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1.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
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不属于《合
同法》的调整范围。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一、格式条款(★★)(2008年多选题、2010年判断题)
【解释】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
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说明义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
权利和义务,并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
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
说明。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
1/67
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
销该格式条款。
2.格式条款的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
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如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
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无效)。
(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形时无效(造
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
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解释
(1)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
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
款。
2/67
【例题1·判断题】在一份保险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
人对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
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不属于赔
付范围,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观点都有
合理性,但还是采用了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法院的做法是正确
的。()(2010年)
【答案】√
【解析】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
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例题2·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属于无效格
式条款的有()。(2008年)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答案】BCD
3/67
【解析】(1)选项A: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
该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但格式条款有效;(2)
选项BCD: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如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
法目的)无效。
二、合同的订立
(一)要约(★★★)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解释】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则属于
要约邀请。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解释】只有要约人是特定的人,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67
【解释】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
是不特定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解释1】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对
方接受要约,合同即告成立),而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解释2】(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
股说明书属于要约邀请;(2)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
视为要约。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
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
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
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
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
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
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5/67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
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
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
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在本
题中,甲公司的广告包括了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构成要约;乙
公司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因此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要约的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解释1】(1)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
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未指定特
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
达时间。
6/67
【解释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到达
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
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即为送达。
【解释3】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
其内容,要约也不生效。
【解释4】承诺也采用“到达生效”。
【例题1·单选题】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
的要约,乙企业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
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
于5月10日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
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D.5
月10日
【答案】B
【解析】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不管其总经理是否知
悉。
7/67
(二)承诺(★★★)
1.承诺期限
(1)承诺期限的起算(2007年单选题)
①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
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②要约以电话、传真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时开始计算。
【例题·单选题】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
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
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
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
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2007年)
A.5月8日B.5月9日C.5月11日D.5月
15日
【答案】B
8/67
本文发布于:2022-08-18 10:33: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7898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