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聘房地产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
(一)受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
1、就委托方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
书,维护委托方合法权益;
2、应邀协助有关业务部门对有关经营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和
建议;
3、帮助委托方建立法律事务机构,进行法律培训、教育;
4、优先接受委托方委托代理参加具体纠纷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
事代理或刑事辩护等以及代为办理经常性法律咨询以外的活动,并按收费标准给
予适当优惠。
(二)房地产公司经常性法律服务的具体种类
第一部分:常规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对房地产公司常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2、协助起草、修订及完善房地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增强企
业规范管理,使企业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把企业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3、对房地产公司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依法管理的意识;
4、对房地产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促使企业规章制度
得到正确贯彻;
5、参与起草、修订及完善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
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行为;
6、对与房地产公司有合作、合同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资
信情况进行调查,防范潜在风险;
第二部分:在房地产公司设立、变更、终止过程中的一般性服务
7、根据要求对房地产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法律问题给予指导,包括对企业法律形
态的选择、风险防范等提供指导性意见;
8、根据要求协助起草、审核设立公司、企业过程中相关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
程等法律文件,协助房地产公司准备相关材料,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9、准备相关材料协助新设房地产公司申请《暂定资质证书》,指导房地产公司运
作、准备,及时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协助办理到相关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办理资质等级的审批及等级证书的领取等等行政审批事项.
10、对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
法组建和运作提供专业建议;
11、列席公司、企业董事会,对董事会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2、对公司歇业、终止、清算等活动过程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第三部分:协助房地产公司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13、在立项选址阶段,协助房地产公司与处理较多的行政审批、许可、备案手续:
如办理土地用地手续,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获得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选址定点阶段同地方发改委办理立项审批,同国土资源局、建设委员
会、环保、园林、文化、水利等行政部门以及地震局等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相关专
业内容和范围的审查通过,并申请当地规划部门等部门出具《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环保意见书》等相关建设条件意见书或签署相关的意见,办理相关的审批;
14、在审查规划总图阶段,根据勘查、设计单位准备的可行性报告书及其他材料,
申请国土资源局、人防办公室、环保局、园林局、水利局、城管局等行政主管部
门审查规划总图和规划设计条件,并签署意见,申请当地规划部门核发《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确定项目用地条件;
15、对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申请有关规划部门、公安消防部门、交警部
门、国土资源局、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以及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对
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专业内容进行初步审查通过;
16、在报建审查阶段,申请公安消防部门、当地人防部门,建委、市政部门、园
林局、环保局、卫生局等按其职责分工对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通过,申请当地
规划部门复核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条件,核发《规划工程施工许可证》;
17、和委托建设单位共同向建设委员会申请其组织各个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开
工条件进行审查,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8、在商品房预售阶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导房地产公司准备相关材料,向
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核发《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19、在验收阶段,协助申请建筑工程监督部门进行验收备案审查,申请建委组织
有关职能部门对各自专业范围进行验收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证》;
20、协助房地产公司准备相关材料,申请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
始登记,获得大产权证。
第四部分:协助房地产公司在各建设阶段同相关经济主体谈判、签订协议、合同
等,从事与合同风险防范方面有关的一般性法律服务
21、同建设工程项目勘查、设计单位,同有关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就房地产
开发过程中的有关权利义务进行协商、谈判,达成协议;
22、在商品房广告、预售、销售过户等经营活动中,同有关民事主体协商,达成
协议;
23、同有关物业管理单位协商,达成协议;
24、完善合同订立、履行以及争议解决的相关程序,包括对合同主体资格、条款、
担保、履行以及合同救济等过程的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预防性措施;
25、协助有关业务部门制定书面合同的合同审查或管理制度;
26、统计公司、企业常见合同类型,制定常用类型合同范本;
27、建立合同审查和评估制度,加强合同统一保管和备案制度;
28、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加强合同相关单据、发票等证据的收集、保管管理;
29、建立律师参与合同订立、审查制度;
30、建立合同缺陷定期审查、汇报制度,完善弥补合同缺陷、漏洞;
31、对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协助对书面合同书的审定、签章事宜;
32、协助有关部门对企业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法律评估,对有关谈判结果的合法
性进行确认,对相关项目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五部分:公司、企业税务策划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
33、协助有关财会专业机构起草、修订及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财务管
理制度提供指导性意见,杜绝财务管理法律漏洞;
34、协助有关税务等相关专业机构对企业工商管理和税务筹划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和建议。
35、在熟悉贵公司相关业务的基础上,具体对以下方面的避税措施提供合理性建
议和意见:(估计熟悉贵公司相关业务需1-3个月的时间,具体的避税措施、建
议和意见在第一个合同期形成初步可操作的方案)
36、对贵公司购买、销售相关货物过程中涉及到的增值税、营业税等相关流转税
的避税方法提供初步设计方案;
37、对贵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合理避税方案提供初步设计方案;
38、对贵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应税行为的避税方案提供初步设计方案;
39、在咨询相关专业机构的基础上,结合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形成成熟的避税方
案和可操作的具体实施步骤.
第六部分:公司、企业其他经营、管理方面的一般性法律服务
40、对房地产公司有关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41、协助知识产权等相关专业机构对企业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有关知识产权问
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42、协助有关财会专业机构起草、修订及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对企业财务管
理制度提供指导性意见,杜绝财务管理法律漏洞;
43、协助有关税务等相关专业机构对企业工商管理和税务筹划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和建议.
(三)与经常性法律服务有关的,并给予顾问单位适当优惠的专项法律服务项
目
1、参与重大合同项目的谈判,对合同主体、合同订立、形式、效力等进行审查,
办理相关手续,预防、减少合同风险;
2、对重要合作对象、贸易伙伴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提高调查报告;
3、对企业设立过程提供辅导,参与企业设立过程,准备各种申请材料、文件,办理
各种法律手续;
4、清理债权、债务管理,筹划、实现相关债权,完善相关程序;
5、参与债权转让、债权投资等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6、参与企业收购、反收购等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7、指导企业合并、分立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8、指导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设立,实现资产优化重组、公司制改造过程,办理
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9、指导企业资产出售、拍卖、变卖及抵押等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
准备相关材料;
10、参与企业招标、投标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11、参与专项投资项目的税务筹划,对税务专业机构的意见材料提供书面意见;
12、参与企业担保、反担保项目谈判和运作,办理各种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13、处理企业有关商标、专利的申请、认定和纠纷等法律事宜;
14、其他与经常性法律服务有关的专项服务项目。
二、依托加盟商标事务所的优势,代理办理有关商标法律事务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委托,代理向商标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商标注册;
2、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委托,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相关事宜;
3、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委托,代理办理商标申请权转让、商标转让以及
许可使用等相关合作事宜;
4、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委托,代理处理商标权有关权属争议,代理有关协
商、申诉事宜;
5、依法对相关商标侵权行为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理相关法律事宜;
6、代理其他有关商标权法律事项。
三、提供一般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法律建议书
1、对涉及民事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对涉及刑事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对涉及行政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对其它非诉讼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对房地产公司的行政人员、职工的一般性法律问题提供免费咨询,出具书面
的法律意见书。
四、代写各种法律文书
1、代写民事诉讼类各种文书:如民事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民事上诉状等
法律文书;
2、代写刑事诉讼类各种文书:如辩护词、刑事上诉状、刑事自诉状等法律文书;
3、代写行政诉讼类各种文书:如行政起诉状、代理词、行政上诉状等法律文书;
4、代写非诉讼法律事务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书:如起草合同、公司章程、公司
管理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
五、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优惠,代理办理购买、转让房地产过程中的相关法律
事宜
1、接受当事人委托,协助当事人办理购房、售房相关手续;
2、审查房地产买卖合同,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3、代理办理过户,代理办理申领产权证等;
4、办理缴纳相关税费等等事宜。
六、其它需要律师代理办理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七、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费用
关于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律师费用的初步设想:以上所有服务,我方负责为
贵方提供合格及时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8千-2万元左右(根据
时间和具体服务项目),根据业务量具体情况酌情增减。律师顾问费自本合同生
效后五日内由贵方向我方支付,我方承诺,如果贵方在合同期限内业务增加,按
照浙江省物价局相关文件,需要增加律师费用时,我方在合理范围内放弃该要求;
但如果贵方的业务量较少,根据相关文件应当减少法律顾问费时,我方将给与百分
之20-30的优惠;另外,如果我方代理贵方参加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
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或办理重大非
诉法律事务时,双方需另行签署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服务费用达1万元
以上,我方将给与百分之20的优惠待遇;如果相关法律服务费用达2—5万元,
我方将给与百分之30的优惠;如果相关费用达5—10万元,我方将给与百分之
40的优惠;如果相关费用达10万元以上,我方将给与百分之50以上的优惠。
贵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贵方承担:1.行
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我方律师为贵方到外地工作时,
所需差旅费;3.征得贵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我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
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双方本着长期合作、诚信为本的态度,发生意见尽量协商和解,共同为贵
公司的外包业务的任务的完成共同努力。合同期限开始为半年或一年,根据贵方
的需要决定,但从第二个合同期开始,每个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
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法律顾问合同。
本文发布于:2022-08-17 15:47: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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