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写作要点
本来“文章是看不见的”,如果有100个人写一篇文章,就会有100种方式
写,所以不能坚持千篇一律,固定一种写作模式。这是不可能的。我的想法不是
我的法律论文写作方法好,所以值得学习。而是结合自己的写作经验,总结了几
篇文章,供学习研究的写作参考。
首先,从题材大小考虑文章的长度和容量
关于选题,我已经说过了。写文章首先要考虑的是根据题目的内容来决定文
章的篇幅和容量。
我提到的文章篇幅和容量一般是相关的,但又各不相同。有时候,文章的长
度很小,但容量很大;有时候,文章的长度很大,但容量不是很大。这和写小说
很像。有些小说篇幅短,容量大,是通过一滴水来描述和反映世界的主旋律。
一般来说,法律论文的长度是几千字,三千字或者六七千字。一万字甚至上
万字。考虑到文章的长度和容量,需要根据所选题目的大小来决定文章应该写多
长,容量有多大。比如我写的文章中,大容量的长文,比如《中国他物权制度及
其重xx构建》那篇,几万字,都是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因为这是一
个重要的课题,包括其他物权的所有制度和结构,也有必要总结各种具体的其他
物权,所以我决定写这么长的文章。《法学研究》发表的文章《民事行政诉讼检
察监督与司法公正》主要写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理论基础、历史沿革、监督
模式体系,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因此,也需要几万字来表现。相反,在《霍
夫曼计算法及其运用》条中,我们要说明的是赔偿利息的计算和扣除。所以我们
只写了两三千字,就足以说明问题了。当然我也写过《21世纪民法发展展望》
的文章,2000多字,讲的是一个大主题,但只是一篇短文,与报纸上刊登的“理
论论坛”载体有关,没有办法容纳一篇大文章。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论文的篇幅和容量,一般应该在6000到10000字
之间。这样的文章最好发表在期刊上。太长的文章,刊物得拿出那么多页给你看。
除非文章特别好,一般编辑都很小气,不愿意提供给你。所以适合论文的题材要
适中,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一般来说,论文的主题应该按照这个标准来考虑。
选择论文主题时,要注意一个规律,就是主题越小,越容易写出动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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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因为,一篇小题材的大文章,需要进行深入广泛的论证,这就需要更多的材
料,需要更深入、细致、周到的论证。把这样的文章做大是很难的,因为有的人
做这样的文章,没有足够的材料、分析,有说不深、理解不透的问题,也没有解
决问题。这样的文章不得人心,解决不了问题。我现在看了一些省级法律期刊的
文章,犯了这样的错误,一言不发,几乎没有科研价值。
当你的写作还不成熟的时候,要多注意选择小题目,尽量写得更好,字数不
要太多,5000到8000字最好。这种文章X很容易发表。小于5000字的文章适
合在报纸上发表;800字以上的文章很难发表。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在撰写法律
论文时应该注意上述问题。
正常情况下,不要写三五万字的文章没有太大的成功,因为发表的几率太小。
总之,写法律论文要选择适合写论文的题目,特别重要的大题目要留作写书
用,不能用来写论文。以后我会讲讲法律专著的写作方法。
第二,确定t
本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一旦主题确定了,文章的基本格局也
就确定了。因此,确定主题非常重要。在《》中,曾热情倡导文学作品的“主体
至上论”,我们要按照既定的主题去写故事、塑造人物。这是不对的。然而,在
法律论文中,我们必须首先坚持主题。没有好的正确的主题,就没有好的法律文
章。
法律论文的主题是作者对这一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法律论文是法
律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形式服务于实质内容。法学研究论文的写作是通过写作
来展示法学研究的成果。所以,确定一篇法律论文的主题,就是总结这个法律问
题的研究成果,确定为xx观点,并在整篇文章中表现出来。
确定法律论文的主题并不难。选择一个主题,提炼这个主题的核心内容,就
是一篇文章的主题。确定一篇法律论文的主题难点在于主题是否正确,是否xx
应,是否实用。这就是这个问题的研究价值。如果不正确、不实用、不实用,科
研成果就一文不值。当然,这篇文章会失败,这个结论在写作之前就已经得出了。
我的一个学生正在写一篇关于侵权法中严格责任的博士论文。这个主题很好。可
以说,用10万字来解释这个问题是合适的。但是,他的观点,也就是这篇文章
的主题,并不完全准确。他认为,在侵权法的归责原则中,除过错责任原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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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均为严格责任。恐怕大多数
学者都反对这种观点,也不能只说是正确的。这是因为,在西方侵权法中,严格
责任有——的特定含义。当然,国内学者对严格责任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以这
种方式扩大严格责任的范围是不正确的。这篇文章的主题很难说准确。此外,有
学者撰文声称我国民法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学界和实务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是错误的。这种主题是完全错误的。《民法通则》中国几经周折才同意这样的制
度。现在不依法说话,其实是想否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存在。对于这样的主题,
被批评是非常合适的。批评的目的是为这个来之不易的民法体系辩护。
我介绍我的一篇文章的主题选择。《法学研究》年,我发表了一篇文章,就
是《论对自由权的侵害及其民法救济》,这篇文章被评为《法学研究》100期优
秀论文。这篇文章的题材是在实践中发现的。我办理了这样一个案件,就是单位
对职工非法进行强制20余天,法院认为不构成侵害人身自由权。这是完全
不对的。争论的焦点,就是人身自由权究竟是不是人格权。我的这篇文章的主题,
就确定为人身自由权的性质属于人格权,侵害这个权利,就构成侵权行为。这个
主题,就是非常好的,写出来,自然得到了各界的赞同,制订《xx赔偿法》的
时候,就规定了人身自由权为人格权,侵害这个权利,要追究侵权民事责任。这
个主题,在当时,也是xx颖的,在实践中,也有重要价值。这篇文章之所以获
奖,是有道理的。
还可以再说一篇文章。就是对人身权的延伸保护问题。在1986年以后,对
《民法通则》规定的人格权,出现了在主体xx后要不要保护的问题。对于这个
问题,在理论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经过几年的研究,我提出了人格权延伸保
护的观点,作为一篇文章的主题,进行详细的阐释,在《法学研究》上发表。当
然,也有学者反对,但是,作为一种学说,确实有其存在的价值,谁爱批评谁就
批评,进行争论不是更好?
论文的主题要直白,不要隐讳。这正和文学作品相反。文学作品的主题讲究
隐蔽,隐藏得越深越好,让不同的读者阅读有不同的感觉,这才是文学作品x好
的主题处理方法。在写法学论文的时候,不能这样,不能让读者去猜,而主题是
越直白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用这样的写法写出的文章,才是
法学论文中的上乘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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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有一点,就是文章的主题必须一经贯之,在文章中不可进行改变。如果
不是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没有xx,没有基本观点,这就不是一个真正的法学
论文了。
x后,文章的主题能够归纳起来,在读者读完这篇文章以后,能够用一句话
就说清楚,这样的主题提炼就是成功的。我曾经和学生讲过这样的话,就是:理
论工作者就是要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展现深刻的理论内涵;实务工作者就是要
把复杂的事情弄简单,把复杂的案件归结为一句话,正好与要适用和法律相等。
在做法学论文中,是要丰富理论内涵,但是不等于文章的主题复杂。主题一定要
简明,理论一定要深厚。做到了这一点,文章就成功了一多半了。
三、确定论证的方法
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主题确定了,论证方法不对,论证得不好,
也不会写出好的文章。
(一)首先要确定的是,文章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还是驳论
在一般情况下,法学文章的基本论证方法应当是立论。就是在这篇文章中确
立一种什么观点,其实也就是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着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
正确性、必要性,以及具体的适用方法,使这个观点立得住,别人批不倒,立论
就成立了。
有时候,法学文章也要用驳论。集中一个错误的观点,进行全面的批驳,展
现这一观点的谬误所在,认识它的错误本质,推翻这个主题,使之不能够在理论
界兴风作浪,让它没有市场。采用驳论写作的文章也是有的,只是不多。驳论的
结果,还是要确立自己的观点,没有自己的观点,驳论就没有力量。有一位有资
格的老师,他在讲课的时候,总是批判别人的观点,甲的意见不对,乙的意见也
不对,丙的意见也不对,“但是究竟什么观点对,我也不知道,我还没有研究出
来”。这样的驳论,就没有力量,价值也不大。
当然,在一篇文章中,既有立论,也有驳论的,是x为常见的。立论和驳论
在一篇文章中结合得好,文章就是成功的。
(二)其次,要研究具体的论述方法
比较法、演绎法、归纳法、推介法、综述法等等,这些方法都可以在文章中
使用。有的时候做一篇文章,就使用一种论述方法。例如,用比较法写作一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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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就是比较法学的论文。推介国外的一种制度,说明中国可以结合自己的实践
情况借鉴使用,就是推介法的文章。
实际上,在一篇文章中,尤其是分量较重的文章中,往往不会只用一种论证
方法,而是根据文章说明的具体情况需要,各种方法综合运用。在初学者看来,
在一篇文章中使用各种论证方法,有些眼花缭乱,理不出头绪。但是,只要在写
作实践中坚持下去,并且经常动脑筋想问题,就一定会学会运用这些论证方法。
我有一个学生写了一篇文章,让我看,是推介美国的一项诉讼制度,就是讲
美国的这项制度怎么怎么好,怎么怎么操作,但是对如何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
将其引进到中国来予以借鉴,没有提出一句。这样就影响了文章的价值。我们写
文章的时候,要注意研究实用的价值,应当避免这样的问题。
四、研究文章的结构
在法学文章的写作中,结构问题不是很难的事情。主要的要求,就是根据自
己所选的题材和确定的主题的需要,进行论述。所谓“文章无形”,主要是指的
这一点。
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结构方法。
一是通常的论述方法。有的同志在这样归纳这种写作方法时说得很形像,就
是:“概念、特征、沿革、意义、构成、责任、适用中的问题”。在很多法学文章
中,都是这样来结构的,确实是经常用的常规结构方法。在通常论述一种制度或
者一个法律问题的时候,都要说明这些问题。把这些问题说清楚了,这个制度也
就基本清楚了。但是,在使用这个方法中,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灵活的变换。
例如,这个制度是从外国介绍过来的,就要在介绍沿革中多着笔墨,详细说明这
一制度的来龙去脉,以及借鉴这种制度的好处。写实务性较强的文章,要在构成
和责任以及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上多下功夫。
二是总论分论方法。如果写一个制度的内容很多,又要介绍总的制度,又要
介绍具体的制度内容,这时候,用总论分论的方法写,眉目清楚,一看就明白,
写出来的效果就比较好。我在写作《中国合同责任研究》一文中,就是用的这种
方法。上篇将中国合同责任的总的问题说清楚,下篇将各种具体的合同责任一一
作以介绍。这种结构,是用于较大的文章,大概要是几万字的文章才用得上。有
人不喜欢这样的结构。我有一篇文章4万多字,也使用这样的结构,责任编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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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好,只好改成现在的分成几个平行的小标题的做法。当然也不错。
三是判解研究方法。在1990年的时候,我借鉴王泽鉴先生的做法,搞判解
研究,写出来了几十篇这样的文章,形成了一种风格。前一段,王泽鉴先生来北
京,我们交谈过,他对我的这种研究方式给予很高的评价,在北大讲学时他还专
门说过。这种研究方法的文章结构,比较灵活,总是先从判例和司法解释入手,
进行分析,阐释法理,说明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和处理办法。大家可以看看我写的
这样的文章,读者的评价是,结合实际,针对性强,有实践和理论价值,可读性
强,读者喜欢。
四是综述方法。对一个问题进行综述,也是一种结构文章的方法。这种方法
用于两个方面。一个是对某种会议的讨论进行综述,对一年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
都是这种结构方法的运用。第二种是对具体的理论问题进行综述,同时加以评价,
例如在某个理论问题上,归纳出几点,对各家学说进行分析,讨论,x后做出评
价。这种结构方法可以按照问题来结构,较为灵活。
五是平铺直叙方法。例如,在一篇文章中,要说几个问题,就一一点出来;
列一个题,就说明一个问题;再列一个题,再加以说明这个问题。这种方法极为
简单,很好用,就是文章看起来较为呆板。我在写作《关于修订婚姻家庭如何处
理配偶忠实义务的几个问题》时,就是用的这种结构,第一是如何规定忠实义务
的具体内容,第二是应否将违背忠实义务规定为法定离婚理由,第三是关于违背
忠实义务的损害赔偿问题。三个问题平平道来,倒也有一定的xx意。
结构文章的方法是很多的,只介绍这几种,供大家参考。
五、关于文字表述等问题
(一)法学论文的表述,文字不要花哨,要平实,要精练,要言之有物,要
说到位。切忌,华而不实。
当然,在写作的时候,也可以让自己的文章有一点彩,但是不能过浓,过
浓就不是理论文章了。同时,在论述的时候,要说到为止,不能怕读者不明白,
就翻来覆去地讲,既浪费文字,也浪费读者的时间。我跟有些学生说过,在写法
学论文的时候,要对读者进行定位。在写研究性的文章时,要设定读者几乎是自
己一样的水平,甚至要认为读者的水平比自己高,不能认为读者都是什么都不知
道的人,那样,写作的东西就是普法文章,而不是理论研究论文。只有将读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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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为同等的研究者,才能够起点高,把文章写得精炼。如果是写普法文章,那当
然要按照读者是普通人来写,要按照读者是不懂法律或者很少懂法律的人来写。
我的一位朋友写过一篇文章,内容是研究帮工换工造成损害的责任问题,第
一稿写了3万字,凡是遇到了一个概念,就进行界定和说明,好像读者都是法盲
一样。我跟他说了这个意见,说“你可以想象读者都是法学xx,按照这样的标
准再改一遍试一试”。删掉了这些概念的介绍,文章就剩了1.5万字。我又帮他
改了一遍,就剩了7000字,是一篇很好读的文章。
(二)写文章要分题,分成几级小标题(短小的文章除外)。在总标题下,
一篇大的文章要分成不同的级别的小标题,称作一级题、二级题、三级题、四级
题……。一般情况,分为三级题就行了,分四级题的也很多见。不同的题级,要
用不同的题号。一级题用“
一、
二、三……”,二级题用“(一)、(二)、(三)……”,三级题用“1、2、3……”,
四级题用“(1)、(2)、(3)……”。这样,文章就眉清目秀,井井有条,不会眉
目不清。现在很多的学者写作的时候,不作这样的区分,写出来的文章层次混乱,
不好理解。这是应当改进的。当然,这种分题也不是绝对的,更不能像说的那样,
写文章开中药铺,甲乙丙丁、一二三四。要结合实际,该怎样分,就怎样分。但
是,既然要分题,就要遵守分题的规则。当然,分成几级题目也是可以变通的,
例如不用1.2.3.……,改用一是、二是、三是,第
一、第
二、第三,其
一、其
二、其三,都是可以的,但是,无论用什么,都要层次清楚,不能自己都不
知道怎样对了。xx晨
(三)关于注释。
注释要写得规范。x规范的,就是《法学研究》的注释方法。大家在写作的
时候,要好好看《法学研究》上的文章注释的方法,严格照着做,使自己的文章
在形式上看起来,就很好看。现在的注释是太不规范了,包括大的学者都是如此。
写文章要从小处严格练习,养成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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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构思
要写好一篇好的法学论文,必须进行缜密的构思,按照上面所说的各种要求,
对一篇文章的全部进行全面地考虑,并且一定要在考虑成熟后再动笔。就像有人
说的那样,一篇文章酝酿到了在心里实在憋不住了,不写出来就不行了的时候,
再动笔开始写。在我的实践中,对一篇文章的酝酿和构思,总是要想很长时间,
真正想清楚了,写的时候,就没有太大的难处了,万把字的文章,一两天的时间
就可以写完。
怎样做到构思缜密,达到不说不快的程度?就是要在构思和酝酿的时候,对
篇幅和容量、主题、结构、论证方法、表述形式,都要有成熟的想法;同时,还
要对怎样开头,怎样结尾,以及文中重要的段落和主要的部分怎样说明,进行反
复思考,打好腹稿,甚至于在心中一次又一次地进行修改,直到自己满意为止。
这个时候,大概就是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了,就可以进行写作了。
有些朋友经常问我,写作法学论文有没有技巧,怎样使用各种作文的技巧。
我的回答是,首先,做法学论文,肯定有技巧,这样的技巧,不外乎作文的一般
技巧,如同上边所说的内容。其次,做法学论文,达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就没
有技巧了,那就是,技巧运用到熟练的程度,就不必再讲究写作的技巧了,这时
就是技巧的x高境界了。如何达到这样的境界,就要多写多练,熟能生巧。只要
大家坚持下去,就一定会在法学研究中取得成果,写出好的法学论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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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18 13:07:2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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