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
(中英文)
适用专业
课程性质
开课单位
预修课程
非学位课
法学院
学时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TheSpecialTopicsontheLaborLawandtheSocialSecurityLaw
法律硕士
36学时
考核方式
学分
考查
3
开课学期
课程编号
一年级第
二学期
经济法学原理、民法学原理、劳动法、合同法
课程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是维护劳动者
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方面具有重要作
用。劳动和社会立法是我国当前立法的重点,仅2007年,就有《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
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台,有关社会保险法立法也正在进行之中,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特别是所有制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变化,劳动关系
和社会保障领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相关的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争议日益复杂化,需要深入探
讨。
本课程是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不仅能让学生对相关理论问
题进行探讨,而且培养其处理相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纠纷的实务能力。
教学目的(说明本课程与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要求的关系及前后相关课程的关系)与
要求
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一定法学理论研究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的专业高级人
才,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都是重要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最能体现经济法本质的学科之一,
因此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重要选修课程。
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十分密切,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
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求学生对先学习经济法学原理课程,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同时,在
西方国家劳动法是从民法中分立出来的独立法律部门,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需要民商法的基本
原理作为理论基础,因此要求学生先学习民商法基本原理。在法律硕士研究生阶段开设劳动法
和社会保障法课程,应建立在本科阶段已学习经济法、劳动法、合同法、保险法等相关课程基
础上,是对本科学习的提高和深化。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全面掌握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理、劳动法与社会保
障法的基本制度和相关业务基础知识,了解最新的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立法动态,探讨并掌握
最新的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同时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具备一定分析处
理相关纠纷的实务能力。
1
课程内容简介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专题》拟根据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要求,选取劳动法和社会
保障法领域的若干热点和前沿问题进行讲述和探讨,本专题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讲导论——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问题
本专题介绍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理论和实践中的疑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探讨我
国重要劳动法律法规制定时的重大争议问题,我国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的基
本原则,并对三部劳动法律进行总体评析。
第二讲劳动合同订立和效力的法律问题
本专题围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探讨劳动关系的
认定,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条款、试用期条款、服
务期条款等重要条款的确定等法律问题。探讨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和处理。
第三讲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法律问题
本专题结合典型案例探讨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现行规定及其完善,探讨劳动者的职
业稳定权与用人单位自主用人权的关系,探讨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中的三金(赔偿金、经
济补偿金和违约金)的法律问题。
第四讲特殊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
本专题首先从理论上分析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特殊劳动法律关系各方主体的权
利义务,比较各国对劳务派遣制度的规定,其次评析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此基
础上探讨目前社会上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的种种做法,研究如何完善我国相关劳动
立法。
第五讲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法律制度
本专题探讨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职责,劳动者的团结权,用人单位规章制
度和集体劳动合同的制定和效力。探讨集体合同协商中相关问题。
第六讲重要劳动基准法律制度
本专题介绍我国在工资、工时及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劳动基准的现行法律规定及其适
用,介绍我国工资立法、工时立法及职业安全健康保障立法的热点问题,探讨我国相关立
法的完善。
第七讲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
本专题探讨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和建立的基本制度,着重探讨有关就业歧视认
定及救济的法律规定及其完善。
第八讲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立法
本专题介绍社会保障法的地位,基本理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比
较各国的社会保障立法模式,评析我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现行规定,探讨我国社会保障
立法的焦点问题。
第九讲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
本专题结合典型案例,探讨工伤的认定和举证,工伤保险与工伤民事保险的关系,劳
动者“过劳死”的认定与救济等相关法律问题,并对相应立法的完善提出建议。
第十讲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方面的一项重要立法,本专题结合
实际介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主要内容,探讨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思考
完善之策。
第十一讲经济全球化与劳工权益保障
本专题探讨经济全球化对中国劳动关系的影响,以及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的应对
之策。探讨中国劳动立法与国际劳工标准的关系,探讨劳动立法与中国国际竞争力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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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章节和学时分配(含相应章节内容的教学方式,如理论教学、自学、综述文献等)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专题》拟根据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要求,选取劳动法和社会保
障法领域的若干热点和前沿问题进行讲述和探讨,本专题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讲导论——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问题(4学时)
本专题介绍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理论和实践中的疑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探讨我国
重要劳动法律法规制定时的重大争议问题,我国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的基本原
则,并对三部劳动法律进行总体评析。
第二讲劳动合同订立和效力的法律问题(4学时)
本专题围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探讨劳动关系的认
定,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条款、试用期条款、服务期
条款等重要条款的确定等法律问题。探讨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和处理。
第三讲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法律问题(4学时)
本专题结合典型案例探讨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现行规定及其完善,探讨劳动者的职业
稳定权与用人单位自主用人权的关系,探讨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中的三金(赔偿金、经济补
偿金和违约金)的法律问题。
第四讲特殊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3学时)
本专题首先从理论上分析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特殊劳动关系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
比较各国对劳务派遣制度的规定,其次评析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探讨目
前社会上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的种种做法,研究如何完善我国相关劳动立法
第五讲集体协商(谈判)和集体合同法律制度(3学时)
本专题探讨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职责,劳动者的团结权,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和集体劳动合同的制定和效力。探讨在集体谈判中相关争议的解决,以及劳动者罢工权的相
关问题。
第六讲重要劳动基准法律制度(3学时)
本专题介绍我国在工资、工时及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劳动基准的现行法律规定及其适用,
介绍我国工资立法、工时立法及职业安全健康保障立法的热点问题,探讨我国相关立法的完
善。
第七讲反就业歧视法(3学时)
本专题探讨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和建立的基本制度。着重探讨有关就业歧视认定
与救济的法律规定及其完善。
第八讲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立法(3学时)
本专题介绍社会保障法的地位,基本理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比较
各国的社会保障立法模式,评析我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现行规定,探讨我国社会保障立法
的焦点问题。
第九讲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3学时)
本专题结合典型案例,探讨工伤的认定和举证,工伤保险与工伤民事保险的关系,劳动
者“过劳死”的认定与救济等相关法律问题,并对相应立法的完善提出建议。
第十讲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3学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方面的一项重要立法,本专题结合实
际介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主要内容,探讨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思考完善
之策。
第十一讲经济全球化与劳工权益保障(3学时)
本专题探讨经济全球化对中国劳动关系的影响,以及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的应对之
策。探讨中国劳动立法与国际劳工标准的关系,探讨劳动立法与中国国际竞争力的关系。
3
所用教材(正式出版教材要求注明教材名称、出版社、作者姓名、是否为研究生教学所用教
材;自编教材要求注明是否成册、作者、字数)
法律硕士教材:《劳动法学》
教学参考书目(至少列三部国内外有影响的教学参考书目)
1.常凯著《劳权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年版
2.董保华著《劳动法论》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1年版
3.杨燕绥著《劳动与社会保障立法国际比较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年版
4.黎建飞主编《劳动合同法热点、难点、疑点全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5.林嘉主编《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讲座》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6.林嘉主编《劳动法评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7.董保华著《劳动合同法的软着陆—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与应对》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
版
8.黄越钦著《劳动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9.:BasicTextonLaborLaw----UnionizationandCollectiveBargaining
(罗伯特.A.高尔曼著《劳动法基本教程—劳工联合与集体谈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会2003
年版
编制者:伍奕主管院长:
学科负责人:学院盖章: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注:1、课程性质需说明是否学位廛。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研究生处,一份交学院;
3.学科负责人指;公共课为对口第或教研室主任;专业学位课、专业必修课为学位点负责
人;专业选修课为方向负责人。
4.考核方式指:考查或考试,课堂笔试或写论文(或两者结合)。
4
本文发布于:2022-08-18 13:40: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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