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理学历年试题简答题汇总

更新时间:2024-11-07 14:24:2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8日发
(作者: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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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题:

09.7

41.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答:(1)法是为主体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

(2)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存在的社会规范;

(3)法是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主要依据的社会规范;

(4)法是普遍的、明确的、肯定的社会规范;

(5)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

42.如何理解立法的科学原则?

答:立法的科学原则问题,也就是立法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问题。

(1)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有助于产生建设现代法治国家所需要的高质量的良法,有益于尊重立法规律,克服立法中的主观随意性和盲目性,

也有利于避免或减少错误和失误,降低成本,提高立法效益。

(2)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需要实现立法观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3)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需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4)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更具有直接意义的是要解决方法,策略和其他技术问题。

43.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

答:法律责任的构成是指构成法律责任所必备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1)行为。有行为才有责任,这是现代法制社会的一般原则。引起法律责任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包括直接侵害行为和间接侵害行为。

(2)心理状态。是指行为主体的主观故意和主观过失,通称主观过错。

(3)损害事实。即受到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财产和精神的损失和伤害。损害必须具有确定性。

(4)因果关系。要确定法律责任的存在及其限度,必须指明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损害直接原因的行为要承担责任,而作为间

接原因的行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承担法律责任。

44.英国政治思想家戴雪对法治原则的概括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英国政治思想家戴雪对法治原则的概括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法律具有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地位;

(2)任何人的权利和义务都必须由普通法院来审决;

(3)不是宪法赋予个人权利和自由,而是个人权利产生宪法。

09.4

41.简述法理学的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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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理学的三大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内容性、方法性、渊源性。

其可以有多种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基本表现形式之一是全面涵括形式,即在同一著作中较为完整的涵括法理学的三大构成要素。

(2)在各种单项的法理学专门著作中涵括法理学三大要素。

42.法对社会的调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法对社会的调控和调整也主要是通过对利益的调控实现的。法对利益的调控,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

(1)通过调和社会各种利益冲突,保证社会秩序得以确立和维护。

(2)利用法解决经济、政治、文化、科技、道德、宗教等方面的社会问题。

43.简述法定解释的含义与特征。

答:法定解释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和人员根据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权,对有关法或法律规定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解答或阐述。

特征如下:

(1)解释主体是法定有权解释的主体;(2)解释文本具有法的效力;

(3)这种法的效力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44.简述中国学者对法治概念的理解。

答:中国学者对于法治概念的理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治意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2)法治意指依法办事的原则;

(3)法治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4)法治代表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

08.7

41.简述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位置。

答: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位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理学的研究范围、涉及法学体系中其他分支学科。

(2)法理学研究的是法学领域中重要的、基本的、根本的主题。

(3)法理学还研究法、法的现象及同其他种种社会现象的关系。

(4)法理学对其他法学分支学科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42.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是法的基本特征之一,这一特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则中的几种行为模式的唯一内容,就是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规则中的几种行为模式不仅直接地分别规定着权利和义务的内容,还间接地分别包含着权利义务的内容。

(3)规则中的后果模式也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43.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

答:法律责任的构成即法律责任的归责条件,指构成法律责任所必备的主客观要件的总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2)心理状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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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事实;(4)因果关系。

44.简述我国社会法律监督体系的构成。

答:社会的法律监督体系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社会组织的监督;(2)公民的监督;(3)法律职业体的监督;(4)社会舆论的监督;(5)执政党的监督。

08.4

41.简述法学所摄取的研究方法。

答:法学所摄取的研究方法较多,主要有社会调查、历史考察、比较分析、价值分析、经济分析等方法。

42.简述在法律理念上法律全球化对一国法制的影响。

答:理念层面:(1)法律价值观的转换。(2)法律发展观的更新。(3)法治理念的转变。

制度层面:(1)全球性立法主体的出现。(2)各国法律制度的趋同性增强。

43.简述法律职业与法律思维的关系。

答:(1)法律职业化伴随法律的理性化而成熟;(2)法律职业化使其从业者形成了独特的思维方式

44.简述法律传统的社会功能。

答:(1)文化传承功能:为人类社会法律文明的不断演进提供了基础性条件。

(2)社会整合与控制功能:自身同一性、连续性及历时性整合;明显的控制功能。

(3)精神凝聚功能:保持血统或文化上的联系,获得一种归属感,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

07.7

41.简述历史上法治论者和人治论者在争论中的三个重大分歧。

答:历史上关于法治和人治的争论,主要指以下三次。

(1)治理国家主要依靠什么?人治论者认为国家主要应由具有高尚道德的圣君、贤人通过道德感化来进

行治理。法治论者则认为主要应由掌握国家权力的人通过强制性的法律(实际上指刑法)来治理。

(2)对人的行为的指引,主要依靠一般性的法律规则,还是依靠针对具体情况的具体指引?人治论强

调具体指引,法治论强调一般性规则。

(3)在政治制度上应实行民主还是专制?人治论者主张君主制、君主专制或寡头政治,法治论者主张

民主、共和政体(包括君主立宪)。封建专制时提出的政治思想和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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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为什么科技进步必然需要法制的保护?

答:(1)科技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需要法律加以确认;

(2)科技活动引起的社会关系需要法律调整;

(3)参加国际科技经济的竞争与合作需要法律的保障;

(4)对科技成果的非道德使用可能造成的社会危机需要法律加以防治。

43.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实质推理?

答:实质推理。是一种高层次的推理,即它并不是指推理形式是否正确,而是关系到这种推理的实质内容如何确定的问题。一般地说,在

疑难案件的情况下,就需要进行实质推理:

(1)法律规定的内容模糊;(2)法律出现漏洞;(3)法律规定之间有抵触;

(4)出现“合法”与“合理”的矛盾。

44.简要说明国家赔偿责任有哪些特点?

答:①产生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因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不法侵害行为。

②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国家。因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以国家名义、代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

③国家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两部分。

07.4

41.简要说明法律溯及力在不同法律规范之间存在的情况。

答:(1)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以及刑事法律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2)在刑事法律方面各国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3)在某些有关民事权利的法律中,具有溯及力,即“有利”原则。

42.简要叙述立法的意义。

答:(1)它是国家意志形成和表达的必要途径和方式。

(2)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必须利用立法手段,来确认那些有利于自己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3)立法者利用立法手段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

(4)立法还有指导未来的预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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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立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前提条件,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性活动。

43.为什么法离不开国家?

答:(1)法的制定、认可、变动和实施,离不开国家;

(2)法的性质、作用和特点都与国家直接相关联;

(3)法的形式和法律制度直接受国家形式的影响。

44.简要说明中国法律监督的实质。

答:(1)我国法律监督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民主。

(2)法律监督的指导原则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法律监督的核心是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通过对国家机关之间权力的合理划分与相互制约,依法对各种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

和其他活动进行。

06.7

41.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的作用。

答:(1)社会主义立法直接确认和保障人权;(2)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直接维护和保障人权;

(3)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得以实现的环境发生作用,由此间接地保障人权。

(4)参加国际人权条约,维护和保障人权。

42.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含义和意义。

答: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对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进行整理使之形成系统的活动。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的目的在于:

(1)便于法律的实施。使法律条理清晰、分类合理、安排得当和查方便。

(2)维护和促进国家法制的统一,建立一个和谐一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有利于国家的立法活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便于发现立法中的问题和缺陷,为法制健全提供根据和目标。

43.我国立法解释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1)阐明法律实施中产生的疑义,即表明立法精神。(2)适应社会发展,赋予法律规定以新的含义。

(3)解决法条冲突及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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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简要回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含义。

答:(1)以事实为根据,是指司法机关审理一切案件,都只能以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作为依据,而不能以主观臆想作为依据。

(2)以法律为准绳,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06.4

41.为什么国家离不开法?

答:(1)法为确认国家政权的合法地位所必需;(2)法为组织国家机构、确立国家体制所必需;

(3)法为实现国家职能所必需。(4)法为制约国家政权活动所必需。

(5)法为巩固和完善国家制度所必需。

42.简要回答“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立法原则的含义和要求。

答: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维护和保障立法科学性的重要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在立法中我们应该做到:(1)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

发;(2)必须从建设和改革的需要和可能出发;

(3)搞好调查研究是正确立法的基础。

43.简述一个完整的法律监督机制的构成要素。

答:(1)法律监督的主体即指由谁来监督,主要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2)法律监督的客体即谁被监督。

(3)法律监督的内容包括监督客体行为的合法性有关的所有问题。

(4)法律监督的权利与权力即监督主体监督客体的权利和权力。

(5)法律监督的规则,包括法律监督的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

44.简要回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的意义。

答:(1)是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2)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

(3)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必要条件;(4)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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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

41.简述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

答:所谓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就是指法律规范的内部组成,任何一个法律规范都是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部分组成的。例如,我国刑

法第l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法律条文正好是一个法律规范,其前一部分就是行为模式,

禁止伤害他人身体,是禁止人们这样行为或不应这样行为的行为模式;而后一部分则是法律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

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42.简述立法的特征。

答:立法活动具有如下特征:首先,它是一项国家机关的活动,是同国家权力紧密相连的活动。其次,它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权活动,是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专门国家机关的活动。第三,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第四,它是一项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活动。第五,立法是

产生或变更法的活动,这是立法的内容和要达到的结果。

43.影响法律实施的因素有哪些?

答:影响法实施的因素主要有:(1)个人方面的因素,即行为受法律调整和负有执法、司法职责的个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水平及其理想、

道德、文化、纪律等综合素质水平。(2)体制方面的因素,是指有关法律执行、适用、监督机关的组织、结构是否健全、合理、有效。(3)

环境方面的因素,包括有关法律实施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自然环境。(4)法律本身的因素,包括法律内容方面的因素和法律形式方面的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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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社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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