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律文书

更新时间:2024-11-08 02:47:3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7日发
(作者:买手机分期付款)

行政诉讼法律文书

第四编法院

第十二章行政判决书

一、概念

行政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当事人

之间的具体行政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具有法

1条规定,为保证人民

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宪法制

订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继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

法之后,建立的又一个重要诉讼制度,随之便产生了相应的

行政审判文书。

依程序的不同,行政判决书可分为:一审行政判决书、

种文书的制作方法。

讼法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

格式

行政判决书

被告……。

原告×××不服××××××××年××月××日×

××字第××号××××处罚决定,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

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到庭

经审理查明,……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

××××年××月××日

书记员×××

内容和制作方法

行政判决书分为首部、事实、理、判决结果和尾部等五

部分。1

首部应依次写明标题、案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

基本情况以及案件来、审判组织和开庭审理过程等。

标题。制作机关、案件性质、文书种类等三大要素组成。

其中对县、县级市的人民法院要冠以省、自治区名;对市辖

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可按照制发的印章冠名;

地区、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不冠以省、自治区名。各级

人民法院在判处涉外案件时都必须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案号。立案年度、法院简称、案件性质、审判程序的代

字和案件顺序号组成。其中法院简称应与行政区划的简称一

致。案件性质简称“行”。例如,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1994

年第1号一审行政案件,表述为“天行初字第1

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包括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原告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原告是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和所在地

址;另起一行列项写明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及其姓名或职务

等。

如果原告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除写明原告本人

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另起一行列项写明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

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

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被告要写明被诉的行政机关名称、所在地址;另起一行

写明该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和职务;再另起一行写明

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写其姓名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

第三人的写法与原告相同。2、正文

案件来、审判组织和开庭审理过程。这项内容主要书写

本案经过的审判程序,以体现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如有的原

告或者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未到庭的,还应当写明“×告×

事实。应当写明当事人行政讼争的内容,以及经法院审

理确认的事实和证据。行政诉讼是以原告不服行政机关的

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的。当事人行政讼争的事实,一般应先

写被告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举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

法律、法规及规章;然后简述原告不服的主要意见、理和诉

讼请求,以及被告的答辩;如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再简述

第三人的意见。行文上要力求语言简明扼要,如实反映当事

人之间发生行政讼争的实质问题,力避不必要的前后重复和

照抄起诉状和答辩状。

其次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根据。这段文字是判决书的

关键部分。事实要客观、真实,表达应准确、具体。要把有

关的时间、地点、内容、情节和因果关系等交代清楚。另外,

判决认定的事实要注重证据,行政诉讼的被告负有举证责

任,这一点应予以强调,证据要经法庭查对属实,叙事与举

证紧密结合。

理。应写明判决所根据的事理、法理和所依据的法律、

①判决的理。这一层次主要根据查明的事实

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学理论,就行政机关所做的具体行政

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理,进行分析论证,

以阐明法院的观点。采用议论的表达方式,论事说理要深透,

②判决所依法律条文。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审理行

政案件应以法律和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国务院各

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人民政

府制定、发布的行政规章。如果被诉行政机关与受诉人民法

院不在同一地区,应当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

所适用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引用法律、法规要写到最具体

的条、款、项、目。既要重视实体法,又要重视程序法。需

要参照有关的规章时,应当写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诉讼法》第53条,参照××规章的规定。”在一审行政

判决书中,除适用有关的实体法外,还应分别适用行政诉讼

法第54条项的规定,据以作出相应的判决。总之,引用法

判决结果。又称判决主文,是人民法院对被诉的具体行

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后,依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单行

法律、法规或参照规章,对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诉讼争议作出

的实体结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一审行政判

决分维持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判决,强制履行的判

“维持××××××××年××月××日×××字第×

“一、撤销××××××××年××月××日×××字

第××号处罚决定;

第三,部分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一、维持××××××××年×月×日××字第××

二、撤销××××××××年×月×日××字第××号

××××处罚决定的第×项,即;

三、四、”第四,判决行政机关变更行政处罚的,应

写为:

“变更被告××××××××年×月×日××字第××

号××××行政处罚决定,改为。”

第五,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写

为:

“责成被告××××。”例如:“责成被告××××在

上述六种判决结果中,第二种情况的第二项内容比较容

易出现表述上的错误。它要求必须写清判决被告重新作出

行政行为的,如果只简单写为:“被告××××重新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合要求的。必须写出具体行政行为所针

对的特定相对人和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如下面写法“被告

××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应在

本判决生效后××日内,依法对原告××粮油食品厂与

西市房地所有关××路8号原告使用的13间房屋拆迁争议

重新作出行政裁决。”便具体说明了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

3、尾部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一律实行合议制,不存在独任审判的问题。因此,行政判决

书尾部应依次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交代上诉的权利、方

法、期限和上诉审法院,合议庭成员署名,判决日期,书记

判决书的正本,应书记员在判决日期的左下方,书记员

署名的左上方,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

实例评改1、实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一中行初字第664号原告株式会社资生堂,住所地

日本国东京都中央区银座7丁目5番5号。授权代表山

中真理,法律部部长。

委托代理人王小青,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

商标事务所商标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周中琦,男,中国

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专利代理人。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

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法

定代表人侯林,主任。

委托代理人彭美芝,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干部。委托代理人徐晓建,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干

部。原告株式会社资生堂不服商标驳回复审决定诉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案,于

20XX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于20XX年11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株式会社

资生堂的委托代理人王小青、周中琦,被告中国商评委的委

托代理人彭美芝、徐晓建到庭参加了诉讼。现本案已审理终

结。

20XX年6月30日,被告中国商评委作出[20XX]1207号

关于第20XX141389号ééFIQU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认为

原告在第三类香皂、化妆品等商品上申请注册ééFIQUE商

标的主要含义为吉祥的,与已经注册的第1425195号核定

使用在化妆笔等商品上的吉祥及图商标构成使用

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因此对原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

回,不予公告。

原告株式会社资生堂诉称,申请商标为单纯的法文词

汇,引证商标则吉祥、和云朵图形三部分组成,云朵

图形是显著部分。两个商标在视觉和呼叫效果上差别很大,

不会被消费者误认。申请商标的中文含义有有益的和吉

祥的两种,前者是该词的常用含义,后者仅是占星术用语,

不是该词的常用含义,并不被公众和消费者熟知。同时,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被告已核

准注册的商标1

1

/31223/1/,20XX-06-01

看,与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类似的商标共存的例证是大

量存在的。因此被诉行为与事实不符,并违反审查标准的一

致性,故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被告中国商评委辩称,一般的中国消费者对外文商标,

有将其中文意译作为该商标称呼的习惯,在记忆或向他人推

荐某品牌时也有该习惯。在申请商标的两个中文含义中,因

有益的容易让消费者认为表示商品质量,故第二个含义

吉祥的一般会被作为申请商标的中文意译使用与看待。而

引证商标为组合商标,中文吉祥为该商标的显著部分。同

时,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亦属于类似商品。

故中国普通消费者会将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均认知和呼叫

为吉祥,容易导致混淆。因此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构成近

似商标。另外,商标审查具有个案性,其他商标的注册事实

不能成为申请商标应予注册的根据。故请求法院判决维持被

诉行为。

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用以证明被

诉行为的合法性:1、申请商标计算机档案材料;2、申请商

标注册申请书复印件;3、引证商标计算机档案材料;4、中

国商标局核驳通知书复印件。上述证据用以证明申请商标和

引证商标的注册申请情况及中国商标局的驳回理。5、原告

的申请商标复审理书,用于证明原告申请复审时的理。6、

商标评审案件审理人员告知书。上述证据用以证明被诉行为

是针对申请商标的具体情况、中国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和申请

人复审的事实、理及请求和评审时的事实状态作出的,程序

合法。7、《类似商品和服务功能区分表》第20页、23页和

24页,用以证明被诉行为对商品类似组划分的参考标准。

8、《法汉词典》中载有的ééFIQUE释义,用以证明被诉

行为对申请商标释义的依据。原告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合

法性和关联性未表异议。

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证明其诉讼

主张:1、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商标公告剪页,用以说明

两商标的外观区别;2、《法汉词典》、《精选汉法、法汉

词典》、《金山词霸》剪页,用以说明申请商标的含义以及

吉祥的对应法语词;3、与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有类似情

形的商标共存的例证,包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公告复

印件以及相关的词典释义剪页;4、被告作出的商评字第1740

号关于第20XX160878号'MOSIEUR'商标驳回复审决

定书,说明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不够成近似;5、《商标审

查准则》剪页,说明中国商标审查机关在认定外文商标与中

文商标近似与否时的标准;6、国际互联网上检索到的与商

标有关的信息剪页,说明商标对应的中文呼叫不一定是老

板被告对上述证据的1和2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无

异议,认为3-6与本案没有关联性。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3、4、6与本案没

有关联性,本院不予认证。原告提交的其他证据及被告提交

的全部证据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真实合法,能够作为评判

本案的证据,本院予以认证。

根据以上有效证据及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陈述,本院认

定事实如下:20XX年9月12日,原告于第三类香皂、化妆

品等商品上向中国商标局提出ééFIQUE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号为20XX141389.同年11月2日,中国商标局以申请商

标与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引证商标近似为驳回了原告的申

请。同年12月7日,原告申请被告复审。被告经审理,于

20XX年6月30日作出被诉行为。原告不服,于20XX年7月

31日诉至本院。

第四编法院

第十二章行政判决书

一、概念

行政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当事人

之间的具体行政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具有法

1条规定,为保证人民

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宪法制

订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继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

法之后,建立的又一个重要诉讼制度,随之便产生了相应的

行政审判文书。

依程序的不同,行政判决书可分为:一审行政判决书、

种文书的制作方法。

讼法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

格式

行政判决书

被告……。

原告×××不服××××××××年××月××日×

××字第××号××××处罚决定,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

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到庭

经审理查明,……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

××××年××月××日

书记员×××

内容和制作方法

行政判决书分为首部、事实、理、判决结果和尾部等五

部分。1

首部应依次写明标题、案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

基本情况以及案件来、审判组织和开庭审理过程等。

标题。制作机关、案件性质、文书种类等三大要素组成。

其中对县、县级市的人民法院要冠以省、自治区名;对市辖

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可按照制发的印章冠名;

地区、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不冠以省、自治区名。各级

人民法院在判处涉外案件时都必须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案号。立案年度、法院简称、案件性质、审判程序的代

字和案件顺序号组成。其中法院简称应与行政区划的简称一

致。案件性质简称“行”。例如,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1994

年第1号一审行政案件,表述为“天行初字第1

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包括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原告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原告是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和所在地

址;另起一行列项写明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及其姓名或职务

等。

如果原告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除写明原告本人

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另起一行列项写明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

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

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被告要写明被诉的行政机关名称、所在地址;另起一行

写明该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和职务;再另起一行写明

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写其姓名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

第三人的写法与原告相同。2、正文

案件来、审判组织和开庭审理过程。这项内容主要书写

本案经过的审判程序,以体现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如有的原

告或者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未到庭的,还应当写明“×告×

事实。应当写明当事人行政讼争的内容,以及经法院审

理确认的事实和证据。行政诉讼是以原告不服行政机关的

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的。当事人行政讼争的事实,一般应先

写被告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举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

法律、法规及规章;然后简述原告不服的主要意见、理和诉

讼请求,以及被告的答辩;如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再简述

第三人的意见。行文上要力求语言简明扼要,如实反映当事

人之间发生行政讼争的实质问题,力避不必要的前后重复和

照抄起诉状和答辩状。

其次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根据。这段文字是判决书的

关键部分。事实要客观、真实,表达应准确、具体。要把有

关的时间、地点、内容、情节和因果关系等交代清楚。另外,

判决认定的事实要注重证据,行政诉讼的被告负有举证责

任,这一点应予以强调,证据要经法庭查对属实,叙事与举

证紧密结合。

理。应写明判决所根据的事理、法理和所依据的法律、

①判决的理。这一层次主要根据查明的事实

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学理论,就行政机关所做的具体行政

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理,进行分析论证,

以阐明法院的观点。采用议论的表达方式,论事说理要深透,

②判决所依法律条文。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审理行

政案件应以法律和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国务院各

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人民政

府制定、发布的行政规章。如果被诉行政机关与受诉人民法

院不在同一地区,应当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

所适用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引用法律、法规要写到最具体

的条、款、项、目。既要重视实体法,又要重视程序法。需

要参照有关的规章时,应当写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诉讼法》第53条,参照××规章的规定。”在一审行政

判决书中,除适用有关的实体法外,还应分别适用行政诉讼

法第54条项的规定,据以作出相应的判决。总之,引用法

判决结果。又称判决主文,是人民法院对被诉的具体行

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后,依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单行

法律、法规或参照规章,对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诉讼争议作出

的实体结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一审行政判

决分维持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判决,强制履行的判

第一,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维持××××××××年××月××日×××字第×

“一、撤销××××××××年××月××日×××字

第××号处罚决定;

第三,部分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一、维持××××××××年×月×日××字第××

二、撤销××××××××年×月×日××字第××号

××××处罚决定的第×项,即;

三、四、”第四,判决行政机关变更行政处罚的,应

写为:

“变更被告××××××××年×月×日××字第××

号××××行政处罚决定,改为。”

第五,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写

为:

“责成被告××××。”例如:“责成被告××××在

上述六种判决结果中,第二种情况的第二项内容比较容

易出现表述上的错误。它要求必须写清判决被告重新作出

行政行为的,如果只简单写为:“被告××××重新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合要求的。必须写出具体行政行为所针

对的特定相对人和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如下面写法“被告

××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应在

本判决生效后××日内,依法对原告××粮油食品厂与

西市房地所有关××路8号原告使用的13间房屋拆迁争议

重新作出行政裁决。”便具体说明了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

3、尾部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一律实行合议制,不存在独任审判的问题。因此,行政判决

书尾部应依次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交代上诉的权利、方

法、期限和上诉审法院,合议庭成员署名,判决日期,书记

判决书的正本,应书记员在判决日期的左下方,书记员

署名的左上方,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

实例评改1、实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一中行初字第664号原告株式会社资生堂,住所地

日本国东京都中央区银座7丁目5番5号。授权代表山

中真理,法律部部长。

委托代理人王小青,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

商标事务所商标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周中琦,男,中国

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专利代理人。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

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法

定代表人侯林,主任。

委托代理人彭美芝,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干部。委托代理人徐晓建,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干

部。原告株式会社资生堂不服商标驳回复审决定诉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案,于

20XX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于20XX年11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株式会社

资生堂的委托代理人王小青、周中琦,被告中国商评委的委

托代理人彭美芝、徐晓建到庭参加了诉讼。现本案已审理终

结。

20XX年6月30日,被告中国商评委作出[20XX]1207号

关于第20XX141389号ééFIQU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认为

原告在第三类香皂、化妆品等商品上申请注册ééFIQUE商

标的主要含义为吉祥的,与已经注册的第1425195号核定

使用在化妆笔等商品上的吉祥及图商标构成使用

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因此对原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

回,不予公告。

原告株式会社资生堂诉称,申请商标为单纯的法文词

汇,引证商标则吉祥、和云朵图形三部分组成,云朵

图形是显著部分。两个商标在视觉和呼叫效果上差别很大,

不会被消费者误认。申请商标的中文含义有有益的和吉

祥的两种,前者是该词的常用含义,后者仅是占星术用语,

不是该词的常用含义,并不被公众和消费者熟知。同时,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被告已核

准注册的商标1

1

/31223/1/,20XX-06-01

看,与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类似的商标共存的例证是大

量存在的。因此被诉行为与事实不符,并违反审查标准的一

致性,故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被告中国商评委辩称,一般的中国消费者对外文商标,

有将其中文意译作为该商标称呼的习惯,在记忆或向他人推

荐某品牌时也有该习惯。在申请商标的两个中文含义中,因

有益的容易让消费者认为表示商品质量,故第二个含义

吉祥的一般会被作为申请商标的中文意译使用与看待。而

引证商标为组合商标,中文吉祥为该商标的显著部分。同

时,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亦属于类似商品。

故中国普通消费者会将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均认知和呼叫

为吉祥,容易导致混淆。因此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构成近

似商标。另外,商标审查具有个案性,其他商标的注册事实

不能成为申请商标应予注册的根据。故请求法院判决维持被

诉行为。

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用以证明被

诉行为的合法性:1、申请商标计算机档案材料;2、申请商

标注册申请书复印件;3、引证商标计算机档案材料;4、中

国商标局核驳通知书复印件。上述证据用以证明申请商标和

引证商标的注册申请情况及中国商标局的驳回理。5、原告

的申请商标复审理书,用于证明原告申请复审时的理。6、

商标评审案件审理人员告知书。上述证据用以证明被诉行为

是针对申请商标的具体情况、中国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和申请

人复审的事实、理及请求和评审时的事实状态作出的,程序

合法。7、《类似商品和服务功能区分表》第20页、23页和

24页,用以证明被诉行为对商品类似组划分的参考标准。

8、《法汉词典》中载有的ééFIQUE释义,用以证明被诉

行为对申请商标释义的依据。原告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合

法性和关联性未表异议。

原告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证明其诉讼

主张:1、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商标公告剪页,用以说明

两商标的外观区别;2、《法汉词典》、《精选汉法、法汉

词典》、《金山词霸》剪页,用以说明申请商标的含义以及

吉祥的对应法语词;3、与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有类似情

形的商标共存的例证,包括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公告复

印件以及相关的词典释义剪页;4、被告作出的商评字第1740

号关于第20XX160878号'MOSIEUR'商标驳回复审决

定书,说明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不够成近似;5、《商标审

查准则》剪页,说明中国商标审查机关在认定外文商标与中

文商标近似与否时的标准;6、国际互联网上检索到的与商

标有关的信息剪页,说明商标对应的中文呼叫不一定是老

板被告对上述证据的1和2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无

异议,认为3-6与本案没有关联性。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3、4、6与本案没

有关联性,本院不予认证。原告提交的其他证据及被告提交

的全部证据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真实合法,能够作为评判

本案的证据,本院予以认证。

根据以上有效证据及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陈述,本院认

定事实如下:20XX年9月12日,原告于第三类香皂、化妆

品等商品上向中国商标局提出ééFIQUE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号为20XX141389.同年11月2日,中国商标局以申请商

标与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引证商标近似为驳回了原告的申

请。同年12月7日,原告申请被告复审。被告经审理,于

20XX年6月30日作出被诉行为。原告不服,于20XX年7月

31日诉至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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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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