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章志远
作者机构: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出版物刊名:比较法研究
页码:87-101页
主题词:行政诉讼制度类型化社会纠纷法律传统诉讼法学诉讼体系救济途径两大法系
摘要:在诉讼法学领域,类型化是最基本的研究方法之一,其目的在于按照一定的标准对社
会纠纷进行归类总结,从而为相应诉讼救济途径的设计或诉讼体系漏洞的弥补奠定社会实证基
础。尽管两大法系国家的法律传统、社会背景、诉讼体制迥然不同,甚至连公法救济的法律称
谓都相去甚远,但是,如果站在功能主义的立场,人们就不难发现,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行政诉
讼进行精细分类进而为权利遭到侵犯的民众提供完整而有效的法律保护,业已成为各国行政诉
讼制度共同的发展规律。鉴于我国当下行政诉讼非类型化和行政诉权保护不利的严酷现实,近
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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