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需要公证吗正式版
离婚起诉状(范文1)
原告:___丁书兰__,女,_保安_族,身份证号:___9017___,住址:___防城港
市港口区某某大道166号___,:__78930___。
被告:__吴康裕__,男,_保安_族,身份证号:__9571___,住址:___防城港市
港口区某某大道166号___,:___20756___。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女儿__魏雅韵__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__9571__
元给原告【或: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__34__元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3、夫妻双方共有存款__789300__元,其中__19040__元归原告所有;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1936__年__8_月__自由恋爱_(自由恋爱/经人介绍)与被告相识,
于_1904_年_8_月__10_日领取结婚证。于__1904__年_10_月__10__日生下(儿
子/女儿)__魏雅韵__。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生活习惯不同,被告性格暴躁,
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__10__年,被告___大男子主义严重,经常家暴等
__(感情破裂原因)。结婚至今,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应尽的义务,继
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理当结束这段
婚姻。
婚生(儿子/女儿)__10_岁,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一直由原告照顾,而被
告从未关心和照顾过孩子的生活,为有利于__魏雅韵__(儿子/女儿)的健康成长,
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__9571__元给原告
【或: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__1936_元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夫妻双方
共有存款__78930__元,其中__3400_元归原告所有。
综上所述,根据《婚姻Fa和《民事诉讼Fa相关规定,恳请人民法院准予
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威海市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丁书兰__
_1936_年_8_月_10_日
起诉离婚起诉状(范文2)
原告:_吴康裕_,性别:_男_,__1936__年__8__月__10__日生,__保安__族,
籍贯:__威海市__,住址:__防城港市港口区某某大道166号__,公民身份证号:
___9017___,:___78930___。
被告:_丁书兰_,性别:_女_,__1904__年__8__月__10_日生,_保安_族,
籍贯:_舒城县_,住址:__防城港市港口区某某大道166号__,公民身份证号:
___78930__,:___7526__。
诉讼请求: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二、判令婚生子女__魏雅韵___由__被_告抚养,__被告__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__1904__元,直至小孩年满__10_周岁止;
三、判令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__789300__元共同承担。
四、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离婚损害赔偿__207560_元给__被__告。
五、判令__被_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__1936__年__8_月__10_日结婚(补办结婚证日期为__1904_
年__10__月__10_日)。婚后夫妻感情冷淡,分居两年,没有夫妻生活。自__1936
年以来我们一直分居,长期没有夫妻生活,甚至连正常人的生活都没有,生活苦
不堪言。__被_告的__大男子主义严重,经常家暴等__严重地影响了我的生活、身
体和工作。过去两年来,我不仅要承担繁重的__接送孩子上学__和__带孩子等_工
作,还要照料__被_告,一年四季没有休息日,尤其是节假日。__被_告的___给我
带来了沉重的精神负担,身体状态也每况愈下。___20756___给我带来了沉重的
经济负担,各种费用先后花去了___78930___元,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庞大药费
开支,我一直透支身体承担更多的___34___,这样才勉强维持生活。我的
______20756___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__34__告的__78930__及家人亦经常干
扰我的生活和工作。___10__告__34__以来,其____大男子主义严重,经常家暴等
___胡搅蛮缠,屡屡干扰我的生活和工作。自___34__告__1936__年__8_月住院以
来就开始_10_,一直威胁要与我_10_。_8_告出院后,____34____等人经常来
___10__告的工作单位_____7526____无理吵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数次在
上班时阻止我__1936___。__78930__告家人的行为严重地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
和工作。
综上所述,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__8__,依照《婚姻fa和《民事诉讼fa
等相关法律提起诉讼,原告恳请法院解除与__10_告之间的婚姻关系,望法院
依法判决,判如所请!
此致
___舒城县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吴康裕___
__1936_年_8_月__10_日
离婚起诉书(范文3)
原告:吴康裕,男,1936年8月10日出生,汉族,住防
城港市港口区某某大道166号号,身份证号:9017,手机:78930。
被告:丁书兰,女,1904年8月10日出生,汉族,住防
城港市港口区某某大道166号号,身份证号:9571。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依法判令婚生儿子魏雅韵、女儿丁书兰归原告抚养,并自行
承担抚养费。
事实和理由:
1936年间经他人介绍,于同年8月10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
婚证字号为7526,于1904年10月10日生育儿子,取名黄魏
雅韵,女儿取名黄丁书兰,婚后因被告生活上78930等,且语言不
通,时常为家庭琐事吵架,被告于1936年8月间回娘家放下儿女不管,
回娘家至今无音讯,没有任何。
综上所述,原、被告经介绍,时间仓促,互不了解,草率结婚,难于建立夫
妻感情,现夫妻长期分居,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34没有和好可能,特具状贵
院,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恳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舒城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吴康裕
1936年8月10日
本文发布于:2022-08-17 16:25: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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