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 论
1.简述法学及其研究对象。
u3000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的知识体系,是以特定的概念、原理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
(一)对法学研究对象的不同理解
1.理想法、正义法 2.实在法 3.法的社会功能、法与社会的关系
(二)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律现象
1.法律制度问题 2.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问题 3.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相互如何对应问题
2.简述法学的性质。
法学的性质——实践性
1. 法学的研究总是指向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的 2. 法学具有务实性
3. 法学是反映人的经验理性的学问 4. 法学是职业性知识体系
5. 法学研究的是一种“价值性事实”
3.简述法学发展的规律。
u3000u3000一、法学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条件
二、法学活动和法律思想取决于并服务于时代背景和社会需要
三、法学世界观经历了从唯心史观到唯物史观的变革
四、法学总是以本国实践为依托并吸收古今中外法律智慧而发展的
4.何谓法学体系?
u3000u3000法学体系,也称为“法学分科的体系”,即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5.简述法学的基本方法。(★)
(1)规范分析方法 (2)社会实证方法 (3)价值分析方法
第一章 法
1.什么是法?什么是法律?二者有何区别?(★)
1.“法” 是指抽象的正义原则与道德律令。
2.“法律”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与颁布的具体行为规则。
(广义的法律指法律整体,即泛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或掌握国家政权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u3000u3000u3000狭义的法律则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2.法律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一、法(律)是调整人们关系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二、法具有普遍性
三、法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具有国家意志性
四、法以权利和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具有调整机制的“双向性”
五、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障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六、法是严格规定程序的行为规范,具有程序性
3.如何看待法律的本质?(★)
一、法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阶级意志
二、法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u30001.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各个侧面对法都具有作用
2.法的诸多侧面都决
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4.何谓法律规则?(★) 如何理解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一)法律规范与法律规则辨析 (二)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三)法的规则的种类
逻辑结构 假定条件
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
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
行为模式
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u3000 可为模式(授权式)
应为模式(命令式)
勿为模式分类(禁止式)
法律后果
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
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5.简述法律规则的常见分类(★)
1.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权义复合规则 2.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
3.确定性规则、委托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6.何谓法律原则?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u3000u3000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原理和准则。
u3000u3000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主要区别是
1.调整方式不同
原则一般较为抽象,通常是指明一个方向;规则是具体的,它是解决具体问题的直接依据。
2.适用范围不同
原则具有宏观指导作用,规则具有微观调控作用,原则的适用范围比规则广泛。
3.适用方式不同
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者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而不同的法律原则具有不同的强度,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当中。
7.论述法律原则的作用及适用条件。(★)
u3000u30001.指导功能 即法律原则可以作为解释和推理的依据,为法律规则的正确适用提供指导。
u3000u30002.评价功能 即法律原则可以对法律规则甚至整个实在法的效力进行实质的评判,说明实在法及其规则是否有效、是否正确、是否公正的理由,揭示法律规则缺乏正当的根据,指出法律规则的例外情形等。
u3000u30003.裁判功能 即法律原则直接作为规范标准用于案件的裁判过程。
法律原则适用的条件
(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
(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8.何谓法律概念?(★)
法律概念: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况,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第二章 法的作用
1.什么是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各自的内容是什么?(★)
u3000u3000法的规范作用
一、指引作用 二、评价作用 三、预测作用 四、教育作用 五、强制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
u3000u3000一、
维护社会秩序与和平 二、推进社会变迁或变化
三、保障社会整合或融合 四、控制和解决社会纠纷和争端
u3000 五、促进社会价值和目标的实现
2.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的关系是什么?(★)
3.结合社会主义法制的实践分析法律作用不是无限的。(★)
一、法的作用的范围不是无限的
二、法律只是调整法律所能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种方法
三、法律与事实之间的对应难题也不是法律所能够完全解决的
四、法律自身的缺陷也影响其发挥作用
五、法的实施要受到人与物质条件的制约
第三章 法的演进
1.试述法律产生的原因。(★)
(一)法产生的经济原因 (二)法律产生的阶级与政治原因及其他因素
u3000u3000u3000u3000另外,法的产生,除了经济、阶级根源外,也还有其他人文、地理等因素的影响。
2.试述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与标志。(★)
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过程)
u3000u3000(一)法律制度是在私有制和阶级逐渐形成的社会背景下孕育、萌芽,并与国家组织相伴发展和确立起来的。
u3000u3000(二)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从个别调整逐断发展成为规范性调整。
u3000u3000(三)法律制度的形成经历了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成为成文法的长期过程。
u3000u3000(四)从法律、道德和宗教规范混为一体逐渐分化为各个相对独立的、不同的社会规范。
法律产生的标志
u3000u3000(一)国家的产生 (二)诉讼与审判的出现 (三)权利与义务的分离
3.什么是法律的历史类型?(★)
法的历史类型 即将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以及现实中依然存在着的法,按照其阶级本质和经济基础所作的基本分类
4.试述资本主义法律及当代中国法律的特征。(★)
u3000u3000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
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总体特征: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建立了资本主义的法治国家
u3000(1)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 (2)契约自由原则
u3000(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4)其他法治原则
社会主义法
u3000u30001.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2.国家意志与客观规律的统一
u3000u30003.权利确认与权利保障的统一 4.强制实施与自觉遵守的统一
u3000u30005.一国与两制的统一 6.国情与公理的统一
5.什么是法系?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之间有哪些主要区别?(★)
u3000u3000法系是指依据法律的历史渊源和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而对现存的和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凡是具有相同的历史渊源和传统,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的法律制度,便被视为属于同一个法
律家族,即法系。
u3000u3000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第一,法律渊源的不同
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则既包括制定法,也包括判例法。
第二,法律结构的不同
大陆法系国家法典构成其法律体系结构的主干;英美法系的法律体系在结构上则以单行法和判例法为主干。
第三,法官权限的不同
大陆法系的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不仅适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
第四,诉讼程序的不同
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而英美法系则倾向于当事人主义,采用对抗式程序。
第五,法律分类的不同
大陆法系以公法与私法为法的基础分类;英美法系则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基本分类。
第六,两大法系在法律术语、法学教育、司法人员录用和司法体制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6.试述法律发展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u3000u3000一、法的继承 二、法的移植 三、法制改革
第四章 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
1.简述法与党的政策的一致性和区别(★)
u3000法与党的政策的一致性
1.它们都受同一种经济基础的制约 2.它们体现同一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3.它们执行相同或相似的职能和任务 4.它们都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
u3000法与党的政策的区别
1.两者制定的机构不同。 2.两者的规范形式不同。 3.两者的实施方式不同。
4.两者的约束对象不同。 5.两者的稳定程度不同。 6.两种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不同。
2.如何正确认识我国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
(一)执政党的政策对法的作用
1.执政党的政策是立法的依据和指导思想; 2.法律通常由党的政策转化而来;
3.执政党的政策有利于推进法律的实施。
u3000u3000(二)法对执政党政策的制约
1.国家活动和执政党领导国家的活动都要以法为依据,不能与法相背离。
2.法对党的政策的制定有必要的制约和指引作用。 3.法对党的政策的实施有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3.简述法律与道德的异同。(★)
(一)法与道德的联系(一致性)
1.任何法律制度都体现了一定的道德伦理精神 。
2.任何法律制度都必须与当时当地的社会道德保持某种和谐与一致 。
3.法律制度不仅仅是由法律规则组成,还包括了一些法律原则,这些法律原则正是道德价值理念在法律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4.法律制度的正确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家体的职业伦理水准。
(二)法与的道德的区别
第一,产生的方式不同 第二,表现形
式不同 第三,调整的范围不同
第四,内容结构不同 第五,实施的方式不同
4.试述法律与道德的相互作用。(★)
(一)社会主义法律对道德具有促进作用
u3000u3000第一,社会主义法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某些原则和要求加以确认,使之具有法的属性。
第二,社会主义法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重要方式
(二)社会主义道德对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u3000u3000第一,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价值导引。 第二,社会主义道德对法的实施的促进作用。
u3000u3000第三,社会主义道德可以弥补社会主义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的不足。
5.试析法与宗教的关系。(★)
(一)法与宗教的相同之处
第一,它们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 第二,宗教戒律与法律的执行都需要特定的解释机构。
(二)法与宗教的区别
1.产生方式不同 2.内容不同:宗教戒律的主要内容是义务
3.实施方式不同:宗教规范主要通过信仰机制依靠自愿行为 4.适用原则不同
6.试述宗教对法律的作用和影响。
宗教对法律的作用和影响
第一,法律在起源阶段,同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
第二,法律发展过程中存在过与宗教结合或共同担当某种职能的经历。
第三,宗教与法律都是社会意识,宗教意识能够渗透到法律的精神深处,甚至成为一些民族和地区的法文化特征的决定性因素。
第四,现代宗教的变化和发展使各国在法律上十分重视宗教政策
第五章 立 法
1.名词解释:(1)立法;(2)立法体制;(3)立法程序(★)
u3000u3000u3000立法是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u3000u3000u3000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和立法权载体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
u3000u3000u3000立法程序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活动中,所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2.简述立法的基本特征
(一)立法的国家性 (二)立法的法定性 (三)立法的程序性
(四)立法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五)立法的专门性
3.试论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法治原则 (二)民主原则 (三)科学原则
4.试述我国的立法体制(★)
5.简述我国立法的基本程序
1.提出法案 2.审议法案 3.表决和通过法案 4.法律的公布
第六章 法律渊源、体系和分类
1.什么叫法的渊源?当代中国的正式法律渊源有哪些?(★)
u3000u3000法律渊源是指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认可和变动
的,具有不同法的效力或地位的各种法的形式。
2.何谓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化?其要求是什么?(★)
(一)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
指立法主体应以统一的规格和标准制定和修改各种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使一国属于法律渊源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成为效力等级分明、结构严谨、协调统一的整体。
3.简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和特点。(★)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的方法
(1)法律清理 (2)法律汇编 (3)法律编纂
4.什么是法律体系?试析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u3000u3000u3000法律体系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的统一体。
u3000u3000u3000我国的法律体系
u3000u3000(一)宪法 (二)行政法 (三)民商法 (四)经济法
u3000u3000(五)刑法 (六)社会法 (七)环境法 (八)程序法
5.什么是部门法?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什么?(★)
u3000u3000u3000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划分的、由一国现行法中同一类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单位,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最大的独立组成部分。
u3000u3000u3000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
u3000u3000(一)主要标准: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二)辅助标准:法律调整的方法
6.简述法律的几种主要分类类型的含义及其相互间的关系。(★)
(一)国内法与国际法
u3000u3000u30001.国内法 指由国内有立法权的主体制定的、其效力范围一般不超出本国主权范围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u3000u3000u30002.国际法 即由参与国际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国际组织间制定、认可或缔结的确定其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并适用于它们之间的法。
u3000u3000u3000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区别
(二)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u3000u3000u3000成文法又称制定法,是指有立法权或立法性职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规范化的成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法文件。
u3000u3000u3000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有权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文件形式或虽有文字形式但却不具有规范化成文形式的法,一般指习惯法。
(三)一般法与特别法
u3000u3000一般法指对一般人、一般事项、一般时间、一般空间范围有效的法。
u3000u3000特别法指对特定的人、特定事项有效,或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有效的法。
u3000u3000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区别
第七章 法的实施
1.什么是法律效力?什么是法的溯及力?(★)
法律效力的涵义 1.广义的法律效力:法的约束力和法的强制力。
2.狭义的法的效力: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
件的效力。
u3000u3000u3000法的溯及力,又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新的法律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新的法律就没有溯及力。
2.区分法律效力层次的规则有哪些?(★)
u3000法律效力的层次(效力等级规则)
u3000u3000(一)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原则 (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u3000u3000(三)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四)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原则
3.何谓司法?它有什么特点?(★)
u3000u3000u3000司法,又称为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u3000u3000u3000司法的特点
(一)被动性 (二)中立性 (三)专属性 (四)非服从性 (五)终极性 (六)交涉性
4.司法应坚持哪些原则?(★)
司法的基本原则
(一)司法法治原则 (二)司法平等原则 (三)司法独立原则 (四)司法责任原则
5.何谓守法?简述守法的构成要素和条件。
u3000u3000u3000法的遵守,亦即守法,是指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政党、团体等)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去从事各种事务和行为的活动。
u3000u3000u3000法的遵守的构成要素
u3000u3000(一)法的遵守的主体 (二)法的遵守的范围
u3000u3000(三)法的遵守的内容 (四)法的遵守的状态
u3000u3000u3000法的遵守的条件
u3000u3000(一)良好的法律存在 (二)守法主体良好的法律意识 (三)良好的法律环境
6.什么叫法律解释?为什么要进行法律解释?(★)
u3000u3000u3000法的解释是特定的人或组织依据立法原意和法律意识对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含义和术语所作的分析、说明和解答。
u3000u3000法的解释的功能(意义)
u3000u3000 第一,法律解释往往是法律适用的必要前提。 第二,法律解释是克服实定法趋于僵化的有效途径。
第三,法律解释还是完善法律的有效手段。
7.简述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u3000u3000u3000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u3000u3000以立法解释为主导,其他法律解释从属于立法解释并与之分工配合的多元的法律解释体制。
u3000u30001.立法解释 2.行政解释 3.司法解释
8.法律解释有哪些基本方法?
法律解释的方法
1.文理解释 (1)文字解释 (2)语法解释 (3)逻辑解释
2.论理解释
(1)系统解释(2)历史解释(3)当然解释(4)目的解释(5)社会学解释(6)比较法解释
9.如何理解法律监督的意义(功能)?(★)
法的监督的意义
1.法的监督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法的监督是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的重要制度。
3.法的监督是
制约权力、防止腐败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4.法的监督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10.试析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 (★)
当代中国的法的监督体系
u3000(一)国家监督(体系)
1.国家权力机关监督 2.司法机关的监督 3.行政机关的监督
(二)社会监督(体系)
第八章 法律关系
1.什么是法律关系?它有哪些特征?(★)
u3000u3000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u3000u3000法律关系的特征
u3000u30001.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u3000u30002.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u3000u30003.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
2.简述法律关系的主要分类。
u3000(一)一般法律关系与具体法律关系 (二)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u3000(三)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 (四)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
3.简述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含义及其具体类型。(★)
u3000u3000u3000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u3000u3000u3000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型
1.自然人 2.法人 3.国家(或国库) 4.某些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团体
4.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何关系?(★)
(1)权利能力是行为能力的基础 (2)行为能力是自我实现权利的条件
6.何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u3000u3000u3000法律关系内容的概念 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u3000u3000u3000法律权利的含义 即法律规范规定的、具体表现或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可以获得的某种利益。
u3000u3000u3000法律义务的含义 即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具体表现或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被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来保障权利主体获得某种利益一种责任。
u3000u3000u3000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一)立论上的对立统一
(二)功能上的相互制约和补充 1.权利与义务相互制约 2.权利和义务机制功能互补
7.何谓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
u3000u3000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即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
u3000u3000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一)物 (二)人身 (三)精神产品 (四)行为结果
8.简述法律关系的运行的条件。(★)
u3000u3000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第一,法律规范的存在。 第二,法律事实的出现和存在。
9.简述法律事实的含义和
种类。(★)
u3000u3000u3000法律事实的界定 即具有法律关联性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法律事实的种类
u3000(一)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具有法律关联性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二)法律行为
10.何谓法律行为?它有何特点?(★)
法律行为的概念 即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
法律行为的特征
(1)意志性 (2)社会性 (3)法律性 (4)价值性
第九章 法律责任和制裁
1.何谓法律责任?其产生的原因为何?(★)
u3000法律责任是指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2.简述法律责任的特点和构成要件。(★)
u3000法律责任的特点
(一)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 (二)法律责任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
(三)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有补偿和制裁两种 (四)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u3000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责任主体必须具备行为能力 (二)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
(三)损害结果 (四)因果关系 (五)主观过错
3.什么是违法?其特点是什么?(★)
违法行为,简称违法,是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主体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危害,并产生法律责任的有过错的行为。
违法行为的特征 (1)客观性 (2)违法性 (3)社会危害性
4.试论违法的构成。(★)
u3000u3000违法行为的构成
u3000u30001.违法的客观方面——违法必须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u3000u30002.违法的客体——违法行为必须是侵犯了法所保护的权益的行为。
u3000u30003.违法的主观方面——违法必须是有过错的行为。
u3000u30004.违法的主体——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国家机关。
5.试论归责的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2.因果联系原则 3.责任相称原则 4.责任自负原则
6.简述免责的条件。(★)
u3000u30001.时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补救免责
u3000 5.协议免责或议定免责 6.自助免责 7.人道主义免责
7.什么叫法律制裁?(★)
u3000u3000u3000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u3000u3000u3000
u3000u3000u3000
u3000u3000u3000
本文发布于:2022-08-17 21:08: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7838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