021年,积极引导律师法律服务资源融
入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定期坐堂服务,参与地
方重大项目建设等;坚持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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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有效运转,发挥作用;引导基层法
律服务所为辖区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协助司法所开展
法律宣传、咨询等工作。2022年,深入开展公益性、基础性
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的职能优
势、业务优势,积极为特殊体提供法律顾问、咨询、辩护
等服务业务,着力构建大公益格局。(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政府法律事务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
理科、矛盾调处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三是加快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经费保障体系建设。理顺
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便民法律服务的领域和方式,建立符
合我市实际需求的法律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稳步推动法律服
务资源下沉。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经费保障,将
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力度,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
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
保障机制,加大“以奖代补”力度,对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的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并提供必要
支持,确保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提供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产
品常态化运转;不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
过慈善捐赠、依法设立公益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加大以法律援助为主的政府法律服务供
给,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社区矫正等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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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使用和管理,调动社会律师等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各
级调解组织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等工作积极性,健全经
费长效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调整社会律
师值班补贴、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同时,
提高各类案件办案补贴标准,真正让农村和农民享受便捷的
各项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办公室、人民参与和
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矛盾
调处中心、法律援助中心)
(三)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措施
1.狠抓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根据市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平
台建设要求和本地实际,合理设置服务岗位、配备相关服务
人员。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健全完善人才培养提升机制,有
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挂职
交流、外出参观考察、主题教育、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学习
教育,提高法务专业化水平,培养一批适应和满足公共法律
服务需求的优秀专业人才队伍。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
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
范;每名律师每年接受不少于36课时的业务培训、12课时
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培训。注重发挥律师党建工作优势,
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二是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专
家库。吸纳律师、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法律志愿者等社
会专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为矛盾纠纷、法律服务“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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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问诊”,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健全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完善
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制度,用足用好政府购买
服务政策,填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薄弱的缺口。三是发
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主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形成社区法律服
务和农村法律服务的基干力量。大力推进12348服务队、e
小司青年志愿者法律服务队“巡回式”服务,以“巡回”流动
性提高服务主动性。(责任单位:各司法所、政治处、办公室、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2.加强法律服务制度建设。在市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实体平台建立的基础上,因地制
宜,健全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责,
明确法律服务流程,加快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机制,
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实效,实现
粗放式法律服务向制度化法律服务转变。(责任单位:各司法
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矛盾调处中心、公证处、法律援
助中心、社区矫正工作科)
3.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
的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培
育和扶持专事公共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
由政府承担为主向政府与社会共担转变。(责任单位:各司法
所、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普法和依法治理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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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矫正工作科、矛盾调处中心、法律援助中心)
4.创新优化服务工作举措。根据“为人民众提供公益
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要求,
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司法鉴定
和法治宣传各项法律服务资源,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
质量,实现由分散性服务向集成化服务转变。(责任单位:各
司法所、普法和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矛盾调
处中心、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5.打造本地法律服务品牌。以项目化推进实施公共法律
服务事项,实现服务项目“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
更好地适应众需求;积极研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持续推
出法律服务品牌,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让众乐享
法治实惠。(责任单位:各司法所、普法和依法治理科、公共
法律服务管理科、矛盾调处中心、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加
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众
享有基本的法律服务权益的重要工作举措。系统上下要高度
重视,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把推
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
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筹协作推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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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各个环节的密切
协作。要结合现有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主动
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对接,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
向到底的优势,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建设的指标和时间进度,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强化动态
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内部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和考核奖惩制度,大力开展行风
评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外部监督方面,
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监督评价机制,推行岗位责任、服务承
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公开等工作制度;发挥好新
闻媒体、监督员、第三方机构和人民众的监督作用,规范
公共法律服务行为,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质量,提
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众满意度。
(四)注重舆论宣传。及时总结和推广在推进城乡基本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大力宣传
先进典型和服务成效,为建设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营
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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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8 16:36: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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