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题目
一、司法救助的适用对象。
(1)在刑事案件中的受害者,其已成重伤或者严峻残疾,但因加害者没有经济能力、或者已
经死亡,无力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获得相应的赔偿,最终导致生活出现障碍的。
(2)刑事案件中的被害者,其生命垂危,但是无力承担医疗费用。
(3)刑事案件中的被害者受犯罪侵害致死,依赖其收入进行生活的亲人、近亲因加害者已经
死亡或者没有经济能力赔偿,无法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获得应有的赔偿,导致生活出现障碍的。
(4)刑事案件中受害者的财产受到重大侵害,但因加害者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经济能力赔偿,
无法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获得应有的赔偿,导致生活出现障碍的。
(5)案件中的举证人、证人,因其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后受到犯罪分子报复打击,导致人
身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获得应有的赔偿,导致生活出现障碍的。
(6)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无法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获得应有的赔
偿,导致生活出现障碍的。
(7)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二、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关系。
法律援助,指的是保证我国的合法公民受到法律的爱护,优化社会法律保障体系,一般法律援
助机关都是由国家专门设立的,为在经济上出现困难、特别案件中的当事人免去一部分法律服务费
用的制度。
司法援助,指的是人民法院对于民事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
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免的一项司法保障制度。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到法院办理。
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司法援助仅仅涉及民事、行政诉讼;而法律援助范围
是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和非诉讼调解;司法救助是减免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法律援助
是减收或免收法律服务费用。
三、目前我国法律对司法救助的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同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
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究建立刑事案件伤员急救“绿
通道”、对遭受严峻心理创伤的被害人实施心理、对行动不便的受害人提供社工帮助等多种救
助方式,进一步增加救助效果。
四、我国应完善哪些司法救助制度?
完善各项司法制度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其中应包括司法救助制度。
例如:早在2007年,最高法就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要求各地法院积
极探究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这就表明将刑事案件中弱势体纳入司法救助范围是符合实际
的;最高法2007年公布的《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针对执行难
案件做过专门指导,对执行工作进行了具体要求,提出了建立特困众执行救助基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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