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人民法院实习报告锦集9篇

更新时间:2024-11-09 04:46:01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7日发
(作者:黄仁龙)

2022人民法院实习报告锦集9篇

人民法院实习报告篇1

寒假时,我去了XX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实习,当时因为

正值年初,也是我国农历年的年未,因此关于民事纠纷的诉

讼案件比较多,法院的工作也显得相当繁多,我在法院实习

的这一个月中获益良多,我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

都有了肯定的了解,使我在学校学到的专业学问可以与实践

相结合,同时我也学到了很多课本以外的学问,例如:在一

个详细的诉讼案件中法律程序在实践中的运用。

主要工作: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

系的主体,而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享有

审判权及其他司法权能。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处

于主导地位,对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歼灭起

着主导性的作用。同时,人民法院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

核心主体,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处于中立和超脱的地位。

来到法院民事庭实习的这一段期间,我发觉了从事法律

工作的琐碎。而且体会到了书上所介绍的人民法院所主管的

民事诉讼的范围的广泛性,包括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

关系产生的案件,经济法调整的应根据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

的部分经济关系发生的案件,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发生

的案件,劳动法调整的应根据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劳

动关系发生的案件,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的应依民

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的案件。

开庭打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

件以实行合议制为原则,以实行独任制为例外,独任制仅适

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特殊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除此以外的全部

民事案件均应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

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书记员要制作开庭笔录,

将双方当事人在庭上所陈述的事实形成书面文件,以便庭后

双方当事人阅读开庭笔录,检查自己所述观点并签字盖章。

有些基础设施条件好的人民法院会对庭审过程录像,并刻录

成光盘,这些最终都要用于归档。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民事活动是由法人进行的,法人

作为当事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当中,

如其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则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接着进行诉

讼。自然人就相对简洁一点。

有时也会旁听一些案件,看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法

庭上相互质证与辩论,当事人辩论的内容涉及案件中双方争

议的须要法官裁判的全部问题,既包括事实问题,又包括法

律问题。代理人不仅具有相当高水平的专业学问,而且大多

代理人都已经积累了多年的实务阅历,并且如要做为代理律

师出席的话,首先都必需通过国家司法的考试。

而法官要具有相当的专业学问,一般都须要和律师一样

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法官在庭审中掌控全局,保证程序正

义,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辩论原则的要求,法官必需

在听取当事人辩论看法之后才能对争议问题作出推断,精确

地适用相关实体法解决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尽可能达成调解,

调解应当符合合法原则和自愿原则的要求,如达不成调解,

适时运用法律进行判决。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同时须要具有

丰富的社会阅历,就拿有关婚姻的案件来说吧,假如不了解

婚姻本身,如何做出一个客观和公正的判决。

人民法院实习报告篇2

在大二这个暑假,我很幸运的被支配到乡县人民法院流

沙河法庭当实习生,这是我第一次的实习经验,对于我来说

特别珍贵,我也对这次实习充溢了期盼。

流沙河法庭是宁乡县人民法院六个派出法庭中最远的

一个法庭,距宁乡有70多公里,每周我都要到流沙河镇上

去实习。实习的工作主要是整理案卷、送达文书、旁听、复

印文件,到达肯定程度就会须要记录开庭笔录、写判决书等

较为困难的工作。工作不多,但急须要耐性、细心,还有自

己的法律学问的基础和应变实力。

在这两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许多也感悟到了很多。

法庭的各位工作人员对我也很是照看,由于流沙河比较远,

每周都要在这里住几天,工作和生活完全融入在一起,这也

对自己的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记得刚来的时候对这里很

生疏,没有归属感,整个人都比较消极,但是我感受到了这

里工作人员对我生活上的的悉心照看和帮助,他们对我说,

这里工作条件有限,工作环境也是比不上县法院,要我有困

难就提出来,大家帮你一起解决。由此,我感觉到了这种同

心同德的暖和,大家都是在努力工作着的,本着一颗法律执

行者的心。由于我是第一次实习,对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详

细的工作内容并不了解。为了让我尽快的进入工作状态,熟

识工作内容,庭长让我先从最简洁的工作起先着手,并且要

我主动的听庭审,了解案件审理的程序。果真,经过几天的

适应,我对手上的工作也是越来越熟识,基本上可以独立完

成一些简洁的工作。后来又经过大家的指导,基本上我已经

可以完成整理案卷、送达文书、复印文件这些工作。但对于

记录开庭笔录、写审判书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牵强能够完

成。

在流沙河的这些日子里,我对法律工作者有了全新的相

识,他们是平凡的但又是神圣的,他们不遗余力的奋斗在法

律的第一线,维护着法律神圣的光辉。我很感谢流沙河法庭

的工作人员们,是他们让我重新相识了法官这一职业,是他

们让我重新相识了法律的力气!

这是我最难忘的一个暑假,也是最难忘的一次经验。无

疑已经在我人生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人民法院实习报告篇3

一、实习单位与岗位介绍

莱山区法院现有在编干警58人,平均年龄37岁,全院

干警中,具有探讨生学历的13人,占22%。具有高校学历的

45人,占78%,实现了队伍的年轻化、学问化、专业化。莱

山区法院目前建有小型审判庭8个,配有58台电脑,14台

车,其中警车6辆,庭审实况录像系统3套,安检系统2套,

监控系统1套,并建成了烟台市法院系统首个科技法庭。莱

山区法院自建院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满足为标准,坚持公

正与效率的主题,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争创全国一流

为目标,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全体干警同

心协力,同舟共济,与时俱进,奋力拼搏,充分发挥人民法

院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方面的职能

作用,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坚决、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

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养的法院队伍,为莱山区经济社会

发展供应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曾被山东省高院授予先进集

体,并荣立集体二等功,获得烟台市政法委、共青团烟台市

委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优秀妇女维权岗”等多

项荣誉称号。

在经过莱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的指导与安排下,我荣幸

地被分派到了民一庭,日常工作中主要从事协助法官完成送

达回证的送达以及联系当事人提交材料等一些协助性工作,

其中也较大一部分囊括了书记员除制作庭审笔录外的一些

日常工作。

二、实习的主要内容

在莱山区法院实习的两个月期间我认为我始终担当着

“代理书记员”的工作,除了和法官一起开庭制作庭审笔录

这样资格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外我从事的工作涉及面之广:

1.最基本的整卷和订卷,整理卷宗包括正卷与副卷。

2.送达回证的填写和送达

3.裁判文书与证据信息,庭审笔录的校对工作。

4.代收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

5.各类法律文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

书的复印与盖章工作。

6.一些简洁的后勤工作例如:统计法官,书记员的信息

和执行公务证编号以及对案件的执结率Excel报表制作,标

记额总计等。

人民法院实习报告篇4

为检验自己的爱好爱好,对自己所选择的专业和将来的

职业进行重新谛视,为自己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提前做好前

提,为尽快调整好职业发展道路,实现自己从校内到社会的

无缝连接。以下是我在法院参与实习的状况:

一、实习时间

6月28日----12月12日

二、实习地点

****人民法院

三、实习目的

从三月份打算司考以来,对法律学问的学习日益深化,

法律基础学问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

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学问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

就不能发觉不足,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徐

新意老师始终教育我们要理论实践相结合,对任何理论学问,

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此次在武进法院的实习让我们开

阔眼界,学会处理好学校教化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论为

基础,通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

论学问相结合,以期达到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

四、实习内容

此次实习,主要在诉讼服务中心绽开,小组五个人分工

不同,作为组长,我的主要任务是听庭审以及帮助其他组员

的工作,也有幸接触更多,学到更多。首先,翻阅和整理

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刚

好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起先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

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驾驭了整个卷

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整理案卷

也为我供应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仔细查阅和整理浓

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公

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判决

的详细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每个

案件审理终结后的退卷工作和向寄送关于死

刑复核的案件材料,又让我对二审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有了

清晰的认知。

其次,参与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天早上我都旁听

两到三场庭审,从简易程序到一般程序简化审,从民事合同

纠纷到刑事犯罪,我都仔细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

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看法,以及公诉人和辩

护人激烈的辩论。庄重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

律的肃穆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

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

而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争辩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

点。

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

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

诉讼程序更形象详细,记忆深刻。

最终,书写法律文书。这几天,我们还接待了武进区横

林镇的几位当事人,帮助他们书写起诉状、申请执行书、复

原申请执行书等。法律文书不仅格式要规范,内容更要合法、

合理、合情。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

法律文书也有了肯定的了解,但是在实际写法律文书的的过

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有劝服力,光靠

书本上的学问是不够的,肯定要多进行实务熬炼。事后,当

事人因为我们绵薄的帮助而连连感谢,更让我们坚决了走法

律之路,用法来捍卫公民的权益。

五、实习感悟:

(一)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化的了解。

实习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相识仅限于书本学问和一些

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较模糊而且带有明显的模式性。

真正接触之后才发觉实际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

法院工作干脆关系社会公允正义的实现。在刑庭实习,接触

到的都是一些恶性刑事案件,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关系到诸

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件都须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

待,确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被告人得到应有惩处,

正义得到伸张。

2.法院工作的困难性和严谨性。

在实习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跟书本上学的案例相差悬殊。

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确定没有争议之后才

被选入的。但是实践中的案例很少具有这样的典型性,案件

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很多其他的因素须要考虑,

每个案件都须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

甚至通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看法。在这种状况下,并

不是简洁的以少数听从多数,而是允许保留少数人看法,并

随合议笔录一共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

3.法官工作的艰辛。

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满意。恰恰相反,

法官工作实属不易。不仅要面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还

要抵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尽

心调解,以求被害人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被告人能够

得到肯定的宽恕;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

观公正;每次二审开庭,法官们都是周密支配、紧凑高效。

但是法官们的努力却经常得不到理解。实习期间,常常遇到

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须要更加

切实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虽然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未间断,但是现实状况却极不

乐观。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扬,明显还有很多须要

改进、加强之处。我们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

案件占有相当比例。犯罪年龄的低龄化、犯罪手段的残忍、

对生命的漠视以及对法律的无所畏惧,让具有多年审判阅历

的法官们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后甚至90后的孩子,

他们在作案的时候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计后果,图一时

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给自己、家人以及整个社会造成巨

大的损害。看着他们在庭审时的忏悔,父母在旁听席上静默

地流泪,以及被害人亲属的哀思欲绝,我的心里非常难受,

每个案件背后都是两个甚至更多家庭的灾难。对于未成年犯

罪社会具有不行推卸的责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

更要做好法制宣扬与教化工作,从娃娃抓起,避开他们染上

社会的不良风气,走上不归路。

(三)要时刻留意加强学习。

首先,向四周具有丰富法律实践阅历的人学习,学习别

人优秀的实力,优良的工作习惯和思维技巧。法官们都具有

长期司法审判工作阅历,他们学识渊博、执法如山,合议案

件时能快速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剖析,庭审时对庭上状况

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实力,他们的言传身教让我获益良多。

通过与他们的接触和沟通让我对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更加

的憧憬。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须要学

习的东西许多,四周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

行,必有我师”,可以向他们学习许多学问、道理,博采众

家之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其次,不断加强法律学问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

改变以及我国法治的渐渐完善,每年有很多部法律法规出台。

假如满意于现状,你会发觉你所驾驭的法律学问很快就会过

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需有足够强的学习实力,时刻留意

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在实习时我发觉,每名审判人员的书

架上都有着数量众多的法律专着及经典案例汇编,在审判工

作之余,他们都特别留意法律学问的更新。总而言之,作为

一名法律人,学习无处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学

习的过程。

许多事情,你只有深化其中才能够真正的了解,通过其

他途径得到的难免会有偏差。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

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通过实习,我开阔了视野,

熟识了法院的工作流程,驾驭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时

还培育了自己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独立工作实力。此外,我还

结交了很多挚友,我们相互沟通,相互促进,直到现在还保

持着亲密的联系。从他们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法律学问,还学

到为人处事的方法,这些都是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的珍贵财

宝。

在此我由衷地向为我供应帮助和指导的老师们表示感

谢,感谢你们赐予我们珍贵的实习机会,在我们的人生经验

中留下宝贵的一笔。

人民法院实习报告篇5

首先,我想向全部为我的实习供应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

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当

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我的实习是由中南高校法学院和岳

麓区人民法院共同支配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

得了实际的工作阅历,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

学问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

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当了详细的案卷

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加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

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学问,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

的理解,同时留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

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

确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化的探讨,参与了

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扰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

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

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峻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

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方法》的详细技术规

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

平安均存在重大平安隐患,在多次恳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

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

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看

法,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

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

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方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

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供应了相关证据证明“亚

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探讨,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

驳回诉讼恳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

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

假如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

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

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假如行政机关的详细行为违法了,

它就应当担当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

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分开来,相互制约,

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

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

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

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我爱次望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详细运用。

这些案件案情清楚、事实清晰、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

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

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

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

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限制

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

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人民法院实习报告篇6

首先,我想向全部为我的实习供应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

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

我的顺当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高校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支配

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其次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

作阅历,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学问水平。实习

期间,我了解并参加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

件的审理中还担当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加案件提

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

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

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确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

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

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化的探讨,参与了案件审理

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与合议庭评议。案件详细状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

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

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

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XX

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郭继魁、托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

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托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

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托付代理人

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

公司)托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托付代理人窦树

法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状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托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托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托付代理人:苏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托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

托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

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

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

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

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

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

为是无效的。现原告知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

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担当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

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

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托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

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爱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

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

发觉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

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

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根据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

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

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

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

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

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

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

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

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

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

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

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

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

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

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

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

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

《许可证》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

为。被告开发公司发觉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XX年9月6

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

被告经贸公司于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

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

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

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爱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

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

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

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

力之日起马上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赐予房款

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

兴经贸有限公司担当连带责任。

人民法院实习报告篇7

一年前的这个时候,班上组织去xx省高级人民法院旁

听某一民事案件。案件内容已经记不清了,可是当时庭审结

束,法官说过的一句话却让我记忆犹新,“整个案件的审理

犹如做菜,前面还有买菜、洗菜等,你们看到的只是很少一

部分,开庭只是一个小的步骤,如举证责任安排、合议等是

你们看不到的,欢迎各位来民庭实习”。可能他把审案比作

做菜有些不恰当,然而道理却是相通的。

带着这句话,我来到xx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实习了

一个月。民二庭负责合同和商事纠纷案件,区分于审理民事

侵权和婚姻类纠纷案件的民一庭。我所跟的法官负责审查当

事人申请再审的审查,依据是否符合民诉法第200条所列13

款情形驳回再审申请或指定再审。一般案件经两级法院审理

后,往往已经查明白事实,适用法律正确,因此即便当事人

申请再审,接近9成的案件都是被驳回再审申请。

然而,我始终觉得审判监督程序存在不足。对再审申请

的审查往往是实质审查,几乎相当于又一次审理,只是不开

庭,照旧会询问双方当事人,调查案件事实。驳回了当然好

说,关键是符合了上述情形(通常都是符合实质性的情形: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将会指定再审(其他

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决被撤销,案件重新回到二审模式。

理论上指定的再审是一次全新的审理,但是申请再审的当事

人会觉得高院已经支持了其诉求,接下来的再审也应当符合

其诉求(当然事实也确是如此,高院会发给指定再审的法院

一份函,指明该案应留意的问题),要符合这一点,案件就

必需是实质性错误。因此,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几乎不行能因

为程序上的问题而指定再审。

以前我觉得调解是特别不符合现代法治,应当摒弃,然

而接触到真正的案件后却觉得现阶段很难抛弃。法院主动采

纳调解方式结案是双刃剑,好处是的确能很快化解纠纷,节

约大量社会资源(二审、再审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同时法

院不必实行繁琐的程序,当事人诉讼费亦减半)。调解带来

的是短暂性的、对个案的好处,牺牲的却是司法的权威。有

些案件反复审理近XX年,所耗费的社会资源甚至都超过了

诉讼恳求,而最终也常常采纳调解的方式解决。许多调解就

是双方各让一步,一方利益受损,本质是不符合公允正义的。

那些久拖不决的案件最终就不能出现一个权威而且公正的

判决来定纷止争?调解用的越多,权威就更难建立,一份真

正公道的判决都可能让双方不服(有些案件真是双方都不服,

都提出再审申请)。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允正义的最终一道屏

障,即具有终极性,可是终极性又在哪里呢?这里我不只是

说调解,而是指这一类杀鸡取卵的做法,如信访制度。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

一句话,然而实际运用中这条所谓原则更像一句口号。对于

民事案件,打官司打得是证据。接触的两边当事人人往往各

说各的,好像都是对方的错,完全是两个版本。在实际接触

到的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争议焦点在货物单价上。原告

一方只有为打官司在对方不知情的状况下私录的电话录音,

内容为被告一方公司员工从老板处听说的一个价格,再无其

他证据。一审、二审均支持了原告的诉讼恳求,即以该价格

作为单价计算总货款。然而依据《关于民事诉

讼若干证据的规定》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

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对的相反证据的,

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其中包括,有其他证据佐证并

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

无误的复制件。依据上述条款若要有足够的证明力须要其他

证据佐证该电话录音,并且该电话录音的对象也并非干脆的

交易相对人,内心实在无法采信该证据证明的价格(不自觉

地自由心证)。因此,依据民诉法第200条其次款规定,原

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领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撤销原审判决,

指定再审。就本案而言,若原告(卖方)能供应市场价格的

参考,若高于或等于本案价格,均能大大支撑起诉求。

另一托付纠纷案件中我们认为一审、二审均认定法律关

系错误,以此撤销了原审判决。该案还存在另外2个争议焦

点:一是一张欠“票”,“票”看着又像条,写明xx元,

另欠x万元发票。本案中的确存在既欠票(增值税发票),

又有欠钱的状况,而“票”和“条”实在无法分辨。一方认

为是欠条,欠xx现金和x万元发票,不然怎会写另欠;另

一方认为是欠票,另欠只是强调的是另一笔整数票。从字面

上说明,二者均有道理。但从字条的来源上看,托付方以欠

条的形式支付货物的差价给受托付方,同时供应等额增值税

发票,而过去5年的货物单价均在x到x之间(支付的差价

无非在x到x之间),因此有理由信任这是这一张欠票,货

物单价*货物数量=发票额。另一争议点是诉讼费的计算。一

审中一方提出了反诉,若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诉讼费应当

分别减半(不须要申请减半)。而一审判决并未减半,二审

以其当事人未申请减半而维持了一审。事实上二审肯定知道

一审法院计算错误,但又以错误的理由维持了错误,其实是

引出了《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的不足。其并未给出一个合理

的救济途径,其第43条规定:“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

院关于诉讼费用的确定提起上诉。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

于诉讼费用的确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确定的人民法院院

长申请复核。复核确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

内作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

可以向作出确定的人民法院恳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

出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依据上述规定,诉讼费

计算错误时应当向作出确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而此

项救济权利太弱,无法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此案中当事人一

并在二审中提出了诉讼费的问题,但二审既然维持了一审的

实体判决,也就无从更改诉讼费的分担问题,因为诉讼费并

不是判决的一项,没有法律依据更改诉讼费。同样在在审审

请审查中,假如实体并没有错误,也只能驳回其再审申请。

实习结束之时,我又回望了一下法院那庄重的审判楼,

威猛的狮子。短短的一个月中,法院大门口不曾有一天没有

上访众,大大的“冤”字刺痛的不仅仅是每天进出的法官。

跪拜在门口哭诉的妇女深深定格在了我脑海里,能扶起你的

不是一双手,不是法院,而是整个社会、整个国家。

人民法院实习报告篇8

寒假时,我去了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实习,当时因为

正值年初,也是我国农历年的年未,因此关于民事纠纷的诉

讼案件比较多,法院的工作也显得相当繁多,我在法院实习

的这一个月中获益良多,我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

都有了肯定的了解,使我在学校学到的专业学问可以与实践

相结合,同时我也学到了很多课本以外的学问,例如:在一

个详细的诉讼案件中法律程序在实践中的运用,寒假人民法

院实习报告。

一、主要工作: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

系的主体,而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享有

审判权及其他司法权能。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处

于主导地位,对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歼灭起

着主导性的作用。同时,人民法院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

核心主体,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处于中立和超脱的地位。

来到法院民事庭实习的这一段期间,我发觉了从事法律

工作的琐碎。而且体会到了书上所介绍的人民法院所主管的

民事诉讼的范围的广泛性,包括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

关系产生的案件,经济法调整的应根据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

的部分经济关系发生的案件,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发生

的案件,劳动法调整的应根据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劳

动关系发生的案件,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的应依民

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的案件。

开庭打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

件以实行合议制为原则,以实行独任制为例外,独任制仅适

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特殊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除此以外的全部

民事案件均应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

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书记员要制作开庭笔录,将

双方当事人在庭上所陈述的事实形成书面文件,以便庭后双

方当事人阅读开庭笔录,检查自己所述观点并签字盖章。有

些基础设施条件好的人民法院会对庭审过程录像,并刻录成

光盘,这些最终都要用于归档。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民事活动是由法人进行的,法人

作为当事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

其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则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接着进行诉讼。

自然人就相对简洁一点。

有时也会旁听一些案件,看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法

庭上相互质证与辩论,当事人辩论的内容涉及案件中双方争

议的须要法官裁判的全部问题,既包括事实问题,又包括法

律问题。代理人不仅具有相当高水平的专业学问,而且大多

代理人都已经积累了多年的实务阅历,并且如要做为代理律

师出席的话,首先都必需通过国家司法的考试。

而法官要具有相当的专业学问,一般都须要和律师一样

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法官在庭审中掌控全局,保证程序正

义,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辩论原则的要求,法官必需

在听取当事人辩论看法之后才能对争议问题作出推断,精确

地适用相关实体法解决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尽可能达成调解,

调解应当符合合法原则和自愿原则的要求,如达不成调解,

适时运用法律进行判决。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同时须要具有

丰富的社会阅历,就拿有关婚姻的案件来说吧,假如不了解

婚姻本身,如何做出一个客观和公正的判决。

人民法院实习报告篇9

经过这两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巩固了高校三年

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学问,还熬炼了法律实践实力。通过与

第一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沟通,和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

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实力,增长了社会阅历,开阔

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初到法院的我满怀着激情,虽然我之前在检察院实习过,

但却从未接触过法院的工作,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

但我对一切都充溢了信念,信任只要自己多与那些法官、书

记员沟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们请教然后再渐渐去领悟,自

己在较短的时间内肯定能够很快适应这里的工作。起先实习

时,我步步留心,时时在意,终归刚来到一个生疏环境吗,

对很多状况都不熟识,自然得当心谨慎。不过好在法院工作

人员以及指导老师们都很热忱,很是令我意外,又满怀感谢,

觉得自己真是幸运。所以大家很快就熟识起来了,办起事情

来也丢弃了那种生涩感,慢慢得心应手了。

我被支配在第一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实

习,该中心是刚刚从立案庭分出来的,分管之前立案庭的信

访、案件报结、司法鉴定等等几项工作。(一)信访工作作为

审判工作的晴雨表、衡温器和减震器,它已经成为法院工作

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本院受理的,没有受理的、省院处

理的案件,还是本院受理判决的案件,由于当事人文化素养

水平的不同,对法律理解程度的不同,都会导致当事人上访、

询问,有的当事人还会对裁判文书中的用语、术语等提出各

种各样的询问。信访工作中必需主动撰写信访专题材料。针

对不同时期信访工作的动态,对老上访户上访的焦点以及违

法上访状况分析并实行了措施和建议,并写成专题材料逐级

上报。(二)第一法院的案件报结工作通过办公自动化的形式

进行的。案件报结形成了分工负责、协调协作、输入规范、

审核严格的案件管理机制。法院一方面对各类案件信息输入

的基本要求、不同类型案件应入的信息及单位审判人员在不

同的环节应填写的详细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加强培

训工作,让全体审判人员、书记员具体了解案件报结的详细

内容和要求,充分驾驭案件报结应具备的条件,进一步强化

案件报结管理的意识。为解决案件报结任务重,时间紧,人

员少的问题,法院特地选择一名人员,特地负责案件报结工

作,做到专人负责,专人审查。案件报结信息统一由审判管

理服务中心报结管理员在网上点击行使,并在全面检查案件

报结材料是否规范、齐全、案件流程节点上的时间是否与实

际相符的基础上,真实、精确地进行报结。(三)司法鉴定工

作是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

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指派或托付具有特

地学问的人,对特地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审判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任务繁重而重大,实习的过程中,

让我体会颇多。

在实习中,发生几件有意义的事情,让我成长了许多。

(一)东莞第一人民法院是案件调解的示范点,到法院来

立案的当事人或代理律师,能调解结案的肯定会先经过调解。

这样既节约时间又节约司法资源,当事人乐意,调解法官也

乐意。某一次,有一个当事人干脆闹到审判管理服务中心。

这是一个离婚案件,案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涉及资产评估,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也同意,但男方不情愿

与女方分家产,想独自占有。后来女方代理律师依据程序查

明男方的财产,男方一气之下闹到我们部门,认为对方律师

侵扰其隐私权,对法官、对方律师破口大骂,非常不敬。司

法鉴定小组根本跟他说明不通,这时轮到我们庭长出动了,

领导就是领导,极具魄力,当事人也怕三分,最终加上本案

的主审法官朱法官才能让当事人冷静下来,接受法院处理的

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我在旁边静静视察,学习他们对临时

状况该如何反应,该如何处理,其中最重要就是要权衡双方

利益,选取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二)实习期间法院开展了年尾的“清案安排”,每天的

案件报结几百甚至上千件。邝庭长对报结标准进行了新的修

改,工作量也随着增加了许多。每个民事案件都必需仔细计

算它的结案标的,只有与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金额一样才可

做报结。因为这个标准是新设定的,各法庭还没精确知晓驾

驭,我每天都必需通过电话或是腾讯通通知各位书记员修改

他们的报结,说明怎样修改。在这过程中,我学会怎样与人

更好地沟通,学会礼貌待人。

(三)实习的另外一项主要工作就是司法鉴定的事前摇

珠打算:通知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把整理鉴定资料托付

司法鉴定公司。司法鉴定是一项非常须要细心跟耐性的工作,

因为这往往涉及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工程造价;或是事关人命

的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期间,发生了一件值得我自

己深刻反省的事情,在通知当事人到法院摇珠的时候,当事

人是东莞本地人,讲的是东莞话,不会讲白话,一般话水平

也不高。当我询问他的地址想寄通知书给他时,只能请他逐

字读出他的通讯地址,而他读完一遍我还没听懂时,他便大

吼大叫。当时我没能很好地限制好自己的心情,回了一句

“是你的一般话不标准我才听不明的嘛”。挂完电话,带我

的指导老师媚跟我讲了一句话,“不能对当事人这样,你

要学会耐性”。我回头想想,自己的确不应当做出这种反应,

而是应当耐性地学会沟通。

(四)我们部门有一个分出的办公室,主要负责当事人的

信访工作。某星期下午,市里的政法委下来指导信访工作,

前期的会议打算主要由信访办公室的珠负责,我从旁帮助。

由于与会领导比较多,材料的撰写任务很繁重,单单会议报

告就有4份共10几页。在这之前,我对于会议报告、会议

材料是一窍不通,加上庭长要求珠必需亲自操刀,我就没

有参加材料的撰写,只是在旁边帮忙选取文件材料、向法院

其他相关部门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等等。会议的筹办用了我们

整整4天的时间,还好会议举办得很胜利,与会的领导都能

跟随会议的脚步发表自己的看法,畅所欲言。会议结束后,

我们也得到了庭长的表扬,让我们很有成就感。

时间飞速,两个月的实习生活已经结束,它让我深深相

识到: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要求很强的学科。在驾驭

扎实的理论学问的同时,要能够带到生活中。将理论联系实

际总结出一套属于自己但又不违反法学原则的道理。有了坚

固的理论体系,就要实现其次次飞跃,把理论带到实践中。

这两个月的实习,有困惑,有感动,有迷茫也有反思。

对一些现实中的案件与所学东西有较大的出入时,会困惑;

面对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同事,面对每一个质朴渴望得到帮助

的当事人,会感动;遇到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的风气,实实在

在的去面对一些暴力案件,离婚案件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

的难过和迷茫;而对于在实习期间关于纯粹的法学理论及法

律事务方面的问题,我又会主动的反思和总结。两个月,所

见到听到学到的东西并不是一篇文章所能概括完,有一些东

西还须要更深化更许久的思索和回味。我想这种总结反思回

味会对我以后的做人,法学学习,职业生涯产生许多正面的

影响。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

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

仔细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育。这一段

时间所学到的阅历和学问大多来自领导和同事们的教育,这

是我一生中的一笔珍贵财宝。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

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

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

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

来说,须要学习的东西许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

“三人行,必有我师”,我必需向他们学习许多学问、道理。

在此,我谨向全部为我的实习供应帮助和指导的各位老

师和我的实习指导老师老师表示诚心的感谢。还有感谢我的

学校汕头高校法学院为我供应的这个难得的实习机会,感谢

你们为我的顺当实习所供应的帮助和努力。通过实习,我在

法学领域获得了特别宝贵的实际的工作阅历,检验并巩固了

自己三年以来本科学习的学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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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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